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山领域全体业主同仁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同仁衷心欢迎各业主/住户及家人入住青山领域,并祝您安居乐业,万事如意!
本手册特为您——作为青山领域业主/住户而编制,内容包括有关小区(青山领域简称,下同)使用须知和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旨在保障青山领域全体业主/住户的利益,专业的管理及服务能保证业主有效地使用所购物业,从而使其保值及增值。希望各业主/住户遵行,携手合作,共创美好家园,物业公司(中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下同)将竭诚为各业主/住户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 请您妥善保存本业主手册,以便随时查阅,手册的目录已经细心编排,以便您能很快地翻查所需的资料。因为管理规定会适时变更,内容亦随之而修改。本公司将会按时通知您有关条例的改变及提供新修订的部份供您更换。如您对本手册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增减的建议,请随时与本公司联系。
本手册一经签收则视为该业主/住户知晓并承诺遵守本手册的规定。 本手册作具有法律效力。
X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5月
目 录
一、前期物业服务议„„„„„„„„„„„„„„„„„„„„3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3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4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4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理„„„„„„„„„„„„„„„„„5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维护„„„„„„„„„„„„„„„„„5
第六章 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5
第七章 违约责任„„„„„„„„„„„„„„„„„„„„6
第八章 其它事项„„„„„„„„„„„„„„„„„„„„7
二、前期物业服务质量标准„„„„„„„„„„„„„„„„„8
三、停车场管理规约„„„„„„„„„„„„„„„„„„„„9
四、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约„„„„„„„„„„„„„„„„10
五、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规约„„„„„„„„„„„„„„11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编号:QSLY—WY—
服务方: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xxxxx8号
注册号码:
法人代表:
乙方基本情况: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
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青山领域43幢、44幢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
协议: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青山领域(43幢、44幢)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设规模:8.8万M2
户数:436户 2、乙方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M2 物业座落位置:青山领域幢单元楼号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甲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 物业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屋面、户外墙面(含二分之一墙体)、
内天井、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
2、 物业共用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雨水井、污水井、化粪
池、垃圾中转站、电梯、消防设施、智能监控设施、照明设施、避雷设施、车场(库)、设施设备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小区绿化地、小区道路、沟渠以及公益性文体设施等;
3、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下水管道的
疏通;
4、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 停车场(库)管理(小区交通秩序管理、业主及外来车辆停放管理); 6、 公共秩序维护、协助公安部门防范小区治安事项;
7、 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物业维修资金;
8、 物业档案管理;
9、 房屋装饰装修服务管理;
第三条 甲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质量标准,详见(前期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可向乙方提供特约服务,具体内容及收费标准,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五条 物业服务属于保本微利行业,为保障物业公司有限资金正常运转和物业服务保质保量,物业服务费应该先有收费后有服务,并由乙方(业主、受益人)按季度到小区物业管理处交纳或收费员上门收取。甲方依据xx市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向乙方(业主、受益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按乙方(业主、受益人)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商业公务使用的每月每平方米 元;住家生活使用的每月每平方米 元;乙方(业主、受益人)应于2013年 月 日起开始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服务费之上涨以保证服务工作如实开展为原则。
第六条 乙方(业主、受益人)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费交纳责任人原则上谁直接受益谁付费,也可由乙方与承租人协商确定。乙方的出租协议、承租人及承担物业服务费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交甲方备案。如因乙方房屋出租造成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费无法收取或物业相关损失的,其费用由乙方负责交纳。
第七条 乙方转让自己物业时,须与新的物业产权人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好相
关交接手续,并缴清相关费用。
第八条 乙方如不按时足额交纳相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甲方有权采取通信行业
的短信平台或在本小区张贴催款通知及其他合法有效的方式进行催收。
第九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费的构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管理服务人员的薪金、社会保险及按规定提取的相关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及水电费用;
3、 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费用;
