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岗位细则

信贷营销部管理制度

信贷经理岗位职责

1、信贷经理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政策; (二)、依据公司的信贷管理制度、办法,规范和监督本单位信贷运作行为,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三)、遵循信贷市场需求与营销规则,大力营销贷款,提高经营效益;

(四)、督促本公司相关岗位按照分工做好各项信贷报表和有关文字材料的上报工作;

(五)、协助公司领导层制定全年信贷工作计划、岗位责任制、不良贷款监管清收责任制度,并负责制度的执行和考核;

(六)、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要求,抓好信贷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七)、建立好各类贷款户经济档案,并按照信贷“三查”要求进行管理;

(八)、对各类贷款的风险防范负有检查及管理责任。

2、信贷经理的职权

(一)、对公司贷款是否违反禁止性的情况进行审查;

(二) 、审查公司各类贷款的清收责任是否明确,保证、抵(质)押手续是否合法、有效;

(三)、在授权范围内审查、批准监督信贷工作全过程并承担责任;

(四)、有权直接向副总经理、董事长反映信贷管理情况和所发现的问题。

3、客户经理职责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贷款操作,防范贷款风险。

2、认真进行贷前调查,深入贷款客户,准确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确保贷前调查的真实性,为贷款审批提供准确的依据。

3、整理贷款资料,认真签订借款合同。

4、客户经理根据贷款合同信息及时准确地建立贷款台帐。

5、按时进行贷款本息催收,对到(逾)期贷款及时发送《到(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以保证诉讼时效的连续性。

6、交叉进行贷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努力防范

贷款风险。

7、客户经理对本息结清的贷款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8、客户经理及时准确完整地编报各类信贷报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贷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贷管理行为合理有效营运资金,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利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第二条 贷款对象是指本公司服务区范围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三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

2、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

3、恪守信用,能按期归还贷款。

4、无不良贷款的行为记录,具有一定的资信等级。

5、有贷款人认可的切实可行的担保措施。

6、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或农户贷款证。

7、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8、自愿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及时上报各种贷款人所需资料。

第三章 贷款的种类和方式

第四条 贷款种类:制造业、服务业、涉农贷款。

第五条 贷款方式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第四章 贷款投向

第六条 贷款的主要投向为农户小额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个体经营户贷款、自然人贷

第七条 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要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款流程和操作规范,坚持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向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不向股东及关联人发放贷款。

第五章 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第八条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综合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商定, 并在合同中注明。目前公司经营的贷款,其贷款期限主要以一年内的短期贷款为主。

第九条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在贷款到期日前十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展期申请,担保贷款必须由贷款担保人(抵押人、保证人、出质人)出具同意展期并继续保证的书面证明,经公司审查同意后展期。短期贷款展期累计不超过原定期限的一半,展期期间的利率可重新约定。

第十条 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经营,自主确定贷款利率,但上限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利率的浮动幅度、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条款等合同内容,由借贷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依法协商确定。

第六章 贷款的程序

第十一条 贷款的操作应按照贷户申请、贷前调查、贷时审查、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签订合同、立据发放、贷后检查、到期催收、按期收回、资料归档的程序办理。公司按信贷和审批分开操作相关程序、要求办理。

第十二条 贷前的调查。调查人员必须真实到户、到企调查,主要是对借款人的资信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押物、保证人情况。

第十三条 贷时审查。信贷人员对提交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的贷款, 均必须严格审核其贷款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信贷合同文本规范性,严格审查调查人员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严格信贷人员把关审查,信贷人员要严格审查借款人,按照信贷管理规定所必须提供各种借款资料,要严格审查借款人的真实性,手续的规范性,贷款使用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 贷后检查。每月检查全部借款企业和个人,公司实行明确信贷交叉检查的监督责任。检查贷款的使用有效性,偿债能力变化情况,合法、合规的信贷运作情况。

第十五条 上报公司审批贷款实行审贷分离程序由公司内按照部门职能具体实施。信贷营销部门具体负责受理贷款申请、调查、按公司授权和信贷审批委员会程序审批贷款及日常

贷款管理、贷后风险检查、信贷营销、当年到期贷款本息的收回工作。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贷款的贷时风险审查、合同文本合规、合法性审查,服务于前台的信贷工作。

第十六条 坚持贷款回复制度。自然人和企业短期贷款申请,在信贷营销部不超3个工作日,风险管理部门不超过2个工作日,信贷审批委员会不超过3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贷款审批。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授权授信的管理规定,审批要及时登记信贷审批委员会记录簿,公司贷款审批实行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意向通知制,经信贷审批委员会批准的贷款由信贷营销部门办理合法手续的初审,转交风险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信贷营销部门出具相应贷款批准文件。授信贷款参照上述执行。

