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分析和总结了目前各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原理和规律,然后尝试提出了对加速折旧法的几点新认识。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率;折旧额;折余价值 企业的固定资产具有潜在的服务能力,虽然通过不断使用能够发挥出来并创造经济效益,但也会逐渐衰减直至消逝,因而需要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直线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等,其中加速折旧法的特点是折旧额在固定资产使用早期提得较多,后期提得较少,有利于固定资产的大部分成本在使用早期尽快得到补偿。该方法自从二战后产生以来,逐渐得到广泛应用并加以完善,主要是因为:第一,企业的经营规律客观上要求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早期计提较多的折旧,以便与其早期取得的较高收入均衡配比;第二,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成本逐年递增,计提的折旧费用逐年递减,加速折旧可以使得固定资产各年的使用成本(修理维护成本与折旧费用之和)大致保持均衡;第三,有的国家制定的所得税税法允许企业对其固定资产加速计提折旧,由于推迟交纳所得税,企业相当于获得了若干年无息贷款而受益;第四,加速折旧可以使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比较接近市价;第五,更大程度上,人类社会的科技、信息等生产力的发展加快,出于谨慎性考虑,加速折旧可以降低无形损耗带来的企业经营风险。所以,无论是从为了将来有能力重置固定资产的角度上讲,还是从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及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上讲,加速计提折旧都是可行而且符合经济发展的趋势,特别是2002年后,我国企业可以按规定自行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需要会计人员深入理解和合理运用。本人在会计教学工作中通过分析和总结目前各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原理和规律,然后尝试提出了对加速折旧法的几点新认识,以期抛砖引玉。 1 分析原理,揭示规律 为了便于分析,假定如下: C――表示原始价值,且C=S0 n――表示预计使用年限 t――表示年限序列 St-1――表示第t-1年末折余价值或账面净值,即t年的年初折余价值或账面净值 Rt――表示第t年的折旧率 Dt――表示第t年应提折旧额 Mt――表示第t年的月折旧额 S――表示预计净残值,S=Sn (1)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指计算折旧时,以当年年初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数作为分子,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数的总和作为分母确定的分数,作为各年折旧率,再乘以应提折旧总额计算每年的折旧额,然后平均计算出每月的折旧额。由定义可知, 第t年的年折旧率:Rt =(n+1-t )/[n(n+1)/2]① 第t年计提的年折旧额:Dt =(C-S)×Rt② 该年计提的月折旧额: Mt= Dt /12③ 根据公式和数学知识可以分析出,各年的折旧率Rt呈等差递减,各年计提的折旧额递减是因为用不变的应提折旧总额乘以呈等差递减的折旧率,故也等差递减。 (2)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用双倍的年限平均法折旧率R(即2/n)乘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即上一年的折余价值)计算各年折旧额,然后平均计算出每月的折旧额。可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即上一年的折余价值) S0=C=C×(1-R)0 S1=C-C×R=C×(1-R) =C×(1-R)1 S2=C×(1-R) -C×(1-R)×R=C×(1-R)2 S3=C×(1-R)2 - C×(1-R)2×R=C×(1-R)3 因此可归纳出:St =C×(1-R)t,所以折余价值呈等比递减; 则第t年计提的折旧额:Dt =St-1×R=[C×(1-R)t-1]×R④ 根据公式③推导可知,原有的定义理解为各年的折旧额递减的原因是由于用不变的折旧率R乘以呈递减的折余价值; 将公式③变形为Dt =C×[R×(1-R)t-1]=C×Rt⑤ 根据公式④推导出,第t年的实际折旧率Rt(最后两年除外) Rt =R×(1-R)t-1=2/n×(1-2/n)t-1⑥ 该年计提的月折旧额: Mt = Dt /12⑦ 根据公式⑥推导可知,第t年的折旧率Rt呈等比递减; 根据公式⑤可知,各年折旧额递减又可以理解为是用固定资产原值乘以呈等比递减的折旧率,而且公式④和⑤计算各年折旧额的实质是一致的,只是理解的角度不同;另外,原来的折旧率R=2/n只是名义折旧率,而折旧率Rt才是实际折旧率,而且呈等比递减。 2 规范名称,体现原理 (1)原理各不相同,“加速”名不副实。 ①通常来说,“加速”意味着越来越快,但加速折旧只是对固定资产服务能力衰减的快速补偿,计提的折旧额却不断地递减,因而“加速”名不副实,容易产生歧义; ②一方面,人们认为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和预计净残值是计提折旧的影响因素,折旧计提基数应是原始价值(或是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原始价值);另一方面,但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采用的既不是原始价值,也不是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原始价值,而是折余价值或账面净值,前后的表述不一致; ③双倍余额递减法采用各期折旧率不变而计提折旧基数递减计提折旧,年数总和法采用各年折旧计提基数不变而折旧率递减计提折旧,两种加速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原理各不相同,难成体系,不易理解和比较,而且计算起来比较繁琐。双倍余额递减法开始计算折旧率时没有考虑净残值因素,不能保证各年折旧额合计数等于应提折旧总额。因此需要转换折旧方法,转换条件是:第t年采用直线法计提的折旧额Dt=St-1/(n-t)大于采用折旧率双倍等比递减法计提的折旧额Dt。但我国现行会计制度为了简化折旧计算,规定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未提足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平均提取。 (2)规范名称,揭示原理。 为了直接表明各种加速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存在的规律,将原理统一为通过各期折旧率递减而折旧计提基数不变达到折旧额递减,因而可将加速折旧法规范更名为折旧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中继续利用公式④或⑤计算倒数第二年的折旧额,最后一年的折旧额采用倒算法求得,可以避免改变折旧方法。甚至于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新计提基数也可调整为C-S,因为最后一年的折旧额采用倒算法求出,这样又可以实现各种折旧方法的计提基数的统一。将加速折旧法更名为折旧递减法,总结如下表所示: 规范方法名称不是改变本质,而是实现名称与内容的统一,消除人们对加速折旧的理解歧义,也有利于实现折旧额与折旧率这两个从不同侧面反映折旧的指标同向变化,反映出加速计提折旧的关键是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找到如何确定一系列递减的折旧率的方法,甚至更为重要的是,今后为了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可以根据此种原理创新折旧方法。目前名称沿袭已久,更改后的名称采用较抽象的数学公式,还要结合实务进一步阐释其具体涵义。 参考文献 [1]�罗先和.中级财务会计[M].沈阳:东北财大出版社,2000,(1).
摘 要:分析和总结了目前各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原理和规律,然后尝试提出了对加速折旧法的几点新认识。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率;折旧额;折余价值 企业的固定资产具有潜在的服务能力,虽然通过不断使用能够发挥出来并创造经济效益,但也会逐渐衰减直至消逝,因而需要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直线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等,其中加速折旧法的特点是折旧额在固定资产使用早期提得较多,后期提得较少,有利于固定资产的大部分成本在使用早期尽快得到补偿。该方法自从二战后产生以来,逐渐得到广泛应用并加以完善,主要是因为:第一,企业的经营规律客观上要求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早期计提较多的折旧,以便与其早期取得的较高收入均衡配比;第二,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成本逐年递增,计提的折旧费用逐年递减,加速折旧可以使得固定资产各年的使用成本(修理维护成本与折旧费用之和)大致保持均衡;第三,有的国家制定的所得税税法允许企业对其固定资产加速计提折旧,由于推迟交纳所得税,企业相当于获得了若干年无息贷款而受益;第四,加速折旧可以使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比较接近市价;第五,更大程度上,人类社会的科技、信息等生产力的发展加快,出于谨慎性考虑,加速折旧可以降低无形损耗带来的企业经营风险。所以,无论是从为了将来有能力重置固定资产的角度上讲,还是从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及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上讲,加速计提折旧都是可行而且符合经济发展的趋势,特别是2002年后,我国企业可以按规定自行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需要会计人员深入理解和合理运用。本人在会计教学工作中通过分析和总结目前各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原理和规律,然后尝试提出了对加速折旧法的几点新认识,以期抛砖引玉。 