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里区总体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划是指导南昌市湾里区规划区内城区发展与建设方向的指导性文件。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与个人,均应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

第二条 本规划是为了适应南昌市湾里区跨世纪发展建设的需要,保证城区合理地开发建设和城区功能的综合完善,是原《南昌市湾里区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延续和发展,在原公布实施的各项规划的基础上修订编制。原各项规划中与本次规划有冲突之处,均应以本规划为准。

第三条 规划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9月3日建设部令第14号发布);

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6月8日建规字第333号发布);

4.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规定(1993年11月4日建城字第784号发布);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11.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

1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13.《建设部等九个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14. 《南昌市湾里区总体规划(1997-2010)》,1998年;

15. 《南昌市湾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16. 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建规[1999]244号)。

第四条 规划指导思想:

1. 规划应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充分利用湾里接受南昌市经济发展的辐射作用及其它优势,积极融入大区域经济体系的建构,开拓外向型格局,促进城区合理开发和整体发展;

2. 立足现实,明确区位职能,合理确定城区发展目标及规模,解放思想,面向未来,高起点、高标准地进行规划,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留有充分余地;

3. 强调规划的可操作性,明确城区建设发展必须服务和服从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

4. 保证在空间布局和发展时序上的连续性和实施弹性,努力实现布局合理化、功能多元化、设施现代化、环境优美化、管理法制化、城乡一体化;

5. 从生态角度出发,协调好城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 规划年限

本次南昌市湾里区总体规划年限为2003年至2020年。近期至2005年,中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

第六条 城区规划控制区范围

城区规划区是指城区建成区、近郊区以及城区行政区域内因城区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南昌市湾里区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为:包括两个街道(站前街道和幸福街道)和招贤镇行政区部分范围,北起乌井水库-翠岩寺,南至江西中医学院,东到禹港李家,西临幸福水库。面积约为23.5km2。

第二章 城区发展战略与发展目标

第一条 南昌市湾里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

确立“一核三心、组团发展、梯度推进”的发展战略,以旧城区为基础,结合南部新区,发挥集聚效应,为远景留下广阔的发展空间。形成以房地产业、教育业为支撑,旅游产业为特色的中心城区带动区域发展的新模式。

第二条 城区发展战略

1. 中心城区带动区域发展战略

2. 开放型区域发展战略

3. 实施“科教兴区”战略

4. 强化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5. 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条 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

全面促进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及城区建设的发展,提高在南昌市及江西省的地位,将建成以房地产、教育、旅游服务业为主的山水生态城区,达到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文化发达、环境优美,充分反映整个地区建设成就与现代化风貌。

第四条 城区规划建设的具体目标

1. 从未来湾里发展需要出发,确定城区合理的发展性质和规模,界定规划区的范围,提供可选择的发展用地;

2. 城区总体布局科学合理,用地紧凑,功能清晰,保障现代化城区活动的基本要求;

3. 形成通畅安全、快速和便捷的对外交通网络和城区内部道路系统,合理布局各类交通服务设施;

4. 各项规划用地既要合理分区,避免相互干扰,又要注意有机结合;

5. 提高和改善居民的居住水平和生活环境质量,完善城区各项公共设施,提高健全城区服务功能;

6. 发展绿化系统,形成良好的城区园林绿化和景观系统;

7. 建立完善的市政设施系统,重视防灾设施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加强对城区环境的治理,促进环境质量提高;

8. 合理布局郊区农田、菜地的建设,统一考虑各类用地和设施的布局,明确城区绿色开放空间的控制范围;

9. 拟定城区近期建设重点,落实近期各项用地开发、各类设施建设和市政工程项目安排;

10.充分考虑发展余地,提出城区远景发展的规模、布局模式和发展序列、规划实施的主要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 城区经济发展具体目标

近期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8.3亿元;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13.4亿元;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26.4亿元。

第六条 城区社会发展具体目标

1. 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城区居民具有较高的文化层次,适龄青年大学入学率达30%。

2. 拥有较好医疗保障与较高的寿命,医院病床达到4张/千人,每万人拥有医疗人员远期达到40人。

3. 城区居民恩格尔指数近期达到小于45%的水平,远期达到小于40%的水平。

大力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加大对科教文体卫等事业的投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水平。

第三章 城区性质与规模

第一条 南昌市湾里区城区性质

南昌市的卫星城、后花园,西部的居住和文化教育基地,以休闲度假旅游接待为特色的山水生态城区。

第二条 规划建成区人口规模

近期2005年总人口6.5万人;中期2010年8.5万;远期2020年11万人。

第三条 规划建成区用地规模

近期(到2005年)城区建设用地7.25平方公里,人均111.6平方米;

远期(到2020年)城区建设用地12.0平方公里,人均109.2平方米。

第四章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四条 规划至2005年全区总人口10.5万人,城市化水平35%;中期2010年12万,城市化水平50%;远期2020年14万人,城市化水平80%。

第五条 城镇体系的发展采取适度集中、整合城镇、交通优先、保护环境等发展策略。

第六条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布局

(1) 区域城镇体系由三级构成: 1级1个,为湾里城区,人口规模为10万人左右;2级3个,为梅岭、太平、罗亭镇,人口规模为0.5-1万人;3级7个,为红源、西昌、东昌、向阳、红岭、枫林、红星中心村,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

(2) 形成分工明确、重点突出的职能体系。城区为旅游服务中心,梅岭、太平为旅游服务镇,罗亭为产业镇。

第五章 城区总体布局

第七条 城区发展方略

规划确定城区发展方略:“西控、东拓、南伸、北接、中秀”。

第八条 城区布局结构:“一核三心四片七脉”

一核指: 磨盘山绿核及其周边的商业服务设施,还有磨盘山南路和云湾大道交叉口西北侧行政中心,共同构成全区的主中心。

三心指:城区北部翠岩路为中心的老城区商贸文教中心,南部新区的招贤大道两侧原交警大队东南侧的新商业体育中心,野生动物园北侧的旅游服务中心。

四片指:四块南北向的功能片区,由东至西分别为教育事业综合片区、城区生活片区、旅游休闲片区和原有产业发展片区。

七脉指:由绿核向外延伸出的七条绿线,贯穿全城区。主要有:红湾公路—磨盘山南路—磨盘山,招贤大道—磨盘山南路—磨盘山,云湾公路—磨盘山,幸福南路—磨盘山,还有三条规划道路从磨盘山引出。

城区用地的技术经济指标见附表2、3(城区近、远期建设用地平衡表)。

第六章 城区居住用地规划

第一条 规划原则与目标

按照城区组团——居住区——居住小区三级结构进行新居住用地的规划建设。重视公共设施和绿地的配套建设和符合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的标准。

居住用地规划设计要强调效益、生态和文化三原则的统一;居住用地功能结构体现有机组合的原则;提高和改善已有居住用地的功能与环境质量,严格控制旧城改造的开发强度前提下,缓和配套设施及城区基础设施的压力,增加绿地面积,改善旧城的环境质量,控制住宅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满足日照、通风、绿化、停车、消防等基本要求;普及中小学教育。在新区开发时,按国家建设标准配置中小学,重视幼儿园、托儿所的规划与建设;居住区规划与社会发展规划接轨,适应住宅私有化趋向,推进住宅商品化建设。

第二条 居住用地规划指标

近期(2005年)规划生活居住用地260.7市总建设用地的36人均居住用地40平方米。远期

(2020年)规划居住用地397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33.1%,人均36.1平方米。

第三条 居住用地规划布局

城区的居住用地主要由五大组团构成。各组团内部分别配以相应的服务设施和中、小学。初中部分住宿,高中全部住宿,小学生就近入校。

(1)老城组团:北至翠岩寺,南到南堡路-花园路-爱民路,东西两侧均为山麓。用地面积约123公顷,居住容量约3.5万人。规划结合大宇学院的改、扩建,改善周边地区居民居住条件,以提供基础设施和绿地广场等开放空间为主。组团内规划中学1所(湾里一中)、小学2所(湾里一小、湾里三小),保留北部的新世纪学校。

(2)幸福组团:位于老城组团南侧,磨盘山西侧,北至南堡路,南到坑王路,东临磨盘山麓-陈家路,西达坑王路。用地面积约79公顷,规划居住容量2-2.5万人。磨盘山周边用地、幸福路和南堡路之间用地规划为一类居住用地;其余为二类居住用地。组团内规划中学1所(湾里三中)、小学2所(湾里五小、湾里二小)。

(3)磨盘组团:位于磨盘山东,北起花园路-爱民路,南达内环路,东至竹山路-昌湾大道,西到磨盘山北路-云湾大道。用地面积约61公顷,规划居住容量1.5-2万人。建设多层为主的二类居住区。沿帝景路和昌湾大道局部可规划建设小高层。组团内规划中学1所(湾里二中)、小学1所(湾里四小)。

(4)天宁组团:北起磨盘山南路,南至天宁路,东达云湾大道,西到陈家路。居住用地面积约51公顷,规划居住容量1.2-1.5万人。西部和西南部山麓建设一类居住用地;其余为二类居住用地,以多层为主,沿帝景路和云湾大道局部建设小高层。组团内规划中学1所(湾里四中)、小学2所(雅戈尔希望小学、湾里六小)。

