**县***年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年妇幼保健工作主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为重点,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加大“降消”项目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强化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和落实《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提高儿童系统管理率,努力为增进居民健康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现结合我县情况,制定***县***年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广西母婴安全工程行动计划》,以“一法两纲”为中心,全面推进我县妇幼卫生工作,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县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要求,依法规范妇幼保健各项工作,拓宽妇幼保健服务项目,规范母婴保健市场,加强市场准入和监督管理,加大《母婴保健法》执法力度,打击非法接生,确保母婴安全。按《两纲》要求,做好迎接《两纲》终期评估准备工作,全面完成我县***年妇幼保健工作目标任务。
(二)认真实施“母婴安全工程行动计划”,依法规范产科管理。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及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建设,落实《关于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的通知》精神,提高高危孕/产妇管理率和抢救成功率,使全县产科质量、县级产科绿色转诊通道和产科急救中心服务能力均迈上一个新台阶,做好迎接自治区对产科急救中心的验收工作。
(三)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围绕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突出保健服务品牌特色,强化医院内部建设,开展技术创新,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住院分娩率及爱婴医院成果,保证孕/产妇和婴儿安
全,有效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迎接自治区对爱婴医院复评估工作,***年争取通过三所(....)爱婴卫生院评审。
(四)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保健意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卫生部和中国残联的《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加大婚前保健、产前筛查工作力度,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全面提高我县出生人口素质,减少缺陷儿的出生。***年全县各接产单位均要求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县妇幼保健院开展唐氏综合症筛查和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
(五)加强妇幼卫生“三网监测”工作。严格执行《妇幼卫生三网监测实施方案》,加大妇幼卫生“三网信息监测”管理力度,对妇幼信息逐步采用现代化计算机网络管理,加快数据——信息的转化,提高信息资料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分析利用能力,认真落实《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全国保健机构信息要作管理规范(试行)〉通知》,加强信息员培训,建立高效快捷的妇幼卫生信息传递网络,充分发挥信息在政府决策中的作用。
(六)按“降消”项目工作要求,对全县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各项妇幼保健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全面提高三江县妇幼卫生保健工作服务能力。继续巩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做好迎接全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复评估准备。
(七)狠抓全县产科质量,按照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评分标准,力争***年开展接产的医院全部通过产科质量验收;县妇幼保健院按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要求,做好上等准备工作,争取***年通过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验收。
(八)加强儿童保健工作力度,规范使用《广西儿童保健手册》,做好全区0-3岁儿童保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提高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三、工作措施
(一)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及配合,争取妇幼工作经费的投入,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板报等形式,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争取民政、计生部门的支持及配合,抓好新婚学校、孕妇学校的宣教,使每一对新婚夫妇都能到新婚学校、孕妇学校上课,从而提高他们的保健意识,使他们能自觉地去寻求一系列的妇幼保健服务,把被动变为主动,使妇幼保健工作能更好地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爱婴医院管理,提高产科服务质量。按照卫生部下发的《爱婴医院评估监督指南》要求,严格爱婴医院的规范服务,指导有条件的卫生院创建爱婴卫生院。***年要完成………三个卫生院爱婴医院创建工作。
(三)县妇幼保健院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指导中心作用,紧紧围绕妇女儿童、青少年及其他弱势群体的健康问题,加大创新力度,拓展妇幼保健项目,积极派人到上级妇幼保健机构及做得好的同级妇幼保健院学习,吸取和借鉴先进经验,抓好全县妇幼保健的创新工作,提高工作质量。继续抓好1-2个妇幼卫生示范乡镇,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机制。