第十八条 经公司审批发放贷款,次月信贷营销部门必须到户到企检查其贷款发放和使用情况,分专业以书面形式按月向副总经理报告检查情况。

第十九条 签订借款合同。所有贷款均应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结息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担保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应当具备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抵、质押担保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需要办理止付的,应依规进行止付登记。抵押、质押物应当符合《担保法》中抵押物、质押物条件,抵押、质押物价值必须足够清偿贷款本息。出质人、抵押财产共有人均须到场签约。严格执行先办理借款合同,后登记的操作程序。

第二十条 贷款归还。在贷款到期十日前,必须对借款人、出质人、担保人发出贷款还本付息催收通知书,并取得相应回执,对于出现的高风险贷款,要及时向公司报告,上下联动保护债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认为需要公证的合同必须及时到相应公证处办理公证。

第七章 不良信贷资产及应收息清收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不良信贷资产及应收息包括逾期、呆滞、呆账、已核销呆账贷款和待处理抵债资产。应收息包括表内外应收未收利息。不良贷款应按标准和程序进行认定,并按清收管理标准、措施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不良贷款及应收息清收管理监测制度,设立相应报表和登记簿、监测台帐,反映形成原因、清收方案、措施及清收到位等相关变动情况。对当年新划转呆滞贷款,从划转呆滞当月开始由风险管理部门逐笔进行考核,落实绩效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司健全不良贷款及应收息清收考核制度,强化清收管理力度,规范清收管理行为,明确清收管理激励标准。

第八章 贷款的保全和清偿

第二十五条 信贷营销部门应谨防借款人借企业改制逃避债务,悬空信贷资产或借承包、租赁、分立、剥离等途径逃避监督或不履行偿还贷款本息责任。

第二十六条 信贷营销部门应主动参与借款人企业改制、信贷债务重组,并要求借款人落实贷款债务,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公司。

第二十七条 对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借款人应在承包租赁合同中明确落实原贷款债务的偿还责任。

第二十八条 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原借款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公司全部承担,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对实行部分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改造后的股份公司按占用借款人的资本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借款人的贷款债务,抵押资产优先承担债务。

第二十九条 对联营、兼并组成新的企业法人的借款人,原贷款债务应由新的企业法人承担并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条 对分立、剥离的借款人,应在分立、剥离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分立、剥离所占资本或资产比例承担贷款债务。

第三十一条 对产权有偿转让企业,应在产权转让前落实和清偿贷款债务。对申请解散的企业,应依法参与企业财产的清算和债务的处置,对已设定财产抵押、质押的债权,公司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贷款债权应按法定程序追究担保单位连带责任,并按比例受偿。

第九章 信贷风险的预警管理

第三十二条 坚持信贷风险监测制度。准确测算每笔贷款的风险度,每月测算贷款存量风险度,实行企业现金流量的动态监测和建立健全信贷企业动态监测台帐,反映信贷企业资产、负债变动等情况。

第三十三条 坚持按月到企(户)检查制度。信贷营销部门逐月及时向公司报送检查情况报告表,对检查和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四条 信贷档案管理。必须按企业、自然人建档要求,分类别进行收集、装订、保管完好,规范入档。

第三十五条 建立借款企业和自然人的监测台帐。双向监测贷款风险的变化情况,并及时落实好在岗人员的清收责任,进一步降低信贷风险。

第十章 贷款管理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六条 严禁下列情形发生:

1、严禁逆程序、越程序发放贷款。

2、严禁发放跨服务区域贷款。

3、严禁向有存量贷款的企业法人发放个体贷款。

4、严禁发放冒名借名、借户贷款。

5、严禁借证借贷、垒大户贷款。

6、严禁发放无责任人或责任人不明确的贷款。

7、严禁超授权放款,化整为零贷款。。

8、严禁发放调查不实,手续不全的贷款。

第十一章 贷款的责任管理

第三十七条 建立和健全贷款岗位责任制,公司需将贷款管理每个环节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严格划分其信贷管理环节内控管理机制的各工种的岗位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公司调查人员负调查失误,评估失准按期收回本息的责任;业务管理人员负把关审查不严所造成损失的责任;信贷审批委员会负审查、决策失误的责任;贷后检查人员负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 建立业务管理岗位人员离职审计监交制度。客户经理在调离岗位时,公司必须对其在任期间所发放贷款情况进行审计及监交。由公司信贷营销部、风险管理部、审计会计部等组成监交小组按借据和档案清单办理交接手续。接收人如有异议并经监交小组认可的,可暂不接收,责任人为原责任人;因交接不清形成贷款损失的,交接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交接无异议的,接受人承担全额责任。