(5)贤甫组团:位于磨盘山组团南侧,北起内环路,南至江中制药厂,东达商贸路,西到云湾大道。用地面积约83公顷,规划居住容量2-2.5万人。该片区作为湾里重点发展的新区,建设档次较高的低、多层住宅。组团内规划高级中学1所(湾里五中)、小学1所(湾里七小)。

第四条 中、小学校规划布局

规划中小学设置标准为高中规划用地40平方米/人,50人/班;初中规划用地24平方米/人,48人/班;小学规划用地22平方米/人,45人/班。组团共规划高中2所,初中4所,小学9所。

第八章 城区产业发展及仓储用地规划

第一条 产业发展战略与发展方向

产业发展应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依托资源优势,发挥潜力,适度发展现有产业;坚持科技兴区,拓宽流通渠道,加快产业现代化步伐;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通过内引外联,引进资金、先进技术,开发高新技术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技术改造和进行科学管理;在原有产

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将产业结构由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变,增加产品外销量,形成集团化,提高规模和档次,造就拳头产品,打向外部市场。

第二条 产业结构调整

近期仍保持机械制造、汽车配件为主,其它产业共同协调发展的产业结构。远期产业结构逐步由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变,大力发展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近期合理调整产品结构,多方吸纳资金,形成规模经济,搬迁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中远期则可在更大范围内吸纳资金扩大产业区规模。

第三条 产业用地指标

规划近期产业用地共计40.9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5.6,人均6.3平方米。规划远期产业用地共计140.4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11.7%,人均12.8平方米。均为一类产业用地。

第四条 产业用地布局

采用大中规模片状产业区开发的模式,充分利用城区道路、国道、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优势,依托水、电等市政公用设施,规划集中布置1片产业区。幸福产业园区位于野生动物园西侧,幸福路两侧,主要改造原有企业,通过革新,引进新技术,该区主要发展旅游休闲产品加工业,用地面积约130公顷。

第五条 仓储用地指标

近期规划仓储用地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0.6%,人均0.5平方米;远期规划仓储用地10.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0.9%,人均1.0平方米。

第六条 仓储用地布局

规划在红湾公路-高速公路西环线-铁路西环线之间建设大规模的现代物流中心,发展对外物资的集散联合托运,占地面积7公顷左右。另设相应规模的物流配送点(隶属于物流中心)和仓储设施,集约管理,统一操作。其它较零散仓储区分别为各产业区内部自用库房或堆场。保留城北的南昌420粮库。

第九章 城区对外交通规划

第一条 对外交通规划目标

充分利用国家大型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时机,抓住机遇,加紧致力于交通建设与管理,提高交通运输整体效能,实现区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现状的根本性转变。促进城市化发展和城乡现代化建设,服务湾里的经济发展。

第二条 公路网规划

城区对外交通主要干线有红湾公路、招贤大道、云湾公路、省店公路、高速公路西环线。远

期将贯穿城区南部的湾里支线铁路改造成轻轨,连接南昌市区,提升湾里旅游景点的可达性。建设红湾大道和招贤大道,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36米,按一级公路四车道标准规划。昌湾大道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

第三条 对外交通设施规划

规划于城北扩建现有的一处汽车客运站。整理客运站周边用地,车站西侧规划绿地广场,通过详细设计使汽车客运站与城区内公共交通间建立便捷、舒适的交通联系,方便乘客换乘。

第四条 对外交通规划指标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共计24.8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2.1%,人均2.3平方米。

第十章 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第五条 道路交通规划目标

建立与城区职能相适应的安全、合理、畅通的城区道路系统,促进内外交通联系,满足发展经济、方便生活的需要。合理改善城区内部道路系统,并满足消防与现代市政设施的安排需要,达到具有现代化城区风貌的目标。

第六条 道路交通规划指标

规划近期道路广场用地共计92.7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12.8%,人均14.3平方米。远期共计146.4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12.2%,人均13.3平方米。。

第七条 道路网规划

城区的道路延续原有路网骨架,环形放射向东南扩展,形成一个层次清晰、功能明确的道路系统。规划向北打通招贤大道接省店公路以解决城区的过境交通。

对城区内主要道路充实完善,形成环状路网。以确定的磨盘山南(北)路、幸福路、红湾大道、云湾大道、招贤大道、昌湾大道和天宁路为主干路骨架,按规范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主次干路在各独立组团内形成一定的系统。主干路以交通性为主,次干路以生活性为主,沿街布置商业和其他公共建筑。老城区道路规划的重点是理顺原有路网,结合旧区改造拆迁,拓宽道路。洪崖路、翠岩路、南山路和工农路为老城区的次干路。南部新区和教育事业综合园区的规划路网为较规则的方格网结构。控制主干路间距800-1200米,次干路400-600米。

第八条 道路横断面形式

规划道路采用三种横断面形式:四块板、三块板和一块板式,按等级与宽度的不同,共分为60米、36米、27米、24米、22米、15米、12米、10米、9米9种形式。

第九条 交叉口型式

规划昌湾大道与高速公路西环线交叉口为互通式立交,梅岭路、红湾大道、昌湾大道、天宁路与高速公路西环线,幸福南路、云湾大道、红湾大道、昌湾大道与铁路相交采用分离式立交。

规划分区内部的道路采用十字交叉口,部分采用丁字交叉口,主干路和主干路、主干路和次干路交叉口均采用展宽路口的形式,拓宽长度达60~80米。通行公交线路的道路把港湾式公交站点设置在路口,总拓宽长度达到120~150米;主干路和次干路相交路口,局部采用限制左转的方式。

第十条 公共交通规划

于高速西环线和昌湾大道立交口的下口处规划综合交通枢纽,占地约1.7公顷。规划线路以此为基点联系湾里区和南昌市区,区内部线路也以此为基点,沿主次干道等道路布置,公交站点间距在核心区为500~600米,在外围居住区为700~800米,与周边地区相通的公交线路站距为800~1000米。

第十一条 停车场规划

各组团商业中心以及大型公共建筑附近均规划社会公共停车场,共计6处,用地面积约10公顷。

第十二条 广场规划

广场应满足特定功能与多元人文活动,塑造城区特殊的个性与品质,其四周的建筑在建筑风格、外观、色彩及建筑材质等方面应统一设计,创造宜人的尺度。同时,设计要体现现代化的特征。新建位于新行政中心东南侧磨盘山南路两侧的市民广场,占地面积3.8公顷。其它地区结合中心绿地布置小型休闲广场。

第十三条 交通标志规划

新建主次干路在建成后自开放交通起,设置路名牌、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三、四块板道路交通标志可设置在分隔带上,其它一块板的交通标志设于道路右侧人行道上,小半径弯道应设置限制车速标志,傍山险路、窄路、隧道处应设置警告标志,小桥设置限载标志。指示标志应设置在城区交叉口进口道之前,一般距交叉口30—50米处,指明方向、到达地点以及距离。

第十四条 加油站规划

规划加油站和停车场、公交保养场合并设置,按1200米的服务半径,规划新建独立加油站4处,每处面积0.3公顷左右,分别位于次干路和主干路沿线。

第十一章 城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十五条 城区需水量预测

单位产业用地用水量:近期1.8万吨/日。远期4.16万吨/日。居民综合用水量:2005年1.8万吨/日, 2020年3.85万吨/日。需水总量:2005年约为4万吨/日;2020年约为8.8万吨/日。

第十六条 水源选择

南昌市湾里区城区用水水源主要为乌源港库、幸福水库,新建县望城至湾里给水工程(湾里输水增压泵站)。

第十七条 给水工程规划

新建县望城至湾里给水工程,引赣江水入湾里(即湾里输水增压泵站),该工程制水能力为1.5万吨/日。规划远期扩大其供水规模,满足城区人口的用水需求。

规划主干管沿昌湾大道、红湾大道、天宁路、招贤大道、幸福路、磨盘山南路、磨盘山北路、云湾大道等布置。城区局部地区设置泵站、水塔、高位水池,保持管网的压力。将来根据需要可达到分质分区供水。比较重要的企业可有自备水源。

第十八条 污水排水规划目标

到2005年,逐步建立合流制污水处理系统,使区污水处理率达到70%。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分流制排水系统,使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水污染得到根本治理。

健全和完善城区雨水排除系统,旧区改造为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在新开发区按分流制配套雨水管道,对城区排水能力不足的雨水管道和明沟进行调整和改造,使城区雨水管的服务面积率达到95%。

第十九条 污水量预测

生活污水量:2005年为1.6万吨/日;2020年为3.5万吨/日。产业污水量:2005年为1.6万吨/日;2020年为3.7吨/日;总污水量:2005年为13.52万吨/日;2020年为7.92万吨/日。

第二十条 污水处理厂规划

形成两片排水区域:生活区与产业区排水区域。产业区的污水须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区域范围内所有污水将送至新建县污水厂处理,其规模污水总量统一考虑。污水厂采用气浮、厌氧、生化三级处理。

第二十一条 雨水排水规划

在原有基础上增设新雨水管渠,结合旧城改造将城区原有的雨污合流管道改为雨污分流管道,并疏通原有的雨水管渠,从而加大雨水的排放能力。雨水主要就近排入乌源港、东源水、铜源港和天然河塘等水系。

