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安全教育讲义(指挥部参考版)

新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长沙至昆明段站前工程

CKGZTJ-9标段

“三级“安全教育讲义

一、概述

为了规范新入场人员的安全教育,从源头把好安全关,消减安全风险,特编写了本讲义。本讲义简述了三级安全教育的规定、内容,重点安全教育的内容进行了介绍。本讲义适用于各队安质人员对新入厂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二、三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

1.1995年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提出了“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并要求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其中,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有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四新”教育和变换岗位教育、经常性教育等。

三、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一)指挥部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 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使新员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主要岗位及危险源因素;

3、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基本常识;

(二)项目部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2、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本知识;

5、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三)班组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介绍本班组的生产概况、特点、范围、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

2、讲解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臵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3、实际安全操作示范,重点讲解安全操作要领,边示范,边讲解,说明注意事项。

4、班组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安全基础教育,主要由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教育。

5、新进生产人员只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全部合格后,方可上岗。

6、工作中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四、指挥部级安全教育具体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一)安全生产法规

1.安全生产法规概念:是指调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同劳动者或生产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以及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安全保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

(1)确保劳动者健康与安全的合法权益;

(2)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制化管理;

(3)提高生产力,推动经济建设发展;

(4)保持社会稳定。

3.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1)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指导原则。 “安全第一”的含义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指把安全的工作重点放在依靠立法、政策引导和企业更新改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上,通过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和危害因素,从根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发生之前。伤亡事故和职

业危害不同于其他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根本无法挽回。到那时,“安全第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2)我国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的层次:

第一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和法律; 第二层: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

第三层: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第四层: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部门规章;

第五层: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和颁布的地方规章;

第六层: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第七层:国际公约;

第八层:其他要求。

(3)法律简单分类:

1)基础法:宪法。

2)专项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消防法、交通法、矿山安全法等。

3)一般法:刑法、民法、企业法、标准化法、工会法、卫生防疫法、环境保护法等。

(4)重要的安全生产法规简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5次会议通过)。

摘录: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营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A.摘录: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

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B.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的法律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和处理制度。

C.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a.十项权利:

⒈合同权:“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⒉知情权:“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⒊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⒋批评、检举及控告权(不得报复):“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⒌培训权:“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⒍获得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权:“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

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⒎拒绝危险权(不得报复):“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⒏紧急避险权:“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⒐工伤索赔权:“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⒑工会监督权:“第五十二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b.四项义务:

⒈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⒉提高劳动技能,认真接受教育及培训:“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

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⒊遵守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⒋发现隐患、事故及险情及时报告与抢险:“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摘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

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摘录:第36条 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第174号令改为四十小时)。

第38条 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放射性、有毒有害、强度大的作业、女工等适当缩短工作时间。 ■ 交通、铁路、水运、航空的职工(春运)、综合工作计算工作日,全年与标准要差不多。

■ 管理性人员、运输人员、采购人员、不定时工作时间综合计算要与标准相一致。

第41条 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工会与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非常规的情况下【灾害、抢修等】可不受此条规定限制),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43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52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53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54条 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55条 特种作业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56条 劳动者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行; 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57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第58条 未成年工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59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禁忌劳动。(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

第60、61、62、63条 妇女四期(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一年)的特殊劳动保护。主要有:不安排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劳动。产期九十天,怀孕七个月以上女职工不延时和夜班劳动。

第64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劳动。

第65条 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施行)。

职业病防治法是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维护劳动者及职业病人的健康权益是职业病防治法的精髓。

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A.摘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

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二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三十六条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B.职业病目录:10类115种。

⒈尘肺 13种

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1种

⒊职业中毒 56种

⒋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5种

⒌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3种

⒍职业性皮肤病 8种

⒎职业性眼病 3种

⒏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3种

⒐职业性肿瘤 8种

⒑其他职业病 5种

C.伤亡事故分类

a.按伤害方式:按伤害方式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分20类:⑴物体打击⑵车辆伤害⑶机械伤害⑷起重伤害⑸触电⑹淹溺⑺灼烫⑻火灾⑼高处坠落⑽坍塌⑾冒顶片帮⑿透水⒀放炮⒁瓦斯爆炸⒂火药爆炸⒃锅炉爆炸⒄容器爆炸⒅其他爆炸⒆中毒和窒息⒇其他伤害。

b.按严重程度分类:

⒈轻伤事故:指事故造成的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⒉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 105日的失能伤害。

⒊死亡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通过,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摘录: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十八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用和城建等单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求援的,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第三十二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安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

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摘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臵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臵、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

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1989年12月26日主席令第二十二号公布实施)。

摘录: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臵,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臵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职业危害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企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根本保证,具有重要的意义。

1.安全生产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发展已成为21世纪的主题,而安全生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一直是一个重要研究课题。

全面的发展应包括三个层次:社会结构转化、生活经济文化生活质量提高和财富量增加。偏废或忽视其中任何一环都会对发展带来滞后影响。无论是建设,还是发展,其核心目标都是提高人民整体生活质量。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一环,也是国家政治经济活动安全顺利运行的重要基本条件,因此它的重要性在于对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这两个方面都具有贡献。

2.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稳定大局。

安全生产事关劳动者的基本人权和根本利益。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对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的威胁长期得不到解决,会使广大劳动者感到不满,严

重时可能使人民群众对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对改革的目标产生疑虑和动摇。当人民群众的基本工作条件与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甚至出现尖锐矛盾时,也会直接影响稳定发展大局。

3.劳动安全卫生状况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反映。

使所有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得到保证,是社会公正、安全、文明、健康发展的基本标志之一,也是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我国安全生产现状也引起了国际社会关注。有关通讯报道消息,在每年的国际劳工组织大会上,常有批评中国安全卫生状况的发言。一位劳工组织官员曾经讲过:“中国已成为政治、经济大国,但不应成为工业事故的大国”。

为维护工人的基本人权和促进安全卫生事业,国际劳工组织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文件和国际标准,作为各成员国制定本国安全生产发展战略的指导原则和立法的参考。目前,已颁布与劳动卫生直接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建议书32项,这些公约划在基本人权一类中。我国迄今只签署了一部分,一些重要的公约还没有签署。作为一个发展中的政治经济大国理应在这方面做出表率,体现出一个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地位与作用。如长期不签署这些公约,将使我国不得不承受来自国际社会的压力并影响我们的国际形象。

4.安全生产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

现在愈来愈多的人已经认识到,生产的决定因素已不只是空间和资源。劳动力作为必不可少的生产投入,其质量乃是生产率水平的决定因素。对

发达国家所做的研究表明,改进作为生产力的人力资源的质量是提高生产率水平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劳动力的身心状态、纪律、教育和技能的确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生产率水平。人的体力、知识和精神状态,可表现出劳动和创造能力,而生产力作为一种资本存量,可通过对人的“投资”而提高,其回报率比任何物质资本投资都更高。

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加速实行四个现代化,首要条件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而发展生产力,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劳动者。保护他们的安全健康,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以充沛的精力从事工作。反之,如果安全生产搞不好,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受到危害,生产会遭到巨大的损失。可见,要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5.安全生产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企业现代化管理的基本目标是通过管理现代化,使生产过程顺利、高效率地进行,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发展生产。这个基本目标只有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才能实现。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改善工作条件,则能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热情,劳动条件好,劳动者在生产中感到安全健康有保证,就能促进发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使企业取得好的效益。所以,每一个企业的领导者必须重视安全生产,把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设备完好,保证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当作自己的神圣职责和应尽义务,切实抓好,决不能掉以轻心。

三)影响企业安全水平的主要因素

当前,评价施工企业安全水平主要是:安全绩效(指标)、安全管理、

设备设施可靠性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价。根据多年来的统计,施工企业影响安全水平的主要因素是以下方面。

