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的儿童发展观
蒙台梭利对于儿童心理发展的看法,是她全部教育学说的基础。过去许多人批评她在这个问题上纯属遗传决定论,其实并不尽然。纵观蒙台梭利的全部学说,她认为儿童的心理发展既不是单纯的内部成熟,也不是环境、教育的直接产物,而是机体和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是“通过对环境的经验而实现的”(蒙台梭利:《有接受力的头脑》,1949年英文版,第97页)。蒙台梭利肯定,创造良好的环境,采取正确的教育措施,及早进行教育,丰富儿童的经验,可以消除和防止智力落后的现象。
具体地说,蒙台梭利首先强调的是人和遗传素质和内在的生命力。她说:儿童的“生长是由于内在的生命潜力的发展,使生命力显现出来,他的生命就是根据遗传确定的生物学规律发展起来的”。对儿童来讲,生命力表现为自发冲动,因此她把对儿童的自发冲动是压制还是引发作为区分好坏教育的分水岭,对旧学校压抑学生自发冲动的做法予以猛烈抨击。她说:“在这样的学校里,儿童像被钉子固定的蝴蝶标本,每人被束缚在一个地方——桌子边”,这对儿童的发展是不利的。在身体方面,导致骨骼畸形;在心理方面,教师为了把零碎干瘪的知识塞进儿童的头脑,用奖励和惩罚诱逼儿童集中注意和缄默不动。蒙台梭利否定奖励、惩罚等强化的作用,强调儿童的内在力量、主观能动性;要求环境(刺激)要适合儿童的内在需要和兴趣,认为儿童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外界刺激,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内部结构、变化和发展。
蒙台梭利又认为,生命力的冲动是通过儿童的自发活动表现出来的,“生命是活动的,只有通过活动才能发展”,为了使儿童的生命力和个性通过活动得到表现、满足和发展,就必须创造适宜的环境。蒙台梭利为“儿童之家”设置了一个良好的环境:有一个较大的花园,学生可自由进出;轻巧的桌椅,4岁儿童便能随意搬动;教室里放有长排矮柜,儿童可任意取用放在里面的各种教具。这样的环境设置明显地是服务于儿童的自由活动的。
从个体心理发展过程来看,蒙台梭利强调通过自发活动表现出来的生命力发展呈现一种节律(阶段):童年是个性形成最重要的时期,“没有比这个时期更需要智力方面的帮助”了(蒙台梭利:《有接受力的头脑》,第27页)。而在童年期,儿童的各种心理机能也存在不同的发展关键期,例如,2~6岁是对良好的行为规范的敏感期,2~4岁是对色、声、触摸等感觉的敏感期。某种感觉能力在相应时期内出现、消失,当它们出现时,能最有效地学习;忽视了敏感期的训练,就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这正是很多低能儿童之所以低能的主要原因。因此,环境和教育在儿童心理发展中又是举足轻重的。蒙台梭利说,环境问题在她的教育方法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蒙台梭利还认为,不同的个体有不同的发展节律,教育要与儿童发展的敏感期吻合,就必须用不同的教育来适应不同的成熟节律,因此她十分强调个别教学,让儿童各按自己的需要自由活动,使个性得到充分发展。
应该如何看待蒙台梭利的儿童发展观?我们认为,蒙台梭利由于缺乏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未能正确阐明遗传、环境和教育三者之间辩证统一的关系,她的全部学说的基点是儿童内在生命力的自发冲动,把教育看作仅仅是儿童潜能(本能)的展现,虽然她也注意到环境和教育的重要性,但总的说来只把它们放在从属于遗传的地位,因而夸大了儿童的自发冲动和自由活动在教育中的重要性。尽管如此,蒙台梭利多少看到了心理发展是遗传与环境、教育协同作用的结果,证明了教育可以纠正智力落后,更能使正常儿童智力发展,提倡早期教育,这比当时那种认为“智力固定不变”,否认儿童早期认识发展必要性的流行看法要接近真理。她尊重幼儿自身发展的特点,反对用成人的思想不适当地妨碍幼儿的心理发展,注意到儿童活动的智力价值和内部动机在学习上的意义,这些都有合理之外。至于蒙台梭利关于敏感期和儿童心理发展阶段论的思想更已被心理学家广泛承认。蒙台梭利的教育工作之所以取得一定的成功,是与她对儿童心理有一定的正确理解分不开的。