第二十二条 电力负荷预测和用电量预测

预测湾里城区2020年用电负荷为35万千瓦。城区2020年用电总量5.5亿千瓦时/年。

第二十三条 变电站、电网规划布局

规划新建110kV变电站2座(红湾变、云湾变)。原湾里35kV变电站考虑远期扩容至110kV变电站。规划送配高压线路电压等级为110kV,中压配电线路为10kV,低压配电电压为380/220V。

110kV线路采用架空敷设,高压走廊宽度为:15-30米。10kV线路全部考虑地埋,沿城区主干路敷设。

第二十四条 电信规划

规划远期交换机总量总容量达到15万门。新建设1个电话母局(终装机终期容量4万门),2个电话模块局。电信管线全部地埋铺设。到2020年规划建设5个电信支局(局终装机容量2—3万门),抓紧老局的扩容工作。

第二十五条 邮政规划

规划至2020年,共建成4所邮政局所,每个邮政局所的服务人口达到2-3万人(服务半径为0.8-1.0公里),每所平均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同时,要大力发展传统业务,积极开拓新业务,以加快邮政速度为主线,提高全网综合能力,形成局所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齐全邮运快捷,服务优良的邮政通信网。

第二十六条 广播电视规划

广播电视台采编播系统逐步向数字化过渡,建广电IP宽带网,建设光纤数字环网。建设设施齐全、技术先进的区级广播电视中心、光纤到村的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系统。线路扩容光节点数量规划为每500户一个,根据城区总体规模,到2020年共需要光节点数100个,广播电视线路与电信线路共线敷设。

第二十七条 燃气规划

湾里区燃气规划目标引进天然气,纳入南昌市天然气统一规划中。居民生活用气气化率:近期50%;中期75%:远期100%。2005年城区用气量达到4.0万Nm3/d,2020年达到7万Nm3/d。

近期规划天然气供气管网,增加气化站数量,扩建目前的位于蟠龙峰东南的气化站。

第二十八条 管网综合

规划考虑各种管线相互之间的干扰以及与道路的交叉,管线自身要求等因素,确定“给水管、电力线位于路东南,排水管、电讯线、燃气管位于路西北”的布线原则。

第十二章 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条 城区园林绿化系统规划原则与目标

合理布局城区绿化,点线面相结合,形成完整的城区绿化网络系统,加强各组团间的绿化建设。新建区内按标准建设绿化用地,旧区改造中增辟小型绿地。规划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到2020年不少于20平方米。

第二条 绿地总体布局

充分利用山地、河流水网体系等自然条件的优势,沿城区河道两侧布置20米的绿带,由北向南,分别与山相接,贯穿建成区;形成以经济林、风景旅游为背景的城区生态山体绿化。规划绿地“点、线、面”相结合,组成完整的有机的体系,方便居民游憩,改善地方小气候和城区环境卫生条件,丰富城区总体与各部分的艺术面貌。

第三条 公园绿地布局

建设磨盘山公园、天宁湖公园、野生动物园等大型综合性公园;完善翠园、竹园、迎宾园、工农路街心花园等市民小游园;利用周边山坡建成开敞式公园绿地。其它现有的一些小型公园,增加休闲、健身设施。利用城区内部分小丘、河流等自然地形条件,以及建筑物后退红线留出的空间,营建开放式游园及街头绿地;规划乌源港、铜源港等河流沿岸作为城区主要景观走廊;充分利用街道上的分隔带种植行道树、绿篱、草皮、花卉,使街道成为绿荫覆盖的绿色走廊。

第四条 生产防护绿地布局

在城区主要交通性干道两侧设置防护绿带。规划沿高速公路西环线、铁路西环线两侧各控制50米防护绿带用地,规划沿昌湾大道、红湾大道、招贤大道、天宁路、云湾大道、幸福南路等交通干道两侧各控制20米宽的防护绿带用地。其余城区干道根据具体情况控制建筑物后退红线距离,并进行绿化。沿铁路两侧各设置15米宽绿化带。在主要产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利用两者间的道路一侧规划20米宽防护绿带。

第五条 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湾里梅岭风景名胜区建设要突出丰富的人文景观,提高文化内涵,加强绿化建设和环境保护,保护文物古迹和山林资源,维护自然生态环境。对风景区和文物古迹实行分级保护,划定各级保护区用地范围。

第十三章 城区景观系统规划

第六条 总体构思

由点、线、面构成湾里城区景观体系。城区中心、广场和重要建筑群、桥梁、山峰、绿地形

成景观点;乌源港等河流、主要街道作为体现城区面貌的景观线;大面积的山丘绿地、居住区、产业区作为景观面。

第七条 景观点规划

规划两处主要城区门户景观——位于城区东部的红湾公路入城处和昌湾大道入城处,规划设2个广场。新行政中心南侧的市民广场必须经过精心的城市设计才能着手建设。大型桥梁、立交和高塔等,其造型均需经建筑师、城市规划师参与设计,形成独具特色的景观与标志。保护磨盘山及建成区内的山头,保护山形及山体绿化。在城区的主要道路上,要为山头留出视线走廊。在城区的重要地段,如道路弯道外侧,丁字交叉口的道路对景处,均需布置精心设计的地标建筑。

第八条 景观轴规划

乌源港两岸建筑要相互呼应而又各具特色,注意建筑轮廓线的起伏变化,考虑河滨绿化和建筑群体的呼应协调。从磨盘山延伸出的随路、沿河的7条绿轴,沿线集中布置大量各类公共建筑,并要求对道路、河流两侧地块进行城市设计,塑造连续而富有韵律变化的街道空间、滨河空间和建筑景观界面。招贤大道和红湾公路分别是近、远期过境客车观赏城区景观的线路,景观应是连续的绿化带和大节奏的建筑轮廓,以适应快速行驶中的视觉特点。

第九条 景观区规划

区级中心大面积的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必须通过城市设计统一协调,并重视地方建筑风格、传统文脉的继承和发扬。把磨盘山、野生动物园等设计成以自然绿化为主的游览区,避免建造大量人工建筑物,破坏自然景观。

第十条 视线走廊规划

严格控制城区各制高点及标志性建筑之间的视线走廊。限制在视线走廊中的建筑高度。使广场、道路能形成对地标建筑和山峰的对景、借景,显示山水城区特色,增强城区空间布局的方位感。

第十一条 城区山体保护范围

城区四侧山脉为非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其发展,具体范围以图纸(用地规划图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为准。

第十二条 高程限制

为保护山景的可观性,规定规划区内海拔100米以上用地不允许有建筑物和构筑物,但可以进行绿地建设。

第十三条 建筑高度限制

整体上控制建筑高度为24米以下,总体上以建筑以3-5层为主,局部可有小高层建筑。

第十四条 建议建筑风格

建筑形式应以清新简约式的风格为主;建筑体量应以小巧为主;建筑平面布局应以分散式为主;÷整体建筑风格应以中国传统式风格为主,鼓励做坡屋顶样式;新区以现代派风格为主,风格简捷大方;整体色彩以淡雅清新的色调为主。

第十四章 城区环保与环卫规划

第一条 环境保护规划的目标

变革经济发展模式,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逐步使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使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建立一个舒适宜人的自然环境、高效先进的经济环境、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近期目标遏制环境污染发展的势头,保持中心城区的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大部分地区的环境质量。远期目标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改善和提高全城区环境质量。基本实现城乡环境清洁、优美、安静、生态良性循环。

第二条 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遵循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分区进行建设,尤其是新建产业的选址,应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产业原则上不在城区建设。有一定大气污染的产业可布置在城区南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一类产业只布置无大气污染,噪声较小的产业,靠近其他功能区的零星产业用地只宜布置既无大气污染,噪声又小的产业。部分厂家处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在这次规划中应加以调整,对污染严重、就地改造不具备条件的产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目前不再对其发展,并逐渐迁出。产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之间设防护林带,采取透风式、半透式和密闭式三种混合布置形式,透风式绿化布置在产业区上风向,而不透风的绿化布置于产业区下风向,有利于有害气体顺利扩散。对重点产业污染源进行治理,对重点产业污染物排放量必须做到有效控制。

第三条 污水收集和处理措施

现状建成区的雨水、污水合流明渠应按照规划进行改造。新区规划要首先解决包括污水排放系统在内的基础设施。对于一些排放含特殊成份废水的产业要适当集中在城区水体下游,其废水在厂内先进行处理,可回收一定量的产业原料,以减轻城区污水厂的处理压力,达到排放标准后再排入城区污水系统。

第四条 大气污染防治

大力开展节能工作,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按行业和部门下达节能及耗煤指标,实行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总量控制。努力增加煤气、电力等二次能源供应量;控制汽车的尾气污染,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汽车污染监测管理机构,严格执行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完善监测管理手段和方法。

第五条 噪声防治

加强城区的施工噪声、个体企业的生产噪声以及娱乐场所中的卡拉OK、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的噪声管理。制定一整套管理办法,对进入城区的车辆种类加以限制,禁止手扶拖拉机、小四轮车等噪声大和其它国家已经淘汰的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车辆进入城区,在城区通行的车辆不可使用高音喇叭。

