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议制度
编 写:审 核:批 准:
周冬华
一、目的
为了培养员工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意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调动员工为公司出谋划策的积极性,提高其自主管理能力,激发员工关心企业、热爱公司的热情,鼓励员工为公司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合理化建议是指是指员工或团队针对公司管理的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及时提出的书面的、科学的、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解决方案。
四、管理职责
4.1、工会是公司合理化建议的管理部门,负责建议的收集、呈报、初审、组织评议、跟踪、反馈,并对已采纳的合理建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及奖励等方面的组织工作。
4.2、为确保工作质量及有效性,对合理建议能正确评估、合理授奖,公司设置“合理化建议审核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 该委员会分两种;
1. 管理审委会可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有关职能部门部长和工会、员工代表组成或任命。 2.技术审委会可由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研发部部长,技术骨干组成或任命。
委员会职责范围:
(1)提出或修订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政策方针和总体规划; (2)对重大建议事项进行评价,决定是否采纳。
(3)对已采纳实施的建议进行过程跟踪,以防范决策失误,并及时予以调整,避免风险。 (4)对实施后产生的效益的合理性建议进行效益评估。 (5)制定奖励政策,审核各项获奖项目的具体内容。
4.3、各部门主管均负责动员本部门下属员工积极参加与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做好各项建议的传递申报工作。
4.4.合理化建议范围只要不在负面清单里的都可以是合理化建议;如管理,公司文化,人才,产品开发等合理化建议。 负面清单
1. 本职工作应该完成的事。 2. 公司指派的工作任务。
3. 违反公司规则制定,企业文化的合理化建议。 4.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合理化建议。
五、合理化建议执行办法 5.1、合理化建议申报
(1)所有的合理化建议均得用书面的形式提出,填写公司统一制定的《合理化建议表》 (2)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可以直接交至工会,也可以交至本部门的主管再转交至工会。
(3)各部门主管也可以直接收集部门员工的合理化建议,然后统一用书面形式工会。
(4)公司可以结合经营管理的中心工作,公布一些重点攻关项目用书面方式提出,以征集措施与方案公布在公告栏上。
(5) 合理化建议报告可以一个人,也可以多人共同提出,多人提出时因在报告提交前明确主次关系,主要人员具名在报告第一位。
(6)合理化报告必须明确:新旧成本对比、详细图纸、新旧详细工艺对比、新旧材料性能对比、替代品与原部件性能对比等等;
5.2、工会受理与初审
(1)工会在接到书面建议后,首先应进行初步审查把关,对建议中以下内容填写不清的应退回重新填写
清楚。
A、说清楚建议事由及其作用、目的的意义。
B、说清楚原有缺失及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处及缺陷的程度。 C、详细说明改进意见与具体办法,包括措施、程序及实施步骤等。
D、要阐述预期效果,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消除危害、节省开支、增加销售、保证质量、创造利
润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E、如果建议提案需公司在人力、物力、财务及时间上有较大的投入,则必须要有投入产生分析报告及
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的详细资料。
(2)建议书内容如偏于批评,或无具体的改进内容,或不签具有真实姓名者,工会应作为异常情况汇报
交至总经理处,不再作为合理化建议进行审议。
(3)工会收受建议书后,认为内容完全者,应区分两种情况进行办理。
A、建议提案明显合理,不存在实施风险,投入成本较低的方案,可直接与实施部门沟通,然后报请总
经理审批后实施。
B、建议提案所涉内容复杂,或方案重大,或投入时间长,或专业性很强不能简单识别,应提交公司审
委会批后实施。
(4)工会受到合理化建议必须在收件三日内编号密封送审委会召集人,审委会也应及时组织好评审工作。 (5)为避免审委会各委员会对建议人的主观印象偏见,影响评核结果的公平起见,工会在建议提案未经
审委会评定前,对建议人的姓名给以保密,不得泄露。
(6)评审会收受建议书后,经过评议,按评议结果进行区别办理,具有以下几种方式:
A、如果评议认为该提案的设计不科学,采纳价值不大,或不具备实施条件,投入风险太大,则应给予
否决,由工会退换建议人。
B、如果建议提案的意见很好,评议时从总体上给以了肯定,只是某些方面还不够完善,需要做些调整