第十二章 信贷登记、咨询、安全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应查验借款人的身份,并通过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借款人的状态和借款人资信情况。不得对有不良贷款记录的借款人发生新的贷款业务。

第四十一条 公司所办理的信贷业务,应及时、完整地在公司信贷登记相关报表中填列有关要素、数据,呆账核销时,应注明“呆账核销”字样,并及时、准确上报公司领导层。

对监管当局规定须登记的其他事项,公司应及时、完整地在企业大事登记表中填列有关要素、数据。

第四十二条 公司通过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获取的借款人资信情况,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十三章 客户经理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 客户经理上岗必须由副总经理或董事长直接明确。客户经理对其责任贷款累计数额超过50万元未收回的一律不得从事信贷岗位。对于当年新增个体逾期责任贷款超过50万元的信贷业务人员除清收逾期贷款外,不得从事贷款的发放业务。

第四十四条 客户经理直接对副总经理、董事长负责,同时作为副总经理、董事长的参谋、助手,参与所在单位业务经营的决策和管理,对信贷管理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信贷合规运作、业务发展。

风控经理岗位职责

职位概要:

完善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流程、建立担保、评估、资产管理等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推进公司内外部风险的全面防范于控制。

工作内容:

协助公司领导层完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目标;

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流程;

组织实施公司内部管理评估,对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方案;

建立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涵盖公司担保、评估、资产管理各项业务;

参与公司担保、评估、资产管理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

对公司规定必须由风险管理经理实地审验的项目进行实地审验;

对风险管理员出具的客户申请审核意见进行复审,签字确认后上报业务副总;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业务。

技能技巧:

◆具备相当的风险管理伦理基础,熟悉各种风险控制模型;

◆具备较高的企业财务管理知识,对企业财务真伪具有较高洞察力;

◆熟悉一般企业的生产销售常识,熟知企业投融资风险;

◆具备较高的沟通技巧,善于跟企业与银行打交道。

态 度:

◆具有风险高于一切的思想;

◆工作细致、严谨、并具有战略前扎性思维;

◆为人正直,不徇私情;

◆具有较强的判断和决策能力、管理能力、人际沟通协调能力与执行能力;

◆优秀的协调、谈判能力,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风控管理制度

一、内部管理制度

1、负责对贷款项目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的审查,主要审核借款人提供资料的

完整性、贷款手续的合法合规性及项目调查岗意见的准确性和合理性等;

2、根据项目调查的材料、实地核查的资料,分析借款人及贷款项目的优势和存在的风险,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抵押物措施的设置;

4、对贷款项目承保与不承保及贷款种类、金额、期限、担保费率、还款方式等提出建议。

5、对贷款客户每月利息督促催缴。

二、岗位职责

1、风险控制部的岗位职责

(1)负责完善公司贷款风险控制的指导原则,不断检查审批环节和审查内容,并提出完善建议;

(2)负责对贷款项目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填写《风险控制评估表》,明确风险防控措施;

(3)根据公司信贷业务的流程,做好“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复核”的工作。即在业务初步受理阶段,对抵押物措施提供法律建议;在业务调查阶段,参与相关合同的起草、谈判、修改、签订、公证、登记等过程,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核工作;在放款阶段,做好相关程序和手续的复核;防止错漏;在贷后阶段,对客户贷款的利息及时偿还进行督促催收。

(4)协助公司领导正确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提供法律意见;

(5)根据公司的安排,参与公司的资本运营,特别是收购、租赁、招标、投标等重大经济活动,草拟相关合同文件,参与相关的谈判,提出相关的风险控制意见;

(6)配合公司的有关安排,在公司内普及相关知识,增强职员的风险意识;

三、风险控制部的业务流程

1、在信贷业务受理阶段,回复信贷营销部客户经理咨询的相关问题;在贷款调查阶段,与信贷营销部客户经理一起对申请客户进行实地调查,对客户经理要求申请客户提供的资料提出建议;在收到客户经理提交的《信贷客户调查报告》、申请客户档案后,结合实地调查进行风险综合评估,写出《风险调查报告》,对欠缺的资料通知信贷业务部客户经理补齐;

2、风险评估的重点与分析

(1)调查借款主体的合法性。

(2)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本公司的要求,是否有遗漏。而且需要特别注意审

查以下的地方:

①加盖的公章是否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证(卡) 上的法人单位名称三者是否一致;若不一致,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核;

②税务登记证是否经过审验;

③股东(董事)会决议内容应包括:申请本公司借款的期限、金额、用途等;是否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签字人数;股东(董事)的签名是否真实有效;

④贷款卡是否年审合格;

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是否已经年审合格;