第六条 固废防治

专业单位负责收集、转运、检测危险废物;加快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积极扶持一批基础好、技术新、管理严的综合利用工厂,建成一些安全无污染的焚烧处理点,对危险废物实施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 水资源保护

重点抓好乌源港库、幸福水库等水源的保护工作,对排入其的主要产业污染源进行治理,同时对城区污水实行集中处理,以保证各水源地的水质要求。

第八条 环境卫生发展预测

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取1.2kg/日。规划近期78吨/日;2.8万吨/年;远期132吨/日,4.8万吨/年。

近期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0.39万吨/年,10.7吨/日。远期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0.94万吨/年,25.9吨/日。

第九条 公共厕所规划

到2005年,湾里区需新建公共厕所16座。到2020年,需再增加17座。

第十条 垃圾中转站规划

近期新建小型垃圾中转站1座,总日垃圾清运能力达到150吨。远期扩建近期规划的垃圾中转站,新建2座垃圾中转站,总日垃圾清运能力达到450吨。

第十一条 垃圾处理规划

对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垃圾处理近期采用卫生填埋的方式,填埋场独立选址或与新建县共用。

第十二条 环境卫生基地及工作场所规划

建设1处环境卫生中心,内含环卫车辆停放场和环卫车辆修理场等,占地1公顷。 第十五章 城区旧城改造规划

第一条 对建筑密度高、环境差、建筑陈旧的街坊,进行成坊式改造。而建筑密度较低、用地性质不一的采用点式改造为主。沿街土地有偿开发,带动街坊内部的改造。使沿街低层住宅改建为多层商住、商办楼。为旧城改造引资、集资。搬迁部分小型工厂,拆除质量较差的建筑,拆后作街坊绿地,作为街坊居民交往休憩场所。

第二条 对具有传统文化生活气息的楼房街道,从整体上进行保护,道路两侧30米范围作为纵深保护范围,拆除局部无特色的破旧建筑改室外活动场地,配以绿化,打破街道的单一色调以改善街道环境景观。

第三条 旧城区严重污染的工厂企业必须在规划期内限期关、停、并、转,搬迁出旧城区,保留的产业企业应限期治理,达到环境控制要求,产业企业不得有损于城区整体形象。

第四条 规划要求保护好旧区范围内的现有绿化、山丘和水面,尽可能见缝插针,增加公园绿地,将所有能种树绿化的地方绿化起来,鼓励市民和单位进行垂直绿化和盆栽绿化。在旧城区改建、工厂搬迁的同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开辟相应公园绿地。旧区内进行街坊改建,要求绿地率达到25%以上。

第五条 以重点带动一般,将危房多的地段作为改建重点、先导,逐步带动周围一般旧区的改建。

第六条 加强旧城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旧城区整体环境质量,重点拓宽道路,完善道路系统。对旧区的市政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建增补,使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讯等管线逐步形成系统。

第七条 对于旧区内私房的翻建要严格管理控制。逐步降低过高的建筑密度,旧居住地段改建多层居住建筑密度要求控制在30%以下,住宅南北向间距不得小于南侧房高的1.0倍。 第十六章 城区防灾设施规划

第八条 乌源港流域防洪规划

遵循“上蓄水、中固堤、下利泄”和“上分、下泄”的原则,对乌源港上、中、下游分别规划。

第九条 水闸规划

城区内河道口与防洪堤相交处都应设置水闸,以防洪水倒灌,同时设排涝泵站。

第十条 排涝规划

建立洪水预测预报系统,设置一线观测点,坚持长期积累一线资料,建立抗洪抢险和救援系统,通过立法,加强堤防的建设和管理,健全防汛指挥系统与办事机构,要求班子固定,人员固定。

第十一条 消防规划

扩大现有消防大队规模,作为消防指挥中心,同时负责南部新区的消防工作。再新设1处消防站,位于老城区幸福北路西侧。确保在接警5分钟内到达现场,平均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配备3至4辆消防车。

第十二条 抗震规划

设立抗震救灾指挥中心,位于区政府内,负责制订地震应急预案。规划通畅的避震疏散通道和足够的疏散场地。以昌湾大道、云湾大道、红湾大道、招贤大道、幸福路、磨盘山路、天宁路等城区主干路作为主要疏散通道。现有和规划的公园、广场、运动场和学校操场作为地震时疏散场地。新区建设及旧区改造均应保证楼距在房屋高度的1.0倍以上,以确保疏散和救护通道的畅通。旧区改造中应充分考虑防震要求,对低质量成片建筑进行改造、加固或拆除。已建住宅区,适当增加绿地,同时加设取水措施。

第十三条 人防规划

按平战结合、平灾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和输送设施的管理,交通及市政公用设施上下结合,环状连通,多路疏运。规划建立以人防指挥中心、疏散通道、地下人防片及其他地下掩蔽工程组成的城区人防工程体系。

第十七章 城区近郊区规划

第一条 近郊区范围的确定

本次规划中的郊区范围是指与城区有密切联系,位于规划期末城区建成区范围以外,规划范围以内的近郊地区,总面积为72平方公里(招贤镇的行政区域范围)。

第二条 农村居民点及蔬菜副食品生产用地规划

规划在现有农村居民点的基础上,对某些规模过小的零星农村居民点进行合并,控制其发展的规模和范围,统一规划新农村。农村居民点周围地势平坦的地区,规划中作为近郊农副产品的生产用地。蔬菜用地按人均0.2亩规划,近郊安排1500亩,其余在远郊解决。

第三条 近郊城区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城区东侧洗药湖、铜源峡两个地区,有较好的自然景观和进行游憩娱乐活动的条件,规划为市民在节假日进行郊游活动的风景游览场所。由于湾里城区人口较少,故殡葬设施用地不单独设置,与南昌市的共用。

第四条 水源保护地规划

本次规划中确定的水源保护地位于城区北侧乌源港库两侧。水源保护地内,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各种性质的开发建设,以保护城区水源不受污染。

第五条 城区建设备用地规划

该部分用地与规划城区建成区相接或相近,在远景城区规模进行一步扩大时,即被划入城区建设用地范围。规划城区备用地位于城区各主要发展轴上,总面积约15平方公里。 第十八章 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第六条 近期建设规划年限与规模

近期建设规划年限为2003-2005年。至2005年南昌市湾里区建成区人口规模为6.5万人。近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7.2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为111.6平方米。

第七条 近期城区发展方向

近期内城区将以道路建设带动新区的开发和旧区改造。城区建设结合环状加放射的现有路网骨架,向南向东推进,呈现出兼有圈层式和轴向指状发展特点的综合发展形态。

第八条 居住用地近期规划

近期(2005年)规划生活居住用地260.7公顷,占城区总建设用地的35.9%,人均居住用地40.1平方米。学校用地37.8公顷,占城区总建设用地的5.2%,人均5.8平方米。

近期磨盘山南路南侧、磨盘山北路东侧开发新的居住区,同时改造老城旧区。

第九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行政中心南迁至于磨盘山山麓东南部。老城区内原行政办公用地进行部分保留,部分土地置换,建设商业设施和公共开放绿地。发展完善翠岩路商业街,新建新区商业批发中心。新建湾里区文化体育中心。

第十条 产业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近期产业用地共计40.9公顷,占城区总建设用地的5.6%,人均6.3平方米,其中一类产业用地143.1公顷,占城区总建设用地的19.0%,人均20.4平方米。

规划近期布置1片产业区:幸福产业园区一期。幸福产业园区主要发展旅游休闲产品加产业。城区内部原有产业企业中效益好且无污染的予以保留,其余必须逐步迁至集中产业区内。

第十一条 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形成一定规模的道路网。建成内环路,拓宽磨盘山南、北路狭窄路段,将昌湾大道、云湾大道城区段改造并拓宽为城区道路,完善各片区内部路网,改造一批对交通有重大影响的道路节点。修建4处社会停车场,建设市民广场。

第十二条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建成红湾产业园区东侧110kV变电站,对原有变电站进行扩容;对电信局进行扩容;建成老城区分流制排水管网,在城区新区建设分流制排水管网;扩容输水增压泵站。

第十三条 城区绿化规划

近期内重点建成磨盘山公园,控制建设区内的其他公园用地,建设乌源港滨河绿带,按标准配建小区和居住区公园绿地。沿交通性干道两侧建设防护绿带。

第十四条 城区防灾抗灾规划

近期按百年一遇标准建造防洪堤墙,并与道路结合,使之形成体系。严格控制行洪区用地。城区内河道口与防洪堤相交处应设置水闸。为配合城区防火需要,近期新建幸福消防中队,扩建湾里消防大队。

第十九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规划经法定程序上报南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由南昌市湾里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负责施行。

第二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在南昌市湾里区规划建成区及本规划划定的城区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建设,均须遵照本规划。

第三条 对本规划的施行须参照《南昌市湾里区总体规划说明书(2003-2020)》、《南昌市湾里区总体规划图集(2003-2020)》(均与本文本同期编制),与已批准的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相协调,并参照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政府以及上级政府的相关决定和批文的精神。

第四条 自本规划实施之日起,其前编制的所有关于南昌市湾里区的总体规划停止执行。

第五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归南昌市湾里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划是指导南昌市湾里区规划区内城区发展与建设方向的指导性文件。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与个人,均应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

