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配网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加强农村配网固定资产管理,合理盘清配电网资产,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风险,参照《国家电网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物权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农村配电网的实际结构和运行情况制定本办法。
农村配网固定资产包括配电设施(配变、配电线路等)、辅助设施(房屋建筑、车辆等),其管理内容包括:职责划分、配电资产的增加和减少、资产卡片的建立和保管,使用和维护。
农村配网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包括:价值管理、实物管理、使用保管管理,农电科(股)属农村配网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供电所属农村配网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单位。
按谁使用谁保管原则,农村配网固定资产的管理坚持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管辖所有农村配网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章 职 责
供电所是农村配网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单位,负责辖区内配网固定资产的安全运行,维护保养及检修等方面的日常管理,保证其使用及质量处于良好状态。
其主要职责有:
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辖区内的配网固定资产产权进行合理界定,设专(兼)职人员进行配网资产管理。
建立配网固定资产台帐,明确产权归属,并根据产权归属不同核对系统资产的型号、数量等,保证帐、卡、物相符,防止系统资产流失;完成辖区内运行的农村集体电力资产的取证、核实、建卡工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实物管理单位);对配网内运行的非系统、非集体资产进行核实登记。
对辖区内运行的配网固定资产妥善保管,及时清点,对本单位占有的固定资产状况进行分析,根据生产任务和运行情况提出增添、更新、报废意见。
及时做好系统资产的出险通知、证据搜集、现场保护等工作,配合价值管理部门和实物管理部门做好索赔工作。
第三章 配网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
配网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建、投资转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盘盈及其它途径增加。
新增资产必须履行交接验收程序,确保账、卡、物一致。 配网固定资产的减少主要指固定资产的转让、盘亏、毁损、报废、无偿调拨等。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应对固定资产实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配网资产进行盘
点,全面了解和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质量状况,对闲置多余等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章 配网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农村配网固定资产卡片的存储介质,可以采用纸质或电子形式,采用纸质形式的农村集体电力资产卡片一式二份,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各一份;辅助资产卡片一式三份,价值管理、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各一份,定期核对一致,属系统产权的资产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农村配网固定资产发生报废、无偿调出、有偿转让、盘点等固定资产减少事项后,原固定资产卡等应继续保存5年以上。
各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规范管理程序,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正常运行,防止资产损失。
固定资产使用保管人员辞职、调离工作岗位、离退休、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将其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移交完毕,使用保管部门责任人负责监督。
供电所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运行人员对运行的资产进行全面或局部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原则上每年年末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清查盘点结束后,对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农村配网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加强农村配网固定资产管理,合理盘清配电网资产,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风险,参照《国家电网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物权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农村配电网的实际结构和运行情况制定本办法。
农村配网固定资产包括配电设施(配变、配电线路等)、辅助设施(房屋建筑、车辆等),其管理内容包括:职责划分、配电资产的增加和减少、资产卡片的建立和保管,使用和维护。
农村配网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包括:价值管理、实物管理、使用保管管理,农电科(股)属农村配网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供电所属农村配网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单位。
按谁使用谁保管原则,农村配网固定资产的管理坚持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管辖所有农村配网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章 职 责
供电所是农村配网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单位,负责辖区内配网固定资产的安全运行,维护保养及检修等方面的日常管理,保证其使用及质量处于良好状态。
其主要职责有:
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辖区内的配网固定资产产权进行合理界定,设专(兼)职人员进行配网资产管理。
建立配网固定资产台帐,明确产权归属,并根据产权归属不同核对系统资产的型号、数量等,保证帐、卡、物相符,防止系统资产流失;完成辖区内运行的农村集体电力资产的取证、核实、建卡工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实物管理单位);对配网内运行的非系统、非集体资产进行核实登记。
对辖区内运行的配网固定资产妥善保管,及时清点,对本单位占有的固定资产状况进行分析,根据生产任务和运行情况提出增添、更新、报废意见。
及时做好系统资产的出险通知、证据搜集、现场保护等工作,配合价值管理部门和实物管理部门做好索赔工作。
第三章 配网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
配网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建、投资转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盘盈及其它途径增加。
新增资产必须履行交接验收程序,确保账、卡、物一致。 配网固定资产的减少主要指固定资产的转让、盘亏、毁损、报废、无偿调拨等。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应对固定资产实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配网资产进行盘
点,全面了解和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质量状况,对闲置多余等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章 配网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农村配网固定资产卡片的存储介质,可以采用纸质或电子形式,采用纸质形式的农村集体电力资产卡片一式二份,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各一份;辅助资产卡片一式三份,价值管理、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各一份,定期核对一致,属系统产权的资产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农村配网固定资产发生报废、无偿调出、有偿转让、盘点等固定资产减少事项后,原固定资产卡等应继续保存5年以上。
各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规范管理程序,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正常运行,防止资产损失。
固定资产使用保管人员辞职、调离工作岗位、离退休、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将其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移交完毕,使用保管部门责任人负责监督。
供电所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运行人员对运行的资产进行全面或局部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原则上每年年末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清查盘点结束后,对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具体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