⑥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 是否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护照) 、 结婚证与户口簿上的有关要素(姓名、婚姻状况)是否一致,并与担保 申请人作核对;

⑦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⑧其他有效证明是否已经盖公章或签名按右手印。

(3)对信贷业务的风险分析

①对借款申请人的信用进行风险分析,就是对借款申请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分析。对还款意愿,应注意通过人民银行的信用记录来考察借款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分析借款申请人借款用途的真实性及可行性;对还款能力,应着重分析其还款计划的可行性、企业(个人)的偿债能力和筹资能力等。

②对借款申请人面临的市场风险和所在行业的风险分析。

③对借款项目的财务、法律风险分析。

④对担保措施保障力度的分析。就是分析一旦出现代偿时,担保措施是否能够弥补本公司的损失;而且,担保措施的设置是否能够使借款人的违约成本足够高。

⑤对担保方案的风险分析。就是根据每一笔借款客户的状况来设置担保方案,并对设置的担保方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多角度是否可控考虑,从而确定各过程的监控方法和监控内容。此外,本公司各个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工和紧密配合,也是减低担保方案风险的重要措施。

(4)对担保人的调查与分析

①担保能力的调查。调查担保人的生产经营规模、资金实力、内部组织机构、股本构成、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发展前景,分析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应重点调查担保人的资格、担保能力、担保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落实各项担保措施贷款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A 、担保人资格调查。担保人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主要分析担保的保证人、抵(质)

押人是否有合法担保资格、担保人的代偿能力、抵(质)押物是否合法真实存在,抵押人、出质人对抵(质)押物是否拥有财产处分权;抵押人、出质人以共有财产设定抵(质)押时,是否经全体或法律规定的共有人书面同意,并出具同意抵押、质押声明书。若担保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必须提供股东会(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为借款人承担担保责任和提供担保抵(质)押物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和证明。

B 、担保能力的调查。审查贷款卡及其他相关信息,调查其担保能力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若抵(质)押物必须由评估机构评估的,调查评估机构是否合法、评估依据是否真实;分析抵(质)押物的变现能力,测算抵(质)押率,作为确定担保额度的参考依据。

C 、调查担保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主要调查担保手续是否合法,担保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董事会董事或股东会股东及财产共有人的签字、手印、个人的居民身份证是否真实、有效,必需时到相关登记部门验证抵(质)物所有权证书的真实性。

②担保人与申请人的关系调查。主要调查担保人与申请人的关联关系以及与申请人、担保人存在较多利益关系的第三方的关联关系,分析其有无代偿性的资金来源,有无可抵(质)押的财产,防止通过互保、循环担保。

3、撰写风险评估报告,召开项目评审会,对借款客户进行审查。对同意或有条件同意借款的客户,相关材料上报贷款审批委员会最后审批决定;

4、风险评估报告要求明确提出该笔借款客户存在的风险点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5、风险控制部在收到借款客户最终审批批复后,如属于同意借款的,按贷款审批委员会方案要求,协助通知客户经理与申请客户、担保第三人签订借款客户的有关合同,并完成相关抵质押手续。

岗位细则格式:

风险管理部岗位细则

一、 岗位名称:风险管理部经理

二、 所属部门:风险管理部

三、 岗位目的:控制、防范风险

四、 岗位要点:

1、审查借款申请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从各种角度审视是否存在逾期或展期的风险。

2、根据公司及借款申请人的情况制定、起草有关文书。

3、签订合同和有关文书。

4、办理抵质押手续。

5、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6、负责督促客户经理每个月贷款客户催息工作。

六、部门人员

风控部经理1名,风控专员按照业务经理的人数做到,2-3个业务经理配一个风控专员。 七、风险管理员基本要求 职位概要:

协助风险管理经理对公司业务进行风险控制,具体审核客户申报资料,实地审验客户信息。

工作内容:

审核客户资料,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别; 审核客户资料,对客户申请的可行性判断; 协助风险管理经理,对客户进行实地验审,并提出意见; 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公司风险控制的意见和建议; 对业务和项目部门提出风险控制的意见和建议; 对公司客户进行贷后跟踪管理,定期向风险管理经理提出客户风险调查报告; 对出险业务,及时上报风险管理经理并提出补救方案;

完成风险管理经理和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技能技巧:

◆具备相当的风险管理理论基础;

◆具备较高的企业财务管理知识,对企业财务真伪具有较高洞察力;

◆熟悉一般企业的生产销售常识,熟悉企业投融资风险;

态 度:

◆具有风险高于一切的思想;

◆工作细致、严谨、为人正直。道德品质好;

◆具有较强的判断和决定能力,人际沟通协调能力与执行能力;