第二条 本规划是为了适应南昌市湾里区跨世纪发展建设的需要,保证城区合理地开发建设和城区功能的综合完善,是原《南昌市湾里区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延续和发展,在原公布实施的各项规划的基础上修订编制。原各项规划中与本次规划有冲突之处,均应以本规划为准。

第三条 规划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9月3日建设部令第14号发布);

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6月8日建规字第333号发布);

4.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规定(1993年11月4日建城字第784号发布);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11.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

1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13.《建设部等九个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14. 《南昌市湾里区总体规划(1997-2010)》,1998年;

15. 《南昌市湾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16. 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建规[1999]244号)。

第四条 规划指导思想:

1. 规划应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充分利用湾里接受南昌市经济发展的辐射作用及其它优势,积极融入大区域经济体系的建构,开拓外向型格局,促进城区合理开发和整体发展;

2. 立足现实,明确区位职能,合理确定城区发展目标及规模,解放思想,面向未来,高起点、高标准地进行规划,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留有充分余地;

3. 强调规划的可操作性,明确城区建设发展必须服务和服从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

4. 保证在空间布局和发展时序上的连续性和实施弹性,努力实现布局合理化、功能多元化、设施现代化、环境优美化、管理法制化、城乡一体化;

5. 从生态角度出发,协调好城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 规划年限

本次南昌市湾里区总体规划年限为2003年至2020年。近期至2005年,中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

第六条 城区规划控制区范围

城区规划区是指城区建成区、近郊区以及城区行政区域内因城区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南昌市湾里区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为:包括两个街道(站前街道和幸福街道)和招贤镇行政区部分范围,北起乌井水库-翠岩寺,南至江西中医学院,东到禹港李家,西临幸福水库。面积约为23.5km2。

第二章 城区发展战略与发展目标

第一条 南昌市湾里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

确立“一核三心、组团发展、梯度推进”的发展战略,以旧城区为基础,结合南部新区,发挥集聚效应,为远景留下广阔的发展空间。形成以房地产业、教育业为支撑,旅游产业为特色的中心城区带动区域发展的新模式。

第二条 城区发展战略

1. 中心城区带动区域发展战略

2. 开放型区域发展战略

3. 实施“科教兴区”战略

4. 强化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5. 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条 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

全面促进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及城区建设的发展,提高在南昌市及江西省的地位,将建成以房地产、教育、旅游服务业为主的山水生态城区,达到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文化发达、环境优美,充分反映整个地区建设成就与现代化风貌。

第四条 城区规划建设的具体目标

1. 从未来湾里发展需要出发,确定城区合理的发展性质和规模,界定规划区的范围,提供可选择的发展用地;

2. 城区总体布局科学合理,用地紧凑,功能清晰,保障现代化城区活动的基本要求;

3. 形成通畅安全、快速和便捷的对外交通网络和城区内部道路系统,合理布局各类交通服务设施;

4. 各项规划用地既要合理分区,避免相互干扰,又要注意有机结合;

5. 提高和改善居民的居住水平和生活环境质量,完善城区各项公共设施,提高健全城区服务功能;

6. 发展绿化系统,形成良好的城区园林绿化和景观系统;

7. 建立完善的市政设施系统,重视防灾设施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加强对城区环境的治理,促进环境质量提高;

8. 合理布局郊区农田、菜地的建设,统一考虑各类用地和设施的布局,明确城区绿色开放空间的控制范围;

9. 拟定城区近期建设重点,落实近期各项用地开发、各类设施建设和市政工程项目安排;

10.充分考虑发展余地,提出城区远景发展的规模、布局模式和发展序列、规划实施的主要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 城区经济发展具体目标

近期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8.3亿元;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13.4亿元;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26.4亿元。

第六条 城区社会发展具体目标

1. 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城区居民具有较高的文化层次,适龄青年大学入学率达30%。

2. 拥有较好医疗保障与较高的寿命,医院病床达到4张/千人,每万人拥有医疗人员远期达到40人。

3. 城区居民恩格尔指数近期达到小于45%的水平,远期达到小于40%的水平。

大力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加大对科教文体卫等事业的投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水平。

第三章 城区性质与规模

第一条 南昌市湾里区城区性质

南昌市的卫星城、后花园,西部的居住和文化教育基地,以休闲度假旅游接待为特色的山水生态城区。

第二条 规划建成区人口规模

近期2005年总人口6.5万人;中期2010年8.5万;远期2020年11万人。

第三条 规划建成区用地规模

近期(到2005年)城区建设用地7.25平方公里,人均111.6平方米;

远期(到2020年)城区建设用地12.0平方公里,人均109.2平方米。

第四章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四条 规划至2005年全区总人口10.5万人,城市化水平35%;中期2010年12万,城市化水平50%;远期2020年14万人,城市化水平80%。

第五条 城镇体系的发展采取适度集中、整合城镇、交通优先、保护环境等发展策略。

第六条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布局

(1) 区域城镇体系由三级构成: 1级1个,为湾里城区,人口规模为10万人左右;2级3个,为梅岭、太平、罗亭镇,人口规模为0.5-1万人;3级7个,为红源、西昌、东昌、向阳、红岭、枫林、红星中心村,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

(2) 形成分工明确、重点突出的职能体系。城区为旅游服务中心,梅岭、太平为旅游服务镇,罗亭为产业镇。

第五章 城区总体布局

第七条 城区发展方略

规划确定城区发展方略:“西控、东拓、南伸、北接、中秀”。

第八条 城区布局结构:“一核三心四片七脉”

一核指: 磨盘山绿核及其周边的商业服务设施,还有磨盘山南路和云湾大道交叉口西北侧行政中心,共同构成全区的主中心。

三心指:城区北部翠岩路为中心的老城区商贸文教中心,南部新区的招贤大道两侧原交警大队东南侧的新商业体育中心,野生动物园北侧的旅游服务中心。

四片指:四块南北向的功能片区,由东至西分别为教育事业综合片区、城区生活片区、旅游休闲片区和原有产业发展片区。

七脉指:由绿核向外延伸出的七条绿线,贯穿全城区。主要有:红湾公路—磨盘山南路—磨盘山,招贤大道—磨盘山南路—磨盘山,云湾公路—磨盘山,幸福南路—磨盘山,还有三条规划道路从磨盘山引出。

城区用地的技术经济指标见附表2、3(城区近、远期建设用地平衡表)。

第六章 城区居住用地规划

第一条 规划原则与目标

按照城区组团——居住区——居住小区三级结构进行新居住用地的规划建设。重视公共设施和绿地的配套建设和符合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的标准。

居住用地规划设计要强调效益、生态和文化三原则的统一;居住用地功能结构体现有机组合的原则;提高和改善已有居住用地的功能与环境质量,严格控制旧城改造的开发强度前提下,缓和配套设施及城区基础设施的压力,增加绿地面积,改善旧城的环境质量,控制住宅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满足日照、通风、绿化、停车、消防等基本要求;普及中小学教育。在新区开发时,按国家建设标准配置中小学,重视幼儿园、托儿所的规划与建设;居住区规划与社会发展规划接轨,适应住宅私有化趋向,推进住宅商品化建设。

第二条 居住用地规划指标

近期(2005年)规划生活居住用地260.7市总建设用地的36人均居住用地40平方米。远期

(2020年)规划居住用地397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33.1%,人均36.1平方米。

第三条 居住用地规划布局

城区的居住用地主要由五大组团构成。各组团内部分别配以相应的服务设施和中、小学。初中部分住宿,高中全部住宿,小学生就近入校。

(1)老城组团:北至翠岩寺,南到南堡路-花园路-爱民路,东西两侧均为山麓。用地面积约123公顷,居住容量约3.5万人。规划结合大宇学院的改、扩建,改善周边地区居民居住条件,以提供基础设施和绿地广场等开放空间为主。组团内规划中学1所(湾里一中)、小学2所(湾里一小、湾里三小),保留北部的新世纪学校。

(2)幸福组团:位于老城组团南侧,磨盘山西侧,北至南堡路,南到坑王路,东临磨盘山麓-陈家路,西达坑王路。用地面积约79公顷,规划居住容量2-2.5万人。磨盘山周边用地、幸福路和南堡路之间用地规划为一类居住用地;其余为二类居住用地。组团内规划中学1所(湾里三中)、小学2所(湾里五小、湾里二小)。

(3)磨盘组团:位于磨盘山东,北起花园路-爱民路,南达内环路,东至竹山路-昌湾大道,西到磨盘山北路-云湾大道。用地面积约61公顷,规划居住容量1.5-2万人。建设多层为主的二类居住区。沿帝景路和昌湾大道局部可规划建设小高层。组团内规划中学1所(湾里二中)、小学1所(湾里四小)。

(4)天宁组团:北起磨盘山南路,南至天宁路,东达云湾大道,西到陈家路。居住用地面积约51公顷,规划居住容量1.2-1.5万人。西部和西南部山麓建设一类居住用地;其余为二类居住用地,以多层为主,沿帝景路和云湾大道局部建设小高层。组团内规划中学1所(湾里四中)、小学2所(雅戈尔希望小学、湾里六小)。