修改将会更周密可靠。对这种情况视为基本通过,可由建议人按审委会意见去加以完善,或直接由审委会讨论定稿后组织实施。
C、在对建议提案评议时认为构思很好,但建议人缺乏可靠的论证,可无条件和能力调研,可由公司进
行这项工作,待论证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采纳。
D、如果建议提案经评议确定合理、科学、有价值、理由充分、方案严谨,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批准
后组织实施。
5.3、合理化建议实施与效果评估的管理。
(1)经审委会通过评议的建议案,经总经理批准实施后,禁止各部门和个人阻挠实施与拒不实施,否则
公司将严加惩处。
(2)实施部门在接到总经理审批同意的合理化建议后,须与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人员进行沟通,共同商量
实施的具体方法与步骤。
(3)有些建议案的项目应分阶段实施,如技术的改进,应先进行实施性的作业,待完全成熟后再进行推
广和全面实施。
(4)方案的实施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和资源状况,要作出详细、合理的安排,并应列出实施进度表,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组织好实施。
5.4、工会须对合理化建议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跟踪,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审委会和总经理。
(1)合理化建议在进行实施中,若出现不佳状况应及时加以分析,是属于工作中的问题,应加强实施的管理力度,若是建议案本身缺陷,则应果断停止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
(2)合理化建议是进行创新的活动,万一实施失败,也不应对建议人加以责备,而应当从中总结经验,特别是从审议的管理工作中找出不足之处。 5.5、效果评审与奖励
为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合理化建议的活动,公司对所有被采纳实施建议提案的人员发给奖金,在提案被总经理批示采纳时即可发放。
5.5.1.凡1年内提出建议累计3项,且均不采用的,发给奖金200元。 5.5.2.凡1年内提出建议累计3项,且均为暂保留的,发给奖金500元。
5.5.3.对正式受理的合理化建议,公司审委会对提案的实施效果,要认真检查考核,可在实施部门上报的总结报告等资料基础上组织评估复核,按照以下两种奖励方式实施。
5.5.3.1按公司制定的>的内容进行评分。根据评价表得分,总分在91分以上为卓越报告,81-90分为最佳报告,71-80分为优秀报告,61-70分为良好报告,51-60分为一般报告,50分以下为鼓励报告。 奖励分配表
5.5.5.3.2.对能计算出年节省价值的按节省额的按下列比例提取奖金: (1)年节约价值100万元以上,按1%计算。
(2)年节约创值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按1%~1.5%计算。 (3)年节约价值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按1.5%~2%计算。
(4)年节约价值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按2%~3%计算。 年节约价值1000元以上至1万元以下,按3%~4%计算。
5.6.提案改进结果导致注册了公司所有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可给建议人一次性特别奖金。 5.7.保留或不采用的提议如后续得到采纳,接第5.5.3条给建议人追认奖励。
5.8.联名建议的奖励分配由具名在前的第一提案人主持,其他建议人如不服可向委员会申诉。 5.9. 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员的合理化建议及其奖励参照本条例执行。
5.10.奖励由工会向公司申请,由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备案、发放,奖金将在总经理批准后以现金的形式体现。
5.11. 工会应做好合理化建议的统计记录及资料归档管理。 5.12. 有下列各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奖金:
1)各级主管人员对其本身职责范围内所作的建议。
2)在公司任职为专门研究工作,而提出与该工作有关的建议方案。
3)由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指定对业务、管理、技术或工作方法、程序等方面,所做的改进方案。 4)为本职工作方法改进而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案。 5)相同合理化建议公司只认同先提出者。
6)两合理化建议相似,即对同一事项有见解,如公司认为可取长补短全都采纳,可将两者合并为一,奖金只发放一份。
六、附则
6.1、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由公司工会负责执行。 6.2、本制度自发布起正式执行。
合理化建议表
合理化建议评价表
合理化建议档案记录表
合理化建议档案记录表
合理化建议实施效果跟踪确认表
合理化建议实施效果跟踪确认表
