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的管理及使用,特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
公章的管理及使用必须符合公司各项规章及相关工作制度,严禁私用公章。
第三条
公章由董事会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挪借他用。
第四条
公章使用程序:
(一)各部门向董事会提出用章的书面申请,写明使用公章的时间、原因及公章盖印的材料、份数等相关内容,经董事会同意并签字后,再将申请交由指定专人。
(二)指定专人经核实无误后,作好登记备忘工作。
(三)公章加盖由指派的专人负责。盖章完成后,应及时放回原处,妥善保管。
第五条
公司对公章的管理实行“分管负责制”,由其选择合适、固定的地方
保管公章并存放钥匙,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
公章不允许在办公室以外的地方使用,非董事会指派专人不得参与公章的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董事会的证明方可使用,并按时交还。
第七条
办公室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备忘录》。该备忘录内注明使用公章的时间、原因及申请人(各部门)的签名,定期将其汇总,呈报董事会。
第八条
办公室应在盖章前核实所有证件,切实按照指定程序及《公章使用登记备忘录》的情况完成任务,如证件有照片,必须将章的一部分盖在照片上,严禁先盖章后履行程序的行为。
第九条
若出现违反上述条例之情况,指派的专人应即时报知董事会,由董事会作出处理决定。
公章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的管理及使用,特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
公章的管理及使用必须符合公司各项规章及相关工作制度,严禁私用公章。
第三条
公章由董事会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挪借他用。
第四条
公章使用程序:
(一)各部门向董事会提出用章的书面申请,写明使用公章的时间、原因及公章盖印的材料、份数等相关内容,经董事会同意并签字后,再将申请交由指定专人。
(二)指定专人经核实无误后,作好登记备忘工作。
(三)公章加盖由指派的专人负责。盖章完成后,应及时放回原处,妥善保管。
第五条
公司对公章的管理实行“分管负责制”,由其选择合适、固定的地方
保管公章并存放钥匙,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
公章不允许在办公室以外的地方使用,非董事会指派专人不得参与公章的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董事会的证明方可使用,并按时交还。
第七条
办公室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备忘录》。该备忘录内注明使用公章的时间、原因及申请人(各部门)的签名,定期将其汇总,呈报董事会。
第八条
办公室应在盖章前核实所有证件,切实按照指定程序及《公章使用登记备忘录》的情况完成任务,如证件有照片,必须将章的一部分盖在照片上,严禁先盖章后履行程序的行为。
第九条
若出现违反上述条例之情况,指派的专人应即时报知董事会,由董事会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