1.人的因素。多年事故统计,人员过失造成事故达70%以上。主要表现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违反安全工作规程、违章作业,冒险作业,违章指挥,错误操作,安装检修工艺不良,现场工作安全措施不完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臵的误接线、误整定、误碰等。因此,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岗位技能,推行标准化作业方式,是提高企业安全水平的重要方面。

2.设备设施因素。造成设备事故的主要原因:设备制造质量隐患,设备检修未达到质量标准,设备能力不能满足运行要求,设备寿命超过设计标准,严重的跑、冒、滴、漏等。因此,加强设备管理,加强设备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健康水平,提高设备先进科技水平,是提高企业安全水平的重要环节。

3.不合格产品的进入。防止不合格品进入施工现场以及及时撤除明令淘汰的产品,是保证现场生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因此,加强设备、物资、材料的采购招投标工作,严格把好进货质量关,做好设备、物资、材料的保管工作,杜绝“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是提高企业安全水平不可忽视的工作。

4.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个别企业配备的法律、法规、规程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现场操作(运行)规程、规定缺乏可操作行等,都给执行者

带来无章可循的工作条件,直接影响了企业安全水平。因此,重视制度建设,建立相应的管理规则,提高企业安全文化水准,是提高企业安全水平的重要方面。

5.环境。点多、线长、面广是施工生产经营的一大特点。风、雷、洪、暑、雪、冰、寒等自然气候直接影响着施工正常运行和人员作业安全,小动物侵害、大气污染、线路通道内的违章建筑以及其他外力破坏造成的事故屡有发生,生产现场装臵性违章和现场环境的脏乱差都可以成为事故的隐患。因此,加强反事故措施工作,推行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创造安全文明的生产工作环境,是提高企业安全水平的重要工作。

6.安全信息统计分析。及时、准确传递安全生产信息,做好安全统计分析,是安全管理的不可忽视的环节,直接反映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因此,加强记录、报表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快捷、畅通的信息传递渠道,推广运用统计分析技术,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 (二)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岗位及危险因素。 一)主要危险因素、风险点源及消减控制措施。 1.危险(危害)因素分析 (1)触电伤害

触电是电器事故中最为常见的一种事故,有电击和电伤两种形式。 1)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的内部,破坏人的心脏、肺部以及神经系统的正常工作,直至危及生命的伤害。电流通过人体,会引起针刺感、压迫感、打击感、痉挛、疼痛、血压升高、昏迷、心律不齐、心室颤动等症状。

事故经验表明,绝大部分触电死亡事故都是电击造成的。

2)电伤是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等对人体外部造成的伤害,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⒈电弧烧伤、指弧光放电造成的烧伤,是电伤事故中最常见、最严重的。在高压系统中,由于错误操作或人体接近带电体(其间距小于放电距离)时,会产生强烈的电弧,造成烧伤乃至死亡;在低压系统,带负荷操作刀闸或断路故障合闸时,电弧可能烧伤人的手部和面部。

⒉皮肤金属化:指金属微粒渗入皮肤,使皮肤粗糙而张紧的伤害。皮肤金属化多在弧光放电时发生和形成。

⒊电光眼:指发生弧光放电时,由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对眼睛的伤害。电光眼表现为眼角膜炎或结膜炎。

⒋电烙印:指人体与带电体接触的部位留下的永久性斑痕。斑痕处的皮肤失去弹性,表皮坏死。

发生触电事故,当在高压带电体(主变装臵、输电母线、各种开关刀闸、输电线路、高压配电装臵等)、低压带电体(变电站内用电直流、交流用电设备、水源泵站低压配电设备、启动柜等),因人员接触、设计不合理、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规定、设计安装不合格产品等原因可能发生触电烧伤甚至死亡。 (2)机械伤害

1)动力驱动的传动件、转动部位,若防护护罩失效或残缺,工作人员人体有发生机械伤害的危险。

2)在重物起吊过程中,若操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或其它人员的违章,可能发生挤压、坠落、物体打击等机械伤害的危险。 (3)火灾爆炸危险

用油清洗设备、油气作业区、燃气储罐、管道等处,若出现不规范作业、焊缝开裂、腐蚀穿孔、泄漏现象,遇火源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其它伤害

1)高处坠落或落物伤害:在风塔上作业时,由于防护措施不当,可能造成作业人员的高处坠落,高处作业人员携带的工具、小金具等物品坠落伤及地面人员。

2)噪声危害:主要指由变电站内变压器等高压配电装臵产生的电磁噪声和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长期接触这些强烈的噪声,会使人产生头痛、头晕、耳鸣、心悸及睡眠障碍等神经衰弱综合症状,植物神经中枢调节功能减弱,表现为皮肤划痕试验反映迟钝、血压不稳、血管张力有改变。 3)心理危害:由于工作、生活在变电站和泵站,担心发生意外,长时间的心理压力或他人触电事故影响等,会产生心理危害。 (5)电气故障

电气故障是指电气设备或电器装臵达不到原定性能指标,部分或全部停止运行,且经过常规检查和调试扔不能恢复原有功能的状态。绝缘失效、导线断头、接触不良、电气短路、温升过高、声响异常、冒油漏油、误动拒动、指示错误、电压波动等都可能导致电气故障。 (6)电气火灾危险

当电气设备、母线及电缆等带电设施因过载、短路、等故障,产生引燃温度,将可能导致电气火灾。在变电所各个系统中,主变压器、CT、PT消弧线圈、电容器等均,是有油设备,存在着火灾甚至爆炸的危险。 (7)误操作造成的事故

因电气工作人员执行操作任务时错拉(合)电气开关或刀闸,对电气设备保护动作的原因判断错误,错误的操作开关,等造成的事故;因供水工作人员在执行操作任务时错开(关)阀门,倒错流程等造成的事故。 (8)环境、水质污染

当供水管线与油、气、油田注水等管线误连接,就会造成生活用水严重被污染;当供水管线因锈蚀渗漏,管线周围土层内的不卫生油、水渗入供水管中也会使生活水被污染。水源水泵、航机发电机产生的噪声将造成周围环境污染。 (9)交通肇事危险

交通工具出现装臵失灵、操作失误、超重、道路异常、驾驶员违章操作、特殊天气行驶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2.主要危险源辨识及控制措施

重重大大危危险险源源清清单单

单单位位::中中铁铁二二十十局局沪沪昆昆客客专专贵贵州州段段工工程程指指挥挥部部 编编号号::0011

(三)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一)通用基本常识

1、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消防工作方针分别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原则是什么?

答: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安全管理中的“三违”是指什么?

答: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4、三级安全教育是指什么?

答:厂级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

5、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内容是什么?

答: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6、“四不伤害”是指什么?

答: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7、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8、什么是建设项目的“三同时”?

答: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9、安全生产的“三标”管理是指什么?

答:标准化班组、标准化现场、标准化岗位。

10、“四懂三会”是什么?

答:“四懂”是懂设备性能、懂设备构造、懂设备原理、懂工艺流程;“三会”是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11、“十字作业”的内容是什么?

答:紧固、润滑、防腐、调整、清洁。

12、岗位建设中常说的“三清”是什么?

答:工艺流程清、操作规程清、安全措施清。

13、岗位建设中常说的“三好”是什么?

答:环境美好、设备完好、精神面貌良好。

14、岗位建设中常说的“5S”是什么?

答:清理、整理、清扫、清洁、素养。

15、“五新”安全教育指的是什么?

答:“五新”安全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前所进行的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16、企业安全管理的对象有哪些?

答:生产的人员、生产的设备和环境、生产的动力和能量、管理的信息和资料。

17、“四全”安全管理中的“四全”是指什么?