蒙台梭利(教学)法
(一)初级教学法
蒙台梭利的初级教学法适用于3~6岁的儿童,分四个方面:
1.体育(筋肉练习)
为了促使幼儿生理的正常发展,使他们的日常生活动作熟练化,蒙台梭利十分重视幼儿的肌肉练习,她除了顺其自然,让幼儿通过坐、起、走、穿衣、脱衣、取物、照料动植物等行为得到良好的体育练习外,还发明了种种器具,如螺旋梯、摇椅等等,帮助幼儿进行训练,还编制了体操乃至于呼吸、唇、舌、牙等方面的特别练习。
2.感官教育
这是蒙台梭利方法中的中心环节,下文将予重点述评。蒙台梭利认为,感官训练既为儿童将来的实际生活作准备,又是儿童接受知识和发展智力的基础。
3.知识教育
结合感官训练,提早让儿童接受读、写、算、音乐等方面的教育。同时,通过谈话发展儿童的语言能力。
4.实际生活练习
如穿衣、个人卫生、室内整理等,使儿童不需别人帮助而能自己处理日常生活上的事项,培养其独立性。不难看出,蒙台梭利上述做法对于幼儿教育来说有许多可取之处。至于蒙台梭利的感官教育,还须作进一步的分析。
(二)感官教育
感官教育(感觉训练)在蒙台梭利的教育体系中占最重要的地位,也是她的教育实验的主要部分,《蒙台梭利方法》一书用1/4的篇幅来论述感官教育。
1.关于感官教育的重要性
蒙台梭利认为,对于幼儿来说,是“刺激,而不是对事物的思维,吸引着他的注意”,因此感官教育符合幼儿心理发展的需要,是重要的;蒙台梭利还认为,“智能的培养首先依靠感觉„„感觉练习是初步的基本的智力活动。通过感觉的练习使儿童能辨认、分类、排列顺序,这就是智能和文化学习”(蒙台梭利:《高级蒙台梭利教学法》,第1卷“教育上的自发活动”,1917年英文版,第198~205页)。算术、书写、言语,甚至实际生活能力、良好秩序的规范都由感官教育引出。还有,通过感官教育可以在早期发现某儿童在感觉机能的某方面所存在的欠缺,以便及时治疗和纠正。
2.关于感官教育的实施
首先,蒙台梭利根据儿童对不同的感官刺激存在不同敏感期的原理,将感官训练细分为触觉、视觉、听觉等的训练,每种训练单独进行,并创制了一套教具,共26种,供除嗅觉外的感官练习之用。例如,供视觉练习用的一种教具是:三组圆柱,第一组高相等而直径不同,第二组直径相同而高不等,第三组高与直径均不同,要求儿童分别将其嵌入钻在木盘上的相应孔中。
其次,蒙台梭利认为,感官教育要给儿童以活动的自由,成人尽量不予干涉,让儿童各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进度选择(按等级顺序排列的)教材、教具,并自行操作,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儿童的内在动机,同时使教具与儿童的敏感期相配合,达到最好的学习效果。蒙台梭利创制的教具能控制错误,她主要是通过这套教具让儿童进行自我教育。例如,上面讲到的视觉教具,如果儿童把一个圆柱体放进一个比它小的孔,则放不进;若放进一个比它大的孔,则到最后,终将至少有一个圆柱体放不进孔中,整个过程只要有一个错误,就需重新调整。所以说:“这套教具控制了每一个错误,要求儿童能进行自我纠正”。
再次,根据生命力活动服从一定节律的原理设计的整套感官训练教具,试图按儿童的水
平和兴趣,根据物体的外形特征(形状、颜色、大小、声音„„)提供有等级的顺序的系统刺激(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少到多„„)以引起儿童的自由反应和自导学习。