4、 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费用;
6、 行政办公费用;
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 法定税费;
9、 物业管理企业的合理利润;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条 本小区停车场的收费,按XXX市物价局核定的价格为标准。
第十一条 乙方在停车时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管理,不得乱停乱放。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车位使用属租赁性质而不属法定的车辆(财产)保管责任。乙方车辆的安全或被盗保险应与保险公司协议理赔。
第十二 乙方在停车时,不按时足额交纳费用或不按甲方指定和约定的位置停放,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禁止措施。
第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和履行本物业区域内的《停车场管理规约》,详见(停车场管理规约)。
第十四条 本小区的部份设施、场所实行有偿服务,乙方使用时须向甲方或经营者交纳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五 条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用房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和管理,但不得改变其实质用途。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将住宅房屋改加工厂、仓库以及其它经营性质的用途,同时,乙方在出租房屋时,应告知承租人本物业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得影响相邻居民(业主)的正常生活。
第十七条 甲方为方便业主,允许装修企业进入该小区进行宣传设点,但乙方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应自行承担和履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同时装修和入住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在本小区设置户外广告宣传活动。
第十八条 乙方在小区 内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若在公共场所内产生粪便,应自行清理放入垃圾池内,其他要求应按照政府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乙方在装修房屋时,不得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贵阳市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约》,详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约)。
第二十条 乙方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规约》,详见(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规约)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制定的《小区精神文明规约》,详见(小区精神文明规约)。
第六章 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消防、公共秩序及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3、 建立健全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 按照约定,规劝违反本小区的违章装修行为及其它不文明行为; 5、 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 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 7、 将《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约》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告知乙方;
8、 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9、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第二十三条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遵守本物业区域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约》及其它相关规定; 2、 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管理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3、 装修房屋时,应主动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申报手续,亲自觉
接受监督;
4、 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
用功能,因搬迁等原因确需要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经甲方妥善安排后可予以临时使用;
5、 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6、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排水、通风、采光、
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7、 有权监督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
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但不得以此为借口拒交物业管理费。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多收部份及孽息。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按所欠费用总额每日收取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采取消极抵抗甲方履行职责,导致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内容约定目标的,甲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管理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房屋装修前,若甲方未告知乙方装修的相关禁止事项而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负有连带管理责任;但若甲方已告知乙方装修的相关禁止事项或乙方明知违规装修而拒绝整改,因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二十九条 甲方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的秩序维护责任是小区及物业的公共区域部份,若在乙方家中(私人专有物业区域)发生盗窃及其他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甲方全力协助配合;如在此期间,物业管理单位没有主观和职责上的过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完全是甲方责任,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将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本 协议的空格部份填写的文字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 协议未尽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行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贵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终止。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前期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一、基本要求
