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安全用电知识
1、电源线选用应相对宽松,避免超负荷使用,破旧老化的电源线应及时更换,以免发生意外事故。2、接用临时电源,要用合格的电源线和电源插头,插座要安全可靠,损坏的不能使用,电源线接头要用绝缘胶布包好。3、线路接头应确保接触良好,连接可靠。4、房间装修,隐藏在墙内的电源线要放在专用阻燃护套内,电源线的截面应满足家用电器设备的负荷要求。5、遇有家用电器着火,应先切断电源再救火。6、家用电器接线必须确保正确,有疑问时应询问专业人员。7、家庭用电设备应装设带有过电压保护的、经调试合格的漏电保护器,以保证使用安全。8、家用电器在使用时,应有良好的外壳接地,室内要设有公用地线。9、湿手不能触摸开关及带电的家用电器,不能用湿布擦拭使用中的家用电器,进行家电维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10、家用电热设备、暖气设备一定要远离煤气罐、煤气管道,发现煤气漏气时先开窗通风,千万不能拉合电源,并及时请专业人员修理。11、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必须远离易燃物品,用完后应切断电源,拔下插头,以防意外。12、发现家用电器损坏,应请专业人员修理,私自不要拆卸,防止电击伤人。13、发现有人触电,不能直接用手接触触电者,应用干木棒或其它绝缘物将电源线挑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14、电源插头、插座应布置在幼儿触及不到的地方,并经常给家中的老人和孩子讲解家庭安全用电常识,增强老人和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15、雷雨天在市区人行道上行走,不要用手触摸树木、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16、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能使用。17、在带电的家用电器上或破旧的电线周围,不能用钢卷尺和夹有金属线的皮尺、线尺进行测量工作。18、家用门铃、电推子禁止用220V电源电压,应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19、家用电沐浴器在洗澡时一定要先断开电源在洗澡。 发生触电事故时应采取哪些救护措施
在我国的伤亡事故中,触电伤亡事故占有很大比例。发生触电事故时,在保证救护者本身安全的同时,必须首先设法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然后进行紧急抢救。
一、设法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触电时间越短,对人体造成的伤害越小,使其迅速脱离带电体是救活触电者的首要因素。使触电者脱离带电体的基本原则是动作迅速、方法正确。
1、低压触电事故,应采用下列方法:
1)立即拉开附近有关的电源开关或拔出插销,断开电源。2)附近没有有关的电源开关和插销时,如附近有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带有干燥木柄的斧头,可用于切断电线,也可用绝缘的物品使触电者与带电体脱离。3)救护时不能直接用手拉扯触电者的皮肤和鞋。
2、高压触电事故,应采用下列方法:
1)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2)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的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3)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促使保护装置动作,以切断电源。
4)要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摔伤,特别是在高处作业时,应考虑好防摔措施。
二、对触电者进行紧急抢救
人体触电后,会出现心跳停止、呼吸中断等现象,呈现昏迷状态,这时不应认为是死亡,在设法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后,应立即进行紧急抢救。
1、解开妨碍触电者呼吸的紧身衣服。2、检查触电者的口腔,清理口腔的粘液、异物、假牙等。3、立即就地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人工胸外按压等紧急抢救。在医务人员到来之前或送往医院途中,决不能无故中断抢救。4、及时拨叫120救护车或送往医院抢救。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摘要
第四条电力设施和电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电力设施安全,不得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一)盗拆或者破坏杆塔、变压器材,盗割电力导线、拉线;(二)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悬挂物体、拴牲畜、攀附农作物;(三)向电力导线抛掷物体;(四)在架空电力线路两侧各三百米的区域内放风筝或者其他放飞物;(五)擅自在电力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或者在柱上变压器下堆放物品;(六)擅自攀登杆塔或者在杆塔上架设电力、通信、广播等线路,安装广播喇叭、照明灯具、广告牌等;(七)擅自开启井盖进入电力电缆沟或者在电力电缆沟内敷设其他管线;(八)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者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九)挖掘接地极,破坏、堵塞、占压接地极检测井、渗水井、注水系统等设施;(十)其他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第十五条禁止在距三十五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接地极外缘五米的区域内和距三十五千伏以上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接地极外缘十米的区域内取土、打桩、钻探、挖掘或者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制定安全措施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一)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从事起重、升降机械作业及打桩、钻探、挖掘等可能危及电力线路设施安全的作业;(二)在电力设施周围水平距离五百米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三)与架空电力导线的垂直距离小于安全距离的运输机械及装载物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第十九条禁止非法出售、收购废旧电力设施器材设备。