◆优秀的协调谈判能力,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信贷营销部管理制度

信贷经理岗位职责

1、信贷经理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政策; (二)、依据公司的信贷管理制度、办法,规范和监督本单位信贷运作行为,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三)、遵循信贷市场需求与营销规则,大力营销贷款,提高经营效益;

(四)、督促本公司相关岗位按照分工做好各项信贷报表和有关文字材料的上报工作;

(五)、协助公司领导层制定全年信贷工作计划、岗位责任制、不良贷款监管清收责任制度,并负责制度的执行和考核;

(六)、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要求,抓好信贷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七)、建立好各类贷款户经济档案,并按照信贷“三查”要求进行管理;

(八)、对各类贷款的风险防范负有检查及管理责任。

2、信贷经理的职权

(一)、对公司贷款是否违反禁止性的情况进行审查;

(二) 、审查公司各类贷款的清收责任是否明确,保证、抵(质)押手续是否合法、有效;

(三)、在授权范围内审查、批准监督信贷工作全过程并承担责任;

(四)、有权直接向副总经理、董事长反映信贷管理情况和所发现的问题。

3、客户经理职责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贷款操作,防范贷款风险。

2、认真进行贷前调查,深入贷款客户,准确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确保贷前调查的真实性,为贷款审批提供准确的依据。

3、整理贷款资料,认真签订借款合同。

4、客户经理根据贷款合同信息及时准确地建立贷款台帐。

5、按时进行贷款本息催收,对到(逾)期贷款及时发送《到(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以保证诉讼时效的连续性。

6、交叉进行贷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努力防范

贷款风险。

7、客户经理对本息结清的贷款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8、客户经理及时准确完整地编报各类信贷报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贷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贷管理行为合理有效营运资金,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利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第二条 贷款对象是指本公司服务区范围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三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

2、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

3、恪守信用,能按期归还贷款。

4、无不良贷款的行为记录,具有一定的资信等级。

5、有贷款人认可的切实可行的担保措施。

6、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或农户贷款证。

7、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8、自愿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及时上报各种贷款人所需资料。

第三章 贷款的种类和方式

第四条 贷款种类:制造业、服务业、涉农贷款。

第五条 贷款方式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第四章 贷款投向

第六条 贷款的主要投向为农户小额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个体经营户贷款、自然人贷

第七条 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要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款流程和操作规范,坚持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向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不向股东及关联人发放贷款。

第五章 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第八条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综合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商定, 并在合同中注明。目前公司经营的贷款,其贷款期限主要以一年内的短期贷款为主。

第九条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在贷款到期日前十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展期申请,担保贷款必须由贷款担保人(抵押人、保证人、出质人)出具同意展期并继续保证的书面证明,经公司审查同意后展期。短期贷款展期累计不超过原定期限的一半,展期期间的利率可重新约定。

第十条 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经营,自主确定贷款利率,但上限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利率的浮动幅度、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条款等合同内容,由借贷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依法协商确定。

第六章 贷款的程序

第十一条 贷款的操作应按照贷户申请、贷前调查、贷时审查、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签订合同、立据发放、贷后检查、到期催收、按期收回、资料归档的程序办理。公司按信贷和审批分开操作相关程序、要求办理。

第十二条 贷前的调查。调查人员必须真实到户、到企调查,主要是对借款人的资信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押物、保证人情况。

第十三条 贷时审查。信贷人员对提交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的贷款, 均必须严格审核其贷款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信贷合同文本规范性,严格审查调查人员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严格信贷人员把关审查,信贷人员要严格审查借款人,按照信贷管理规定所必须提供各种借款资料,要严格审查借款人的真实性,手续的规范性,贷款使用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 贷后检查。每月检查全部借款企业和个人,公司实行明确信贷交叉检查的监督责任。检查贷款的使用有效性,偿债能力变化情况,合法、合规的信贷运作情况。

第十五条 上报公司审批贷款实行审贷分离程序由公司内按照部门职能具体实施。信贷营销部门具体负责受理贷款申请、调查、按公司授权和信贷审批委员会程序审批贷款及日常

贷款管理、贷后风险检查、信贷营销、当年到期贷款本息的收回工作。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贷款的贷时风险审查、合同文本合规、合法性审查,服务于前台的信贷工作。

第十六条 坚持贷款回复制度。自然人和企业短期贷款申请,在信贷营销部不超3个工作日,风险管理部门不超过2个工作日,信贷审批委员会不超过3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贷款审批。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授权授信的管理规定,审批要及时登记信贷审批委员会记录簿,公司贷款审批实行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意向通知制,经信贷审批委员会批准的贷款由信贷营销部门办理合法手续的初审,转交风险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信贷营销部门出具相应贷款批准文件。授信贷款参照上述执行。