1、 承接项目时,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验收手续齐全。
2、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相应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操作流程、业主和员工的档案管理制度。
4、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行为规范、服务热情周到。 5、 设有客户服务中心,接受业主的投诉及建议,公布8小时服务电话;日常报修在1个小时内解决,其他报修按双方临时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6、 根据业主需求,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相应的特约服务和代理服务。 7、 按政府有关规定,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查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小修范围的,及时修复;属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不定时对小区房屋单元出入口处的楼梯通道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完善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规劝,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明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作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小修范围的,及时修复;属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可根据实际情况控制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灭火器、消防栓箱、喷淋及烟温感等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使其24小时处于应急状态,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力争做到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小区道路基本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库)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9、路灯、楼道灯、、指示灯及应急灯完好率不低于95%,发现损坏及时处理。 10、容易危害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11、负责对供电系统进行24小时维护保养及运行,使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出现故障及时处理,做到不因故障出现而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如因遇影响业主生活的故障,则需公示修复时间及原因。
12、负责对供水管道、消防管道及排污管道进行日常的维护,使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不定时巡查;巡逻签到并记录齐全,保持完好。 3、对小区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跟踪监控。
4、对进入小区车辆实行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5、对小区进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有多次熟悉方案演练。
7、积极支持、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辖区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规范、健全对外来人员进行出入登记记录和值班记录。
五、保洁服务
1、对楼道内的垃圾实行统一袋装,每日清运1次,保持垃圾箱、桶的清洁。此
项服务标准的费用成本不包括小区业主房屋的装修垃圾。
2、在小区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垃圾箱、桶,每日清运1次,每周清洗1次。 3、单元出入口、候梯厅每日清扫、拖、擦1次,8小时不定时保洁。 5、根据实际情况对共用部位的玻璃、门窗、灯具等的保洁。
6、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7、每半年对雨、污水管道,化粪池进行疏通清理;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8、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六、绿化养护
1、有专业人员负责绿化养护管理。
2、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明显杂草杂物。
3、花卉、绿篱、树木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停车场管理规约
一、道路交通法规是本小区停车规则的基础,与本小区内所有相关车辆的制度同时适用;所有在本小区停车场内的驾驶人及车主均受所有现行停车场交通规则和相关管理规约的约束。
二、车主应自觉按照xx市物价局审核之规定交纳停车场(库)车位暂定租赁费。
三、所有在停车场(库)内的驾驶人士须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符合车辆类别的有效驾驶执照。
四、任何车辆均须获得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才可使用停车场(库),同时车位用户不得将其停泊许可权私下转让他人。
五、在本小区停车场(库)内,所有车位只可用作停泊车辆使用。
六、所有驾驶人士须注意及遵守交通标志和配合停车场管理员指挥。
七、车位用户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停车场(库),并严禁烟火。
八、由于车辆行驶、停放不当等,造成停车场及小区内设施、设备损坏,车位用户应照价赔偿或限期内恢复原貌。
九、车主应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人离车时不要将贵重物品置于车内。
十、车位用户须将车辆停泊于所指定之车位划线范围内,以免阻碍其他车辆,否则因此引起之纠纷及其它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十一、严禁在停车场内学习驾驶车辆和肆意鸣号,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十二、如因车辆停放不当,造成碰撞、挂擦、火灾等安全事故,责任由车主或驾驶人自行负责。
十三、车主应在指定位置装卸货物,不得在停车场内或公共场所修理或清洁车辆。 十四、管理单位根据需要可在停车场内、外设立指示路标。
十五、货车不得进入小区停放,如因特殊需要进入小区装卸货物,因超重、行驶不当或车辆漏油等造成小区内设施设备损坏或环境污染的,应照价赔偿或限期恢复原貌。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约
一、声明