单位出售废旧电力设施器材设备的,经办人应当出具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个人出售废旧电力设施器材设备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查验废旧电力设施器材设备出售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建立收购台账,如实登记经办人或者出售人身份证号码以及所售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和来源,收购台账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发现有赃物嫌疑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第二十三条电力设施产权人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等植物,应当通知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修剪或者砍伐;不及时修剪或者砍伐的,电力设施产权人可以依法修剪或者砍伐,对修剪或者砍伐的植物,不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非法占有电能为目的,实施下列窃电行为:
(一)擅自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或者他人的电力设施上接线用电;(二)绕越法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三)伪造或者开启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四)以改变接线等方式故意使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用电;(五)擅自变更计量用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变比等计量设备参数,造成电费损失;(六)擅自改变用电类别用电;(七)使用电费卡非法充值后用电;(八)采用其他手段实施的窃电行为。禁止教唆、胁迫、指使、协助他人窃电或者向他人传授窃电方法。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窃电装置。
第三十四条窃电量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按照私接用电设备额定容量乘以实际窃电时间计算;(二)按照用电计量装置标定电流值(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乘以实际窃电时间计算;通过互感器窃电的,应当再乘以相应的互感器倍率计算确定。窃电时间无法查明的,窃电日数以一百八十日计算,用电时间不足一百八十日的,窃电日数以实际用电日数计算。每日窃电时间:居民用户按照六小时计算,其他用户按照十二小时计算。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所记录的相关数据可以作为窃电时间和窃电量计算的依据。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窃电的,由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窃电装置,限期补交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因窃电造成电力设施损坏或者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窃电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三款规定,教唆、胁迫、指使、协助他人窃电、传授窃电方法或者生产、销售窃电装置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安全用电知识
1、电源线选用应相对宽松,避免超负荷使用,破旧老化的电源线应及时更换,以免发生意外事故。2、接用临时电源,要用合格的电源线和电源插头,插座要安全可靠,损坏的不能使用,电源线接头要用绝缘胶布包好。3、线路接头应确保接触良好,连接可靠。4、房间装修,隐藏在墙内的电源线要放在专用阻燃护套内,电源线的截面应满足家用电器设备的负荷要求。5、遇有家用电器着火,应先切断电源再救火。6、家用电器接线必须确保正确,有疑问时应询问专业人员。7、家庭用电设备应装设带有过电压保护的、经调试合格的漏电保护器,以保证使用安全。8、家用电器在使用时,应有良好的外壳接地,室内要设有公用地线。9、湿手不能触摸开关及带电的家用电器,不能用湿布擦拭使用中的家用电器,进行家电维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10、家用电热设备、暖气设备一定要远离煤气罐、煤气管道,发现煤气漏气时先开窗通风,千万不能拉合电源,并及时请专业人员修理。11、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必须远离易燃物品,用完后应切断电源,拔下插头,以防意外。12、发现家用电器损坏,应请专业人员修理,私自不要拆卸,防止电击伤人。13、发现有人触电,不能直接用手接触触电者,应用干木棒或其它绝缘物将电源线挑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14、电源插头、插座应布置在幼儿触及不到的地方,并经常给家中的老人和孩子讲解家庭安全用电常识,增强老人和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15、雷雨天在市区人行道上行走,不要用手触摸树木、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16、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能使用。17、在带电的家用电器上或破旧的电线周围,不能用钢卷尺和夹有金属线的皮尺、线尺进行测量工作。18、家用门铃、电推子禁止用220V电源电压,应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19、家用电沐浴器在洗澡时一定要先断开电源在洗澡。 发生触电事故时应采取哪些救护措施
在我国的伤亡事故中,触电伤亡事故占有很大比例。发生触电事故时,在保证救护者本身安全的同时,必须首先设法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然后进行紧急抢救。
一、设法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触电时间越短,对人体造成的伤害越小,使其迅速脱离带电体是救活触电者的首要因素。使触电者脱离带电体的基本原则是动作迅速、方法正确。
1、低压触电事故,应采用下列方法:
1)立即拉开附近有关的电源开关或拔出插销,断开电源。2)附近没有有关的电源开关和插销时,如附近有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带有干燥木柄的斧头,可用于切断电线,也可用绝缘的物品使触电者与带电体脱离。3)救护时不能直接用手拉扯触电者的皮肤和鞋。
2、高压触电事故,应采用下列方法:
1)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2)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的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3)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促使保护装置动作,以切断电源。
