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效率?以及二者的关系如何?一直是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这里笔者认为,只有对公平与效率进行多维度的分析,才能较为准确把握二者的内涵及关系。不但公平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效率也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应是多维度空间上的交互作用关系。目前,在我国应着力处理好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关系。
一、关于公平
人们对公平的探究,可谓源渊流长。古希腊智者卡克利斯认为优者比劣者多得一些是公正的,强者比弱者多得一些也是公正的。[1]柏拉图则将公平等同于正义,指出所谓正义,即于一切正当之人、事物与行为之间完全公平之谓。[2]亚里士多德认为:遵守法律就是公正,违法则是不公正,并且,公正不仅包括了遵守法律,还包括利益机会分配的均等。亚里士多德公平理论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平等,从平等的意义上考虑公正,就要求人的行为不偏不倚。在古希腊晚期有关公平问题的论述中,还有一个伊壁鸠鲁认为,公平与正义是人们彼此约定的产物,不存在独立的公平与正义,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只要有一个防范彼此伤害的相互约定,公平与正义就成立了。对于那些不能相互彼此不伤害的动物而言,就无所谓公平与正义,因此,他非常重视约定,重视由约定而产生的公平与正义。
收入平等为标准是西方经济学家对公平的最普遍的理解和占统治地位的观点。洛伦茨曲线对收入平等的测量,就是以收入平均化为尺度,阿瑟·奥肯在《平等与效率》一书中,也是把公平与收入分配联系起来,把公平视为收入的均等化。就语义上讲,英文中的equality,德文中的gleihheit,既有平等的意思,也有平均、均等的意思。
对于公平的分析采取主观标准的西方经济学家讲法各式各样。有的从投入和产出的比较,根据人们的得失感觉去判断公平程度。如休士曼认为,公平因素包括付出的投入和获得的产出之比较,当投入和产出不相等时,人们就失去公平感,不相等的程度越大,社会越不公平,人们就会寻求各种方式恢复公平感。有的也是把公平与收入联系起来,分析人们对分配结果的心理感受。如瓦里安认为,如果在一种分配中,没有一个人羡慕另外一个人,那么这种分配就称之为公平分配。[7]
还有一些西方学者以妒忌与否作为判别公平的依据,弗利就是其代表。他曾对公平作过以下的定义:"如果在一分配状态下所有人都不妒忌别人的话,这一分配是公平的。"他对妒忌的界定是:"一个行为者i认为其效用水平低于像他处于个人j位置相同时能获得的效用水平,个人i就妒忌个人j。"[8]
二、关于效率
效率是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范畴。不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还是西方经济学,都对效率问题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探讨。从他们对效率研究的内容看,大都偏重于经济效率或立足于经济效率。
对效率问题的分析也是西方经济学的一条主线。但在什么是效率和如何判断效率高低问题上,西方经济学的研究重点也是立足于经济效率。如数理经济学家帕累托于1906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教程》中提出的一个广泛接受的效率定义:对于某种经济的资源配置,如果不存在其他可行的配置,使得该经济中的所有个人至少和他们在初始时情况一样良好,而且至少有一个人的情况比初始时严格的更好,那么,这个资源配置就是最优的,也是有效率的。帕累托最优条件包括:(1)交换的最优条件;任何两种产品的边际替代率对所有的消费者都相等;
(2)生产的最优条件:任何两种要素替代率对所有生产者都相等;(3)生产与交换的最优条件:任何两种产品的边际转换率等于它们的边际替代率。当上述三个边际条件均得到满足时,就称为整个经济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显然,上述帕累托效率实质上就是指经济效率。
三、关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关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也是一个长期存在严重分歧、争论不休的问题。有的学者认为,公平与效率犹如"鱼和熊掌",是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有的学者认为二者是"一荣俱荣,一枯俱枯"的关系。实际上,产生上述争论的根源仍在于把效率与公平仅做了单维度或若干维度的探讨,而没有从多维度总体性角度去把握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而且探讨的,一般多是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的关系。如果从总体性的多维度去理解,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应是多维度空间上的交互作用关系。这里的交互作用关系表现为多重作用下相互间的复杂互动关系。总体上,他们之间的关系可分不同的时间、空间、领域、价值等特性进行一一具体分析。
四、在我国应着力处理好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关系
在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中,大家围绕"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样一个命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其实,这里笔者认为,目前,我们应着力解决的不是一般性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而是特指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突出矛盾,其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社会公平。
针对上述情况,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是我们处理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关系的最根本的历史出发点。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综合国力,改善人民生活,赶上经济发达国家的水平,必须把提高经济效率放在第一位。如果没有经济效率的提高,是完不成这些历史任务的。但是,我们追求效率不能采取牺牲劳动者利益的办法,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在迅速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劳动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最终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如果收入分配差距过分悬殊,超过了人民的心理承受力,就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使提高经济效率和发展经济失去了必要的条件,就会违背社会主义的本质,达不到社会主义的目标。所以,结合当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我们目前应着力解决好社会公平问题。这里建议:(1)政府有关部门应端正自己的行为。(2)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包括就业制度、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和完善。(3)改革税制,加大税收调节的力度。(4)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5)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在法律面前应人人平等。(6)积极推进民主政治,为弱势群体提供利益表达机制。 注释:
[1]参见张宏生、谷春德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5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2]参见刘世民:《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之法律思想的比较》,见《中西法律思想论文集》。458页,台北,汉林出版社,1985
[7]参见瓦里安:《平等,妒忌与效率》,载美国《经济学》杂志,1974年第9期。
[8]参见:D.Foley:"Resouree allocation and public sector",Yale Economic Essays, 7,1967,p.45-78