(四)以实施“降消”项目工作,通过项目培训,密切与村医、保健员的联系,充分发挥村医、保健员、村干、计生专干的作用,坚持实行孕妇建卡月报与下乡摸底建卡相结合制度。通过村干部的支持配合把新婚学校、孕妇学校、育儿学校办到村级,从而提高孕妇早孕建卡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建立“逢孕必筛”和告知制度,筛查出的高危孕妇,采取人盯人战术,进行跟踪服务,严格执行危重孕/产妇逐级报告制度和高危孕/产妇的急救转诊制度,对私自截留高危孕/产妇,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五)继续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年,按《三江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对待孕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免费发放叶酸,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同时继续为广大孕/产妇开展HIV自愿咨询检测、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今年全县各接产单位均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不断提高筛查率,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对不原意检查的孕妇要完善相关的医疗文书。
(六)继续加强产科质量建设。县级重点抓好产科急救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乡级重点抓规范服务,提高高危识别转诊能力。根据不同层次群众对保健的需求,完善服务设施,使母婴同室家庭化、温馨化。做到设施一流,人员一流,制度一流,服务一流。
(七)加强对各医疗保健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广西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广西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广西卫生行政部门产科管理及产科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爱婴医院监督评估标准》和《广西各级产科质量标准》的规定。加大母婴保健执法力度,禁止各级医疗机构利用B超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重点清理整顿和打击非法家庭接生和贩卖婴儿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医疗机构拒报、瞒报、漏报妇幼卫生“三网”监测信息的行为,依法保障母婴安全,更好地推行住院分娩。
(八)继续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契机,做好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工作。
(九)建立建全“三网”监测网络,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建立孕/产妇死亡即时评审、围产儿死亡季度评审制度,切实掌握我县5岁以下儿童、育龄妇女及孕产妇死亡的原因,及时调整措施改进工作方法,降低相应的死亡率。
(十)加强妇幼卫生“三网”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妇幼卫生电子信息网络,提高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质量。各医疗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依法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着重做好以下几
项工作:
1、建立妇幼信息报告奖惩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反馈及报告工作,未经县卫生局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变更信息员。要求各医院、各科室设立死亡病例登记本,按谁处理谁负责的原则,出现死亡病例,要在12小时内报告本院信息员。成立质控小组,定期检查和督促本辖区妇幼信息的采集和报告工作。确保各类信息的采集及时、有效、准确,提高信息的应用效率,为制定全县妇幼卫生工作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医疗单位内部及医疗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反馈,凡在本院死亡的育龄妇女、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要及时进行个案调查,12小时内上报县妇幼保健院,由县妇幼保健院根据其户口所在地逐级反馈。对门诊急危症和住院的育龄妇女患者,临床医生要记录月经史,并进行孕情诊断,采取综合性的急救措施,杜绝出现孕/产妇死亡漏报病例,凡在本院出生的新生儿,非辖区管理范围的,各单位要在其出院前将详细、准确的信息反馈给新生儿户口所在地卫生院,以便及时开展产后访视工作,
3、各单位信息员要增强责任心,提高对妇幼信息的收集报告具有重大意义的认识,强化与防疫、计生核对制度。规范表卡的填写,认真、细致地做好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及时向院领导反馈信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所有妇幼卫生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管理,今年的信息报告、“降消”财务报帐均使用《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软件》上报到县妇幼保健院,随后报送原件,确保各类报表的规范填写,提高报表的质量及报表的时效性。
(十一)进一步加强儿童群体保健工作,积极拓展儿童保健服务领域,认真执行卫生部《儿童保健工作规范》,推动“促进口腔幼儿园”等相关儿童保健活动的开展,重点抓好营养不良患儿的干预。严格按照《广西托幼机构实施细则》规范管理托幼机构,重点抓个体幼儿园的规范化管理,开展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调查,掌握发病现状,制
定干预措施,保护儿童健康。
(十二)大力宣传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规范化管理。建立管、发分开和使用月报制度,以接产医院为单位,控制废证率在3%以内。认真执行广西卫生厅、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管理办法》,依法为每个出生婴儿发放新的《出生医学证明》,接产医院本院住院分娩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发证及时率要达95%。
(十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妇幼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各医疗单位要继续执行每年选派妇幼人员到上级医院轮训进修(不少于3个月)的制度。二是对妇产科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经常开展有针对性、适用性强的业务培训和大练兵,邀请区、市有关专家讲课,重点进行产科急危重症的业务培训,并进行急、难、重病例的讨论分析和专题讲座,提高一线医师的诊断处理水平,熟练掌握抢救技术,全面提高医师的救治水平。
(十四)县、乡两级妇幼工作人员要实行包点责任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我县妇幼卫生工作现状,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妇幼卫生工作模式。县妇保院要根据每年基层妇幼卫生工作检查结果,重点加强对后进乡(镇)的指导,使全县妇幼工作迈上新台阶。各单位务必保证妇幼人员的工作时间,集中力量,深入村屯开展主动搜索和健康教育活动,切实掌握辖区妇幼卫生工作情况。