(5)贤甫组团:位于磨盘山组团南侧,北起内环路,南至江中制药厂,东达商贸路,西到云湾大道。用地面积约83公顷,规划居住容量2-2.5万人。该片区作为湾里重点发展的新区,建设档次较高的低、多层住宅。组团内规划高级中学1所(湾里五中)、小学1所(湾里七小)。

第四条 中、小学校规划布局

规划中小学设置标准为高中规划用地40平方米/人,50人/班;初中规划用地24平方米/人,48人/班;小学规划用地22平方米/人,45人/班。组团共规划高中2所,初中4所,小学9所。

第八章 城区产业发展及仓储用地规划

第一条 产业发展战略与发展方向

产业发展应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依托资源优势,发挥潜力,适度发展现有产业;坚持科技兴区,拓宽流通渠道,加快产业现代化步伐;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通过内引外联,引进资金、先进技术,开发高新技术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技术改造和进行科学管理;在原有产

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将产业结构由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变,增加产品外销量,形成集团化,提高规模和档次,造就拳头产品,打向外部市场。

第二条 产业结构调整

近期仍保持机械制造、汽车配件为主,其它产业共同协调发展的产业结构。远期产业结构逐步由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变,大力发展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近期合理调整产品结构,多方吸纳资金,形成规模经济,搬迁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中远期则可在更大范围内吸纳资金扩大产业区规模。

第三条 产业用地指标

规划近期产业用地共计40.9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5.6,人均6.3平方米。规划远期产业用地共计140.4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11.7%,人均12.8平方米。均为一类产业用地。

第四条 产业用地布局

采用大中规模片状产业区开发的模式,充分利用城区道路、国道、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优势,依托水、电等市政公用设施,规划集中布置1片产业区。幸福产业园区位于野生动物园西侧,幸福路两侧,主要改造原有企业,通过革新,引进新技术,该区主要发展旅游休闲产品加工业,用地面积约130公顷。

第五条 仓储用地指标

近期规划仓储用地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0.6%,人均0.5平方米;远期规划仓储用地10.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0.9%,人均1.0平方米。

第六条 仓储用地布局

规划在红湾公路-高速公路西环线-铁路西环线之间建设大规模的现代物流中心,发展对外物资的集散联合托运,占地面积7公顷左右。另设相应规模的物流配送点(隶属于物流中心)和仓储设施,集约管理,统一操作。其它较零散仓储区分别为各产业区内部自用库房或堆场。保留城北的南昌420粮库。

第九章 城区对外交通规划

第一条 对外交通规划目标

充分利用国家大型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时机,抓住机遇,加紧致力于交通建设与管理,提高交通运输整体效能,实现区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现状的根本性转变。促进城市化发展和城乡现代化建设,服务湾里的经济发展。

第二条 公路网规划

城区对外交通主要干线有红湾公路、招贤大道、云湾公路、省店公路、高速公路西环线。远

期将贯穿城区南部的湾里支线铁路改造成轻轨,连接南昌市区,提升湾里旅游景点的可达性。建设红湾大道和招贤大道,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36米,按一级公路四车道标准规划。昌湾大道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

第三条 对外交通设施规划

规划于城北扩建现有的一处汽车客运站。整理客运站周边用地,车站西侧规划绿地广场,通过详细设计使汽车客运站与城区内公共交通间建立便捷、舒适的交通联系,方便乘客换乘。

第四条 对外交通规划指标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共计24.8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2.1%,人均2.3平方米。

第十章 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第五条 道路交通规划目标

建立与城区职能相适应的安全、合理、畅通的城区道路系统,促进内外交通联系,满足发展经济、方便生活的需要。合理改善城区内部道路系统,并满足消防与现代市政设施的安排需要,达到具有现代化城区风貌的目标。

第六条 道路交通规划指标

规划近期道路广场用地共计92.7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12.8%,人均14.3平方米。远期共计146.4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12.2%,人均13.3平方米。。

第七条 道路网规划

城区的道路延续原有路网骨架,环形放射向东南扩展,形成一个层次清晰、功能明确的道路系统。规划向北打通招贤大道接省店公路以解决城区的过境交通。

对城区内主要道路充实完善,形成环状路网。以确定的磨盘山南(北)路、幸福路、红湾大道、云湾大道、招贤大道、昌湾大道和天宁路为主干路骨架,按规范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主次干路在各独立组团内形成一定的系统。主干路以交通性为主,次干路以生活性为主,沿街布置商业和其他公共建筑。老城区道路规划的重点是理顺原有路网,结合旧区改造拆迁,拓宽道路。洪崖路、翠岩路、南山路和工农路为老城区的次干路。南部新区和教育事业综合园区的规划路网为较规则的方格网结构。控制主干路间距800-1200米,次干路400-600米。

第八条 道路横断面形式

规划道路采用三种横断面形式:四块板、三块板和一块板式,按等级与宽度的不同,共分为60米、36米、27米、24米、22米、15米、12米、10米、9米9种形式。

第九条 交叉口型式

规划昌湾大道与高速公路西环线交叉口为互通式立交,梅岭路、红湾大道、昌湾大道、天宁路与高速公路西环线,幸福南路、云湾大道、红湾大道、昌湾大道与铁路相交采用分离式立交。

规划分区内部的道路采用十字交叉口,部分采用丁字交叉口,主干路和主干路、主干路和次干路交叉口均采用展宽路口的形式,拓宽长度达60~80米。通行公交线路的道路把港湾式公交站点设置在路口,总拓宽长度达到120~150米;主干路和次干路相交路口,局部采用限制左转的方式。

第十条 公共交通规划

于高速西环线和昌湾大道立交口的下口处规划综合交通枢纽,占地约1.7公顷。规划线路以此为基点联系湾里区和南昌市区,区内部线路也以此为基点,沿主次干道等道路布置,公交站点间距在核心区为500~600米,在外围居住区为700~800米,与周边地区相通的公交线路站距为800~1000米。

第十一条 停车场规划

各组团商业中心以及大型公共建筑附近均规划社会公共停车场,共计6处,用地面积约10公顷。

第十二条 广场规划

广场应满足特定功能与多元人文活动,塑造城区特殊的个性与品质,其四周的建筑在建筑风格、外观、色彩及建筑材质等方面应统一设计,创造宜人的尺度。同时,设计要体现现代化的特征。新建位于新行政中心东南侧磨盘山南路两侧的市民广场,占地面积3.8公顷。其它地区结合中心绿地布置小型休闲广场。

第十三条 交通标志规划

新建主次干路在建成后自开放交通起,设置路名牌、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三、四块板道路交通标志可设置在分隔带上,其它一块板的交通标志设于道路右侧人行道上,小半径弯道应设置限制车速标志,傍山险路、窄路、隧道处应设置警告标志,小桥设置限载标志。指示标志应设置在城区交叉口进口道之前,一般距交叉口30—50米处,指明方向、到达地点以及距离。

第十四条 加油站规划

规划加油站和停车场、公交保养场合并设置,按1200米的服务半径,规划新建独立加油站4处,每处面积0.3公顷左右,分别位于次干路和主干路沿线。

第十一章 城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十五条 城区需水量预测

单位产业用地用水量:近期1.8万吨/日。远期4.16万吨/日。居民综合用水量:2005年1.8万吨/日, 2020年3.85万吨/日。需水总量:2005年约为4万吨/日;2020年约为8.8万吨/日。

第十六条 水源选择

南昌市湾里区城区用水水源主要为乌源港库、幸福水库,新建县望城至湾里给水工程(湾里输水增压泵站)。

第十七条 给水工程规划

新建县望城至湾里给水工程,引赣江水入湾里(即湾里输水增压泵站),该工程制水能力为1.5万吨/日。规划远期扩大其供水规模,满足城区人口的用水需求。

规划主干管沿昌湾大道、红湾大道、天宁路、招贤大道、幸福路、磨盘山南路、磨盘山北路、云湾大道等布置。城区局部地区设置泵站、水塔、高位水池,保持管网的压力。将来根据需要可达到分质分区供水。比较重要的企业可有自备水源。

第十八条 污水排水规划目标

到2005年,逐步建立合流制污水处理系统,使区污水处理率达到70%。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分流制排水系统,使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水污染得到根本治理。

健全和完善城区雨水排除系统,旧区改造为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在新开发区按分流制配套雨水管道,对城区排水能力不足的雨水管道和明沟进行调整和改造,使城区雨水管的服务面积率达到95%。

第十九条 污水量预测

生活污水量:2005年为1.6万吨/日;2020年为3.5万吨/日。产业污水量:2005年为1.6万吨/日;2020年为3.7吨/日;总污水量:2005年为13.52万吨/日;2020年为7.92万吨/日。

第二十条 污水处理厂规划

形成两片排水区域:生活区与产业区排水区域。产业区的污水须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区域范围内所有污水将送至新建县污水厂处理,其规模污水总量统一考虑。污水厂采用气浮、厌氧、生化三级处理。

第二十一条 雨水排水规划

在原有基础上增设新雨水管渠,结合旧城改造将城区原有的雨污合流管道改为雨污分流管道,并疏通原有的雨水管渠,从而加大雨水的排放能力。雨水主要就近排入乌源港、东源水、铜源港和天然河塘等水系。

