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
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贵州师范大学的前身——“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41年,新中国成立后更名为“贵阳师范学院”,1985年改名为“贵州师范大学”,1996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地处有“中国避暑之都”美誉的林城——贵州省省会贵阳市,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000余亩。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75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4人、硕士研究生2700余人、本专科学生25000余人(不含求是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地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25个专业领域) 、贵州省级重点学科9个和省级特色重点学科9个。
学校开放办学力度进一步加大,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葡萄牙、南非、日本、韩国、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与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与交流关系,并与美国、葡萄牙、韩国、日本、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多所大学开展有交换学生项目。我校同时是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任务院校之一,现有来自6个国家的留学生共计15人,其中博士3人,硕士12人。
学校历经七十余年风雨,代代学人以振兴国家、民族为己任,修身治学,殚精竭虑,形成了特有的学人品质和学校品格,熔铸了“爱国、奉献、敬业、自强”的大学精神,凝练了“慎思笃行、博学致新”的校训,培养了近20余万名各条战线的优秀人才,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某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最终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各招生院系招生计划在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见附件1) 查询,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作适当调整。
三、学制、学习年限、学习方式
学制:4年
学习年限:4至6年,最长不超过7年
学习方式:全日制脱产学习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止2015年8月31日) ;
2.近五年在CSSCI 或CSCD 来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有已出版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1部,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三)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软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详见中国留学网网址:http://www.cscse.edu.cn/)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五)提供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六)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报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与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书面报考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的信息相一致。如有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证属实,将根据国家、教育部门有关法律、规定等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取消报考、录取、学习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处理,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在职考生报考前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及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必须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截止后,考生不得修改任何报考信息,请考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填报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 时间: 2015年2月1日—3月23日
2. 网址: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gznu.edu.cn/进入“博士招生”专栏,登录“博士报名系统”。(注:请务必谨慎上传近期本人免冠电子照片,报名、初试、复试、体检、录取各阶段均以此照片为准)
五、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必须参加现场确认,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1. 时间:2015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2. 地点: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研究生院
3. 流程: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请届时关注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4. 资格初审:考生于现场确认期间将以下“报考材料”及部分材料原件,按下述对应的考生类别材料序号整理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初审。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提交“报考材料”清单中①至⑦项。
(2)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提交“报考材料”清单中①、③、④、⑤、⑥、⑦、⑧、⑨。
(3)同等学力考生(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提交“报考材料”清单中①、③、④、⑥、⑦、⑩、○11外,还须提供1篇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且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1部已出版的学术专著的复印件(含期刊、专著封面)1份,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和证明材料(排名在前五名) 的复印件1份。
5. 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由我校相关招生院系根据本专业(方向)具体情况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6. 考试费用:资格复审合格者,在现场确认期间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费。未缴纳考试费用或逾期缴费者,其报名信息无效,不予报考。
7. 发放准考证:在初试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发放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2015年4月下旬
(二)初试地点: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初试科目:3门考试科目,包括英语、两门专业课。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具体科目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六、复试
初试结束后进行复试,复试时间为4月下旬。
(一)复试地点、办法等由各招生院系自行安排。
(二)复试内容:1. 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2. 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考生需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科研报告;3. 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硕士阶段主干课程(笔
试),具体加试科目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复试考生可向报考培养单位咨询。
七、体检
体检统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准备1张1寸免冠照片,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达到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规定的要求,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定向就业:为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三)我校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5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九、学费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起入学的研究生均要缴纳学费,学校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十、奖助办法
(一)研究生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3万元/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给我校的名额进行择优评选;
2. 学业奖学金:因等级不同,资助的金额也不同,具体以获评的等级及学校规定的金额为准,获奖人数占同级在校生数的40%。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万元/年,资助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未在调档函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除外)。
(三)研究生“三助”
学校、培养单位和导师可根据实际需要为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简称“三助”)等岗位及相应的津贴。
十一、其他
(一)若2015年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二)档案审查: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必须把档案转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专业课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二、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主页上公布。
联 系 部 门: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邮政编码:550001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gznu.edu.cn/
电 话:0851—86702099 传 真:0851—86702099
十三、本招生简章由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州师范大学