1、本规约以《物业管理条例》、《XX市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作为执行基本依据。
2、因个人装修破坏房屋主体、防水层或擅自增加荷载出现问题及损失,概由业主本人自行负责。
3、任何与建筑法规有抵触的装修行为,甲方有权制止。任何更改房屋内部结构的装修施工,须经原设计单位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在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
二、装修程序
1、业主装修房屋时应物业管理公司如实填写《房屋装饰装修申报表》,经小区物业管理处审核后发给《房屋装饰装修许可证》方可施工。
2、小区为了加强对临时外来人员的管理,业主应提醒装修工人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并门交纳相关费用,《临时出入证》实名制,不得转借他人。
3、业主应主动告知装修工人,遵守本小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话询问和登记。
4、贵重和大型物品运出本小区,应主动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物品放行登记表》。 5、业主在接房时应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管理费及装修履约保证金。
6、如因装修造成相邻业主的损害,可由小区物业管理处调解,由当事人与受害人协商补偿方式。
三、装修约定
(一)主体部份
1、在装修中,严禁更改或损坏房屋原有的结构、外貌和公共设施,违者承担恢复原貌的一切费用,损坏严重的甲方有权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3、不得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和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不得损坏房屋原有的节能保温设施,降低节能效果及其它影响建筑结构使用安全的行为。
5、严禁超负荷在室内堆放装修材料及其它物品。
6、房屋装修时应闭门施工,装修材料不得堆放于公共部位。
(二)水、电、煤气部份
1、不得改动原有给排水管道,下水管道内严禁倾倒杂物,造成堵塞的,须立即疏通;如造成损失的,由业主自行承担。
2、禁止拆改原有设计电路,如需特别用电,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提交书面备案,并接受监督指导,严禁超负荷用电,以免发生事故。
3、不得拆改、封闭煤气管道,如确需改动,须经燃气公司的书面同意并交物业公司备案方可,否则违者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一切后果。
4、每户业主的水、电煤气均设有专用终端计量表,如表后水、电、气发生滴漏流失的或计量表后的设施设备损坏由业主承担维修费用。
5、小区住户须按时按规定交纳水、电、气等相关费用。
6、凡未经许可不得在小区所属供水、供电系统管线上私自接水源、电源、私自启动水表封铅、改动电力计量器等。
(三)公共设施、环卫、绿化部份
1、为维护小区的整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小区内道路、通道、房屋等乱搭乱建、乱堆放杂物,占用公共场地。
2、不得私占楼梯间、管道井、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地等公共场地。 3、保持公共楼梯、走道卫生清洁,请不要随地吐痰,随意占用绿地、攀折花木、饲养家禽、向外泼水、高空抛物、乱丢果皮杂物等。
四、其它约定
1、装修时需要注意给排水管道的保护,暂时封闭所有地漏口,以免造成堵塞。 2、业主安装空调时应按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进行安装。
3、装修不得影响他人休息,限时作业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20:00。
4、装修时须保证原有煤气管道、照明电路和其它线路、给排水管道、接地设施等的安全性能,造成损坏的由业主负责赔偿并恢复原貌。
5、严禁将残留物、装修涂料、水泥沙浆、香蕉水等易燃、易堵物料倒入下水管道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承担。
6、搬运材料时,不得撞击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电梯、电子对讲门、楼道护栏及墙壁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恢复原貌。
7、业主安装雨阳篷、防护栏应按物业公司统一的色调安装,防护栏应安装在玻璃窗外。
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规约
一、治安管理
1、住户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小区秩序维护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有人来访时,业主应先通过对讲系统核实对方身份,并知会小区物业管理处后方可开门。
3、自觉保持公共安全意识,如发现形迹可疑人员或可能违法、违纪的情况,应立即向本小区秩序维护人员或公安机关报告,以防止事态扩展。
4、不得留宿不明身份、违法犯罪、犯罪逃逸及计划外生育躲避人员。
5、不禁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咒骂、酗酒闹事及从事其它违法乱纪的活动。 6、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道德,若因个人原因引起相邻关系的纠纷,后果自负。
二、消防管理
1、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业主应配合物业管理公司保护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爱护消防器材,不得用消防水源;对损坏消防设备器材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根据《消防法》视情节轻重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2、禁止在消防通道、屋顶、走廊、楼梯间堆放杂物、搭建建筑物、阻断消防通
道,由此引起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3、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用户如需增加用电量时,必须申报专业行业审批,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4、业主在出门前应关好门窗、煤气、水龙头、切断电源,否则因此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当事人或监护人全部承担。
5、禁止私自经营和储藏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和其它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物品。
6、业主在本小区内如发现有明显火情,有义务和责任立即报火警(119),并及时通知小区值勤人员,以便及时防止火情扩展和蔓延。
三、安全管理
1、业主对家中未成年人加以管教,履行好监护责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否则因此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2、业主对家庭老年人、残疾人及无行为能力的人员具有监护义务,如因监护不当,引起的其他意外事故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3、清理好花园、窗台、阳台上的物品摆放,杜绝事故隐患;如因摆放不当致使高空坠物伤人、毁物事故的,责任由引发人或业主全部承担。
4、不得高空抛物,如因此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肇事直接承担责任。
致青山领域全体业主同仁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同仁衷心欢迎各业主/住户及家人入住青山领域,并祝您安居乐业,万事如意!
