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分公司中国工长医疗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保证员工福利待遇和加强医疗费用报销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医疗制度改革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坦桑尼亚分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1 坦桑尼亚当地病疟疾和伤寒全部报销,确定为工伤的全部报销,同时向保险公司理赔。
2 急诊和普通病症由分公司按比例报销,并根据工作年限调整比例。具体为:(1)在公司工作两年以内的,费用在5万先令以内的报销80%,5万先令以上到10万先令的部分报销70%,10万先令以上到15万先令的部分报销60%,15万先令以上报销50%,单次报销费用总价不超过20万先令,全年报销总价不超过40万先令。
(2)在分公司工作两年以上四年以内的,费用在5万先令以内的报销90%,5万先令以上到10万先令的部分报销80%,10万先令以上到15万先令的部分报销70%,15万先令以上报销60%,单次报销费用总价不超过30万先令,全年报销总价不超过60万先令。
(3)在分公司工作四年以上六年以下的,费用在5万先令以内的报销100%,5万先令以上到10万先令的部分报销90%,10万先令以上到15万先令的部分报销80%,15万先令以上报销70%,单次报销费用总价不超过40万先令,全年报销总价不超过80万先令。
(4)在分公司工作六年以上的,费用全部报销,单次报销费用不超过60万先令,全年报销部超过100万先令。
3 中国工长在坦桑尼亚医院看完病后,先记账,将看病费用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安排专人分月或者分季度结算。
4 外阜项目部没有医疗条件的前提下,需要到达市看病的,必须经项目经理同意,才能报销往返车费,往返车费报销金额由项目经理决定。一年之内累计去达市看病者,自主离开本项目部。
桑岛机场二号航站楼项目部
坦桑尼亚分公司中国工长医疗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保证员工福利待遇和加强医疗费用报销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医疗制度改革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坦桑尼亚分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1 坦桑尼亚当地病疟疾和伤寒全部报销,确定为工伤的全部报销,同时向保险公司理赔。
2 急诊和普通病症由分公司按比例报销,并根据工作年限调整比例。具体为:(1)在公司工作两年以内的,费用在5万先令以内的报销80%,5万先令以上到10万先令的部分报销70%,10万先令以上到15万先令的部分报销60%,15万先令以上报销50%,单次报销费用总价不超过20万先令,全年报销总价不超过40万先令。
(2)在分公司工作两年以上四年以内的,费用在5万先令以内的报销90%,5万先令以上到10万先令的部分报销80%,10万先令以上到15万先令的部分报销70%,15万先令以上报销60%,单次报销费用总价不超过30万先令,全年报销总价不超过60万先令。
(3)在分公司工作四年以上六年以下的,费用在5万先令以内的报销100%,5万先令以上到10万先令的部分报销90%,10万先令以上到15万先令的部分报销80%,15万先令以上报销70%,单次报销费用总价不超过40万先令,全年报销总价不超过80万先令。
(4)在分公司工作六年以上的,费用全部报销,单次报销费用不超过60万先令,全年报销部超过100万先令。
3 中国工长在坦桑尼亚医院看完病后,先记账,将看病费用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安排专人分月或者分季度结算。
4 外阜项目部没有医疗条件的前提下,需要到达市看病的,必须经项目经理同意,才能报销往返车费,往返车费报销金额由项目经理决定。一年之内累计去达市看病者,自主离开本项目部。
桑岛机场二号航站楼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