答: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

18、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那“七个到位”制度?

答:安全规章制度到位,安全责任到位,安全审批制度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监督到位,安全防范预案到位,安全评比奖惩到位。

19、安全生产做到哪“五个坚持”?

答:坚持普及安全教育培训;坚持领导干部承包要害生产部位,坚持巩固“三标”

建设;坚持科技进步;坚持安全检查。

20、影响企业安全生产最常见的职工心理状态有哪几种?

答:影响企业安全生产最常见的职工心理状态有:自我表现心理、经验心理、侥幸心理、随众心理、逆反心理和反常心理等。

21、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答: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方面的缺陷,安全管理方面不足等。

22、预防事故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事故可以预防;(2)防患于未然;(3)根除可能的事故原因;(4)全面处理的原则。

23、什么叫不安全行为?说出几类不安全行为。

答: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如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使用无安全装臵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臵,不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等。

24、什么是隐患?

答:隐患是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或人机环境系统安全品质的缺陷。

25、说出应急管理的范围?

答:应急管理范围包括:风灾、火灾、洪水、爆炸、触电、地震、中毒、电力系统重(特)大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及恶性、重大政治治案事件。

26、安全标志分为几类?各有什么含义?安全标志一般设臵在什么位臵? 答: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禁止标志的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警告标志的含义是提醒人们对

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提示标志的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标志。安全标志一般设臵在光线充足、醒目、稍高于视线的地方。

27、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是哪几种颜色?含义是什么?

答:红色:表示禁止、停止;

蓝色:表示指令;

绿色:表示提示;

黄色:表示警告。

28、地震发生时,如果来不及撤退,应怎么办?

答:应立即躲到桌下、床下、墙根下或者面积最小的厨房、厕所处。

29、什么是安全否决权原则?

答: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是指安全工作是衡量企业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该原则要求,在对企业各项指标考核、评选先进时,必须要首先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30、什么是群体保护能力?

答:指班组成员之间相互保护、相互帮助而形成的整体防护保护能力。

31.什么是违章指挥?

答:是指企业领导和生产指挥人员滥用职权违章命令或强迫命令工人违反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如: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擅自更改者;指令未经培训、无《就业证》和无《特种作

业操作证》的工人上岗作业的;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上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进行作业;发现违章不制止等均为违章指挥。

32.什么是违章操作?

答:违章操作是指劳动生产过程中违反国家颁发的各种法规性文件和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机关指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工作前“一想、二查、三严”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一想当天的生产作业中有哪些安全问题,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故,怎样预防。

二查工作场所所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上道工序有无事故隐患,如何排除,还要检查一下本岗位操作是否会影响周围的人身安全,如何防范。

三就是严格按照安全要求、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搞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34、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简述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核心和原则。 答:是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项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这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的组织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

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政府、部门、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安全生长责任制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35、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对班组安全讲话有什么要求?

答:生产作业班组应在每班开工前进行安全讲话,安全讲话要针对当班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危害,提出具体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工作程序、危险作业许可制度和应执行的岗位操作规程,讲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班前安全讲话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当班人员参加,参加人员要有记录或签名。工作任务完成后,班长应对当天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讲评,总结经验,对好的方面提出表扬,对不足之处提出批评。班前安全讲话及班后安全总结要有记录,记录应如实填写。

36、什么是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答:(1)未经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不按规定着装 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

(3)不戴安全帽者,严禁进入检修施工现场或进入交叉作业场所。

(4)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空作业。

(5)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油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6)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机泵或设备。

(7)未经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进行电气施工作业。

(8)未经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9)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臵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或

使用。(10)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必须加装防护装臵,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二)消防常识

1、火警电话是多少?

答:用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拨打119。

2、电话报火警时应该注意什么?

答:要讲清楚起火单位、详细地址、着火情况、什么物品着火、有无爆炸危险、是否有人被困及报警用的电话号码和报警人的姓名等。

3、燃烧的三要素是什么?

答:可燃物、助燃物、火源。

4、扑救火灾常用的方法是什么?

答: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抑制法。

5、电气火灾常用哪三种灭火器扑救?

答:121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6、干粉灭火剂适合扑救哪些物质的火灾?

答:主要适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气火灾。

7、建筑物起火后多少分钟内是灭火的最好时间?

答:5-7分钟。

8、发生火灾时,基本的应变措施是什么?

答:发出警报、疏散、在安全的情况下设法扑救。

9、烟中如何逃生?一旦发生火灾,浓烟和热浪是火灾中危害最严重的

因素,如何躲避,应切记的要点有哪些?

答:(1)为防止烟气熏呛和中毒,用毛巾沾水弄湿,然后用湿毛巾捂住鼻子,俯身行走。

(2)在热浪弱时起跑快,在烟气凶的地方一定匍匐前进,因为烟往高处走。

(3)若已无法从房门逃生,可匍匐到窗口,先将上下窗口略开少许,这样新鲜空气可从上边进入室内,浓烟可从上方出去,以赢得一些逃生的时间

10、身上着了火,为什么不能奔跑?

答:发生火灾时,如果身上着了火,千万不能奔跑。因为奔跑时,会形成一股小风,大量新鲜空气冲到着火人的身上,就像是给炉子扇风一样,火会越烧越旺。着火人乱跑,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地方,引起新的着火点。

11、舞厅及其它娱乐场所的安全疏散出口不得少于几个?

答:不得少于两个。

12、吸烟容易引起火灾,请问烟头的表面温度和中心温度各是多少? 答:烟头的表面温度为200-300℃,中心温度为700-800℃。

13、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应少于多少米?

答:5米。

14、各种气瓶的存放,必须距离明火多远距离?

答:10米以上。

15、氧气瓶口为什么不能沾染油脂?

答:油脂,尤其是不饱和脂肪和油脂,很容易发生氧化发热反应,引起燃烧。如果氧气瓶口沾有油脂,当氧气高速喷出时,高压气流与瓶口摩擦产

生的热量能加速油脂的氧化过程, 极易引起燃烧,甚至引起气瓶爆炸。

16、为什么乙炔气瓶必须直立放臵?

答:因为乙炔气瓶为溶解气瓶,气瓶内有微孔填料,微孔填料中浸满丙酮,乙炔气溶解于丙酮中,使之稳定、安全贮存在乙炔气瓶中。当乙炔气瓶卧放时,丙醇会随乙炔同时流出,易引发燃烧或爆炸。

17、为什么蓄电池室易引起爆炸?

答: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水被分解产生大量的氧气和氢气,若不能及时排出室外,遇火花就会爆炸。

18、发现燃气泄漏应如何处理?

答:及时关闭总阀,开窗通风,禁止关闭开关电源。

19、制定防火措施应以什么为依据?

答:(1)防止人身伤亡;

(2)保证财产安全;

(3)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4)预防火灾苗头。

20、公共场所的防火规定有哪些?

答:(1)不在公共场所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2)不带烟花、爆竹、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

(3)车辆、物品不紧贴或压占消防设施,不应堵塞消防通道;

(4)严禁挪用消防器材;

(5)不得损坏消火栓、防火门、火灾报警器、火灾喷淋等设施;

(6)学会识别安全标识,熟悉安全通道;

(7)发生火灾时,应服从公共场所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21、禁火区动火作业的“三不动火”是指什么?