第十八条 经公司审批发放贷款,次月信贷营销部门必须到户到企检查其贷款发放和使用情况,分专业以书面形式按月向副总经理报告检查情况。

第十九条 签订借款合同。所有贷款均应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结息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担保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应当具备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抵、质押担保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需要办理止付的,应依规进行止付登记。抵押、质押物应当符合《担保法》中抵押物、质押物条件,抵押、质押物价值必须足够清偿贷款本息。出质人、抵押财产共有人均须到场签约。严格执行先办理借款合同,后登记的操作程序。

第二十条 贷款归还。在贷款到期十日前,必须对借款人、出质人、担保人发出贷款还本付息催收通知书,并取得相应回执,对于出现的高风险贷款,要及时向公司报告,上下联动保护债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认为需要公证的合同必须及时到相应公证处办理公证。

第七章 不良信贷资产及应收息清收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不良信贷资产及应收息包括逾期、呆滞、呆账、已核销呆账贷款和待处理抵债资产。应收息包括表内外应收未收利息。不良贷款应按标准和程序进行认定,并按清收管理标准、措施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不良贷款及应收息清收管理监测制度,设立相应报表和登记簿、监测台帐,反映形成原因、清收方案、措施及清收到位等相关变动情况。对当年新划转呆滞贷款,从划转呆滞当月开始由风险管理部门逐笔进行考核,落实绩效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司健全不良贷款及应收息清收考核制度,强化清收管理力度,规范清收管理行为,明确清收管理激励标准。

第八章 贷款的保全和清偿

第二十五条 信贷营销部门应谨防借款人借企业改制逃避债务,悬空信贷资产或借承包、租赁、分立、剥离等途径逃避监督或不履行偿还贷款本息责任。

第二十六条 信贷营销部门应主动参与借款人企业改制、信贷债务重组,并要求借款人落实贷款债务,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公司。

第二十七条 对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借款人应在承包租赁合同中明确落实原贷款债务的偿还责任。

第二十八条 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原借款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公司全部承担,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对实行部分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改造后的股份公司按占用借款人的资本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借款人的贷款债务,抵押资产优先承担债务。

第二十九条 对联营、兼并组成新的企业法人的借款人,原贷款债务应由新的企业法人承担并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条 对分立、剥离的借款人,应在分立、剥离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分立、剥离所占资本或资产比例承担贷款债务。

第三十一条 对产权有偿转让企业,应在产权转让前落实和清偿贷款债务。对申请解散的企业,应依法参与企业财产的清算和债务的处置,对已设定财产抵押、质押的债权,公司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贷款债权应按法定程序追究担保单位连带责任,并按比例受偿。

第九章 信贷风险的预警管理

第三十二条 坚持信贷风险监测制度。准确测算每笔贷款的风险度,每月测算贷款存量风险度,实行企业现金流量的动态监测和建立健全信贷企业动态监测台帐,反映信贷企业资产、负债变动等情况。

第三十三条 坚持按月到企(户)检查制度。信贷营销部门逐月及时向公司报送检查情况报告表,对检查和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四条 信贷档案管理。必须按企业、自然人建档要求,分类别进行收集、装订、保管完好,规范入档。

第三十五条 建立借款企业和自然人的监测台帐。双向监测贷款风险的变化情况,并及时落实好在岗人员的清收责任,进一步降低信贷风险。

第十章 贷款管理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六条 严禁下列情形发生:

1、严禁逆程序、越程序发放贷款。

2、严禁发放跨服务区域贷款。

3、严禁向有存量贷款的企业法人发放个体贷款。

4、严禁发放冒名借名、借户贷款。

5、严禁借证借贷、垒大户贷款。

6、严禁发放无责任人或责任人不明确的贷款。

7、严禁超授权放款,化整为零贷款。。

8、严禁发放调查不实,手续不全的贷款。

第十一章 贷款的责任管理

第三十七条 建立和健全贷款岗位责任制,公司需将贷款管理每个环节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严格划分其信贷管理环节内控管理机制的各工种的岗位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公司调查人员负调查失误,评估失准按期收回本息的责任;业务管理人员负把关审查不严所造成损失的责任;信贷审批委员会负审查、决策失误的责任;贷后检查人员负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 建立业务管理岗位人员离职审计监交制度。客户经理在调离岗位时,公司必须对其在任期间所发放贷款情况进行审计及监交。由公司信贷营销部、风险管理部、审计会计部等组成监交小组按借据和档案清单办理交接手续。接收人如有异议并经监交小组认可的,可暂不接收,责任人为原责任人;因交接不清形成贷款损失的,交接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交接无异议的,接受人承担全额责任。

