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出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便于生产的需要,供应的及时,加强对机电设备的管理,包括购进、出库、入库都要由机电科(专人)进行检查、验收,新购入的设备经检查、验收、验证实物与手续相符,合格证件、使用说明书、煤安标志等,齐全入档保存。
1、出库的设备经机电科(专人)检查、核实合格后编号、悬挂完好牌(卡),科长签字后,方可出库入井使用。
2、回收入库的设备,由机电科(专人)进行检查、验收,合格者入库,不合格者必须由使用单位进行维修、检修合格后方可入库,办理入库手续。
3、对于没有维修价值的设备,经机电科(专人)检查、核实确实没有维修价值时,由机电科出具证明,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经机电矿长检查、核实后予以报废。
4、全矿各部门、生产单位所需要的设备要提前做计划,没有库存时,由使用单位提供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用途,机电科做计划,主管矿长签字后予以购买。
5、机电科建立设备调度台帐,随时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待修、备用、完好等情况。相关技术数据台台明了。
6、对于承包单位的消耗材料不上台帐,所有材料费用全部由承包单位承担。
7、属于配备、配套的设备有使用单位、机电科统计,说明其用途报主管矿长审批后出库,只上台帐不做经济账,一次性配齐,在使用过程中所损坏的零配件,由机电科审批出库,配件和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8、使用单位损坏的设备由本单位维修,本单位维修不了的可经过主管矿长同意后由机电队维修,维修合格后可以入库或继续使用,维修费用由单位承担。
9对于加工件(包括工字钢梁、钢腿)所用材料都必须办理出库手续,严禁乱割乱截,杜绝大材小用,科学合理地利用材料,如发现有浪费现象严肃处理。
以上管理办法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执行。
设备出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便于生产的需要,供应的及时,加强对机电设备的管理,包括购进、出库、入库都要由机电科(专人)进行检查、验收,新购入的设备经检查、验收、验证实物与手续相符,合格证件、使用说明书、煤安标志等,齐全入档保存。
1、出库的设备经机电科(专人)检查、核实合格后编号、悬挂完好牌(卡),科长签字后,方可出库入井使用。
2、回收入库的设备,由机电科(专人)进行检查、验收,合格者入库,不合格者必须由使用单位进行维修、检修合格后方可入库,办理入库手续。
3、对于没有维修价值的设备,经机电科(专人)检查、核实确实没有维修价值时,由机电科出具证明,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经机电矿长检查、核实后予以报废。
4、全矿各部门、生产单位所需要的设备要提前做计划,没有库存时,由使用单位提供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用途,机电科做计划,主管矿长签字后予以购买。
5、机电科建立设备调度台帐,随时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待修、备用、完好等情况。相关技术数据台台明了。
6、对于承包单位的消耗材料不上台帐,所有材料费用全部由承包单位承担。
7、属于配备、配套的设备有使用单位、机电科统计,说明其用途报主管矿长审批后出库,只上台帐不做经济账,一次性配齐,在使用过程中所损坏的零配件,由机电科审批出库,配件和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8、使用单位损坏的设备由本单位维修,本单位维修不了的可经过主管矿长同意后由机电队维修,维修合格后可以入库或继续使用,维修费用由单位承担。
9对于加工件(包括工字钢梁、钢腿)所用材料都必须办理出库手续,严禁乱割乱截,杜绝大材小用,科学合理地利用材料,如发现有浪费现象严肃处理。
以上管理办法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