合理化建议制度
编 写:审 核:批 准:
周冬华
一、目的
为了培养员工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意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调动员工为公司出谋划策的积极性,提高其自主管理能力,激发员工关心企业、热爱公司的热情,鼓励员工为公司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合理化建议是指是指员工或团队针对公司管理的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及时提出的书面的、科学的、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解决方案。
四、管理职责
4.1、工会是公司合理化建议的管理部门,负责建议的收集、呈报、初审、组织评议、跟踪、反馈,并对已采纳的合理建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及奖励等方面的组织工作。
4.2、为确保工作质量及有效性,对合理建议能正确评估、合理授奖,公司设置“合理化建议审核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 该委员会分两种;
1. 管理审委会可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有关职能部门部长和工会、员工代表组成或任命。 2.技术审委会可由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研发部部长,技术骨干组成或任命。
委员会职责范围:
(1)提出或修订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政策方针和总体规划; (2)对重大建议事项进行评价,决定是否采纳。
(3)对已采纳实施的建议进行过程跟踪,以防范决策失误,并及时予以调整,避免风险。 (4)对实施后产生的效益的合理性建议进行效益评估。 (5)制定奖励政策,审核各项获奖项目的具体内容。
4.3、各部门主管均负责动员本部门下属员工积极参加与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做好各项建议的传递申报工作。
4.4.合理化建议范围只要不在负面清单里的都可以是合理化建议;如管理,公司文化,人才,产品开发等合理化建议。 负面清单
1. 本职工作应该完成的事。 2. 公司指派的工作任务。
3. 违反公司规则制定,企业文化的合理化建议。 4.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合理化建议。
五、合理化建议执行办法 5.1、合理化建议申报
(1)所有的合理化建议均得用书面的形式提出,填写公司统一制定的《合理化建议表》 (2)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可以直接交至工会,也可以交至本部门的主管再转交至工会。
(3)各部门主管也可以直接收集部门员工的合理化建议,然后统一用书面形式工会。
(4)公司可以结合经营管理的中心工作,公布一些重点攻关项目用书面方式提出,以征集措施与方案公布在公告栏上。
(5) 合理化建议报告可以一个人,也可以多人共同提出,多人提出时因在报告提交前明确主次关系,主要人员具名在报告第一位。
(6)合理化报告必须明确:新旧成本对比、详细图纸、新旧详细工艺对比、新旧材料性能对比、替代品与原部件性能对比等等;
5.2、工会受理与初审
(1)工会在接到书面建议后,首先应进行初步审查把关,对建议中以下内容填写不清的应退回重新填写
清楚。
A、说清楚建议事由及其作用、目的的意义。
B、说清楚原有缺失及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处及缺陷的程度。 C、详细说明改进意见与具体办法,包括措施、程序及实施步骤等。
D、要阐述预期效果,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消除危害、节省开支、增加销售、保证质量、创造利
润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E、如果建议提案需公司在人力、物力、财务及时间上有较大的投入,则必须要有投入产生分析报告及
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的详细资料。
(2)建议书内容如偏于批评,或无具体的改进内容,或不签具有真实姓名者,工会应作为异常情况汇报
交至总经理处,不再作为合理化建议进行审议。
(3)工会收受建议书后,认为内容完全者,应区分两种情况进行办理。
A、建议提案明显合理,不存在实施风险,投入成本较低的方案,可直接与实施部门沟通,然后报请总
经理审批后实施。
B、建议提案所涉内容复杂,或方案重大,或投入时间长,或专业性很强不能简单识别,应提交公司审
委会批后实施。
(4)工会受到合理化建议必须在收件三日内编号密封送审委会召集人,审委会也应及时组织好评审工作。 (5)为避免审委会各委员会对建议人的主观印象偏见,影响评核结果的公平起见,工会在建议提案未经
审委会评定前,对建议人的姓名给以保密,不得泄露。
(6)评审会收受建议书后,经过评议,按评议结果进行区别办理,具有以下几种方式:
A、如果评议认为该提案的设计不科学,采纳价值不大,或不具备实施条件,投入风险太大,则应给予
否决,由工会退换建议人。
B、如果建议提案的意见很好,评议时从总体上给以了肯定,只是某些方面还不够完善,需要做些调整
修改将会更周密可靠。对这种情况视为基本通过,可由建议人按审委会意见去加以完善,或直接由审委会讨论定稿后组织实施。