本手册特为您——作为青山领域业主/住户而编制,内容包括有关小区(青山领域简称,下同)使用须知和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旨在保障青山领域全体业主/住户的利益,专业的管理及服务能保证业主有效地使用所购物业,从而使其保值及增值。希望各业主/住户遵行,携手合作,共创美好家园,物业公司(中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下同)将竭诚为各业主/住户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 请您妥善保存本业主手册,以便随时查阅,手册的目录已经细心编排,以便您能很快地翻查所需的资料。因为管理规定会适时变更,内容亦随之而修改。本公司将会按时通知您有关条例的改变及提供新修订的部份供您更换。如您对本手册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增减的建议,请随时与本公司联系。
本手册一经签收则视为该业主/住户知晓并承诺遵守本手册的规定。 本手册作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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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
目 录
一、前期物业服务议„„„„„„„„„„„„„„„„„„„„3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3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4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4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理„„„„„„„„„„„„„„„„„5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维护„„„„„„„„„„„„„„„„„5
第六章 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5
第七章 违约责任„„„„„„„„„„„„„„„„„„„„6
第八章 其它事项„„„„„„„„„„„„„„„„„„„„7
二、前期物业服务质量标准„„„„„„„„„„„„„„„„„8
三、停车场管理规约„„„„„„„„„„„„„„„„„„„„9
四、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约„„„„„„„„„„„„„„„„10
五、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规约„„„„„„„„„„„„„„11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编号:QSLY—WY—
服务方: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xxxxx8号
注册号码:
法人代表:
乙方基本情况: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
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青山领域43幢、44幢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
协议: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青山领域(43幢、44幢)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设规模:8.8万M2
户数:436户 2、乙方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M2 物业座落位置:青山领域幢单元楼号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甲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 物业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屋面、户外墙面(含二分之一墙体)、
内天井、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
2、 物业共用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雨水井、污水井、化粪
池、垃圾中转站、电梯、消防设施、智能监控设施、照明设施、避雷设施、车场(库)、设施设备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小区绿化地、小区道路、沟渠以及公益性文体设施等;
3、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下水管道的
疏通;
4、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 停车场(库)管理(小区交通秩序管理、业主及外来车辆停放管理); 6、 公共秩序维护、协助公安部门防范小区治安事项;
7、 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物业维修资金;
8、 物业档案管理;
9、 房屋装饰装修服务管理;
第三条 甲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质量标准,详见(前期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可向乙方提供特约服务,具体内容及收费标准,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五条 物业服务属于保本微利行业,为保障物业公司有限资金正常运转和物业服务保质保量,物业服务费应该先有收费后有服务,并由乙方(业主、受益人)按季度到小区物业管理处交纳或收费员上门收取。甲方依据xx市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向乙方(业主、受益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按乙方(业主、受益人)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商业公务使用的每月每平方米 元;住家生活使用的每月每平方米 元;乙方(业主、受益人)应于2013年 月 日起开始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服务费之上涨以保证服务工作如实开展为原则。
第六条 乙方(业主、受益人)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费交纳责任人原则上谁直接受益谁付费,也可由乙方与承租人协商确定。乙方的出租协议、承租人及承担物业服务费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交甲方备案。如因乙方房屋出租造成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费无法收取或物业相关损失的,其费用由乙方负责交纳。
第七条 乙方转让自己物业时,须与新的物业产权人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好相
关交接手续,并缴清相关费用。
第八条 乙方如不按时足额交纳相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甲方有权采取通信行业
的短信平台或在本小区张贴催款通知及其他合法有效的方式进行催收。
第九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费的构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管理服务人员的薪金、社会保险及按规定提取的相关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及水电费用;
3、 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费用;