4)要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摔伤,特别是在高处作业时,应考虑好防摔措施。
二、对触电者进行紧急抢救
人体触电后,会出现心跳停止、呼吸中断等现象,呈现昏迷状态,这时不应认为是死亡,在设法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后,应立即进行紧急抢救。
1、解开妨碍触电者呼吸的紧身衣服。2、检查触电者的口腔,清理口腔的粘液、异物、假牙等。3、立即就地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人工胸外按压等紧急抢救。在医务人员到来之前或送往医院途中,决不能无故中断抢救。4、及时拨叫120救护车或送往医院抢救。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摘要
第四条电力设施和电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电力设施安全,不得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一)盗拆或者破坏杆塔、变压器材,盗割电力导线、拉线;(二)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悬挂物体、拴牲畜、攀附农作物;(三)向电力导线抛掷物体;(四)在架空电力线路两侧各三百米的区域内放风筝或者其他放飞物;(五)擅自在电力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或者在柱上变压器下堆放物品;(六)擅自攀登杆塔或者在杆塔上架设电力、通信、广播等线路,安装广播喇叭、照明灯具、广告牌等;(七)擅自开启井盖进入电力电缆沟或者在电力电缆沟内敷设其他管线;(八)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者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九)挖掘接地极,破坏、堵塞、占压接地极检测井、渗水井、注水系统等设施;(十)其他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第十五条禁止在距三十五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接地极外缘五米的区域内和距三十五千伏以上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接地极外缘十米的区域内取土、打桩、钻探、挖掘或者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制定安全措施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一)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从事起重、升降机械作业及打桩、钻探、挖掘等可能危及电力线路设施安全的作业;(二)在电力设施周围水平距离五百米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三)与架空电力导线的垂直距离小于安全距离的运输机械及装载物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第十九条禁止非法出售、收购废旧电力设施器材设备。
单位出售废旧电力设施器材设备的,经办人应当出具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个人出售废旧电力设施器材设备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查验废旧电力设施器材设备出售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建立收购台账,如实登记经办人或者出售人身份证号码以及所售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和来源,收购台账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发现有赃物嫌疑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第二十三条电力设施产权人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等植物,应当通知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修剪或者砍伐;不及时修剪或者砍伐的,电力设施产权人可以依法修剪或者砍伐,对修剪或者砍伐的植物,不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非法占有电能为目的,实施下列窃电行为:
(一)擅自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或者他人的电力设施上接线用电;(二)绕越法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三)伪造或者开启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四)以改变接线等方式故意使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用电;(五)擅自变更计量用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变比等计量设备参数,造成电费损失;(六)擅自改变用电类别用电;(七)使用电费卡非法充值后用电;(八)采用其他手段实施的窃电行为。禁止教唆、胁迫、指使、协助他人窃电或者向他人传授窃电方法。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窃电装置。
第三十四条窃电量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按照私接用电设备额定容量乘以实际窃电时间计算;(二)按照用电计量装置标定电流值(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乘以实际窃电时间计算;通过互感器窃电的,应当再乘以相应的互感器倍率计算确定。窃电时间无法查明的,窃电日数以一百八十日计算,用电时间不足一百八十日的,窃电日数以实际用电日数计算。每日窃电时间:居民用户按照六小时计算,其他用户按照十二小时计算。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所记录的相关数据可以作为窃电时间和窃电量计算的依据。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窃电的,由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窃电装置,限期补交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因窃电造成电力设施损坏或者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窃电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三款规定,教唆、胁迫、指使、协助他人窃电、传授窃电方法或者生产、销售窃电装置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