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所得 违法所得 与非法财产
首先,从概念上予以区分:
(一)违法所得。根据相关法规,我们可以看出:违法所得就是非法收入部分;违法所得是非法所得加上生产加工成本;违法所得包括实施违法行为的全部经营收入;违法所得是实施违法行为中收取的费用;违法所得是指从事违法行为的全部实际收入。根据以上分析,行政法规中的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的禁止性规定而获得的财产性收入。
(二)非法所得。目前,我国关于“非法所得”的界定主要是从以下三个角度来进行:第一,从取得方式和途径上是否有瑕疵的角度来看,“非法所得”即自然人或法人通过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劳动、经营、投资等行为而获得的收入。也有学者认为,除上述违反法律规定而取得的收入外,“非法所得”还包括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而获取的利益。第二,从法律事实引致的后果,即从占有是否被法律所承认的角度,将“非法所得”定义为所有权不为占有人依法取得的收入。第三,从收入的性质及是否具有公开性的角度,将“非法所得”分为两类,即具有市场公开性的非法所得和不具有市场公开性的非法所得。因此,非法所得就是与合法所得相对,指的是收入来源不符合合法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收入。非法所得的外延大于违法所得,相似于非法财物,可能是违法的收入,也可能是不违法的收入。
(三)非法财物。非法财物,各项法律对非法财物的概念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根据查阅的各种资料,笔者认为非法财物就是指用于不法活动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获得、占有的公私财物或者违禁物品。例如赌博赢来的钱财,购买来的黄色视频资料等均属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都是一种行政处罚,是违法行为人因实施违法行为所付出的代价。
其次,深入分析各名次之间的要素构成:
(一)违法所得的构成要素,一是违法行为,二是因违法行为而获得的财产性收入。需要注意的是,获取违法所得的对象是行政管理相对人,但不一定是处罚对象。比如一个13岁的孩子甲向另一孩子乙骗取一百元钱,这一百元钱属于违法所得,但按《行政处罚法》规定,孩子不够行政责任年龄,不能给予行政处罚。违法所得是违法行为获得的收入,有违法行为,但没有收入或利润,不能叫违法所得。这种违法无所得的情况是存在的,如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虽然有禁止性规定条款,但当事人未必有违法收入。违法所得是财产性收入或收益,表现形式可能是金钱、物品、物品的使用权,不包含无法以金钱表示的非物质性利益,不包含违禁物品。
(二)非法所得的构成要素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性收入。有些收入无法确定是否为违法收入,但肯定不是合法途径获得的收入,如一些灰色收入,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所指的不明来源的财产,这些都被称作“非法所得”。
(三)非法财物的构成要素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或物品。非法财物包含非法所得,可以是财物的获得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可以是财物本身是违禁品。只要符合以下情况,均属非法财物:第一,不符合法律规定所获得的财物。就性质来讲,这些财物不属于当事人所有,而是被其通过非法手段或途径获得支配、使用的权力。第二,财物虽然是当事人所有,但是其用于非法活动。例如赌博用的赌资。第三,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手段或者途径而获得的违禁物品。这些物品获得手段和途径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生产、加工、保管、运输、销售的违禁品以及在某些场所禁止携带的物品,本身就是非法财物,无论以何种方式获得。比如在车、船、飞机上查出的易燃易爆物品,捡到的内容反动的宣传品等。
综上所述,行政法规中的违法所得、非法所得、非法财物三者之间主要区别在于:违法所得必须是违反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并且获得财产性收入;非法所得是财产性收入不符合有效的法律规定;非法财物则是财物的获得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财物本身是违禁品。
非法所得 违法所得 与非法财产
首先,从概念上予以区分:
(一)违法所得。根据相关法规,我们可以看出:违法所得就是非法收入部分;违法所得是非法所得加上生产加工成本;违法所得包括实施违法行为的全部经营收入;违法所得是实施违法行为中收取的费用;违法所得是指从事违法行为的全部实际收入。根据以上分析,行政法规中的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的禁止性规定而获得的财产性收入。
(二)非法所得。目前,我国关于“非法所得”的界定主要是从以下三个角度来进行:第一,从取得方式和途径上是否有瑕疵的角度来看,“非法所得”即自然人或法人通过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劳动、经营、投资等行为而获得的收入。也有学者认为,除上述违反法律规定而取得的收入外,“非法所得”还包括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而获取的利益。第二,从法律事实引致的后果,即从占有是否被法律所承认的角度,将“非法所得”定义为所有权不为占有人依法取得的收入。第三,从收入的性质及是否具有公开性的角度,将“非法所得”分为两类,即具有市场公开性的非法所得和不具有市场公开性的非法所得。因此,非法所得就是与合法所得相对,指的是收入来源不符合合法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收入。非法所得的外延大于违法所得,相似于非法财物,可能是违法的收入,也可能是不违法的收入。
(三)非法财物。非法财物,各项法律对非法财物的概念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根据查阅的各种资料,笔者认为非法财物就是指用于不法活动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获得、占有的公私财物或者违禁物品。例如赌博赢来的钱财,购买来的黄色视频资料等均属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都是一种行政处罚,是违法行为人因实施违法行为所付出的代价。
其次,深入分析各名次之间的要素构成:
(一)违法所得的构成要素,一是违法行为,二是因违法行为而获得的财产性收入。需要注意的是,获取违法所得的对象是行政管理相对人,但不一定是处罚对象。比如一个13岁的孩子甲向另一孩子乙骗取一百元钱,这一百元钱属于违法所得,但按《行政处罚法》规定,孩子不够行政责任年龄,不能给予行政处罚。违法所得是违法行为获得的收入,有违法行为,但没有收入或利润,不能叫违法所得。这种违法无所得的情况是存在的,如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虽然有禁止性规定条款,但当事人未必有违法收入。违法所得是财产性收入或收益,表现形式可能是金钱、物品、物品的使用权,不包含无法以金钱表示的非物质性利益,不包含违禁物品。
(二)非法所得的构成要素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性收入。有些收入无法确定是否为违法收入,但肯定不是合法途径获得的收入,如一些灰色收入,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所指的不明来源的财产,这些都被称作“非法所得”。
(三)非法财物的构成要素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或物品。非法财物包含非法所得,可以是财物的获得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可以是财物本身是违禁品。只要符合以下情况,均属非法财物:第一,不符合法律规定所获得的财物。就性质来讲,这些财物不属于当事人所有,而是被其通过非法手段或途径获得支配、使用的权力。第二,财物虽然是当事人所有,但是其用于非法活动。例如赌博用的赌资。第三,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手段或者途径而获得的违禁物品。这些物品获得手段和途径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生产、加工、保管、运输、销售的违禁品以及在某些场所禁止携带的物品,本身就是非法财物,无论以何种方式获得。比如在车、船、飞机上查出的易燃易爆物品,捡到的内容反动的宣传品等。
综上所述,行政法规中的违法所得、非法所得、非法财物三者之间主要区别在于:违法所得必须是违反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并且获得财产性收入;非法所得是财产性收入不符合有效的法律规定;非法财物则是财物的获得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财物本身是违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