4、 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费用;
6、 行政办公费用;
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 法定税费;
9、 物业管理企业的合理利润;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条 本小区停车场的收费,按XXX市物价局核定的价格为标准。
第十一条 乙方在停车时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管理,不得乱停乱放。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车位使用属租赁性质而不属法定的车辆(财产)保管责任。乙方车辆的安全或被盗保险应与保险公司协议理赔。
第十二 乙方在停车时,不按时足额交纳费用或不按甲方指定和约定的位置停放,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禁止措施。
第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和履行本物业区域内的《停车场管理规约》,详见(停车场管理规约)。
第十四条 本小区的部份设施、场所实行有偿服务,乙方使用时须向甲方或经营者交纳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五 条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用房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和管理,但不得改变其实质用途。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将住宅房屋改加工厂、仓库以及其它经营性质的用途,同时,乙方在出租房屋时,应告知承租人本物业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得影响相邻居民(业主)的正常生活。
第十七条 甲方为方便业主,允许装修企业进入该小区进行宣传设点,但乙方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应自行承担和履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同时装修和入住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在本小区设置户外广告宣传活动。
第十八条 乙方在小区 内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若在公共场所内产生粪便,应自行清理放入垃圾池内,其他要求应按照政府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乙方在装修房屋时,不得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贵阳市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约》,详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约)。
第二十条 乙方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规约》,详见(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规约)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制定的《小区精神文明规约》,详见(小区精神文明规约)。
第六章 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消防、公共秩序及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3、 建立健全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 按照约定,规劝违反本小区的违章装修行为及其它不文明行为; 5、 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 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 7、 将《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约》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告知乙方;
8、 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9、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第二十三条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遵守本物业区域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约》及其它相关规定; 2、 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管理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3、 装修房屋时,应主动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申报手续,亲自觉
接受监督;
4、 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
用功能,因搬迁等原因确需要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经甲方妥善安排后可予以临时使用;
5、 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6、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排水、通风、采光、
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7、 有权监督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
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但不得以此为借口拒交物业管理费。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多收部份及孽息。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按所欠费用总额每日收取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采取消极抵抗甲方履行职责,导致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内容约定目标的,甲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管理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房屋装修前,若甲方未告知乙方装修的相关禁止事项而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负有连带管理责任;但若甲方已告知乙方装修的相关禁止事项或乙方明知违规装修而拒绝整改,因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二十九条 甲方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的秩序维护责任是小区及物业的公共区域部份,若在乙方家中(私人专有物业区域)发生盗窃及其他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甲方全力协助配合;如在此期间,物业管理单位没有主观和职责上的过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完全是甲方责任,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将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本 协议的空格部份填写的文字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 协议未尽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行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贵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终止。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前期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一、基本要求
