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议书
甲方:攀钢集团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攀枝花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经共同协商,于2010年12月8日在西昌就攀钢钒钛综合利用项目炼铁工程V标段六标段区域外线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环保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安全目标
1、 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 不发生火灾事故;
3、 不发生交通事故;
4、 工程项目现场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不发生由饮食和饮水造成的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5、 不发生任何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
第二条 安全风险抵押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攀钢集团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及分包项目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乙方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项目经理在签订本施工合同前必须向甲方财务部门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金额为 元,待项目结束后依据项目执行过程式乙方安全施工情况予以返还。
第三条 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 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2、 开工前,甲方工程负责人和专业人员与乙方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对口书面交底,并有双方签名的交底记录。
3、 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时,甲方有权制止和处罚,直至终止和乙方的合同。
4、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
5、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按照有关安全和环保法规及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及隐患整改,甲方按合同额的5%投入到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中,此项费用投入将从合同中扣除。
第四条 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项目经理
乙方授权 (联系电话: )为该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为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是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1、 安全责任制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信息。开工前应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2、 上岗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起重、焊接、架子工、电工等)必须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2、 检验证书
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管理应符合国家法规要求,并有相应的定期检验证书和证明。应有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记录。应确保在用施工设备的安全可靠。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3、 施工人员
乙方负责所属施工人员着装整齐、佩戴临时工作牌,符合安规着装规定。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人员,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
4、 培训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达到规定要求,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措施计划,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中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人员审核备案。以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照以上程序办理。
5、 危险源
应根据生产及施工现场环境、周边情况、项目施工特点、以往经验教训辨识本项目施工过程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安全隐患,并根据危害后果进行风险评价形成重要危险源和隐患清单(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坍塌等),应针对重要危险源和可能存在的隐患,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或作业指导和专项施工方案不允许开工。
6、 安全警示标志
存在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应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 环境保护
乙方应识别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如:扬尘污染、粉尘污染、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施工噪音等造成的环境危害。制定针对现场环境因素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及时纠正和整改业主、甲方以及周边居民提出的投诉和意见。缴纳地主政府环保部门开具的因乙方责任造成环境污染的相关罚款。
8、 应急准备(可以和甲方联合准备)
乙方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危急情况、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如:防火、防汛、防爆、防污染、设备异常状态、防食物中毒、传染病和流行病等)制定应急预案。乙方应就应急预案进行物资和措施准备。乙方应就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所有应急情况可能卷入的人员,包括指挥者、现场员工均应进行培训,适当时组织演习,并保留培训和演习记录。
注:经授权的项目经理——具有相应资质的,经乙方法人代表授权对本项目负责的唯一人员。
第五条 遵守国家、行业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 遵守业主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规定。
第七条 安全环境管理考核办法
当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且造成甲方损失时,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条款中扣除:
1、 甲方扣除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
2、 当安全风险抵押金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3、 当工程款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时,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额度计;
当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所有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有关善后事宜,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八条 考核内容
1、 按甲方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2、 按甲方《专项管理考核细则》考核。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3份。
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攀枝花市中鼎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议书
甲方:攀钢集团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攀枝花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经共同协商,于2010年12月8日在西昌就攀钢钒钛综合利用项目炼铁工程V标段六标段区域外线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环保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安全目标
1、 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 不发生火灾事故;
3、 不发生交通事故;
4、 工程项目现场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不发生由饮食和饮水造成的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5、 不发生任何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
第二条 安全风险抵押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攀钢集团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及分包项目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乙方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项目经理在签订本施工合同前必须向甲方财务部门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金额为 元,待项目结束后依据项目执行过程式乙方安全施工情况予以返还。
第三条 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 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2、 开工前,甲方工程负责人和专业人员与乙方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对口书面交底,并有双方签名的交底记录。
3、 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时,甲方有权制止和处罚,直至终止和乙方的合同。
4、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
5、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按照有关安全和环保法规及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及隐患整改,甲方按合同额的5%投入到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中,此项费用投入将从合同中扣除。
第四条 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项目经理
乙方授权 (联系电话: )为该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为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是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1、 安全责任制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信息。开工前应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2、 上岗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起重、焊接、架子工、电工等)必须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2、 检验证书
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管理应符合国家法规要求,并有相应的定期检验证书和证明。应有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记录。应确保在用施工设备的安全可靠。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3、 施工人员
乙方负责所属施工人员着装整齐、佩戴临时工作牌,符合安规着装规定。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人员,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
4、 培训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达到规定要求,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措施计划,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中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人员审核备案。以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照以上程序办理。
5、 危险源
应根据生产及施工现场环境、周边情况、项目施工特点、以往经验教训辨识本项目施工过程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安全隐患,并根据危害后果进行风险评价形成重要危险源和隐患清单(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坍塌等),应针对重要危险源和可能存在的隐患,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或作业指导和专项施工方案不允许开工。
6、 安全警示标志
存在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应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 环境保护
乙方应识别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如:扬尘污染、粉尘污染、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施工噪音等造成的环境危害。制定针对现场环境因素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及时纠正和整改业主、甲方以及周边居民提出的投诉和意见。缴纳地主政府环保部门开具的因乙方责任造成环境污染的相关罚款。
8、 应急准备(可以和甲方联合准备)
乙方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危急情况、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如:防火、防汛、防爆、防污染、设备异常状态、防食物中毒、传染病和流行病等)制定应急预案。乙方应就应急预案进行物资和措施准备。乙方应就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所有应急情况可能卷入的人员,包括指挥者、现场员工均应进行培训,适当时组织演习,并保留培训和演习记录。
注:经授权的项目经理——具有相应资质的,经乙方法人代表授权对本项目负责的唯一人员。
第五条 遵守国家、行业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 遵守业主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规定。
第七条 安全环境管理考核办法
当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且造成甲方损失时,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条款中扣除:
1、 甲方扣除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
2、 当安全风险抵押金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3、 当工程款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时,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额度计;
当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所有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有关善后事宜,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八条 考核内容
1、 按甲方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2、 按甲方《专项管理考核细则》考核。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3份。
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攀枝花市中鼎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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