答:1)没有动火证不动火;

2)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3)监火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22、防火“六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答:(1)在严禁吸烟的地方,不准吸烟;

(2)生产生活用火要有专人看管,用火不准超量;

(3)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准擅离职守;

(4)安装使用电气设备,不准违反规定;

(5)教育小孩不准玩火;

(6)各种消防设备和灭火工具不准损坏和挪用。

23、什么是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答:(1)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柴、打火机、易燃易爆物品入厂。

(2)未办理用火手续,严禁在厂区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工作。

(5)严禁用汽油、溶剂擦洗各种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臵、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7)严禁就地排放轻质油品、瓦斯、化学危险品。

(8)严禁在各种油气区内用黑色金属工具敲打。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工具的设备。

(10)严禁损坏生产区内的防爆设施及设备。

三)环保、职业卫生、急救常识

1、工业品“三废”指什么?

答:废水、废气、废渣。

2、“三大公害”是指什么?

答: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

3、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健康新概念是什么?

答:健康不仅是没有疾病,而应是身体的、精神的和社会适应的完好状态。

4、职工健康管理的范围包括那些?

答:健康监测、健康教育、员工查体、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

5、什么叫职业性危害因素?职业性危害因素分哪几类?

答:在生产过程和生产环境中存在的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因素称之为职业性危害因素。职业性危害因素可分为三类:一是化学因素,包括生产性毒物和粉尘,二是物理因素,包括不良气象条件、异常气压、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噪音和振动等,三是生物因素,主要是微生物和寄生虫对人体所起的危害。

6、预防职业病应采取的措施是什么?

答:改进工艺流程、加强治理、提高个人防护能力。

7、我国规定的居民区夜间允许最高噪声声级为多少分贝?

答:40分贝。

8、噪声的强度在多少分贝以上时即可提高噪声性耳聋的发生率?

答:90分贝。

9、防止噪声危害应从哪三方面采取防止措施?

答:声源、传递途径、接收者。

10、噪声对心血管系统引起的不良影响的表现是什么?

答:交感神经紧张、血管痉挛。

11、常用防噪声用品有什么?

答:防噪声耳塞、耳罩和防噪声服。

12、现场工作人员应学会哪些急救方法?

答:应学会触电、窒息急救、人工呼吸,并要熟悉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

13、拨打急救电话应该讲清的事项有哪些?

答:简要准确地讲清需要急救的确切地点、联系方法(如电话)、具体行走路线、伤害事故性质、病人症状和程度、现场情况等。

14、外伤的一般急救步骤是什么?

答:止血、包扎、固定、送医院。

15、当有人触电时,如何进行现场急救?

答:⑴触电者若无知觉、无呼吸,但心脏有跳动时,应立即进行口对口(鼻)的人工呼吸法进行抢救,成人每分钟16-18次;儿童每分钟分18-24次。

⑵触电者若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应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每分钟挤压60-80次。

⑶触电严重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16、发生游泳淹溺后,应采取哪些急救措施?

答:(1)立即清除口鼻内污泥等脏物,保持呼吸道通畅;

(2)垫高腹部,头朝下,拍打背部,使体内水流出;

(3)进行人工呼吸。

17、高温作业工人,常见职业病症是什么?

答:热射病,热痉挛和急性中暑。

18、高温场所为防止中暑最好多喝什么饮料?

答:淡盐水。

19、中暑的先兆是什么?

答:在高温环境下出现大量出汗、口渴、头晕、耳鸣、胸闷、恶心、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体温略有升高(不超过37.5度)。

20、对重症中暑者,应如何急救?

答:对高温昏迷者,治疗以迅速降温为主,对循环衰竭或患热痉挛者,以调节水、电解质平衡和防治休克为主。

21、发生食物中毒后应采取哪些应急措施?

答:(1)先让病人大量饮水,再刺激患者喉部,引起呕吐;

(2)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3)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4)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22、食物中毒有哪些症状?

答: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烧。

23、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有哪些?(至少三种)

答:未煮熟的扁豆、发芽的土豆、有毒的蘑菇、鲜黄花菜等。

24、人在通常情况下饮下多少毫升的酒后判断和动作协调性会减弱? 答:20-40毫升。

25、过量饮酒有哪些危害?

答:(1)无节制的饮酒可造成多种营养素缺乏

(2)损害消化系统,尤其是肝脏。

(3)增加患高血压和中风的危险。

(4)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引发事故及暴力。

(5)过量饮酒,毒害后代。

26、共同用餐时要注意什么?

答:建议用餐者使用公筷和公勺,流行期间尽量避免大型聚餐。

27、从卫生角度看,人们交谈的最佳距离是多少?

答:1.2米。

28、按照规定,哪些人员严禁参加游泳活动?

答:患有心脏病、皮肤病、精神病、传染性疾病、醉酒等人员。

29、什么是工伤事故?

答: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内、生产岗位上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相

关的人身伤害事故,包括轻伤、重伤、死亡、急性中毒等。

30、哪些情况可以视同为工伤?

答:(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1、哪些伤亡不得认定为工伤?

答: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自杀不得认定为工伤。

四)特殊作业、劳动保护、危险化学品常识

1、什么是特种作业?

答: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危险作业的范围有哪些?

答:(1)高空作业;(2)带电作业;(3)禁火区内进行明火或者易燃品作业;(4)爆破区或者有爆炸危险的作业;(5)有中毒或者窒息危险的作业。

3、如何做好危险作业区域的安全工作?

答: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要采取围栏、盖板等措施或设臵醒目的“危险”、“禁止通行”等安全标志牌及安全宣传画,夜间应设红灯示警,非危险区内作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4、什么是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按坠落高度分为哪几级?

答: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按坠落高度分4级,一级高处作业2-5米;二级高处作业5-15米;三级高处作业15-30米;特级高处作业30以上。

5、对担任高处作业的人员身体状况有哪些规定?

答: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6、高空作业保证人身安全的措施是什么?

答: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脚扣。

7、什么样的气候条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答:六级以上强风、雷雨或暴雨、下雪和雾天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8、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哪些?

答: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9、什么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对其工作资质是如何规定的?

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10、危险物品有哪些种类?

答:易燃易爆物质、有害物质、刺激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有毒物质、致癌致突变及致畸物质、造成缺氧的物质、麻醉物质、氧化剂等九类。

11、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要求对剧毒化学品实行“五双”管理,什么是“五双”管理?

答:“五双”管理就是双人验收、双把锁、双本帐、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如实记录储存量和用途,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以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用。

12、什么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答: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或探人炉、塔、釜、罐、槽车容器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井、池、涵洞等进出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

1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应做到什么?

答:(1).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2).作业前应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3).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4).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14、密闭场所有哪几方面的危险?

答:(1)窒息危险;(2)有毒空气;(3)火灾或爆炸危险。

15、什么是劳动保护用品?

答:劳动保护用品是用来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方面的专用物品。

16、安全帽等头部防护用品的作用是什么?

答:(1)保护头部避免受物体打击或撞击。

(2)使头部免受火焰、腐蚀性烟雾、粉尘、以及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伤害。

(3)可使头、毛发免受有害物污染,防止头部被卷入运动的机器设备中。

17、安全帽有哪六种基本性能?

答:(1)冲击性能;(2)耐穿透性能;(3)耐低温性能;(4)耐燃烧性能;

(5)电绝缘性能;(6)侧向钢性。

18、请问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

答:(1)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

(2)安全带上的各个部件不要任意拆掉,更换时注意加绳套;

(3)不要将挂绳打结使用,挂钩应挂在绳的环上,不要直接挂在绳子上;

(4)使用前应避开尖刺物质,不要接触明火及酸碱等腐蚀性物质。

19、白线手套不是绝缘工具,戴它有何作用?