1、 承接项目时,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验收手续齐全。
2、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相应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操作流程、业主和员工的档案管理制度。
4、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行为规范、服务热情周到。 5、 设有客户服务中心,接受业主的投诉及建议,公布8小时服务电话;日常报修在1个小时内解决,其他报修按双方临时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6、 根据业主需求,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相应的特约服务和代理服务。 7、 按政府有关规定,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查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小修范围的,及时修复;属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不定时对小区房屋单元出入口处的楼梯通道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完善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规劝,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明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作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小修范围的,及时修复;属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可根据实际情况控制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灭火器、消防栓箱、喷淋及烟温感等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使其24小时处于应急状态,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力争做到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小区道路基本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库)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9、路灯、楼道灯、、指示灯及应急灯完好率不低于95%,发现损坏及时处理。 10、容易危害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11、负责对供电系统进行24小时维护保养及运行,使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出现故障及时处理,做到不因故障出现而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如因遇影响业主生活的故障,则需公示修复时间及原因。
12、负责对供水管道、消防管道及排污管道进行日常的维护,使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不定时巡查;巡逻签到并记录齐全,保持完好。 3、对小区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跟踪监控。
4、对进入小区车辆实行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5、对小区进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有多次熟悉方案演练。
7、积极支持、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辖区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规范、健全对外来人员进行出入登记记录和值班记录。
五、保洁服务
1、对楼道内的垃圾实行统一袋装,每日清运1次,保持垃圾箱、桶的清洁。此
项服务标准的费用成本不包括小区业主房屋的装修垃圾。
2、在小区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垃圾箱、桶,每日清运1次,每周清洗1次。 3、单元出入口、候梯厅每日清扫、拖、擦1次,8小时不定时保洁。 5、根据实际情况对共用部位的玻璃、门窗、灯具等的保洁。
6、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7、每半年对雨、污水管道,化粪池进行疏通清理;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8、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六、绿化养护
1、有专业人员负责绿化养护管理。
2、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明显杂草杂物。
3、花卉、绿篱、树木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停车场管理规约
一、道路交通法规是本小区停车规则的基础,与本小区内所有相关车辆的制度同时适用;所有在本小区停车场内的驾驶人及车主均受所有现行停车场交通规则和相关管理规约的约束。
二、车主应自觉按照xx市物价局审核之规定交纳停车场(库)车位暂定租赁费。
三、所有在停车场(库)内的驾驶人士须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符合车辆类别的有效驾驶执照。
四、任何车辆均须获得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才可使用停车场(库),同时车位用户不得将其停泊许可权私下转让他人。
五、在本小区停车场(库)内,所有车位只可用作停泊车辆使用。
六、所有驾驶人士须注意及遵守交通标志和配合停车场管理员指挥。
七、车位用户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停车场(库),并严禁烟火。
八、由于车辆行驶、停放不当等,造成停车场及小区内设施、设备损坏,车位用户应照价赔偿或限期内恢复原貌。
九、车主应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人离车时不要将贵重物品置于车内。
十、车位用户须将车辆停泊于所指定之车位划线范围内,以免阻碍其他车辆,否则因此引起之纠纷及其它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十一、严禁在停车场内学习驾驶车辆和肆意鸣号,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十二、如因车辆停放不当,造成碰撞、挂擦、火灾等安全事故,责任由车主或驾驶人自行负责。
十三、车主应在指定位置装卸货物,不得在停车场内或公共场所修理或清洁车辆。 十四、管理单位根据需要可在停车场内、外设立指示路标。
十五、货车不得进入小区停放,如因特殊需要进入小区装卸货物,因超重、行驶不当或车辆漏油等造成小区内设施设备损坏或环境污染的,应照价赔偿或限期恢复原貌。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约