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效率?以及二者的关系如何?一直是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这里笔者认为,只有对公平与效率进行多维度的分析,才能较为准确把握二者的内涵及关系。不但公平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效率也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应是多维度空间上的交互作用关系。目前,在我国应着力处理好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关系。
一、关于公平
人们对公平的探究,可谓源渊流长。古希腊智者卡克利斯认为优者比劣者多得一些是公正的,强者比弱者多得一些也是公正的。[1]柏拉图则将公平等同于正义,指出所谓正义,即于一切正当之人、事物与行为之间完全公平之谓。[2]亚里士多德认为:遵守法律就是公正,违法则是不公正,并且,公正不仅包括了遵守法律,还包括利益机会分配的均等。亚里士多德公平理论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平等,从平等的意义上考虑公正,就要求人的行为不偏不倚。在古希腊晚期有关公平问题的论述中,还有一个伊壁鸠鲁认为,公平与正义是人们彼此约定的产物,不存在独立的公平与正义,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只要有一个防范彼此伤害的相互约定,公平与正义就成立了。对于那些不能相互彼此不伤害的动物而言,就无所谓公平与正义,因此,他非常重视约定,重视由约定而产生的公平与正义。
收入平等为标准是西方经济学家对公平的最普遍的理解和占统治地位的观点。洛伦茨曲线对收入平等的测量,就是以收入平均化为尺度,阿瑟·奥肯在《平等与效率》一书中,也是把公平与收入分配联系起来,把公平视为收入的均等化。就语义上讲,英文中的equality,德文中的gleihheit,既有平等的意思,也有平均、均等的意思。
对于公平的分析采取主观标准的西方经济学家讲法各式各样。有的从投入和产出的比较,根据人们的得失感觉去判断公平程度。如休士曼认为,公平因素包括付出的投入和获得的产出之比较,当投入和产出不相等时,人们就失去公平感,不相等的程度越大,社会越不公平,人们就会寻求各种方式恢复公平感。有的也是把公平与收入联系起来,分析人们对分配结果的心理感受。如瓦里安认为,如果在一种分配中,没有一个人羡慕另外一个人,那么这种分配就称之为公平分配。[7]
还有一些西方学者以妒忌与否作为判别公平的依据,弗利就是其代表。他曾对公平作过以下的定义:"如果在一分配状态下所有人都不妒忌别人的话,这一分配是公平的。"他对妒忌的界定是:"一个行为者i认为其效用水平低于像他处于个人j位置相同时能获得的效用水平,个人i就妒忌个人j。"[8]
二、关于效率
效率是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范畴。不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还是西方经济学,都对效率问题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探讨。从他们对效率研究的内容看,大都偏重于经济效率或立足于经济效率。
对效率问题的分析也是西方经济学的一条主线。但在什么是效率和如何判断效率高低问题上,西方经济学的研究重点也是立足于经济效率。如数理经济学家帕累托于1906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教程》中提出的一个广泛接受的效率定义:对于某种经济的资源配置,如果不存在其他可行的配置,使得该经济中的所有个人至少和他们在初始时情况一样良好,而且至少有一个人的情况比初始时严格的更好,那么,这个资源配置就是最优的,也是有效率的。帕累托最优条件包括:(1)交换的最优条件;任何两种产品的边际替代率对所有的消费者都相等;
(2)生产的最优条件:任何两种要素替代率对所有生产者都相等;(3)生产与交换的最优条件:任何两种产品的边际转换率等于它们的边际替代率。当上述三个边际条件均得到满足时,就称为整个经济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显然,上述帕累托效率实质上就是指经济效率。
三、关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关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也是一个长期存在严重分歧、争论不休的问题。有的学者认为,公平与效率犹如"鱼和熊掌",是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有的学者认为二者是"一荣俱荣,一枯俱枯"的关系。实际上,产生上述争论的根源仍在于把效率与公平仅做了单维度或若干维度的探讨,而没有从多维度总体性角度去把握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而且探讨的,一般多是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的关系。如果从总体性的多维度去理解,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应是多维度空间上的交互作用关系。这里的交互作用关系表现为多重作用下相互间的复杂互动关系。总体上,他们之间的关系可分不同的时间、空间、领域、价值等特性进行一一具体分析。
四、在我国应着力处理好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关系
在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中,大家围绕"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样一个命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其实,这里笔者认为,目前,我们应着力解决的不是一般性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而是特指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突出矛盾,其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社会公平。
针对上述情况,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是我们处理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关系的最根本的历史出发点。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综合国力,改善人民生活,赶上经济发达国家的水平,必须把提高经济效率放在第一位。如果没有经济效率的提高,是完不成这些历史任务的。但是,我们追求效率不能采取牺牲劳动者利益的办法,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在迅速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劳动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最终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如果收入分配差距过分悬殊,超过了人民的心理承受力,就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使提高经济效率和发展经济失去了必要的条件,就会违背社会主义的本质,达不到社会主义的目标。所以,结合当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我们目前应着力解决好社会公平问题。这里建议:(1)政府有关部门应端正自己的行为。(2)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包括就业制度、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和完善。(3)改革税制,加大税收调节的力度。(4)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5)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在法律面前应人人平等。(6)积极推进民主政治,为弱势群体提供利益表达机制。 注释:
[1]参见张宏生、谷春德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5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2]参见刘世民:《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之法律思想的比较》,见《中西法律思想论文集》。458页,台北,汉林出版社,1985
[7]参见瓦里安:《平等,妒忌与效率》,载美国《经济学》杂志,1974年第9期。
[8]参见:D.Foley:"Resouree allocation and public sector",Yale Economic Essays, 7,1967,p.4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