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 审 申 报 表
单 位 姓 名 现从事专业 申报职务 填报日期
北 京 市 人 事 局 制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申报表均应使用钢笔,字迹要求端正、清楚,所填内容要真实,应填写的项目,不得空缺。对于没有内容的项目,在项目栏内填写“无”。
二、申报人应重点填写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情况,任现职称以前的工作情况只做简述。
三、申报人填写的申报表只在当年的评审工作中一次性使用,评审通过的,申报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存入申报人的人事档案。评审未通过的,再申报时应补充新材料,重新填写。
四、“破格、免试申报理由”拦目的填写:
对于符合文件规定的破格、免试申报人员,应写明文件号、符合的条款。
除上述人员外,应写明主要原因、办理机关、办理日期。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工作经历
注:1、从正式参加工作起,按时间顺序填写。
2、凡本人职务、工作单位、部门或从事专业有变动的,都要分行填写。
三、担任现职务以前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简述
注:此栏内容只作为评审的参考,应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500字。
四、任现职务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注:此栏内容只作为评审的参考,应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500字。
四、任现职务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五、任现职务以来获奖情况
六、任现职务以来发表论文、论(译)著情况
七、任现职务以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八、申报人提交论文情况
注:1、提交的论文必须由申报人撰写,能代表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
2、论文内容要与申报人直接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紧密结合;
3、提交的论文必须是任现职务以来撰写的。
九、个人申请
十、基层单位推荐(审核)意见
十一、区县局(总公司)意见
十二、评审委员会推荐意见
十三、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
附件2: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申 报 表
(附 表)
单位名称: (盖章)
姓 名:
申报职务:
北京市技工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办公室制
年 月
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教学对象”指学生类型,如:技校生、在职工人、电大生等。
附件1: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 审 申 报 表
单 位 姓 名 现从事专业 申报职务 填报日期
北 京 市 人 事 局 制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申报表均应使用钢笔,字迹要求端正、清楚,所填内容要真实,应填写的项目,不得空缺。对于没有内容的项目,在项目栏内填写“无”。
二、申报人应重点填写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情况,任现职称以前的工作情况只做简述。
三、申报人填写的申报表只在当年的评审工作中一次性使用,评审通过的,申报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存入申报人的人事档案。评审未通过的,再申报时应补充新材料,重新填写。
四、“破格、免试申报理由”拦目的填写:
对于符合文件规定的破格、免试申报人员,应写明文件号、符合的条款。
除上述人员外,应写明主要原因、办理机关、办理日期。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工作经历
注:1、从正式参加工作起,按时间顺序填写。
2、凡本人职务、工作单位、部门或从事专业有变动的,都要分行填写。
三、担任现职务以前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简述
注:此栏内容只作为评审的参考,应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500字。
四、任现职务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注:此栏内容只作为评审的参考,应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500字。
四、任现职务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五、任现职务以来获奖情况
六、任现职务以来发表论文、论(译)著情况
七、任现职务以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八、申报人提交论文情况
注:1、提交的论文必须由申报人撰写,能代表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
2、论文内容要与申报人直接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紧密结合;
3、提交的论文必须是任现职务以来撰写的。
九、个人申请
十、基层单位推荐(审核)意见
十一、区县局(总公司)意见
十二、评审委员会推荐意见
十三、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
附件2: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申 报 表
(附 表)
单位名称: (盖章)
姓 名:
申报职务:
北京市技工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办公室制
年 月
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教学对象”指学生类型,如:技校生、在职工人、电大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