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假期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教委、县属各学校:
“五一”假期将至,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假期前对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教育,特别是针对假期学生返乡、出游等实际情况,重点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侵害、防踩踏、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进入营业性网吧、歌(迪)厅、酒吧等社会娱乐场所。有建筑施工项目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节日期间,严禁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教育师生在外出游玩时,要以安全、就近、方便为原则,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有大风、降雨等恶劣天气,不要外出活动。
二、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各中小学要认真组织开展假期师生安全防范教育和校园安保检查,安排好安全防护工作。
各学校要针对当前校园安保工作的严峻形势,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人防、技防、物防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格值班巡逻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三、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学校安全检查。各学校要结合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把教职工宿舍、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教师、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密集的场所作为检查重点。要认真排查、梳理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解决存在的隐患。要结合假期实际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周密部署。
四、加强准入登记和值班制度。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准入登记制度,凡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和人员一律进行登记核查后,方可进入。假日期间各学校要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对发生的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要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责任不落实而造成的重大事故、群体性事件的,对没有及时发现、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以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县属各学校要将假期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4月29日前报送县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教委、县属各学校:
“五一”假期将至,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假期前对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教育,特别是针对假期学生返乡、出游等实际情况,重点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侵害、防踩踏、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进入营业性网吧、歌(迪)厅、酒吧等社会娱乐场所。有建筑施工项目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节日期间,严禁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教育师生在外出游玩时,要以安全、就近、方便为原则,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有大风、降雨等恶劣天气,不要外出活动。
二、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各中小学要认真组织开展假期师生安全防范教育和校园安保检查,安排好安全防护工作。
各学校要针对当前校园安保工作的严峻形势,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人防、技防、物防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格值班巡逻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三、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学校安全检查。各学校要结合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把教职工宿舍、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教师、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密集的场所作为检查重点。要认真排查、梳理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解决存在的隐患。要结合假期实际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周密部署。
四、加强准入登记和值班制度。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准入登记制度,凡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和人员一律进行登记核查后,方可进入。假日期间各学校要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对发生的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要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责任不落实而造成的重大事故、群体性事件的,对没有及时发现、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以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县属各学校要将假期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4月29日前报送县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