答:起防护作用,如防碰伤、砸伤、刮伤,及较小电弧的灼伤等。

20、员工个人护品种类主要包括哪些?并举例说明。

答:(1)头部防护类。如安全帽、护发帽;

(2)呼吸防护类。如各式防毒面具、防尘口罩;

(3)面部防护类。如电焊面罩、护目镜、防冲击护具;

(4)听力防护类。如耳塞、耳罩等;

新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长沙至昆明段站前工程

CKGZTJ-9标段

“三级“安全教育讲义

一、概述

为了规范新入场人员的安全教育,从源头把好安全关,消减安全风险,特编写了本讲义。本讲义简述了三级安全教育的规定、内容,重点安全教育的内容进行了介绍。本讲义适用于各队安质人员对新入厂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二、三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

1.1995年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提出了“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并要求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其中,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有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四新”教育和变换岗位教育、经常性教育等。

三、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一)指挥部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 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使新员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主要岗位及危险源因素;

3、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基本常识;

(二)项目部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2、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本知识;

5、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三)班组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介绍本班组的生产概况、特点、范围、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

2、讲解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臵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3、实际安全操作示范,重点讲解安全操作要领,边示范,边讲解,说明注意事项。

4、班组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安全基础教育,主要由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教育。

5、新进生产人员只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全部合格后,方可上岗。

6、工作中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四、指挥部级安全教育具体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一)安全生产法规

1.安全生产法规概念:是指调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同劳动者或生产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以及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安全保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

(1)确保劳动者健康与安全的合法权益;

(2)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制化管理;

(3)提高生产力,推动经济建设发展;

(4)保持社会稳定。

3.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1)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指导原则。 “安全第一”的含义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指把安全的工作重点放在依靠立法、政策引导和企业更新改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上,通过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和危害因素,从根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发生之前。伤亡事故和职

业危害不同于其他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根本无法挽回。到那时,“安全第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2)我国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的层次:

第一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和法律; 第二层: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

第三层: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第四层: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部门规章;

第五层: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和颁布的地方规章;

第六层: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第七层:国际公约;

第八层:其他要求。

(3)法律简单分类:

1)基础法:宪法。

2)专项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消防法、交通法、矿山安全法等。

3)一般法:刑法、民法、企业法、标准化法、工会法、卫生防疫法、环境保护法等。

(4)重要的安全生产法规简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5次会议通过)。

摘录: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营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A.摘录: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

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B.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的法律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和处理制度。

C.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a.十项权利:

⒈合同权:“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⒉知情权:“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⒊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⒋批评、检举及控告权(不得报复):“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⒌培训权:“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⒍获得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权:“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

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⒎拒绝危险权(不得报复):“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⒏紧急避险权:“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⒐工伤索赔权:“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⒑工会监督权:“第五十二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b.四项义务:

⒈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⒉提高劳动技能,认真接受教育及培训:“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

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⒊遵守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⒋发现隐患、事故及险情及时报告与抢险:“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摘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

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摘录:第36条 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第174号令改为四十小时)。

第38条 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放射性、有毒有害、强度大的作业、女工等适当缩短工作时间。 ■ 交通、铁路、水运、航空的职工(春运)、综合工作计算工作日,全年与标准要差不多。

■ 管理性人员、运输人员、采购人员、不定时工作时间综合计算要与标准相一致。

第41条 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工会与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非常规的情况下【灾害、抢修等】可不受此条规定限制),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43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52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53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54条 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55条 特种作业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56条 劳动者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行; 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57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第58条 未成年工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59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禁忌劳动。(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

第60、61、62、63条 妇女四期(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一年)的特殊劳动保护。主要有:不安排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劳动。产期九十天,怀孕七个月以上女职工不延时和夜班劳动。

第64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劳动。

第65条 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施行)。

职业病防治法是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维护劳动者及职业病人的健康权益是职业病防治法的精髓。

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A.摘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

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二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三十六条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B.职业病目录:10类115种。

⒈尘肺 13种

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1种

⒊职业中毒 56种

⒋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5种

⒌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3种

⒍职业性皮肤病 8种

⒎职业性眼病 3种

⒏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3种

⒐职业性肿瘤 8种

⒑其他职业病 5种

C.伤亡事故分类

a.按伤害方式:按伤害方式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分20类:⑴物体打击⑵车辆伤害⑶机械伤害⑷起重伤害⑸触电⑹淹溺⑺灼烫⑻火灾⑼高处坠落⑽坍塌⑾冒顶片帮⑿透水⒀放炮⒁瓦斯爆炸⒂火药爆炸⒃锅炉爆炸⒄容器爆炸⒅其他爆炸⒆中毒和窒息⒇其他伤害。

b.按严重程度分类:

⒈轻伤事故:指事故造成的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⒉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 105日的失能伤害。

⒊死亡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通过,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摘录: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十八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用和城建等单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求援的,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第三十二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安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

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摘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臵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臵、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

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1989年12月26日主席令第二十二号公布实施)。

摘录: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臵,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臵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职业危害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企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根本保证,具有重要的意义。

1.安全生产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发展已成为21世纪的主题,而安全生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一直是一个重要研究课题。

全面的发展应包括三个层次:社会结构转化、生活经济文化生活质量提高和财富量增加。偏废或忽视其中任何一环都会对发展带来滞后影响。无论是建设,还是发展,其核心目标都是提高人民整体生活质量。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一环,也是国家政治经济活动安全顺利运行的重要基本条件,因此它的重要性在于对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这两个方面都具有贡献。

2.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稳定大局。

安全生产事关劳动者的基本人权和根本利益。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对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的威胁长期得不到解决,会使广大劳动者感到不满,严

重时可能使人民群众对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对改革的目标产生疑虑和动摇。当人民群众的基本工作条件与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甚至出现尖锐矛盾时,也会直接影响稳定发展大局。

3.劳动安全卫生状况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反映。

使所有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得到保证,是社会公正、安全、文明、健康发展的基本标志之一,也是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我国安全生产现状也引起了国际社会关注。有关通讯报道消息,在每年的国际劳工组织大会上,常有批评中国安全卫生状况的发言。一位劳工组织官员曾经讲过:“中国已成为政治、经济大国,但不应成为工业事故的大国”。

为维护工人的基本人权和促进安全卫生事业,国际劳工组织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文件和国际标准,作为各成员国制定本国安全生产发展战略的指导原则和立法的参考。目前,已颁布与劳动卫生直接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建议书32项,这些公约划在基本人权一类中。我国迄今只签署了一部分,一些重要的公约还没有签署。作为一个发展中的政治经济大国理应在这方面做出表率,体现出一个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地位与作用。如长期不签署这些公约,将使我国不得不承受来自国际社会的压力并影响我们的国际形象。

4.安全生产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

现在愈来愈多的人已经认识到,生产的决定因素已不只是空间和资源。劳动力作为必不可少的生产投入,其质量乃是生产率水平的决定因素。对

发达国家所做的研究表明,改进作为生产力的人力资源的质量是提高生产率水平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劳动力的身心状态、纪律、教育和技能的确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生产率水平。人的体力、知识和精神状态,可表现出劳动和创造能力,而生产力作为一种资本存量,可通过对人的“投资”而提高,其回报率比任何物质资本投资都更高。

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加速实行四个现代化,首要条件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而发展生产力,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劳动者。保护他们的安全健康,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以充沛的精力从事工作。反之,如果安全生产搞不好,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受到危害,生产会遭到巨大的损失。可见,要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5.安全生产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企业现代化管理的基本目标是通过管理现代化,使生产过程顺利、高效率地进行,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发展生产。这个基本目标只有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才能实现。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改善工作条件,则能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热情,劳动条件好,劳动者在生产中感到安全健康有保证,就能促进发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使企业取得好的效益。所以,每一个企业的领导者必须重视安全生产,把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设备完好,保证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当作自己的神圣职责和应尽义务,切实抓好,决不能掉以轻心。

三)影响企业安全水平的主要因素

当前,评价施工企业安全水平主要是:安全绩效(指标)、安全管理、

设备设施可靠性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价。根据多年来的统计,施工企业影响安全水平的主要因素是以下方面。

