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官离婚率最高

机关女领导离婚率最高

2007-8-22 南方都市报

广东妇女发展报告显示,35-39岁离婚人数占两成多,广州离婚率列各地级市之首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女性负责人离婚率最高,是男性同类职业离婚率近4倍。

由广东省妇联组织编撰的《“十五”时期广东妇女发展报告》昨日发布,这部80万字的发展报告从全省视角评述了广东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就业、家庭、健康等方面的发展状况等。广东省委副书记刘玉浦提到,这是广东省至今较全面反映广东“十五”时期妇女发展状况的研究报告,为促进妇女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持。

《报告》共分七个篇节,通过约请专家学者撰文等,收集了40多个有关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就业、家庭、健康等方面状况的调查报告,还有专家学者对这一时期妇女发展的理论研究和主要观点,既反映了广东省妇女发展的实际状况,分析了广东省妇女发展的特点,又总结了广东省妇女发展的历史经验。另外,还展示广东省妇女工作状况,比较全省不同地区妇女发展与经济发展状况等。

本报讯 报告对广东女性离婚人口现状考察显示,女性离婚率呈成倍增长,其中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女性负责人离婚率最高,是男性同类职业离婚率近4倍。

城市女性推高离婚率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5年广东离婚总数为80873对,同1990年相比,离婚总数上升了3.1倍,呈现稳中有升态势。其中,女性离婚人数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男性,男性离婚人口仅增长了0.39倍,而女性离婚人口则从4.32万人到现在13.15万人,增长了2.05倍。而且城市也取代农村成为离婚率最高的地区,城市女性,是将城市离婚率推高的“主力军”。

在广东省21个地级市中,离婚率名列前五位的分别是广州、韶关、珠海、河源和梅州,同10年前相比,广州离婚率的增长速度达到63.56%。

学历越高 离婚率越高

报告显示,广东离婚人口的年龄趋向年轻化,35-39岁的离婚人数最多,占离婚总人数的20.15%,在此年龄段离婚的女性比10年前增长了2.61倍。中青年女性的离婚率猛增,其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同龄男性。

女性离婚率与其教育程度的相关性比男性更加明显,女性离婚率前两位分别是大专和本科及以上,呈现出教育程度越高,离婚率越高的趋势。

而从离婚人口的职业特征比较分析中看出,在各职业大类中,广东省离婚率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但是男女之间离婚率在职业大类的排序不太相同,其中女性离婚率最高的是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达到28.67‰,是男性同类职业离婚率的3.83倍,换言之,职业声望高的女性之于职业声望低的女性有着更高的离婚率。

专家建议实行“别居”制度

对于女性离婚率的显著提高,有关专家认为,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而导致自强、自立能力的增强是最主要原因,从现在离婚诉讼中70%-80%是女性主动提出便是很好的证明;另外,择偶观念、家庭观念、性事观念、离异观念的改变也是原因之一,原来男尊女卑、夫唱妇随的思想逐步让位于夫妻平权意识,传统认为“离婚不光彩”的说法也被抛弃,女性越来越重视婚姻质量。

不过,专家也提出,离婚率的提高不仅不利于当事人身心健康,也关乎社会稳定,因此不能无动于衷,除了大力宣传正确的婚恋观之外,有专家建议实行“别居”制度,即所谓“试离婚”,让当事人双方正式离婚之前,分开生活一段时间,再考虑是否非要离婚,通过“别居”形成缓冲带,进行感情冷处理。而考虑到住房等因素,专家建议可在广州、深圳等较发达城市试行。

◎生育意愿

九成半老广希望生二胎

本报讯 在问到“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意愿生育孩子数目时,近九成半的人希望拥有两个以上的孩子,而且在意愿生育性别上具有明显的“男孩偏好”,远远高于全国水平。

根据省人口计生委与中大联合进行的抽样调查,在问到“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意愿生育孩子数目时,被调查对象的意愿生育数量平均为2.37个,略高于全国水平,其中,94.1%的人希望拥有2个及以上数量的孩子,希望要一个孩子的比例仅为5.6%,而不要孩子的比例则只有0.3%。

被调查对象在意愿生育性别上表现出一定的倾向性,当问及“如果您只能生一个孩子,您希望是男孩还是女孩”时,有超过六成被调查对象表现出了偏男生育意愿,偏好女孩的仅为3.4%。可见,广东人口在意愿生育性别上具有明显的“男孩偏好”,远远高于全国水平。