3.对蒙台梭利感官教育的评价
近年来有不少实验证明认识能力的培养应从感觉训练开始,感觉发展得越好,带来的外界信息越多,认知能力就越能得到发展,因此不少心理学家和教育家认为蒙台梭利强调儿童的感觉训练是符合人的认识发展规律的。有些实验研究还证明蒙台梭利学校的儿童经过“斯坦福—比奈智力测验”,智力一般有所提高,在知觉方面尤佳。从教育史角度讲,蒙台梭利方法确有创见。例如,卢梭的自然教育论以自然后果作为道德自我教育的方法,蒙台梭利将其从德育扩大到智育,主张让儿童在自我操作和摸索中,通过“教具的控制错误”,达到智慧的自我教育,这对以后的个体化教学是一个启发。又如文字书写的学习,裴斯塔洛齐主张通过绘画对形的掌握过渡到文字的书写,蒙台梭利则让幼儿从进入“儿童之家”的第一天起,就通过有计划的感官训练,在不知不觉之中“爆发式”地学会书写,效果比常规的要好得多。 当然,蒙台梭利的感官训练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这主要是“感官的单独刺激,对特定材料的有关刺激果然敏锐了。但由于强调单一的器官的孤立训练,必然使个体与丰富的社会生活和现实世界相脱离,影响儿童全面地认识世界,从而也就影响儿童的认识发展,因为知觉的整体并不是色、形、声等感觉的简单总合。其次,蒙台梭利进行感觉训练所用的教材、教具过于死板划一,都是按严格的分类、等级的排列、固定的方法进行的,每种教具只有一个目的,不能变化,不能用来做游戏、发展语言或进行其他创造性的独立活动,这必然不利于发展儿童的想象力、创造力、情感和语言等。此外,单纯掌握物体的外形特征以及大小、长短高低等的顺序,并不一定能促进概念的形成,因而未能有效地培养儿童的思维。 蒙台梭利论儿童的自我教育与教师作用
蒙台梭利崇拜儿童的自发冲动,要求给儿童以极大的自由活动权。因此,她试图让儿童通过作业的方式达到自我教育。所谓作业,就是儿童根据个体发展的内在需要,按照自己的兴趣自由选择的一些活动,或者是感官练习,或者是算术练习,或者摆弄字母卡片,或者练习穿衣和脱衣动作等等。
蒙台梭利认为:通过作业,儿童自然就“学会谨慎,学会自觉,学会指挥身体的行动”;通过作业这种自由选择的个体活动方式,学会依靠自己、学会尊重他人,使“儿童之间没有妒忌,没有争吵”,从而培养“绝对平静”的气氛,良好的秩序由此而来;通过作业,让儿童学会自我约束,为意志力形成作准备,推动儿童服从。可见,蒙台梭利所主张的是从自由经过作业到自觉秩序和服从,从而实现让儿童自我教育的目的。
既然在蒙台梭利教育体系中儿童的自我教育是主要教育方式,那么教师起什么作用呢?蒙台梭利认为,教师的首要任务是用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方式去观察、研究“自然的儿童”,真正了解儿童的本来面目,从而揭开生命发展的“秘密面纱”,探讨生命的“深刻真理”。其次,在真正了解和认识儿童的前提下,教师应成为儿童自我发展的“援助者”、优异环境的“创造者”。也就是说,教师的工作除了消极的观察,还应该积极地引导儿童,但这种引导并不是那种直接教给儿童方法和观念的传统做法,而是给儿童提供活动的环境和作业的教具,使儿童通过自己的作业达到自我发现和发展,同时,教师应该阻止儿童的不良行为,免得危及儿童本人和其他儿童的发展。再次,教师应无限热爱儿童,献身教育事业,不断完善自己,以自己的完美形象作为儿童自我教育的榜样。
蒙台梭利通过作业把自由与纪律、活动与教育协调起来的做法是一个有意义的尝试,她要求教师以身作则、研究儿童、引导儿童,这对于提高教师素质也有积极意义。但是,由于蒙台梭利把儿童的天性理想化,夸大了儿童的自发冲动和自由活动在教育中的重要性,因而也就夸大了儿童自我教育的作用和意义。这就决定了在蒙台梭利的教育体系中,教师的主要
职能是被动、消极的,教师的主导作用,尤其是直接传授知识和说理方面的作用就不能充分发挥。