第二十二条 电力负荷预测和用电量预测

预测湾里城区2020年用电负荷为35万千瓦。城区2020年用电总量5.5亿千瓦时/年。

第二十三条 变电站、电网规划布局

规划新建110kV变电站2座(红湾变、云湾变)。原湾里35kV变电站考虑远期扩容至110kV变电站。规划送配高压线路电压等级为110kV,中压配电线路为10kV,低压配电电压为380/220V。

110kV线路采用架空敷设,高压走廊宽度为:15-30米。10kV线路全部考虑地埋,沿城区主干路敷设。

第二十四条 电信规划

规划远期交换机总量总容量达到15万门。新建设1个电话母局(终装机终期容量4万门),2个电话模块局。电信管线全部地埋铺设。到2020年规划建设5个电信支局(局终装机容量2—3万门),抓紧老局的扩容工作。

第二十五条 邮政规划

规划至2020年,共建成4所邮政局所,每个邮政局所的服务人口达到2-3万人(服务半径为0.8-1.0公里),每所平均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同时,要大力发展传统业务,积极开拓新业务,以加快邮政速度为主线,提高全网综合能力,形成局所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齐全邮运快捷,服务优良的邮政通信网。

第二十六条 广播电视规划

广播电视台采编播系统逐步向数字化过渡,建广电IP宽带网,建设光纤数字环网。建设设施齐全、技术先进的区级广播电视中心、光纤到村的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系统。线路扩容光节点数量规划为每500户一个,根据城区总体规模,到2020年共需要光节点数100个,广播电视线路与电信线路共线敷设。

第二十七条 燃气规划

湾里区燃气规划目标引进天然气,纳入南昌市天然气统一规划中。居民生活用气气化率:近期50%;中期75%:远期100%。2005年城区用气量达到4.0万Nm3/d,2020年达到7万Nm3/d。

近期规划天然气供气管网,增加气化站数量,扩建目前的位于蟠龙峰东南的气化站。

第二十八条 管网综合

规划考虑各种管线相互之间的干扰以及与道路的交叉,管线自身要求等因素,确定“给水管、电力线位于路东南,排水管、电讯线、燃气管位于路西北”的布线原则。

第十二章 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条 城区园林绿化系统规划原则与目标

合理布局城区绿化,点线面相结合,形成完整的城区绿化网络系统,加强各组团间的绿化建设。新建区内按标准建设绿化用地,旧区改造中增辟小型绿地。规划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到2020年不少于20平方米。

第二条 绿地总体布局

充分利用山地、河流水网体系等自然条件的优势,沿城区河道两侧布置20米的绿带,由北向南,分别与山相接,贯穿建成区;形成以经济林、风景旅游为背景的城区生态山体绿化。规划绿地“点、线、面”相结合,组成完整的有机的体系,方便居民游憩,改善地方小气候和城区环境卫生条件,丰富城区总体与各部分的艺术面貌。

第三条 公园绿地布局

建设磨盘山公园、天宁湖公园、野生动物园等大型综合性公园;完善翠园、竹园、迎宾园、工农路街心花园等市民小游园;利用周边山坡建成开敞式公园绿地。其它现有的一些小型公园,增加休闲、健身设施。利用城区内部分小丘、河流等自然地形条件,以及建筑物后退红线留出的空间,营建开放式游园及街头绿地;规划乌源港、铜源港等河流沿岸作为城区主要景观走廊;充分利用街道上的分隔带种植行道树、绿篱、草皮、花卉,使街道成为绿荫覆盖的绿色走廊。

第四条 生产防护绿地布局

在城区主要交通性干道两侧设置防护绿带。规划沿高速公路西环线、铁路西环线两侧各控制50米防护绿带用地,规划沿昌湾大道、红湾大道、招贤大道、天宁路、云湾大道、幸福南路等交通干道两侧各控制20米宽的防护绿带用地。其余城区干道根据具体情况控制建筑物后退红线距离,并进行绿化。沿铁路两侧各设置15米宽绿化带。在主要产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利用两者间的道路一侧规划20米宽防护绿带。

第五条 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湾里梅岭风景名胜区建设要突出丰富的人文景观,提高文化内涵,加强绿化建设和环境保护,保护文物古迹和山林资源,维护自然生态环境。对风景区和文物古迹实行分级保护,划定各级保护区用地范围。

第十三章 城区景观系统规划

第六条 总体构思

由点、线、面构成湾里城区景观体系。城区中心、广场和重要建筑群、桥梁、山峰、绿地形

成景观点;乌源港等河流、主要街道作为体现城区面貌的景观线;大面积的山丘绿地、居住区、产业区作为景观面。

第七条 景观点规划

规划两处主要城区门户景观——位于城区东部的红湾公路入城处和昌湾大道入城处,规划设2个广场。新行政中心南侧的市民广场必须经过精心的城市设计才能着手建设。大型桥梁、立交和高塔等,其造型均需经建筑师、城市规划师参与设计,形成独具特色的景观与标志。保护磨盘山及建成区内的山头,保护山形及山体绿化。在城区的主要道路上,要为山头留出视线走廊。在城区的重要地段,如道路弯道外侧,丁字交叉口的道路对景处,均需布置精心设计的地标建筑。

第八条 景观轴规划

乌源港两岸建筑要相互呼应而又各具特色,注意建筑轮廓线的起伏变化,考虑河滨绿化和建筑群体的呼应协调。从磨盘山延伸出的随路、沿河的7条绿轴,沿线集中布置大量各类公共建筑,并要求对道路、河流两侧地块进行城市设计,塑造连续而富有韵律变化的街道空间、滨河空间和建筑景观界面。招贤大道和红湾公路分别是近、远期过境客车观赏城区景观的线路,景观应是连续的绿化带和大节奏的建筑轮廓,以适应快速行驶中的视觉特点。

第九条 景观区规划

区级中心大面积的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必须通过城市设计统一协调,并重视地方建筑风格、传统文脉的继承和发扬。把磨盘山、野生动物园等设计成以自然绿化为主的游览区,避免建造大量人工建筑物,破坏自然景观。

第十条 视线走廊规划

严格控制城区各制高点及标志性建筑之间的视线走廊。限制在视线走廊中的建筑高度。使广场、道路能形成对地标建筑和山峰的对景、借景,显示山水城区特色,增强城区空间布局的方位感。

第十一条 城区山体保护范围

城区四侧山脉为非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其发展,具体范围以图纸(用地规划图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为准。

第十二条 高程限制

为保护山景的可观性,规定规划区内海拔100米以上用地不允许有建筑物和构筑物,但可以进行绿地建设。

第十三条 建筑高度限制

整体上控制建筑高度为24米以下,总体上以建筑以3-5层为主,局部可有小高层建筑。

第十四条 建议建筑风格

建筑形式应以清新简约式的风格为主;建筑体量应以小巧为主;建筑平面布局应以分散式为主;÷整体建筑风格应以中国传统式风格为主,鼓励做坡屋顶样式;新区以现代派风格为主,风格简捷大方;整体色彩以淡雅清新的色调为主。

第十四章 城区环保与环卫规划

第一条 环境保护规划的目标

变革经济发展模式,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逐步使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使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建立一个舒适宜人的自然环境、高效先进的经济环境、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近期目标遏制环境污染发展的势头,保持中心城区的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大部分地区的环境质量。远期目标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改善和提高全城区环境质量。基本实现城乡环境清洁、优美、安静、生态良性循环。

第二条 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遵循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分区进行建设,尤其是新建产业的选址,应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产业原则上不在城区建设。有一定大气污染的产业可布置在城区南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一类产业只布置无大气污染,噪声较小的产业,靠近其他功能区的零星产业用地只宜布置既无大气污染,噪声又小的产业。部分厂家处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在这次规划中应加以调整,对污染严重、就地改造不具备条件的产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目前不再对其发展,并逐渐迁出。产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之间设防护林带,采取透风式、半透式和密闭式三种混合布置形式,透风式绿化布置在产业区上风向,而不透风的绿化布置于产业区下风向,有利于有害气体顺利扩散。对重点产业污染源进行治理,对重点产业污染物排放量必须做到有效控制。

第三条 污水收集和处理措施

现状建成区的雨水、污水合流明渠应按照规划进行改造。新区规划要首先解决包括污水排放系统在内的基础设施。对于一些排放含特殊成份废水的产业要适当集中在城区水体下游,其废水在厂内先进行处理,可回收一定量的产业原料,以减轻城区污水厂的处理压力,达到排放标准后再排入城区污水系统。

第四条 大气污染防治

大力开展节能工作,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按行业和部门下达节能及耗煤指标,实行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总量控制。努力增加煤气、电力等二次能源供应量;控制汽车的尾气污染,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汽车污染监测管理机构,严格执行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完善监测管理手段和方法。

第五条 噪声防治

加强城区的施工噪声、个体企业的生产噪声以及娱乐场所中的卡拉OK、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的噪声管理。制定一整套管理办法,对进入城区的车辆种类加以限制,禁止手扶拖拉机、小四轮车等噪声大和其它国家已经淘汰的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车辆进入城区,在城区通行的车辆不可使用高音喇叭。