第十二章 信贷登记、咨询、安全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应查验借款人的身份,并通过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借款人的状态和借款人资信情况。不得对有不良贷款记录的借款人发生新的贷款业务。

第四十一条 公司所办理的信贷业务,应及时、完整地在公司信贷登记相关报表中填列有关要素、数据,呆账核销时,应注明“呆账核销”字样,并及时、准确上报公司领导层。

对监管当局规定须登记的其他事项,公司应及时、完整地在企业大事登记表中填列有关要素、数据。

第四十二条 公司通过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获取的借款人资信情况,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十三章 客户经理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 客户经理上岗必须由副总经理或董事长直接明确。客户经理对其责任贷款累计数额超过50万元未收回的一律不得从事信贷岗位。对于当年新增个体逾期责任贷款超过50万元的信贷业务人员除清收逾期贷款外,不得从事贷款的发放业务。

第四十四条 客户经理直接对副总经理、董事长负责,同时作为副总经理、董事长的参谋、助手,参与所在单位业务经营的决策和管理,对信贷管理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信贷合规运作、业务发展。

风控经理岗位职责

职位概要:

完善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流程、建立担保、评估、资产管理等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推进公司内外部风险的全面防范于控制。

工作内容:

协助公司领导层完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目标;

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流程;

组织实施公司内部管理评估,对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方案;

建立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涵盖公司担保、评估、资产管理各项业务;

参与公司担保、评估、资产管理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

对公司规定必须由风险管理经理实地审验的项目进行实地审验;

对风险管理员出具的客户申请审核意见进行复审,签字确认后上报业务副总;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业务。

技能技巧:

◆具备相当的风险管理伦理基础,熟悉各种风险控制模型;

◆具备较高的企业财务管理知识,对企业财务真伪具有较高洞察力;

◆熟悉一般企业的生产销售常识,熟知企业投融资风险;

◆具备较高的沟通技巧,善于跟企业与银行打交道。

态 度:

◆具有风险高于一切的思想;

◆工作细致、严谨、并具有战略前扎性思维;

◆为人正直,不徇私情;

◆具有较强的判断和决策能力、管理能力、人际沟通协调能力与执行能力;

◆优秀的协调、谈判能力,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风控管理制度

一、内部管理制度

1、负责对贷款项目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的审查,主要审核借款人提供资料的

完整性、贷款手续的合法合规性及项目调查岗意见的准确性和合理性等;

2、根据项目调查的材料、实地核查的资料,分析借款人及贷款项目的优势和存在的风险,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

3、负责抵押物措施的设置;

4、对贷款项目承保与不承保及贷款种类、金额、期限、担保费率、还款方式等提出建议。

5、对贷款客户每月利息督促催缴。

二、岗位职责

1、风险控制部的岗位职责

(1)负责完善公司贷款风险控制的指导原则,不断检查审批环节和审查内容,并提出完善建议;

(2)负责对贷款项目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填写《风险控制评估表》,明确风险防控措施;

(3)根据公司信贷业务的流程,做好“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复核”的工作。即在业务初步受理阶段,对抵押物措施提供法律建议;在业务调查阶段,参与相关合同的起草、谈判、修改、签订、公证、登记等过程,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核工作;在放款阶段,做好相关程序和手续的复核;防止错漏;在贷后阶段,对客户贷款的利息及时偿还进行督促催收。

(4)协助公司领导正确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提供法律意见;

(5)根据公司的安排,参与公司的资本运营,特别是收购、租赁、招标、投标等重大经济活动,草拟相关合同文件,参与相关的谈判,提出相关的风险控制意见;

(6)配合公司的有关安排,在公司内普及相关知识,增强职员的风险意识;

三、风险控制部的业务流程

1、在信贷业务受理阶段,回复信贷营销部客户经理咨询的相关问题;在贷款调查阶段,与信贷营销部客户经理一起对申请客户进行实地调查,对客户经理要求申请客户提供的资料提出建议;在收到客户经理提交的《信贷客户调查报告》、申请客户档案后,结合实地调查进行风险综合评估,写出《风险调查报告》,对欠缺的资料通知信贷业务部客户经理补齐;

2、风险评估的重点与分析

(1)调查借款主体的合法性。

(2)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本公司的要求,是否有遗漏。而且需要特别注意审

查以下的地方:

①加盖的公章是否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证(卡) 上的法人单位名称三者是否一致;若不一致,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核;

②税务登记证是否经过审验;

③股东(董事)会决议内容应包括:申请本公司借款的期限、金额、用途等;是否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签字人数;股东(董事)的签名是否真实有效;

④贷款卡是否年审合格;

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是否已经年审合格;