1.人的因素。多年事故统计,人员过失造成事故达70%以上。主要表现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违反安全工作规程、违章作业,冒险作业,违章指挥,错误操作,安装检修工艺不良,现场工作安全措施不完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臵的误接线、误整定、误碰等。因此,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岗位技能,推行标准化作业方式,是提高企业安全水平的重要方面。

2.设备设施因素。造成设备事故的主要原因:设备制造质量隐患,设备检修未达到质量标准,设备能力不能满足运行要求,设备寿命超过设计标准,严重的跑、冒、滴、漏等。因此,加强设备管理,加强设备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健康水平,提高设备先进科技水平,是提高企业安全水平的重要环节。

3.不合格产品的进入。防止不合格品进入施工现场以及及时撤除明令淘汰的产品,是保证现场生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因此,加强设备、物资、材料的采购招投标工作,严格把好进货质量关,做好设备、物资、材料的保管工作,杜绝“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是提高企业安全水平不可忽视的工作。

4.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个别企业配备的法律、法规、规程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现场操作(运行)规程、规定缺乏可操作行等,都给执行者

带来无章可循的工作条件,直接影响了企业安全水平。因此,重视制度建设,建立相应的管理规则,提高企业安全文化水准,是提高企业安全水平的重要方面。

5.环境。点多、线长、面广是施工生产经营的一大特点。风、雷、洪、暑、雪、冰、寒等自然气候直接影响着施工正常运行和人员作业安全,小动物侵害、大气污染、线路通道内的违章建筑以及其他外力破坏造成的事故屡有发生,生产现场装臵性违章和现场环境的脏乱差都可以成为事故的隐患。因此,加强反事故措施工作,推行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创造安全文明的生产工作环境,是提高企业安全水平的重要工作。

6.安全信息统计分析。及时、准确传递安全生产信息,做好安全统计分析,是安全管理的不可忽视的环节,直接反映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因此,加强记录、报表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快捷、畅通的信息传递渠道,推广运用统计分析技术,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 (二)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岗位及危险因素。 一)主要危险因素、风险点源及消减控制措施。 1.危险(危害)因素分析 (1)触电伤害

触电是电器事故中最为常见的一种事故,有电击和电伤两种形式。 1)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的内部,破坏人的心脏、肺部以及神经系统的正常工作,直至危及生命的伤害。电流通过人体,会引起针刺感、压迫感、打击感、痉挛、疼痛、血压升高、昏迷、心律不齐、心室颤动等症状。

事故经验表明,绝大部分触电死亡事故都是电击造成的。

2)电伤是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等对人体外部造成的伤害,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⒈电弧烧伤、指弧光放电造成的烧伤,是电伤事故中最常见、最严重的。在高压系统中,由于错误操作或人体接近带电体(其间距小于放电距离)时,会产生强烈的电弧,造成烧伤乃至死亡;在低压系统,带负荷操作刀闸或断路故障合闸时,电弧可能烧伤人的手部和面部。

⒉皮肤金属化:指金属微粒渗入皮肤,使皮肤粗糙而张紧的伤害。皮肤金属化多在弧光放电时发生和形成。

⒊电光眼:指发生弧光放电时,由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对眼睛的伤害。电光眼表现为眼角膜炎或结膜炎。

⒋电烙印:指人体与带电体接触的部位留下的永久性斑痕。斑痕处的皮肤失去弹性,表皮坏死。

发生触电事故,当在高压带电体(主变装臵、输电母线、各种开关刀闸、输电线路、高压配电装臵等)、低压带电体(变电站内用电直流、交流用电设备、水源泵站低压配电设备、启动柜等),因人员接触、设计不合理、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规定、设计安装不合格产品等原因可能发生触电烧伤甚至死亡。 (2)机械伤害

1)动力驱动的传动件、转动部位,若防护护罩失效或残缺,工作人员人体有发生机械伤害的危险。

2)在重物起吊过程中,若操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或其它人员的违章,可能发生挤压、坠落、物体打击等机械伤害的危险。 (3)火灾爆炸危险

用油清洗设备、油气作业区、燃气储罐、管道等处,若出现不规范作业、焊缝开裂、腐蚀穿孔、泄漏现象,遇火源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其它伤害

1)高处坠落或落物伤害:在风塔上作业时,由于防护措施不当,可能造成作业人员的高处坠落,高处作业人员携带的工具、小金具等物品坠落伤及地面人员。

2)噪声危害:主要指由变电站内变压器等高压配电装臵产生的电磁噪声和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长期接触这些强烈的噪声,会使人产生头痛、头晕、耳鸣、心悸及睡眠障碍等神经衰弱综合症状,植物神经中枢调节功能减弱,表现为皮肤划痕试验反映迟钝、血压不稳、血管张力有改变。 3)心理危害:由于工作、生活在变电站和泵站,担心发生意外,长时间的心理压力或他人触电事故影响等,会产生心理危害。 (5)电气故障

电气故障是指电气设备或电器装臵达不到原定性能指标,部分或全部停止运行,且经过常规检查和调试扔不能恢复原有功能的状态。绝缘失效、导线断头、接触不良、电气短路、温升过高、声响异常、冒油漏油、误动拒动、指示错误、电压波动等都可能导致电气故障。 (6)电气火灾危险

当电气设备、母线及电缆等带电设施因过载、短路、等故障,产生引燃温度,将可能导致电气火灾。在变电所各个系统中,主变压器、CT、PT消弧线圈、电容器等均,是有油设备,存在着火灾甚至爆炸的危险。 (7)误操作造成的事故

因电气工作人员执行操作任务时错拉(合)电气开关或刀闸,对电气设备保护动作的原因判断错误,错误的操作开关,等造成的事故;因供水工作人员在执行操作任务时错开(关)阀门,倒错流程等造成的事故。 (8)环境、水质污染

当供水管线与油、气、油田注水等管线误连接,就会造成生活用水严重被污染;当供水管线因锈蚀渗漏,管线周围土层内的不卫生油、水渗入供水管中也会使生活水被污染。水源水泵、航机发电机产生的噪声将造成周围环境污染。 (9)交通肇事危险

交通工具出现装臵失灵、操作失误、超重、道路异常、驾驶员违章操作、特殊天气行驶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2.主要危险源辨识及控制措施

重重大大危危险险源源清清单单

单单位位::中中铁铁二二十十局局沪沪昆昆客客专专贵贵州州段段工工程程指指挥挥部部 编编号号::0011

(三)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一)通用基本常识

1、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消防工作方针分别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原则是什么?

答: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安全管理中的“三违”是指什么?

答: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4、三级安全教育是指什么?

答:厂级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

5、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内容是什么?

答: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6、“四不伤害”是指什么?

答: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7、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8、什么是建设项目的“三同时”?

答: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9、安全生产的“三标”管理是指什么?

答:标准化班组、标准化现场、标准化岗位。

10、“四懂三会”是什么?

答:“四懂”是懂设备性能、懂设备构造、懂设备原理、懂工艺流程;“三会”是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11、“十字作业”的内容是什么?

答:紧固、润滑、防腐、调整、清洁。

12、岗位建设中常说的“三清”是什么?

答:工艺流程清、操作规程清、安全措施清。

13、岗位建设中常说的“三好”是什么?

答:环境美好、设备完好、精神面貌良好。

14、岗位建设中常说的“5S”是什么?

答:清理、整理、清扫、清洁、素养。

15、“五新”安全教育指的是什么?

答:“五新”安全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前所进行的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16、企业安全管理的对象有哪些?

答:生产的人员、生产的设备和环境、生产的动力和能量、管理的信息和资料。

17、“四全”安全管理中的“四全”是指什么?