不过虽然绝大多数人认为“有两个或以上的孩子好”,但是认为“多生一个孩子对家庭负担没有影响”的比例仅为23.1%,由此可见,孩子的经济成本已成为人们婚育观念的一部分内容。

而与实际生育情况相比,目前意愿与实际生育性别差异非常大,目前,被调查对象的实际生育性别比为115.2,而其意愿生育性别比却高达124.9。专家表示,这说明广东人口的意愿生育性别偏好并没有得到满足,如果不采取必要措施,出生性别比可能会继续升高,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家庭地位

大多数家庭男人说了算

本报讯 与5年前相比,广东女性的家庭地位虽然有所提高,但家庭中丈夫拥有更多实权的占四成多,而妻子有更多实权的仅占一成。

《报告》指出,63.8%城市女性能够分享家庭实权,这些家庭中丈夫拥有更多实权的占四成,而妻子实权更多的仅一成,其余四成为“夫妻平权”。与全国同期平均数字相比,广东女性的家庭实权显然要弱一些。调查发现,女性所受教育程度越高,夫妻平权的比例就越高。数据显示,小学及以上女性平权的不到四成,而大专以上的高达64.3%。

广东女性在结婚时承担的费用低于男性,总体结婚费用完全由男方负责的占到36.3%,主要由男方负责的占到33.1%,男女双方差不多的占27.3%。

调查还显示,与10年前相比,男女两性不做饭的人数比例都在增长,另外女性做饭所花的时间也有所减少,但是与男性相比,女性仍然承担这大部分的家务劳动。

◎留守妇女

婚姻是否幸福要看家庭收入

本报讯 《广东农村留守妇女生存状况调查及对策研究》报告指出,家庭的收入是否满意成为留守妇女衡量婚姻是否幸福的主要标准,有超过两成妇女担心丈夫外出打工有外遇。

农村“留守妇女”指丈夫外出打工,自己留在农村家里的妇女,是农民工在城镇经济建设中发挥好作用的“后方”。调查发现,留守妇女对衡量婚姻是否幸福的标准其实很简单,就是家庭的收入是否达到一个满意的标准,因此丈夫外出打工对于夫妻感情影响是不明显的。调查显示,有一半的留守妇女认为自己的婚姻很幸福,认为不幸福的有1.4%。

但报告指出,留守妇女独守家庭存在一定的心理压力。其中,担心“一个人教育孩子有困难”的比例为36%,担心“丈夫有别的女人”的比例为20.8%。报告还显示,有54.3%的留守妇女从未去城里探视过丈夫,超过半数的留守妇女不知道丈夫打工的具体地点。为此,有专家建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为夫妻分居的农民工进行必要的经济补助,如报销往返路费、每年进行一次性补贴等方式,以及制定一个“探亲节”或“探亲假”。

◎性学报告

下岗中年妇女易成“秦香莲”

本报讯 (南方日报记者 陈枫 段功伟 通讯员 李燕)由广东省性学会主持编辑的《2007广东性学报告》昨天出版,揭示了广东人的性观念正在发生着变化。

研究者魏敏在论文《婚姻失守:女性在家庭中的边缘化》中提出一个颇有意思的现象:对于“陈世美”,我们似乎是越来越宽容了。

魏敏愤愤不平地指出,当男人有了钱,忽然感到妻子过时了,就想着与一位“与时俱进”的红颜知己共享成功或再创佳绩。而那个留守在家庭中的女人就只能被逐出家门,让她自己去承担自己的命运。不仅如此,由于我们的时代提倡“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女人被赶出家门还有言之凿凿的理由——谁让她不自强自立呢?

按照时下流行的说法,老公有婚外恋是女人的错,就是因为女人无能,缺乏魅力,拴不住自己的老公。而在近年《牵手》、《来来往往》、《中国式离婚》等热门影视作品中,婚外恋都有一个神经兮兮、不正常的女主人。是非标准似乎已经模糊。

研究者指出,作为一个“重男轻女”传统很浓的国家,目前我国妇女地位虽有很大提升,但毕竟还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在改革过程中,社会未能给她们提供就业支持和救助,使一部分在竞争中被淘汰的中年妇女面临难题。

这在前几年那些下岗的“4050”妇女阶层表现最为明显。这时,她们往往视老公为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患得患失,把自己一步步逼向崩溃的边缘。而等到男人抽身而出,她们又相信了作家和电视的忠告,是自己没本事拴不住男人,又逼得太紧犯了错,导致婚姻失守,于是开始忏悔。现代“秦香莲”就是这样炼出来的,成为社会、家庭和文化的牺牲品,还要为自己的受难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专家呼吁,社会应关注和关怀这一群体,有关影视作品的“导向问题”应该扭转。