⑥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 是否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护照) 、 结婚证与户口簿上的有关要素(姓名、婚姻状况)是否一致,并与担保 申请人作核对;

⑦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⑧其他有效证明是否已经盖公章或签名按右手印。

(3)对信贷业务的风险分析

①对借款申请人的信用进行风险分析,就是对借款申请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分析。对还款意愿,应注意通过人民银行的信用记录来考察借款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分析借款申请人借款用途的真实性及可行性;对还款能力,应着重分析其还款计划的可行性、企业(个人)的偿债能力和筹资能力等。

②对借款申请人面临的市场风险和所在行业的风险分析。

③对借款项目的财务、法律风险分析。

④对担保措施保障力度的分析。就是分析一旦出现代偿时,担保措施是否能够弥补本公司的损失;而且,担保措施的设置是否能够使借款人的违约成本足够高。

⑤对担保方案的风险分析。就是根据每一笔借款客户的状况来设置担保方案,并对设置的担保方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多角度是否可控考虑,从而确定各过程的监控方法和监控内容。此外,本公司各个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工和紧密配合,也是减低担保方案风险的重要措施。

(4)对担保人的调查与分析

①担保能力的调查。调查担保人的生产经营规模、资金实力、内部组织机构、股本构成、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发展前景,分析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应重点调查担保人的资格、担保能力、担保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落实各项担保措施贷款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A 、担保人资格调查。担保人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主要分析担保的保证人、抵(质)

押人是否有合法担保资格、担保人的代偿能力、抵(质)押物是否合法真实存在,抵押人、出质人对抵(质)押物是否拥有财产处分权;抵押人、出质人以共有财产设定抵(质)押时,是否经全体或法律规定的共有人书面同意,并出具同意抵押、质押声明书。若担保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必须提供股东会(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为借款人承担担保责任和提供担保抵(质)押物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和证明。

B 、担保能力的调查。审查贷款卡及其他相关信息,调查其担保能力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若抵(质)押物必须由评估机构评估的,调查评估机构是否合法、评估依据是否真实;分析抵(质)押物的变现能力,测算抵(质)押率,作为确定担保额度的参考依据。

C 、调查担保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主要调查担保手续是否合法,担保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董事会董事或股东会股东及财产共有人的签字、手印、个人的居民身份证是否真实、有效,必需时到相关登记部门验证抵(质)物所有权证书的真实性。

②担保人与申请人的关系调查。主要调查担保人与申请人的关联关系以及与申请人、担保人存在较多利益关系的第三方的关联关系,分析其有无代偿性的资金来源,有无可抵(质)押的财产,防止通过互保、循环担保。

3、撰写风险评估报告,召开项目评审会,对借款客户进行审查。对同意或有条件同意借款的客户,相关材料上报贷款审批委员会最后审批决定;

4、风险评估报告要求明确提出该笔借款客户存在的风险点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5、风险控制部在收到借款客户最终审批批复后,如属于同意借款的,按贷款审批委员会方案要求,协助通知客户经理与申请客户、担保第三人签订借款客户的有关合同,并完成相关抵质押手续。

岗位细则格式:

风险管理部岗位细则

一、 岗位名称:风险管理部经理

二、 所属部门:风险管理部

三、 岗位目的:控制、防范风险

四、 岗位要点:

1、审查借款申请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从各种角度审视是否存在逾期或展期的风险。

2、根据公司及借款申请人的情况制定、起草有关文书。

3、签订合同和有关文书。

4、办理抵质押手续。

5、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6、负责督促客户经理每个月贷款客户催息工作。

六、部门人员

风控部经理1名,风控专员按照业务经理的人数做到,2-3个业务经理配一个风控专员。 七、风险管理员基本要求 职位概要:

协助风险管理经理对公司业务进行风险控制,具体审核客户申报资料,实地审验客户信息。

工作内容:

审核客户资料,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别; 审核客户资料,对客户申请的可行性判断; 协助风险管理经理,对客户进行实地验审,并提出意见; 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公司风险控制的意见和建议; 对业务和项目部门提出风险控制的意见和建议; 对公司客户进行贷后跟踪管理,定期向风险管理经理提出客户风险调查报告; 对出险业务,及时上报风险管理经理并提出补救方案;

完成风险管理经理和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技能技巧:

◆具备相当的风险管理理论基础;

◆具备较高的企业财务管理知识,对企业财务真伪具有较高洞察力;

◆熟悉一般企业的生产销售常识,熟悉企业投融资风险;

态 度:

◆具有风险高于一切的思想;

◆工作细致、严谨、为人正直。道德品质好;

◆具有较强的判断和决定能力,人际沟通协调能力与执行能力;

◆优秀的协调谈判能力,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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