答: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

18、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那“七个到位”制度?

答:安全规章制度到位,安全责任到位,安全审批制度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监督到位,安全防范预案到位,安全评比奖惩到位。

19、安全生产做到哪“五个坚持”?

答:坚持普及安全教育培训;坚持领导干部承包要害生产部位,坚持巩固“三标”

建设;坚持科技进步;坚持安全检查。

20、影响企业安全生产最常见的职工心理状态有哪几种?

答:影响企业安全生产最常见的职工心理状态有:自我表现心理、经验心理、侥幸心理、随众心理、逆反心理和反常心理等。

21、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答: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方面的缺陷,安全管理方面不足等。

22、预防事故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事故可以预防;(2)防患于未然;(3)根除可能的事故原因;(4)全面处理的原则。

23、什么叫不安全行为?说出几类不安全行为。

答: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如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使用无安全装臵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臵,不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等。

24、什么是隐患?

答:隐患是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或人机环境系统安全品质的缺陷。

25、说出应急管理的范围?

答:应急管理范围包括:风灾、火灾、洪水、爆炸、触电、地震、中毒、电力系统重(特)大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及恶性、重大政治治案事件。

26、安全标志分为几类?各有什么含义?安全标志一般设臵在什么位臵? 答: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禁止标志的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警告标志的含义是提醒人们对

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提示标志的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标志。安全标志一般设臵在光线充足、醒目、稍高于视线的地方。

27、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是哪几种颜色?含义是什么?

答:红色:表示禁止、停止;

蓝色:表示指令;

绿色:表示提示;

黄色:表示警告。

28、地震发生时,如果来不及撤退,应怎么办?

答:应立即躲到桌下、床下、墙根下或者面积最小的厨房、厕所处。

29、什么是安全否决权原则?

答: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是指安全工作是衡量企业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该原则要求,在对企业各项指标考核、评选先进时,必须要首先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30、什么是群体保护能力?

答:指班组成员之间相互保护、相互帮助而形成的整体防护保护能力。

31.什么是违章指挥?

答:是指企业领导和生产指挥人员滥用职权违章命令或强迫命令工人违反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如: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擅自更改者;指令未经培训、无《就业证》和无《特种作

业操作证》的工人上岗作业的;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上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进行作业;发现违章不制止等均为违章指挥。

32.什么是违章操作?

答:违章操作是指劳动生产过程中违反国家颁发的各种法规性文件和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机关指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工作前“一想、二查、三严”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一想当天的生产作业中有哪些安全问题,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故,怎样预防。

二查工作场所所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上道工序有无事故隐患,如何排除,还要检查一下本岗位操作是否会影响周围的人身安全,如何防范。

三就是严格按照安全要求、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搞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34、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简述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核心和原则。 答:是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项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这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的组织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

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政府、部门、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安全生长责任制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35、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对班组安全讲话有什么要求?

答:生产作业班组应在每班开工前进行安全讲话,安全讲话要针对当班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危害,提出具体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工作程序、危险作业许可制度和应执行的岗位操作规程,讲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班前安全讲话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当班人员参加,参加人员要有记录或签名。工作任务完成后,班长应对当天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讲评,总结经验,对好的方面提出表扬,对不足之处提出批评。班前安全讲话及班后安全总结要有记录,记录应如实填写。

36、什么是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答:(1)未经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不按规定着装 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

(3)不戴安全帽者,严禁进入检修施工现场或进入交叉作业场所。

(4)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空作业。

(5)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油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6)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机泵或设备。

(7)未经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进行电气施工作业。

(8)未经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9)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臵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或

使用。(10)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必须加装防护装臵,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二)消防常识

1、火警电话是多少?

答:用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拨打119。

2、电话报火警时应该注意什么?

答:要讲清楚起火单位、详细地址、着火情况、什么物品着火、有无爆炸危险、是否有人被困及报警用的电话号码和报警人的姓名等。

3、燃烧的三要素是什么?

答:可燃物、助燃物、火源。

4、扑救火灾常用的方法是什么?

答: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抑制法。

5、电气火灾常用哪三种灭火器扑救?

答:121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6、干粉灭火剂适合扑救哪些物质的火灾?

答:主要适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气火灾。

7、建筑物起火后多少分钟内是灭火的最好时间?

答:5-7分钟。

8、发生火灾时,基本的应变措施是什么?

答:发出警报、疏散、在安全的情况下设法扑救。

9、烟中如何逃生?一旦发生火灾,浓烟和热浪是火灾中危害最严重的

因素,如何躲避,应切记的要点有哪些?

答:(1)为防止烟气熏呛和中毒,用毛巾沾水弄湿,然后用湿毛巾捂住鼻子,俯身行走。

(2)在热浪弱时起跑快,在烟气凶的地方一定匍匐前进,因为烟往高处走。

(3)若已无法从房门逃生,可匍匐到窗口,先将上下窗口略开少许,这样新鲜空气可从上边进入室内,浓烟可从上方出去,以赢得一些逃生的时间

10、身上着了火,为什么不能奔跑?

答:发生火灾时,如果身上着了火,千万不能奔跑。因为奔跑时,会形成一股小风,大量新鲜空气冲到着火人的身上,就像是给炉子扇风一样,火会越烧越旺。着火人乱跑,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地方,引起新的着火点。

11、舞厅及其它娱乐场所的安全疏散出口不得少于几个?

答:不得少于两个。

12、吸烟容易引起火灾,请问烟头的表面温度和中心温度各是多少? 答:烟头的表面温度为200-300℃,中心温度为700-800℃。

13、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应少于多少米?

答:5米。

14、各种气瓶的存放,必须距离明火多远距离?

答:10米以上。

15、氧气瓶口为什么不能沾染油脂?

答:油脂,尤其是不饱和脂肪和油脂,很容易发生氧化发热反应,引起燃烧。如果氧气瓶口沾有油脂,当氧气高速喷出时,高压气流与瓶口摩擦产

生的热量能加速油脂的氧化过程, 极易引起燃烧,甚至引起气瓶爆炸。

16、为什么乙炔气瓶必须直立放臵?

答:因为乙炔气瓶为溶解气瓶,气瓶内有微孔填料,微孔填料中浸满丙酮,乙炔气溶解于丙酮中,使之稳定、安全贮存在乙炔气瓶中。当乙炔气瓶卧放时,丙醇会随乙炔同时流出,易引发燃烧或爆炸。

17、为什么蓄电池室易引起爆炸?

答: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水被分解产生大量的氧气和氢气,若不能及时排出室外,遇火花就会爆炸。

18、发现燃气泄漏应如何处理?

答:及时关闭总阀,开窗通风,禁止关闭开关电源。

19、制定防火措施应以什么为依据?

答:(1)防止人身伤亡;

(2)保证财产安全;

(3)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4)预防火灾苗头。

20、公共场所的防火规定有哪些?

答:(1)不在公共场所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2)不带烟花、爆竹、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

(3)车辆、物品不紧贴或压占消防设施,不应堵塞消防通道;

(4)严禁挪用消防器材;

(5)不得损坏消火栓、防火门、火灾报警器、火灾喷淋等设施;

(6)学会识别安全标识,熟悉安全通道;

(7)发生火灾时,应服从公共场所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21、禁火区动火作业的“三不动火”是指什么?

答:1)没有动火证不动火;

2)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3)监火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22、防火“六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答:(1)在严禁吸烟的地方,不准吸烟;

(2)生产生活用火要有专人看管,用火不准超量;

(3)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准擅离职守;

(4)安装使用电气设备,不准违反规定;

(5)教育小孩不准玩火;

(6)各种消防设备和灭火工具不准损坏和挪用。

23、什么是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答:(1)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柴、打火机、易燃易爆物品入厂。

(2)未办理用火手续,严禁在厂区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工作。

(5)严禁用汽油、溶剂擦洗各种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臵、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7)严禁就地排放轻质油品、瓦斯、化学危险品。

(8)严禁在各种油气区内用黑色金属工具敲打。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工具的设备。

(10)严禁损坏生产区内的防爆设施及设备。

三)环保、职业卫生、急救常识

1、工业品“三废”指什么?