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贵州师范大学的前身——“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41年,新中国成立后更名为“贵阳师范学院”,1985年改名为“贵州师范大学”,1996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地处有“中国避暑之都”美誉的林城——贵州省省会贵阳市,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000余亩。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75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4人、硕士研究生2700余人、本专科学生25000余人(不含求是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地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25个专业领域) 、贵州省级重点学科9个和省级特色重点学科9个。
学校开放办学力度进一步加大,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葡萄牙、南非、日本、韩国、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与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与交流关系,并与美国、葡萄牙、韩国、日本、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多所大学开展有交换学生项目。我校同时是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任务院校之一,现有来自6个国家的留学生共计15人,其中博士3人,硕士12人。
学校历经七十余年风雨,代代学人以振兴国家、民族为己任,修身治学,殚精竭虑,形成了特有的学人品质和学校品格,熔铸了“爱国、奉献、敬业、自强”的大学精神,凝练了“慎思笃行、博学致新”的校训,培养了近20余万名各条战线的优秀人才,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某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最终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各招生院系招生计划在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见附件1) 查询,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作适当调整。
三、学制、学习年限、学习方式
学制:4年
学习年限:4至6年,最长不超过7年
学习方式:全日制脱产学习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止2015年8月31日) ;
2.近五年在CSSCI 或CSCD 来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有已出版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1部,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三)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软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详见中国留学网网址:http://www.cscse.edu.cn/)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五)提供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六)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报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与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书面报考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的信息相一致。如有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证属实,将根据国家、教育部门有关法律、规定等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取消报考、录取、学习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处理,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在职考生报考前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及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必须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截止后,考生不得修改任何报考信息,请考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填报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 时间: 2015年2月1日—3月23日
2. 网址: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gznu.edu.cn/进入“博士招生”专栏,登录“博士报名系统”。(注:请务必谨慎上传近期本人免冠电子照片,报名、初试、复试、体检、录取各阶段均以此照片为准)
五、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必须参加现场确认,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1. 时间:2015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2. 地点: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研究生院
3. 流程: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请届时关注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4. 资格初审:考生于现场确认期间将以下“报考材料”及部分材料原件,按下述对应的考生类别材料序号整理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初审。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提交“报考材料”清单中①至⑦项。
(2)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提交“报考材料”清单中①、③、④、⑤、⑥、⑦、⑧、⑨。
(3)同等学力考生(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提交“报考材料”清单中①、③、④、⑥、⑦、⑩、○11外,还须提供1篇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且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1部已出版的学术专著的复印件(含期刊、专著封面)1份,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和证明材料(排名在前五名) 的复印件1份。
5. 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由我校相关招生院系根据本专业(方向)具体情况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6. 考试费用:资格复审合格者,在现场确认期间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费。未缴纳考试费用或逾期缴费者,其报名信息无效,不予报考。
7. 发放准考证:在初试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发放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2015年4月下旬
(二)初试地点: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初试科目:3门考试科目,包括英语、两门专业课。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具体科目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六、复试
初试结束后进行复试,复试时间为4月下旬。
(一)复试地点、办法等由各招生院系自行安排。
(二)复试内容:1. 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2. 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考生需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科研报告;3. 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硕士阶段主干课程(笔
试),具体加试科目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复试考生可向报考培养单位咨询。
七、体检
体检统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准备1张1寸免冠照片,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达到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规定的要求,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定向就业:为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三)我校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5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九、学费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起入学的研究生均要缴纳学费,学校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十、奖助办法
(一)研究生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3万元/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给我校的名额进行择优评选;
2. 学业奖学金:因等级不同,资助的金额也不同,具体以获评的等级及学校规定的金额为准,获奖人数占同级在校生数的40%。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万元/年,资助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未在调档函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除外)。
(三)研究生“三助”
学校、培养单位和导师可根据实际需要为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简称“三助”)等岗位及相应的津贴。
十一、其他
(一)若2015年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二)档案审查: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必须把档案转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专业课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二、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主页上公布。
联 系 部 门: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邮政编码:550001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gznu.edu.cn/
电 话:0851—86702099 传 真:0851—86702099
十三、本招生简章由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