一、声明
1、本规约以《物业管理条例》、《XX市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作为执行基本依据。
2、因个人装修破坏房屋主体、防水层或擅自增加荷载出现问题及损失,概由业主本人自行负责。
3、任何与建筑法规有抵触的装修行为,甲方有权制止。任何更改房屋内部结构的装修施工,须经原设计单位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在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
二、装修程序
1、业主装修房屋时应物业管理公司如实填写《房屋装饰装修申报表》,经小区物业管理处审核后发给《房屋装饰装修许可证》方可施工。
2、小区为了加强对临时外来人员的管理,业主应提醒装修工人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并门交纳相关费用,《临时出入证》实名制,不得转借他人。
3、业主应主动告知装修工人,遵守本小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话询问和登记。
4、贵重和大型物品运出本小区,应主动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物品放行登记表》。 5、业主在接房时应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管理费及装修履约保证金。
6、如因装修造成相邻业主的损害,可由小区物业管理处调解,由当事人与受害人协商补偿方式。
三、装修约定
(一)主体部份
1、在装修中,严禁更改或损坏房屋原有的结构、外貌和公共设施,违者承担恢复原貌的一切费用,损坏严重的甲方有权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3、不得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和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不得损坏房屋原有的节能保温设施,降低节能效果及其它影响建筑结构使用安全的行为。
5、严禁超负荷在室内堆放装修材料及其它物品。
6、房屋装修时应闭门施工,装修材料不得堆放于公共部位。
(二)水、电、煤气部份
1、不得改动原有给排水管道,下水管道内严禁倾倒杂物,造成堵塞的,须立即疏通;如造成损失的,由业主自行承担。
2、禁止拆改原有设计电路,如需特别用电,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提交书面备案,并接受监督指导,严禁超负荷用电,以免发生事故。
3、不得拆改、封闭煤气管道,如确需改动,须经燃气公司的书面同意并交物业公司备案方可,否则违者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一切后果。
4、每户业主的水、电煤气均设有专用终端计量表,如表后水、电、气发生滴漏流失的或计量表后的设施设备损坏由业主承担维修费用。
5、小区住户须按时按规定交纳水、电、气等相关费用。
6、凡未经许可不得在小区所属供水、供电系统管线上私自接水源、电源、私自启动水表封铅、改动电力计量器等。
(三)公共设施、环卫、绿化部份
1、为维护小区的整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小区内道路、通道、房屋等乱搭乱建、乱堆放杂物,占用公共场地。
2、不得私占楼梯间、管道井、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地等公共场地。 3、保持公共楼梯、走道卫生清洁,请不要随地吐痰,随意占用绿地、攀折花木、饲养家禽、向外泼水、高空抛物、乱丢果皮杂物等。
四、其它约定
1、装修时需要注意给排水管道的保护,暂时封闭所有地漏口,以免造成堵塞。 2、业主安装空调时应按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进行安装。
3、装修不得影响他人休息,限时作业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20:00。
4、装修时须保证原有煤气管道、照明电路和其它线路、给排水管道、接地设施等的安全性能,造成损坏的由业主负责赔偿并恢复原貌。
5、严禁将残留物、装修涂料、水泥沙浆、香蕉水等易燃、易堵物料倒入下水管道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承担。
6、搬运材料时,不得撞击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电梯、电子对讲门、楼道护栏及墙壁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恢复原貌。
7、业主安装雨阳篷、防护栏应按物业公司统一的色调安装,防护栏应安装在玻璃窗外。
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规约
一、治安管理
1、住户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小区秩序维护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有人来访时,业主应先通过对讲系统核实对方身份,并知会小区物业管理处后方可开门。
3、自觉保持公共安全意识,如发现形迹可疑人员或可能违法、违纪的情况,应立即向本小区秩序维护人员或公安机关报告,以防止事态扩展。
4、不得留宿不明身份、违法犯罪、犯罪逃逸及计划外生育躲避人员。
5、不禁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咒骂、酗酒闹事及从事其它违法乱纪的活动。 6、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道德,若因个人原因引起相邻关系的纠纷,后果自负。
二、消防管理
1、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业主应配合物业管理公司保护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爱护消防器材,不得用消防水源;对损坏消防设备器材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根据《消防法》视情节轻重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2、禁止在消防通道、屋顶、走廊、楼梯间堆放杂物、搭建建筑物、阻断消防通
道,由此引起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3、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用户如需增加用电量时,必须申报专业行业审批,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4、业主在出门前应关好门窗、煤气、水龙头、切断电源,否则因此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当事人或监护人全部承担。
5、禁止私自经营和储藏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和其它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物品。
6、业主在本小区内如发现有明显火情,有义务和责任立即报火警(119),并及时通知小区值勤人员,以便及时防止火情扩展和蔓延。
三、安全管理
1、业主对家中未成年人加以管教,履行好监护责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否则因此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2、业主对家庭老年人、残疾人及无行为能力的人员具有监护义务,如因监护不当,引起的其他意外事故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3、清理好花园、窗台、阳台上的物品摆放,杜绝事故隐患;如因摆放不当致使高空坠物伤人、毁物事故的,责任由引发人或业主全部承担。
4、不得高空抛物,如因此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肇事直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