蒙台梭利的儿童发展观
蒙台梭利对于儿童心理发展的看法,是她全部教育学说的基础。过去许多人批评她在这个问题上纯属遗传决定论,其实并不尽然。纵观蒙台梭利的全部学说,她认为儿童的心理发展既不是单纯的内部成熟,也不是环境、教育的直接产物,而是机体和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是“通过对环境的经验而实现的”(蒙台梭利:《有接受力的头脑》,1949年英文版,第97页)。蒙台梭利肯定,创造良好的环境,采取正确的教育措施,及早进行教育,丰富儿童的经验,可以消除和防止智力落后的现象。
具体地说,蒙台梭利首先强调的是人和遗传素质和内在的生命力。她说:儿童的“生长是由于内在的生命潜力的发展,使生命力显现出来,他的生命就是根据遗传确定的生物学规律发展起来的”。对儿童来讲,生命力表现为自发冲动,因此她把对儿童的自发冲动是压制还是引发作为区分好坏教育的分水岭,对旧学校压抑学生自发冲动的做法予以猛烈抨击。她说:“在这样的学校里,儿童像被钉子固定的蝴蝶标本,每人被束缚在一个地方——桌子边”,这对儿童的发展是不利的。在身体方面,导致骨骼畸形;在心理方面,教师为了把零碎干瘪的知识塞进儿童的头脑,用奖励和惩罚诱逼儿童集中注意和缄默不动。蒙台梭利否定奖励、惩罚等强化的作用,强调儿童的内在力量、主观能动性;要求环境(刺激)要适合儿童的内在需要和兴趣,认为儿童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外界刺激,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内部结构、变化和发展。
蒙台梭利又认为,生命力的冲动是通过儿童的自发活动表现出来的,“生命是活动的,只有通过活动才能发展”,为了使儿童的生命力和个性通过活动得到表现、满足和发展,就必须创造适宜的环境。蒙台梭利为“儿童之家”设置了一个良好的环境:有一个较大的花园,学生可自由进出;轻巧的桌椅,4岁儿童便能随意搬动;教室里放有长排矮柜,儿童可任意取用放在里面的各种教具。这样的环境设置明显地是服务于儿童的自由活动的。
从个体心理发展过程来看,蒙台梭利强调通过自发活动表现出来的生命力发展呈现一种节律(阶段):童年是个性形成最重要的时期,“没有比这个时期更需要智力方面的帮助”了(蒙台梭利:《有接受力的头脑》,第27页)。而在童年期,儿童的各种心理机能也存在不同的发展关键期,例如,2~6岁是对良好的行为规范的敏感期,2~4岁是对色、声、触摸等感觉的敏感期。某种感觉能力在相应时期内出现、消失,当它们出现时,能最有效地学习;忽视了敏感期的训练,就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这正是很多低能儿童之所以低能的主要原因。因此,环境和教育在儿童心理发展中又是举足轻重的。蒙台梭利说,环境问题在她的教育方法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蒙台梭利还认为,不同的个体有不同的发展节律,教育要与儿童发展的敏感期吻合,就必须用不同的教育来适应不同的成熟节律,因此她十分强调个别教学,让儿童各按自己的需要自由活动,使个性得到充分发展。
应该如何看待蒙台梭利的儿童发展观?我们认为,蒙台梭利由于缺乏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未能正确阐明遗传、环境和教育三者之间辩证统一的关系,她的全部学说的基点是儿童内在生命力的自发冲动,把教育看作仅仅是儿童潜能(本能)的展现,虽然她也注意到环境和教育的重要性,但总的说来只把它们放在从属于遗传的地位,因而夸大了儿童的自发冲动和自由活动在教育中的重要性。尽管如此,蒙台梭利多少看到了心理发展是遗传与环境、教育协同作用的结果,证明了教育可以纠正智力落后,更能使正常儿童智力发展,提倡早期教育,这比当时那种认为“智力固定不变”,否认儿童早期认识发展必要性的流行看法要接近真理。她尊重幼儿自身发展的特点,反对用成人的思想不适当地妨碍幼儿的心理发展,注意到儿童活动的智力价值和内部动机在学习上的意义,这些都有合理之外。至于蒙台梭利关于敏感期和儿童心理发展阶段论的思想更已被心理学家广泛承认。蒙台梭利的教育工作之所以取得一定的成功,是与她对儿童心理有一定的正确理解分不开的。