机关女领导离婚率最高

2007-8-22 南方都市报

广东妇女发展报告显示,35-39岁离婚人数占两成多,广州离婚率列各地级市之首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女性负责人离婚率最高,是男性同类职业离婚率近4倍。

由广东省妇联组织编撰的《“十五”时期广东妇女发展报告》昨日发布,这部80万字的发展报告从全省视角评述了广东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就业、家庭、健康等方面的发展状况等。广东省委副书记刘玉浦提到,这是广东省至今较全面反映广东“十五”时期妇女发展状况的研究报告,为促进妇女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持。

《报告》共分七个篇节,通过约请专家学者撰文等,收集了40多个有关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就业、家庭、健康等方面状况的调查报告,还有专家学者对这一时期妇女发展的理论研究和主要观点,既反映了广东省妇女发展的实际状况,分析了广东省妇女发展的特点,又总结了广东省妇女发展的历史经验。另外,还展示广东省妇女工作状况,比较全省不同地区妇女发展与经济发展状况等。

本报讯 报告对广东女性离婚人口现状考察显示,女性离婚率呈成倍增长,其中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女性负责人离婚率最高,是男性同类职业离婚率近4倍。

城市女性推高离婚率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5年广东离婚总数为80873对,同1990年相比,离婚总数上升了3.1倍,呈现稳中有升态势。其中,女性离婚人数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男性,男性离婚人口仅增长了0.39倍,而女性离婚人口则从4.32万人到现在13.15万人,增长了2.05倍。而且城市也取代农村成为离婚率最高的地区,城市女性,是将城市离婚率推高的“主力军”。

在广东省21个地级市中,离婚率名列前五位的分别是广州、韶关、珠海、河源和梅州,同10年前相比,广州离婚率的增长速度达到63.56%。

学历越高 离婚率越高

报告显示,广东离婚人口的年龄趋向年轻化,35-39岁的离婚人数最多,占离婚总人数的20.15%,在此年龄段离婚的女性比10年前增长了2.61倍。中青年女性的离婚率猛增,其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同龄男性。

女性离婚率与其教育程度的相关性比男性更加明显,女性离婚率前两位分别是大专和本科及以上,呈现出教育程度越高,离婚率越高的趋势。

而从离婚人口的职业特征比较分析中看出,在各职业大类中,广东省离婚率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但是男女之间离婚率在职业大类的排序不太相同,其中女性离婚率最高的是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达到28.67‰,是男性同类职业离婚率的3.83倍,换言之,职业声望高的女性之于职业声望低的女性有着更高的离婚率。

专家建议实行“别居”制度

对于女性离婚率的显著提高,有关专家认为,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而导致自强、自立能力的增强是最主要原因,从现在离婚诉讼中70%-80%是女性主动提出便是很好的证明;另外,择偶观念、家庭观念、性事观念、离异观念的改变也是原因之一,原来男尊女卑、夫唱妇随的思想逐步让位于夫妻平权意识,传统认为“离婚不光彩”的说法也被抛弃,女性越来越重视婚姻质量。

不过,专家也提出,离婚率的提高不仅不利于当事人身心健康,也关乎社会稳定,因此不能无动于衷,除了大力宣传正确的婚恋观之外,有专家建议实行“别居”制度,即所谓“试离婚”,让当事人双方正式离婚之前,分开生活一段时间,再考虑是否非要离婚,通过“别居”形成缓冲带,进行感情冷处理。而考虑到住房等因素,专家建议可在广州、深圳等较发达城市试行。

◎生育意愿

九成半老广希望生二胎

本报讯 在问到“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意愿生育孩子数目时,近九成半的人希望拥有两个以上的孩子,而且在意愿生育性别上具有明显的“男孩偏好”,远远高于全国水平。

根据省人口计生委与中大联合进行的抽样调查,在问到“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意愿生育孩子数目时,被调查对象的意愿生育数量平均为2.37个,略高于全国水平,其中,94.1%的人希望拥有2个及以上数量的孩子,希望要一个孩子的比例仅为5.6%,而不要孩子的比例则只有0.3%。

被调查对象在意愿生育性别上表现出一定的倾向性,当问及“如果您只能生一个孩子,您希望是男孩还是女孩”时,有超过六成被调查对象表现出了偏男生育意愿,偏好女孩的仅为3.4%。可见,广东人口在意愿生育性别上具有明显的“男孩偏好”,远远高于全国水平。