C、在对建议提案评议时认为构思很好,但建议人缺乏可靠的论证,可无条件和能力调研,可由公司进
行这项工作,待论证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采纳。
D、如果建议提案经评议确定合理、科学、有价值、理由充分、方案严谨,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批准
后组织实施。
5.3、合理化建议实施与效果评估的管理。
(1)经审委会通过评议的建议案,经总经理批准实施后,禁止各部门和个人阻挠实施与拒不实施,否则
公司将严加惩处。
(2)实施部门在接到总经理审批同意的合理化建议后,须与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人员进行沟通,共同商量
实施的具体方法与步骤。
(3)有些建议案的项目应分阶段实施,如技术的改进,应先进行实施性的作业,待完全成熟后再进行推
广和全面实施。
(4)方案的实施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和资源状况,要作出详细、合理的安排,并应列出实施进度表,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组织好实施。
5.4、工会须对合理化建议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跟踪,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审委会和总经理。
(1)合理化建议在进行实施中,若出现不佳状况应及时加以分析,是属于工作中的问题,应加强实施的管理力度,若是建议案本身缺陷,则应果断停止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
(2)合理化建议是进行创新的活动,万一实施失败,也不应对建议人加以责备,而应当从中总结经验,特别是从审议的管理工作中找出不足之处。 5.5、效果评审与奖励
为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合理化建议的活动,公司对所有被采纳实施建议提案的人员发给奖金,在提案被总经理批示采纳时即可发放。
5.5.1.凡1年内提出建议累计3项,且均不采用的,发给奖金200元。 5.5.2.凡1年内提出建议累计3项,且均为暂保留的,发给奖金500元。
5.5.3.对正式受理的合理化建议,公司审委会对提案的实施效果,要认真检查考核,可在实施部门上报的总结报告等资料基础上组织评估复核,按照以下两种奖励方式实施。
5.5.3.1按公司制定的>的内容进行评分。根据评价表得分,总分在91分以上为卓越报告,81-90分为最佳报告,71-80分为优秀报告,61-70分为良好报告,51-60分为一般报告,50分以下为鼓励报告。 奖励分配表
5.5.5.3.2.对能计算出年节省价值的按节省额的按下列比例提取奖金: (1)年节约价值100万元以上,按1%计算。
(2)年节约创值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按1%~1.5%计算。 (3)年节约价值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按1.5%~2%计算。
(4)年节约价值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按2%~3%计算。 年节约价值1000元以上至1万元以下,按3%~4%计算。
5.6.提案改进结果导致注册了公司所有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可给建议人一次性特别奖金。 5.7.保留或不采用的提议如后续得到采纳,接第5.5.3条给建议人追认奖励。
5.8.联名建议的奖励分配由具名在前的第一提案人主持,其他建议人如不服可向委员会申诉。 5.9. 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员的合理化建议及其奖励参照本条例执行。
5.10.奖励由工会向公司申请,由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备案、发放,奖金将在总经理批准后以现金的形式体现。
5.11. 工会应做好合理化建议的统计记录及资料归档管理。 5.12. 有下列各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奖金:
1)各级主管人员对其本身职责范围内所作的建议。
2)在公司任职为专门研究工作,而提出与该工作有关的建议方案。
3)由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指定对业务、管理、技术或工作方法、程序等方面,所做的改进方案。 4)为本职工作方法改进而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案。 5)相同合理化建议公司只认同先提出者。
6)两合理化建议相似,即对同一事项有见解,如公司认为可取长补短全都采纳,可将两者合并为一,奖金只发放一份。
六、附则
6.1、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由公司工会负责执行。 6.2、本制度自发布起正式执行。
合理化建议表
合理化建议评价表
合理化建议档案记录表
合理化建议档案记录表
合理化建议实施效果跟踪确认表
合理化建议实施效果跟踪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