第六条 固废防治

专业单位负责收集、转运、检测危险废物;加快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积极扶持一批基础好、技术新、管理严的综合利用工厂,建成一些安全无污染的焚烧处理点,对危险废物实施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 水资源保护

重点抓好乌源港库、幸福水库等水源的保护工作,对排入其的主要产业污染源进行治理,同时对城区污水实行集中处理,以保证各水源地的水质要求。

第八条 环境卫生发展预测

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取1.2kg/日。规划近期78吨/日;2.8万吨/年;远期132吨/日,4.8万吨/年。

近期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0.39万吨/年,10.7吨/日。远期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0.94万吨/年,25.9吨/日。

第九条 公共厕所规划

到2005年,湾里区需新建公共厕所16座。到2020年,需再增加17座。

第十条 垃圾中转站规划

近期新建小型垃圾中转站1座,总日垃圾清运能力达到150吨。远期扩建近期规划的垃圾中转站,新建2座垃圾中转站,总日垃圾清运能力达到450吨。

第十一条 垃圾处理规划

对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垃圾处理近期采用卫生填埋的方式,填埋场独立选址或与新建县共用。

第十二条 环境卫生基地及工作场所规划

建设1处环境卫生中心,内含环卫车辆停放场和环卫车辆修理场等,占地1公顷。 第十五章 城区旧城改造规划

第一条 对建筑密度高、环境差、建筑陈旧的街坊,进行成坊式改造。而建筑密度较低、用地性质不一的采用点式改造为主。沿街土地有偿开发,带动街坊内部的改造。使沿街低层住宅改建为多层商住、商办楼。为旧城改造引资、集资。搬迁部分小型工厂,拆除质量较差的建筑,拆后作街坊绿地,作为街坊居民交往休憩场所。

第二条 对具有传统文化生活气息的楼房街道,从整体上进行保护,道路两侧30米范围作为纵深保护范围,拆除局部无特色的破旧建筑改室外活动场地,配以绿化,打破街道的单一色调以改善街道环境景观。

第三条 旧城区严重污染的工厂企业必须在规划期内限期关、停、并、转,搬迁出旧城区,保留的产业企业应限期治理,达到环境控制要求,产业企业不得有损于城区整体形象。

第四条 规划要求保护好旧区范围内的现有绿化、山丘和水面,尽可能见缝插针,增加公园绿地,将所有能种树绿化的地方绿化起来,鼓励市民和单位进行垂直绿化和盆栽绿化。在旧城区改建、工厂搬迁的同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开辟相应公园绿地。旧区内进行街坊改建,要求绿地率达到25%以上。

第五条 以重点带动一般,将危房多的地段作为改建重点、先导,逐步带动周围一般旧区的改建。

第六条 加强旧城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旧城区整体环境质量,重点拓宽道路,完善道路系统。对旧区的市政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建增补,使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讯等管线逐步形成系统。

第七条 对于旧区内私房的翻建要严格管理控制。逐步降低过高的建筑密度,旧居住地段改建多层居住建筑密度要求控制在30%以下,住宅南北向间距不得小于南侧房高的1.0倍。 第十六章 城区防灾设施规划

第八条 乌源港流域防洪规划

遵循“上蓄水、中固堤、下利泄”和“上分、下泄”的原则,对乌源港上、中、下游分别规划。

第九条 水闸规划

城区内河道口与防洪堤相交处都应设置水闸,以防洪水倒灌,同时设排涝泵站。

第十条 排涝规划

建立洪水预测预报系统,设置一线观测点,坚持长期积累一线资料,建立抗洪抢险和救援系统,通过立法,加强堤防的建设和管理,健全防汛指挥系统与办事机构,要求班子固定,人员固定。

第十一条 消防规划

扩大现有消防大队规模,作为消防指挥中心,同时负责南部新区的消防工作。再新设1处消防站,位于老城区幸福北路西侧。确保在接警5分钟内到达现场,平均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配备3至4辆消防车。

第十二条 抗震规划

设立抗震救灾指挥中心,位于区政府内,负责制订地震应急预案。规划通畅的避震疏散通道和足够的疏散场地。以昌湾大道、云湾大道、红湾大道、招贤大道、幸福路、磨盘山路、天宁路等城区主干路作为主要疏散通道。现有和规划的公园、广场、运动场和学校操场作为地震时疏散场地。新区建设及旧区改造均应保证楼距在房屋高度的1.0倍以上,以确保疏散和救护通道的畅通。旧区改造中应充分考虑防震要求,对低质量成片建筑进行改造、加固或拆除。已建住宅区,适当增加绿地,同时加设取水措施。

第十三条 人防规划

按平战结合、平灾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和输送设施的管理,交通及市政公用设施上下结合,环状连通,多路疏运。规划建立以人防指挥中心、疏散通道、地下人防片及其他地下掩蔽工程组成的城区人防工程体系。

第十七章 城区近郊区规划

第一条 近郊区范围的确定

本次规划中的郊区范围是指与城区有密切联系,位于规划期末城区建成区范围以外,规划范围以内的近郊地区,总面积为72平方公里(招贤镇的行政区域范围)。

第二条 农村居民点及蔬菜副食品生产用地规划

规划在现有农村居民点的基础上,对某些规模过小的零星农村居民点进行合并,控制其发展的规模和范围,统一规划新农村。农村居民点周围地势平坦的地区,规划中作为近郊农副产品的生产用地。蔬菜用地按人均0.2亩规划,近郊安排1500亩,其余在远郊解决。

第三条 近郊城区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城区东侧洗药湖、铜源峡两个地区,有较好的自然景观和进行游憩娱乐活动的条件,规划为市民在节假日进行郊游活动的风景游览场所。由于湾里城区人口较少,故殡葬设施用地不单独设置,与南昌市的共用。

第四条 水源保护地规划

本次规划中确定的水源保护地位于城区北侧乌源港库两侧。水源保护地内,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各种性质的开发建设,以保护城区水源不受污染。

第五条 城区建设备用地规划

该部分用地与规划城区建成区相接或相近,在远景城区规模进行一步扩大时,即被划入城区建设用地范围。规划城区备用地位于城区各主要发展轴上,总面积约15平方公里。 第十八章 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第六条 近期建设规划年限与规模

近期建设规划年限为2003-2005年。至2005年南昌市湾里区建成区人口规模为6.5万人。近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7.2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为111.6平方米。

第七条 近期城区发展方向

近期内城区将以道路建设带动新区的开发和旧区改造。城区建设结合环状加放射的现有路网骨架,向南向东推进,呈现出兼有圈层式和轴向指状发展特点的综合发展形态。

第八条 居住用地近期规划

近期(2005年)规划生活居住用地260.7公顷,占城区总建设用地的35.9%,人均居住用地40.1平方米。学校用地37.8公顷,占城区总建设用地的5.2%,人均5.8平方米。

近期磨盘山南路南侧、磨盘山北路东侧开发新的居住区,同时改造老城旧区。

第九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行政中心南迁至于磨盘山山麓东南部。老城区内原行政办公用地进行部分保留,部分土地置换,建设商业设施和公共开放绿地。发展完善翠岩路商业街,新建新区商业批发中心。新建湾里区文化体育中心。

第十条 产业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近期产业用地共计40.9公顷,占城区总建设用地的5.6%,人均6.3平方米,其中一类产业用地143.1公顷,占城区总建设用地的19.0%,人均20.4平方米。

规划近期布置1片产业区:幸福产业园区一期。幸福产业园区主要发展旅游休闲产品加产业。城区内部原有产业企业中效益好且无污染的予以保留,其余必须逐步迁至集中产业区内。

第十一条 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形成一定规模的道路网。建成内环路,拓宽磨盘山南、北路狭窄路段,将昌湾大道、云湾大道城区段改造并拓宽为城区道路,完善各片区内部路网,改造一批对交通有重大影响的道路节点。修建4处社会停车场,建设市民广场。

第十二条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建成红湾产业园区东侧110kV变电站,对原有变电站进行扩容;对电信局进行扩容;建成老城区分流制排水管网,在城区新区建设分流制排水管网;扩容输水增压泵站。

第十三条 城区绿化规划

近期内重点建成磨盘山公园,控制建设区内的其他公园用地,建设乌源港滨河绿带,按标准配建小区和居住区公园绿地。沿交通性干道两侧建设防护绿带。

第十四条 城区防灾抗灾规划

近期按百年一遇标准建造防洪堤墙,并与道路结合,使之形成体系。严格控制行洪区用地。城区内河道口与防洪堤相交处应设置水闸。为配合城区防火需要,近期新建幸福消防中队,扩建湾里消防大队。

第十九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规划经法定程序上报南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由南昌市湾里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负责施行。

第二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在南昌市湾里区规划建成区及本规划划定的城区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建设,均须遵照本规划。

第三条 对本规划的施行须参照《南昌市湾里区总体规划说明书(2003-2020)》、《南昌市湾里区总体规划图集(2003-2020)》(均与本文本同期编制),与已批准的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相协调,并参照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政府以及上级政府的相关决定和批文的精神。

第四条 自本规划实施之日起,其前编制的所有关于南昌市湾里区的总体规划停止执行。

第五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归南昌市湾里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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