不过虽然绝大多数人认为“有两个或以上的孩子好”,但是认为“多生一个孩子对家庭负担没有影响”的比例仅为23.1%,由此可见,孩子的经济成本已成为人们婚育观念的一部分内容。

而与实际生育情况相比,目前意愿与实际生育性别差异非常大,目前,被调查对象的实际生育性别比为115.2,而其意愿生育性别比却高达124.9。专家表示,这说明广东人口的意愿生育性别偏好并没有得到满足,如果不采取必要措施,出生性别比可能会继续升高,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家庭地位

大多数家庭男人说了算

本报讯 与5年前相比,广东女性的家庭地位虽然有所提高,但家庭中丈夫拥有更多实权的占四成多,而妻子有更多实权的仅占一成。

《报告》指出,63.8%城市女性能够分享家庭实权,这些家庭中丈夫拥有更多实权的占四成,而妻子实权更多的仅一成,其余四成为“夫妻平权”。与全国同期平均数字相比,广东女性的家庭实权显然要弱一些。调查发现,女性所受教育程度越高,夫妻平权的比例就越高。数据显示,小学及以上女性平权的不到四成,而大专以上的高达64.3%。

广东女性在结婚时承担的费用低于男性,总体结婚费用完全由男方负责的占到36.3%,主要由男方负责的占到33.1%,男女双方差不多的占27.3%。

调查还显示,与10年前相比,男女两性不做饭的人数比例都在增长,另外女性做饭所花的时间也有所减少,但是与男性相比,女性仍然承担这大部分的家务劳动。

◎留守妇女

婚姻是否幸福要看家庭收入

本报讯 《广东农村留守妇女生存状况调查及对策研究》报告指出,家庭的收入是否满意成为留守妇女衡量婚姻是否幸福的主要标准,有超过两成妇女担心丈夫外出打工有外遇。

农村“留守妇女”指丈夫外出打工,自己留在农村家里的妇女,是农民工在城镇经济建设中发挥好作用的“后方”。调查发现,留守妇女对衡量婚姻是否幸福的标准其实很简单,就是家庭的收入是否达到一个满意的标准,因此丈夫外出打工对于夫妻感情影响是不明显的。调查显示,有一半的留守妇女认为自己的婚姻很幸福,认为不幸福的有1.4%。

但报告指出,留守妇女独守家庭存在一定的心理压力。其中,担心“一个人教育孩子有困难”的比例为36%,担心“丈夫有别的女人”的比例为20.8%。报告还显示,有54.3%的留守妇女从未去城里探视过丈夫,超过半数的留守妇女不知道丈夫打工的具体地点。为此,有专家建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为夫妻分居的农民工进行必要的经济补助,如报销往返路费、每年进行一次性补贴等方式,以及制定一个“探亲节”或“探亲假”。

◎性学报告

下岗中年妇女易成“秦香莲”

本报讯 (南方日报记者 陈枫 段功伟 通讯员 李燕)由广东省性学会主持编辑的《2007广东性学报告》昨天出版,揭示了广东人的性观念正在发生着变化。

研究者魏敏在论文《婚姻失守:女性在家庭中的边缘化》中提出一个颇有意思的现象:对于“陈世美”,我们似乎是越来越宽容了。

魏敏愤愤不平地指出,当男人有了钱,忽然感到妻子过时了,就想着与一位“与时俱进”的红颜知己共享成功或再创佳绩。而那个留守在家庭中的女人就只能被逐出家门,让她自己去承担自己的命运。不仅如此,由于我们的时代提倡“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女人被赶出家门还有言之凿凿的理由——谁让她不自强自立呢?

按照时下流行的说法,老公有婚外恋是女人的错,就是因为女人无能,缺乏魅力,拴不住自己的老公。而在近年《牵手》、《来来往往》、《中国式离婚》等热门影视作品中,婚外恋都有一个神经兮兮、不正常的女主人。是非标准似乎已经模糊。

研究者指出,作为一个“重男轻女”传统很浓的国家,目前我国妇女地位虽有很大提升,但毕竟还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在改革过程中,社会未能给她们提供就业支持和救助,使一部分在竞争中被淘汰的中年妇女面临难题。

这在前几年那些下岗的“4050”妇女阶层表现最为明显。这时,她们往往视老公为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患得患失,把自己一步步逼向崩溃的边缘。而等到男人抽身而出,她们又相信了作家和电视的忠告,是自己没本事拴不住男人,又逼得太紧犯了错,导致婚姻失守,于是开始忏悔。现代“秦香莲”就是这样炼出来的,成为社会、家庭和文化的牺牲品,还要为自己的受难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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