蒙台梭利(教学)法
(一)初级教学法
蒙台梭利的初级教学法适用于3~6岁的儿童,分四个方面:
1.体育(筋肉练习)
为了促使幼儿生理的正常发展,使他们的日常生活动作熟练化,蒙台梭利十分重视幼儿的肌肉练习,她除了顺其自然,让幼儿通过坐、起、走、穿衣、脱衣、取物、照料动植物等行为得到良好的体育练习外,还发明了种种器具,如螺旋梯、摇椅等等,帮助幼儿进行训练,还编制了体操乃至于呼吸、唇、舌、牙等方面的特别练习。
2.感官教育
这是蒙台梭利方法中的中心环节,下文将予重点述评。蒙台梭利认为,感官训练既为儿童将来的实际生活作准备,又是儿童接受知识和发展智力的基础。
3.知识教育
结合感官训练,提早让儿童接受读、写、算、音乐等方面的教育。同时,通过谈话发展儿童的语言能力。
4.实际生活练习
如穿衣、个人卫生、室内整理等,使儿童不需别人帮助而能自己处理日常生活上的事项,培养其独立性。不难看出,蒙台梭利上述做法对于幼儿教育来说有许多可取之处。至于蒙台梭利的感官教育,还须作进一步的分析。
(二)感官教育
感官教育(感觉训练)在蒙台梭利的教育体系中占最重要的地位,也是她的教育实验的主要部分,《蒙台梭利方法》一书用1/4的篇幅来论述感官教育。
1.关于感官教育的重要性
蒙台梭利认为,对于幼儿来说,是“刺激,而不是对事物的思维,吸引着他的注意”,因此感官教育符合幼儿心理发展的需要,是重要的;蒙台梭利还认为,“智能的培养首先依靠感觉„„感觉练习是初步的基本的智力活动。通过感觉的练习使儿童能辨认、分类、排列顺序,这就是智能和文化学习”(蒙台梭利:《高级蒙台梭利教学法》,第1卷“教育上的自发活动”,1917年英文版,第198~205页)。算术、书写、言语,甚至实际生活能力、良好秩序的规范都由感官教育引出。还有,通过感官教育可以在早期发现某儿童在感觉机能的某方面所存在的欠缺,以便及时治疗和纠正。
2.关于感官教育的实施
首先,蒙台梭利根据儿童对不同的感官刺激存在不同敏感期的原理,将感官训练细分为触觉、视觉、听觉等的训练,每种训练单独进行,并创制了一套教具,共26种,供除嗅觉外的感官练习之用。例如,供视觉练习用的一种教具是:三组圆柱,第一组高相等而直径不同,第二组直径相同而高不等,第三组高与直径均不同,要求儿童分别将其嵌入钻在木盘上的相应孔中。
其次,蒙台梭利认为,感官教育要给儿童以活动的自由,成人尽量不予干涉,让儿童各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进度选择(按等级顺序排列的)教材、教具,并自行操作,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儿童的内在动机,同时使教具与儿童的敏感期相配合,达到最好的学习效果。蒙台梭利创制的教具能控制错误,她主要是通过这套教具让儿童进行自我教育。例如,上面讲到的视觉教具,如果儿童把一个圆柱体放进一个比它小的孔,则放不进;若放进一个比它大的孔,则到最后,终将至少有一个圆柱体放不进孔中,整个过程只要有一个错误,就需重新调整。所以说:“这套教具控制了每一个错误,要求儿童能进行自我纠正”。
再次,根据生命力活动服从一定节律的原理设计的整套感官训练教具,试图按儿童的水
平和兴趣,根据物体的外形特征(形状、颜色、大小、声音„„)提供有等级的顺序的系统刺激(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少到多„„)以引起儿童的自由反应和自导学习。
3.对蒙台梭利感官教育的评价
