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构成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对该厂房拥有合法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二、乙方承租本厂房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厂房,终止本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厂房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厂房使用权,终止本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厂房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甲方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需费用由乙甲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厂房的现状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的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工作,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运走,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如果逾期不办理以上交接工作,逾期每日按本合同日租金的5倍向甲方支付日租金。
九、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前30日,甲乙双方需协商续租事宜。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 元,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交纳给甲方 。如果乙方出现逾期不交租金的情形,逾期后的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10%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25%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甲方阻碍乙方正常使用厂房的情形,经乙方通知无效的,甲方应向乙方按年租金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拆迁等有碍使用权的情形,致使双方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拆迁时政府公布的相关标准由拆迁单位直接补偿给乙方。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厂房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情况。
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构成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对该厂房拥有合法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二、乙方承租本厂房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厂房,终止本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厂房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厂房使用权,终止本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厂房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甲方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需费用由乙甲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厂房的现状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的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工作,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运走,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如果逾期不办理以上交接工作,逾期每日按本合同日租金的5倍向甲方支付日租金。
九、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前30日,甲乙双方需协商续租事宜。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 元,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交纳给甲方 。如果乙方出现逾期不交租金的情形,逾期后的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10%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25%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甲方阻碍乙方正常使用厂房的情形,经乙方通知无效的,甲方应向乙方按年租金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拆迁等有碍使用权的情形,致使双方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拆迁时政府公布的相关标准由拆迁单位直接补偿给乙方。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厂房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