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钢材、钢产品取样要求
1钢管进场检测程序
隧道工程中所用的管棚、超前小导管等钢管类原材必须进行进场检验,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要求。所有进场型钢必须进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按以下方法取样加工成试件后,送试验室进行试验检测
1.1相应国家标准
《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2008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2008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3901-2008 《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2008 1.2取样方法、检验数量、检验频率
以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外径不大于76mm,并且壁厚不大于3mm的钢管400根为一批;外径大于351mm钢管,50根为一批;其他尺寸的钢管200根为一批;剩余钢管的根数,如不少于上述规定的50%,则单独列为一批;如少于上述规定的50%时,可并入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的相邻一批中。
表1 钢管检验项目
取样位置配图如下: 图中符合
2型钢进场检测程序
所有进场型钢必须进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按以下方法取样加工成试件后,送试验室进行试验检测。 2.1抽样批量、抽样抽取数量和抽取方法
2.1.1每批交货的型钢必须附有证明该批型钢符合标准要求和订货合同的质量证明书。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
2.1.2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厂时间的钢材组成。每批数量不得大于60t。
2.1.3每批取试件2个,其中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冷弯试件。
2.1.4试件应在外观及尺寸合格的钢材上切取。切取时应防止受热、加工硬化及变形而影响其力学及工艺性能。
2.1.5 工字钢和槽钢:应从腰高四分之一处沿扎制方向(纵向)切取拉伸、冷弯试件。 2.1.6 角钢和乙字钢:应从腿长的三分之一处切取。 2.1.7 T型钢:应从腰高三分之一处切取。
取样位置配图如下:
2.2试样的形状
2.2.1试样进行机加工,原始横截面为矩形。试样应通过机加工去除由于剪切或火焰切割等影响了材料性能的部分。试样表面不得有划痕和损伤。样呸加工余量说明如B1:
2.2.2矩形横截面冷弯试样的棱边应倒圆,倒圆半径不超过试样厚度的1/10。棱边应倒圆时不应形成影响试验结果的横向毛刺、伤痕或刻痕。
B1样呸加工余量说明
2.3试样的尺寸
2.3.1弯曲试样厚度取原产品厚度。当产品宽度不大于20mm时,试样宽度为原产品宽度;当产品宽度大于20mm,厚度小于3mm时,试样宽度为20mm±5mm;厚度不小于3mm时,试样宽度在20~50mm之间。试样长度按式L=0.5π(d+a)+140mm确定,π为圆周率。 2.3.2拉伸试样尺寸要求见表4。
表2 矩形横截面比例拉伸试样(mm)
2.3.3试样的制备
机加工拉伸试样的横向尺寸公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要求。下面给出应用这些公差的例子: a)尺寸公差
表2中规定的值,例如标称宽度20㎜的试样,尺寸公差为±0.5㎜,表示试样的宽度不应超出下面两个值之间的尺寸范围:
20㎜+0.5㎜=20.5㎜ 20㎜-0.5㎜=19.5㎜
b)形状公差
表5中规定的值表示,例如对于满足上述机加工条件的20㎜宽度的试样,沿其平行长度的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之差不应超过0.2㎜。因此,如试样的最小宽度为19.9㎜,它的最大宽度不应超过:19.9㎜+0.2㎜=20.1㎜
表3 拉伸试样横向尺寸公差(mm)
说明:
a、以上规定仅适用于厚度大于等于4mm且小于等于25mm的型钢,其他钢材试验取样应严格按标准规范执行。
b、表1中拉伸试样尺寸根据加工情况任选其一即可。 c、执行标准:
《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热轧型钢》(GB/T706—2008)
《热轧H型钢和部分L型钢》(GB/T11263—2010)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975—1998)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7505—200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10)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GB/T232—2010) 《矿山巷道支护用热轧U型钢》(GB4697—9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2101—89)
附:《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975—1998)
常用钢材、钢产品取样要求
1钢管进场检测程序
隧道工程中所用的管棚、超前小导管等钢管类原材必须进行进场检验,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要求。所有进场型钢必须进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按以下方法取样加工成试件后,送试验室进行试验检测
1.1相应国家标准
《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2008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2008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3901-2008 《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2008 1.2取样方法、检验数量、检验频率
以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外径不大于76mm,并且壁厚不大于3mm的钢管400根为一批;外径大于351mm钢管,50根为一批;其他尺寸的钢管200根为一批;剩余钢管的根数,如不少于上述规定的50%,则单独列为一批;如少于上述规定的50%时,可并入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的相邻一批中。
表1 钢管检验项目
取样位置配图如下: 图中符合
2型钢进场检测程序
所有进场型钢必须进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按以下方法取样加工成试件后,送试验室进行试验检测。 2.1抽样批量、抽样抽取数量和抽取方法
2.1.1每批交货的型钢必须附有证明该批型钢符合标准要求和订货合同的质量证明书。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
2.1.2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厂时间的钢材组成。每批数量不得大于60t。
2.1.3每批取试件2个,其中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冷弯试件。
2.1.4试件应在外观及尺寸合格的钢材上切取。切取时应防止受热、加工硬化及变形而影响其力学及工艺性能。
2.1.5 工字钢和槽钢:应从腰高四分之一处沿扎制方向(纵向)切取拉伸、冷弯试件。 2.1.6 角钢和乙字钢:应从腿长的三分之一处切取。 2.1.7 T型钢:应从腰高三分之一处切取。
取样位置配图如下:
2.2试样的形状
2.2.1试样进行机加工,原始横截面为矩形。试样应通过机加工去除由于剪切或火焰切割等影响了材料性能的部分。试样表面不得有划痕和损伤。样呸加工余量说明如B1:
2.2.2矩形横截面冷弯试样的棱边应倒圆,倒圆半径不超过试样厚度的1/10。棱边应倒圆时不应形成影响试验结果的横向毛刺、伤痕或刻痕。
B1样呸加工余量说明
2.3试样的尺寸
2.3.1弯曲试样厚度取原产品厚度。当产品宽度不大于20mm时,试样宽度为原产品宽度;当产品宽度大于20mm,厚度小于3mm时,试样宽度为20mm±5mm;厚度不小于3mm时,试样宽度在20~50mm之间。试样长度按式L=0.5π(d+a)+140mm确定,π为圆周率。 2.3.2拉伸试样尺寸要求见表4。
表2 矩形横截面比例拉伸试样(mm)
2.3.3试样的制备
机加工拉伸试样的横向尺寸公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要求。下面给出应用这些公差的例子: a)尺寸公差
表2中规定的值,例如标称宽度20㎜的试样,尺寸公差为±0.5㎜,表示试样的宽度不应超出下面两个值之间的尺寸范围:
20㎜+0.5㎜=20.5㎜ 20㎜-0.5㎜=19.5㎜
b)形状公差
表5中规定的值表示,例如对于满足上述机加工条件的20㎜宽度的试样,沿其平行长度的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之差不应超过0.2㎜。因此,如试样的最小宽度为19.9㎜,它的最大宽度不应超过:19.9㎜+0.2㎜=20.1㎜
表3 拉伸试样横向尺寸公差(mm)
说明:
a、以上规定仅适用于厚度大于等于4mm且小于等于25mm的型钢,其他钢材试验取样应严格按标准规范执行。
b、表1中拉伸试样尺寸根据加工情况任选其一即可。 c、执行标准:
《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热轧型钢》(GB/T706—2008)
《热轧H型钢和部分L型钢》(GB/T11263—2010)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975—1998)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7505—200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10)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GB/T232—2010) 《矿山巷道支护用热轧U型钢》(GB4697—9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2101—89)
附:《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975—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