近年来有不少实验证明认识能力的培养应从感觉训练开始,感觉发展得越好,带来的外界信息越多,认知能力就越能得到发展,因此不少心理学家和教育家认为蒙台梭利强调儿童的感觉训练是符合人的认识发展规律的。有些实验研究还证明蒙台梭利学校的儿童经过“斯坦福—比奈智力测验”,智力一般有所提高,在知觉方面尤佳。从教育史角度讲,蒙台梭利方法确有创见。例如,卢梭的自然教育论以自然后果作为道德自我教育的方法,蒙台梭利将其从德育扩大到智育,主张让儿童在自我操作和摸索中,通过“教具的控制错误”,达到智慧的自我教育,这对以后的个体化教学是一个启发。又如文字书写的学习,裴斯塔洛齐主张通过绘画对形的掌握过渡到文字的书写,蒙台梭利则让幼儿从进入“儿童之家”的第一天起,就通过有计划的感官训练,在不知不觉之中“爆发式”地学会书写,效果比常规的要好得多。 当然,蒙台梭利的感官训练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这主要是“感官的单独刺激,对特定材料的有关刺激果然敏锐了。但由于强调单一的器官的孤立训练,必然使个体与丰富的社会生活和现实世界相脱离,影响儿童全面地认识世界,从而也就影响儿童的认识发展,因为知觉的整体并不是色、形、声等感觉的简单总合。其次,蒙台梭利进行感觉训练所用的教材、教具过于死板划一,都是按严格的分类、等级的排列、固定的方法进行的,每种教具只有一个目的,不能变化,不能用来做游戏、发展语言或进行其他创造性的独立活动,这必然不利于发展儿童的想象力、创造力、情感和语言等。此外,单纯掌握物体的外形特征以及大小、长短高低等的顺序,并不一定能促进概念的形成,因而未能有效地培养儿童的思维。 蒙台梭利论儿童的自我教育与教师作用
蒙台梭利崇拜儿童的自发冲动,要求给儿童以极大的自由活动权。因此,她试图让儿童通过作业的方式达到自我教育。所谓作业,就是儿童根据个体发展的内在需要,按照自己的兴趣自由选择的一些活动,或者是感官练习,或者是算术练习,或者摆弄字母卡片,或者练习穿衣和脱衣动作等等。
蒙台梭利认为:通过作业,儿童自然就“学会谨慎,学会自觉,学会指挥身体的行动”;通过作业这种自由选择的个体活动方式,学会依靠自己、学会尊重他人,使“儿童之间没有妒忌,没有争吵”,从而培养“绝对平静”的气氛,良好的秩序由此而来;通过作业,让儿童学会自我约束,为意志力形成作准备,推动儿童服从。可见,蒙台梭利所主张的是从自由经过作业到自觉秩序和服从,从而实现让儿童自我教育的目的。
既然在蒙台梭利教育体系中儿童的自我教育是主要教育方式,那么教师起什么作用呢?蒙台梭利认为,教师的首要任务是用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方式去观察、研究“自然的儿童”,真正了解儿童的本来面目,从而揭开生命发展的“秘密面纱”,探讨生命的“深刻真理”。其次,在真正了解和认识儿童的前提下,教师应成为儿童自我发展的“援助者”、优异环境的“创造者”。也就是说,教师的工作除了消极的观察,还应该积极地引导儿童,但这种引导并不是那种直接教给儿童方法和观念的传统做法,而是给儿童提供活动的环境和作业的教具,使儿童通过自己的作业达到自我发现和发展,同时,教师应该阻止儿童的不良行为,免得危及儿童本人和其他儿童的发展。再次,教师应无限热爱儿童,献身教育事业,不断完善自己,以自己的完美形象作为儿童自我教育的榜样。
蒙台梭利通过作业把自由与纪律、活动与教育协调起来的做法是一个有意义的尝试,她要求教师以身作则、研究儿童、引导儿童,这对于提高教师素质也有积极意义。但是,由于蒙台梭利把儿童的天性理想化,夸大了儿童的自发冲动和自由活动在教育中的重要性,因而也就夸大了儿童自我教育的作用和意义。这就决定了在蒙台梭利的教育体系中,教师的主要
职能是被动、消极的,教师的主导作用,尤其是直接传授知识和说理方面的作用就不能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