1 分析原理,揭示规律 为了便于分析,假定如下: C――表示原始价值,且C=S0 n――表示预计使用年限 t――表示年限序列 St-1――表示第t-1年末折余价值或账面净值,即t年的年初折余价值或账面净值 Rt――表示第t年的折旧率 Dt――表示第t年应提折旧额 Mt――表示第t年的月折旧额 S――表示预计净残值,S=Sn (1)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指计算折旧时,以当年年初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数作为分子,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数的总和作为分母确定的分数,作为各年折旧率,再乘以应提折旧总额计算每年的折旧额,然后平均计算出每月的折旧额。由定义可知, 第t年的年折旧率:Rt =(n+1-t )/[n(n+1)/2]① 第t年计提的年折旧额:Dt =(C-S)×Rt② 该年计提的月折旧额: Mt= Dt /12③ 根据公式和数学知识可以分析出,各年的折旧率Rt呈等差递减,各年计提的折旧额递减是因为用不变的应提折旧总额乘以呈等差递减的折旧率,故也等差递减。 (2)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用双倍的年限平均法折旧率R(即2/n)乘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即上一年的折余价值)计算各年折旧额,然后平均计算出每月的折旧额。可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即上一年的折余价值) S0=C=C×(1-R)0 S1=C-C×R=C×(1-R) =C×(1-R)1 S2=C×(1-R) -C×(1-R)×R=C×(1-R)2 S3=C×(1-R)2 - C×(1-R)2×R=C×(1-R)3 因此可归纳出:St =C×(1-R)t,所以折余价值呈等比递减; 则第t年计提的折旧额:Dt =St-1×R=[C×(1-R)t-1]×R④ 根据公式③推导可知,原有的定义理解为各年的折旧额递减的原因是由于用不变的折旧率R乘以呈递减的折余价值; 将公式③变形为Dt =C×[R×(1-R)t-1]=C×Rt⑤ 根据公式④推导出,第t年的实际折旧率Rt(最后两年除外) Rt =R×(1-R)t-1=2/n×(1-2/n)t-1⑥ 该年计提的月折旧额: Mt = Dt /12⑦ 根据公式⑥推导可知,第t年的折旧率Rt呈等比递减; 根据公式⑤可知,各年折旧额递减又可以理解为是用固定资产原值乘以呈等比递减的折旧率,而且公式④和⑤计算各年折旧额的实质是一致的,只是理解的角度不同;另外,原来的折旧率R=2/n只是名义折旧率,而折旧率Rt才是实际折旧率,而且呈等比递减。 2 规范名称,体现原理 (1)原理各不相同,“加速”名不副实。 ①通常来说,“加速”意味着越来越快,但加速折旧只是对固定资产服务能力衰减的快速补偿,计提的折旧额却不断地递减,因而“加速”名不副实,容易产生歧义; ②一方面,人们认为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和预计净残值是计提折旧的影响因素,折旧计提基数应是原始价值(或是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原始价值);另一方面,但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采用的既不是原始价值,也不是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原始价值,而是折余价值或账面净值,前后的表述不一致; ③双倍余额递减法采用各期折旧率不变而计提折旧基数递减计提折旧,年数总和法采用各年折旧计提基数不变而折旧率递减计提折旧,两种加速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原理各不相同,难成体系,不易理解和比较,而且计算起来比较繁琐。双倍余额递减法开始计算折旧率时没有考虑净残值因素,不能保证各年折旧额合计数等于应提折旧总额。因此需要转换折旧方法,转换条件是:第t年采用直线法计提的折旧额Dt=St-1/(n-t)大于采用折旧率双倍等比递减法计提的折旧额Dt。但我国现行会计制度为了简化折旧计算,规定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未提足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平均提取。 (2)规范名称,揭示原理。 为了直接表明各种加速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存在的规律,将原理统一为通过各期折旧率递减而折旧计提基数不变达到折旧额递减,因而可将加速折旧法规范更名为折旧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中继续利用公式④或⑤计算倒数第二年的折旧额,最后一年的折旧额采用倒算法求得,可以避免改变折旧方法。甚至于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新计提基数也可调整为C-S,因为最后一年的折旧额采用倒算法求出,这样又可以实现各种折旧方法的计提基数的统一。将加速折旧法更名为折旧递减法,总结如下表所示: 规范方法名称不是改变本质,而是实现名称与内容的统一,消除人们对加速折旧的理解歧义,也有利于实现折旧额与折旧率这两个从不同侧面反映折旧的指标同向变化,反映出加速计提折旧的关键是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找到如何确定一系列递减的折旧率的方法,甚至更为重要的是,今后为了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可以根据此种原理创新折旧方法。目前名称沿袭已久,更改后的名称采用较抽象的数学公式,还要结合实务进一步阐释其具体涵义。 参考文献 [1]�罗先和.中级财务会计[M].沈阳:东北财大出版社,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