答:废水、废气、废渣。

2、“三大公害”是指什么?

答: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

3、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健康新概念是什么?

答:健康不仅是没有疾病,而应是身体的、精神的和社会适应的完好状态。

4、职工健康管理的范围包括那些?

答:健康监测、健康教育、员工查体、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

5、什么叫职业性危害因素?职业性危害因素分哪几类?

答:在生产过程和生产环境中存在的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因素称之为职业性危害因素。职业性危害因素可分为三类:一是化学因素,包括生产性毒物和粉尘,二是物理因素,包括不良气象条件、异常气压、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噪音和振动等,三是生物因素,主要是微生物和寄生虫对人体所起的危害。

6、预防职业病应采取的措施是什么?

答:改进工艺流程、加强治理、提高个人防护能力。

7、我国规定的居民区夜间允许最高噪声声级为多少分贝?

答:40分贝。

8、噪声的强度在多少分贝以上时即可提高噪声性耳聋的发生率?

答:90分贝。

9、防止噪声危害应从哪三方面采取防止措施?

答:声源、传递途径、接收者。

10、噪声对心血管系统引起的不良影响的表现是什么?

答:交感神经紧张、血管痉挛。

11、常用防噪声用品有什么?

答:防噪声耳塞、耳罩和防噪声服。

12、现场工作人员应学会哪些急救方法?

答:应学会触电、窒息急救、人工呼吸,并要熟悉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

13、拨打急救电话应该讲清的事项有哪些?

答:简要准确地讲清需要急救的确切地点、联系方法(如电话)、具体行走路线、伤害事故性质、病人症状和程度、现场情况等。

14、外伤的一般急救步骤是什么?

答:止血、包扎、固定、送医院。

15、当有人触电时,如何进行现场急救?

答:⑴触电者若无知觉、无呼吸,但心脏有跳动时,应立即进行口对口(鼻)的人工呼吸法进行抢救,成人每分钟16-18次;儿童每分钟分18-24次。

⑵触电者若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应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每分钟挤压60-80次。

⑶触电严重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16、发生游泳淹溺后,应采取哪些急救措施?

答:(1)立即清除口鼻内污泥等脏物,保持呼吸道通畅;

(2)垫高腹部,头朝下,拍打背部,使体内水流出;

(3)进行人工呼吸。

17、高温作业工人,常见职业病症是什么?

答:热射病,热痉挛和急性中暑。

18、高温场所为防止中暑最好多喝什么饮料?

答:淡盐水。

19、中暑的先兆是什么?

答:在高温环境下出现大量出汗、口渴、头晕、耳鸣、胸闷、恶心、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体温略有升高(不超过37.5度)。

20、对重症中暑者,应如何急救?

答:对高温昏迷者,治疗以迅速降温为主,对循环衰竭或患热痉挛者,以调节水、电解质平衡和防治休克为主。

21、发生食物中毒后应采取哪些应急措施?

答:(1)先让病人大量饮水,再刺激患者喉部,引起呕吐;

(2)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3)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4)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22、食物中毒有哪些症状?

答: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烧。

23、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有哪些?(至少三种)

答:未煮熟的扁豆、发芽的土豆、有毒的蘑菇、鲜黄花菜等。

24、人在通常情况下饮下多少毫升的酒后判断和动作协调性会减弱? 答:20-40毫升。

25、过量饮酒有哪些危害?

答:(1)无节制的饮酒可造成多种营养素缺乏

(2)损害消化系统,尤其是肝脏。

(3)增加患高血压和中风的危险。

(4)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引发事故及暴力。

(5)过量饮酒,毒害后代。

26、共同用餐时要注意什么?

答:建议用餐者使用公筷和公勺,流行期间尽量避免大型聚餐。

27、从卫生角度看,人们交谈的最佳距离是多少?

答:1.2米。

28、按照规定,哪些人员严禁参加游泳活动?

答:患有心脏病、皮肤病、精神病、传染性疾病、醉酒等人员。

29、什么是工伤事故?

答: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内、生产岗位上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相

关的人身伤害事故,包括轻伤、重伤、死亡、急性中毒等。

30、哪些情况可以视同为工伤?

答:(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1、哪些伤亡不得认定为工伤?

答: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自杀不得认定为工伤。

四)特殊作业、劳动保护、危险化学品常识

1、什么是特种作业?

答: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危险作业的范围有哪些?

答:(1)高空作业;(2)带电作业;(3)禁火区内进行明火或者易燃品作业;(4)爆破区或者有爆炸危险的作业;(5)有中毒或者窒息危险的作业。

3、如何做好危险作业区域的安全工作?

答: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要采取围栏、盖板等措施或设臵醒目的“危险”、“禁止通行”等安全标志牌及安全宣传画,夜间应设红灯示警,非危险区内作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4、什么是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按坠落高度分为哪几级?

答: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按坠落高度分4级,一级高处作业2-5米;二级高处作业5-15米;三级高处作业15-30米;特级高处作业30以上。

5、对担任高处作业的人员身体状况有哪些规定?

答: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6、高空作业保证人身安全的措施是什么?

答: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脚扣。

7、什么样的气候条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答:六级以上强风、雷雨或暴雨、下雪和雾天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8、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哪些?

答: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9、什么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对其工作资质是如何规定的?

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10、危险物品有哪些种类?

答:易燃易爆物质、有害物质、刺激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有毒物质、致癌致突变及致畸物质、造成缺氧的物质、麻醉物质、氧化剂等九类。

11、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要求对剧毒化学品实行“五双”管理,什么是“五双”管理?

答:“五双”管理就是双人验收、双把锁、双本帐、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如实记录储存量和用途,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以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用。

12、什么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答: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或探人炉、塔、釜、罐、槽车容器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井、池、涵洞等进出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

1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应做到什么?

答:(1).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2).作业前应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3).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4).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14、密闭场所有哪几方面的危险?

答:(1)窒息危险;(2)有毒空气;(3)火灾或爆炸危险。

15、什么是劳动保护用品?

答:劳动保护用品是用来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方面的专用物品。

16、安全帽等头部防护用品的作用是什么?

答:(1)保护头部避免受物体打击或撞击。

(2)使头部免受火焰、腐蚀性烟雾、粉尘、以及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伤害。

(3)可使头、毛发免受有害物污染,防止头部被卷入运动的机器设备中。

17、安全帽有哪六种基本性能?

答:(1)冲击性能;(2)耐穿透性能;(3)耐低温性能;(4)耐燃烧性能;

(5)电绝缘性能;(6)侧向钢性。

18、请问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

答:(1)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

(2)安全带上的各个部件不要任意拆掉,更换时注意加绳套;

(3)不要将挂绳打结使用,挂钩应挂在绳的环上,不要直接挂在绳子上;

(4)使用前应避开尖刺物质,不要接触明火及酸碱等腐蚀性物质。

19、白线手套不是绝缘工具,戴它有何作用?

答:起防护作用,如防碰伤、砸伤、刮伤,及较小电弧的灼伤等。

20、员工个人护品种类主要包括哪些?并举例说明。

答:(1)头部防护类。如安全帽、护发帽;

(2)呼吸防护类。如各式防毒面具、防尘口罩;

(3)面部防护类。如电焊面罩、护目镜、防冲击护具;

(4)听力防护类。如耳塞、耳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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