**县***年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年妇幼保健工作主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为重点,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加大“降消”项目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强化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和落实《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提高儿童系统管理率,努力为增进居民健康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现结合我县情况,制定***县***年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广西母婴安全工程行动计划》,以“一法两纲”为中心,全面推进我县妇幼卫生工作,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县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要求,依法规范妇幼保健各项工作,拓宽妇幼保健服务项目,规范母婴保健市场,加强市场准入和监督管理,加大《母婴保健法》执法力度,打击非法接生,确保母婴安全。按《两纲》要求,做好迎接《两纲》终期评估准备工作,全面完成我县***年妇幼保健工作目标任务。
(二)认真实施“母婴安全工程行动计划”,依法规范产科管理。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及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建设,落实《关于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的通知》精神,提高高危孕/产妇管理率和抢救成功率,使全县产科质量、县级产科绿色转诊通道和产科急救中心服务能力均迈上一个新台阶,做好迎接自治区对产科急救中心的验收工作。
(三)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围绕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突出保健服务品牌特色,强化医院内部建设,开展技术创新,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住院分娩率及爱婴医院成果,保证孕/产妇和婴儿安
全,有效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迎接自治区对爱婴医院复评估工作,***年争取通过三所(....)爱婴卫生院评审。
(四)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保健意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卫生部和中国残联的《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加大婚前保健、产前筛查工作力度,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全面提高我县出生人口素质,减少缺陷儿的出生。***年全县各接产单位均要求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县妇幼保健院开展唐氏综合症筛查和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
(五)加强妇幼卫生“三网监测”工作。严格执行《妇幼卫生三网监测实施方案》,加大妇幼卫生“三网信息监测”管理力度,对妇幼信息逐步采用现代化计算机网络管理,加快数据——信息的转化,提高信息资料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分析利用能力,认真落实《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全国保健机构信息要作管理规范(试行)〉通知》,加强信息员培训,建立高效快捷的妇幼卫生信息传递网络,充分发挥信息在政府决策中的作用。
(六)按“降消”项目工作要求,对全县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各项妇幼保健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全面提高三江县妇幼卫生保健工作服务能力。继续巩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做好迎接全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复评估准备。
(七)狠抓全县产科质量,按照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评分标准,力争***年开展接产的医院全部通过产科质量验收;县妇幼保健院按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要求,做好上等准备工作,争取***年通过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验收。
(八)加强儿童保健工作力度,规范使用《广西儿童保健手册》,做好全区0-3岁儿童保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提高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三、工作措施
(一)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及配合,争取妇幼工作经费的投入,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板报等形式,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争取民政、计生部门的支持及配合,抓好新婚学校、孕妇学校的宣教,使每一对新婚夫妇都能到新婚学校、孕妇学校上课,从而提高他们的保健意识,使他们能自觉地去寻求一系列的妇幼保健服务,把被动变为主动,使妇幼保健工作能更好地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爱婴医院管理,提高产科服务质量。按照卫生部下发的《爱婴医院评估监督指南》要求,严格爱婴医院的规范服务,指导有条件的卫生院创建爱婴卫生院。***年要完成………三个卫生院爱婴医院创建工作。
(三)县妇幼保健院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指导中心作用,紧紧围绕妇女儿童、青少年及其他弱势群体的健康问题,加大创新力度,拓展妇幼保健项目,积极派人到上级妇幼保健机构及做得好的同级妇幼保健院学习,吸取和借鉴先进经验,抓好全县妇幼保健的创新工作,提高工作质量。继续抓好1-2个妇幼卫生示范乡镇,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机制。
(四)以实施“降消”项目工作,通过项目培训,密切与村医、保健员的联系,充分发挥村医、保健员、村干、计生专干的作用,坚持实行孕妇建卡月报与下乡摸底建卡相结合制度。通过村干部的支持配合把新婚学校、孕妇学校、育儿学校办到村级,从而提高孕妇早孕建卡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建立“逢孕必筛”和告知制度,筛查出的高危孕妇,采取人盯人战术,进行跟踪服务,严格执行危重孕/产妇逐级报告制度和高危孕/产妇的急救转诊制度,对私自截留高危孕/产妇,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五)继续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年,按《三江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对待孕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免费发放叶酸,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同时继续为广大孕/产妇开展HIV自愿咨询检测、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今年全县各接产单位均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不断提高筛查率,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对不原意检查的孕妇要完善相关的医疗文书。
(六)继续加强产科质量建设。县级重点抓好产科急救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乡级重点抓规范服务,提高高危识别转诊能力。根据不同层次群众对保健的需求,完善服务设施,使母婴同室家庭化、温馨化。做到设施一流,人员一流,制度一流,服务一流。
(七)加强对各医疗保健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广西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广西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广西卫生行政部门产科管理及产科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爱婴医院监督评估标准》和《广西各级产科质量标准》的规定。加大母婴保健执法力度,禁止各级医疗机构利用B超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重点清理整顿和打击非法家庭接生和贩卖婴儿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医疗机构拒报、瞒报、漏报妇幼卫生“三网”监测信息的行为,依法保障母婴安全,更好地推行住院分娩。
(八)继续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契机,做好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工作。
(九)建立建全“三网”监测网络,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建立孕/产妇死亡即时评审、围产儿死亡季度评审制度,切实掌握我县5岁以下儿童、育龄妇女及孕产妇死亡的原因,及时调整措施改进工作方法,降低相应的死亡率。
(十)加强妇幼卫生“三网”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妇幼卫生电子信息网络,提高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质量。各医疗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依法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着重做好以下几
项工作:
1、建立妇幼信息报告奖惩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反馈及报告工作,未经县卫生局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变更信息员。要求各医院、各科室设立死亡病例登记本,按谁处理谁负责的原则,出现死亡病例,要在12小时内报告本院信息员。成立质控小组,定期检查和督促本辖区妇幼信息的采集和报告工作。确保各类信息的采集及时、有效、准确,提高信息的应用效率,为制定全县妇幼卫生工作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医疗单位内部及医疗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反馈,凡在本院死亡的育龄妇女、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要及时进行个案调查,12小时内上报县妇幼保健院,由县妇幼保健院根据其户口所在地逐级反馈。对门诊急危症和住院的育龄妇女患者,临床医生要记录月经史,并进行孕情诊断,采取综合性的急救措施,杜绝出现孕/产妇死亡漏报病例,凡在本院出生的新生儿,非辖区管理范围的,各单位要在其出院前将详细、准确的信息反馈给新生儿户口所在地卫生院,以便及时开展产后访视工作,
3、各单位信息员要增强责任心,提高对妇幼信息的收集报告具有重大意义的认识,强化与防疫、计生核对制度。规范表卡的填写,认真、细致地做好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及时向院领导反馈信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所有妇幼卫生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管理,今年的信息报告、“降消”财务报帐均使用《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软件》上报到县妇幼保健院,随后报送原件,确保各类报表的规范填写,提高报表的质量及报表的时效性。
(十一)进一步加强儿童群体保健工作,积极拓展儿童保健服务领域,认真执行卫生部《儿童保健工作规范》,推动“促进口腔幼儿园”等相关儿童保健活动的开展,重点抓好营养不良患儿的干预。严格按照《广西托幼机构实施细则》规范管理托幼机构,重点抓个体幼儿园的规范化管理,开展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调查,掌握发病现状,制
定干预措施,保护儿童健康。
(十二)大力宣传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规范化管理。建立管、发分开和使用月报制度,以接产医院为单位,控制废证率在3%以内。认真执行广西卫生厅、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管理办法》,依法为每个出生婴儿发放新的《出生医学证明》,接产医院本院住院分娩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发证及时率要达95%。
(十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妇幼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各医疗单位要继续执行每年选派妇幼人员到上级医院轮训进修(不少于3个月)的制度。二是对妇产科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经常开展有针对性、适用性强的业务培训和大练兵,邀请区、市有关专家讲课,重点进行产科急危重症的业务培训,并进行急、难、重病例的讨论分析和专题讲座,提高一线医师的诊断处理水平,熟练掌握抢救技术,全面提高医师的救治水平。
(十四)县、乡两级妇幼工作人员要实行包点责任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我县妇幼卫生工作现状,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妇幼卫生工作模式。县妇保院要根据每年基层妇幼卫生工作检查结果,重点加强对后进乡(镇)的指导,使全县妇幼工作迈上新台阶。各单位务必保证妇幼人员的工作时间,集中力量,深入村屯开展主动搜索和健康教育活动,切实掌握辖区妇幼卫生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