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骏福股权投资基金优质产品简介
一、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 上海骏福赣祥四安天城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 投资类私募基金
基金发起人:上海骏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GP1)、
余干县四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GP2)
基金管理人:上海骏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资金监管人:中国光大银行上海真新支行
资金用途: 基金资金投向江西达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能公司”)、 余干四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实业”),用于支付四安天城 项目的剩余土地款及工程款。
(两家公司共同开发 1,管理开发,2,管理销售)
投资形式: 合伙企业全额收购两个项目公司100%股权,实际控制投资项目,对项目 的经营、管理、财务、销售等进行全面管理,实现项目盈利,以获取投资收益。
募集规模:总规模5.8亿元人民币,
其中GP1、GP2出资1.8亿元人民币,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1)募集额为2亿元人民币,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2)募集额为2亿元人民币。
基金存续期和发行时间:劣后级合伙份额(LP1)存续期限2年,优先级合伙份额(LP2)存续期限1.5年。2014 年3月开始发行。
基金收益: 1)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1)的最高预期年化收益
2)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2)的最高预期年化收益
二、与目前中国投资市场上最安全、收益又好的信托进行比较
缺点之一:投资门槛太高,成为富人的专区
很多投资者一看资金门槛傻了眼,信托的投资门槛有大小额之分,大额为300万(含)以上,小额大部分为100万(含)至300万不等,但收益率也比大额略低一些,通常好点的会有8-9%左右。单一信托就更不用提了,资金门槛通常在5000万以上,普遍的最高收益封顶了也只有11%-11.5%。
缺点之二:要签署《风险认购书》
保本、保收益是很多投资者最基本的原因,而这却是《信托法》所不允许的、禁止的。虽然说,所谓的“刚性兑付”出现问题的可能性非常微小。但是,合同签署的时候却一定要签署《风险认购书》,要求投资者抄写一段话并签字:“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签署本认购风险声明书,表示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文件,并愿意承担相关风险。”但信托公司本身并不直接参与投资项目的监管,风险控制没有十足把握。
缺点之三:信托合同为附合合同。
信托合同都是国家大型央企当事人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则只是作出取与舍的决定,一般没有商议变更的余地。投资人依照该条款,或同意接受,或不同意,无权修改通用的某项条款,如果有必要修改或变更改信托的某项内容,也只准采用受托人事先准备和附加条款或附属信托合同,而不能依自己的意思商谈规定信托合同的内容。
缺点之四:投资者想要的产品经常没有
尽管信托是“受人之托 代人理财”,也就是信托的核心精神是受托人按照投资人的意愿管理信托财产。然而,现实很残酷,投资者的目的常常很难实现,投资人想要的产品,信托公司多数满足不了,主要因为信托公司多是大型央企,与投资者关系相当于“我卖什么,你买什么,没有其他余地!”,信托说到底的确类似于国债。
三、本产品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1)的预期年化收益: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 出资额 (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 期限(总收益) 自然人(税后) 20≤出资额<100 11%/年 + 额外3%/年 2年(28%) 自然人(税后) 100≤出资额<300 12%/年 + 额外3%/年 2年(30%) 自然人(税后) 300≤出资额<600 13%/年 + 额外4%/年 2年(34%) 自然人(税后) 出资额≥600 14%/年 + 额外5%/年 2年(38%) 机构(税前) 出资额≥1000 15%/年 + 额外5%/年 2年(40%)
四、本产品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2)的预期年化收益: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 出资额 (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 期限(总收益)
自然人(税后) 20≤出资额<50 10%/年 1.5年(15%)
自然人(税后) 50≤出资额<100 11%/年 1.5年(16.5%)
自然人(税后) 100≤出资额<300 12%/年 1.5年(18%)
自然人(税后) 300≤出资额<600 13%/年 1.5年(19.5%)
自然人(税后) 出资额≥600 14%/年 1.5年(21%)
机构(税前) 出资额≥1000 15%/年 1.5年(22.5%)
五、本产品风险措施
1、100%股权收购
上海骏福赣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全额收购2个项目公司(江西达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余干四方实业有限公司),占有2个项目公司100%股权。上海骏福赣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掌握了达能公司和四方实业包括土地在内的所有资产及在建项目,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销售等拥有了全部控制权。其中因对土地及在建项目有了实际的拥有权,比设定抵押等控制方式更为全面和完美,更好的保护了投资人的利益。
2、劣后资金保障
GP1和GP2作为普通受益人,出资1.8亿元,占合伙份额的31.03%,以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为LP1 劣后级受益人提供信用增级;GP1和GP2作为普通受益人与LP1 劣后级受益人合计出资3.8亿元,占合伙份额65.5%,均为LP2优先级受益人提供信用增级。 本金及收益分配顺序:①优先级受益人LP2;②劣后级受益人LP1;③普通受益人GP1和GP2
3、房产网签抵押
为增强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2)的投资保障,将评估价值为2.5亿元左右的约7000平方米商铺现房预售登记备案至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名下(俗称“网签抵押”),降低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投资风险。
4、银行监管
监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负责资金流向监管,确保基金资金只能单向流入基金公司100%控股的项目公司。
24小时财富咨询热线:181-2133-2962 合肥弘巽财富销售经理:陆学程 公司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IFC)14楼-弘巽财富.
上海骏福股权投资基金优质产品简介
一、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 上海骏福赣祥四安天城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 投资类私募基金
基金发起人:上海骏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GP1)、
余干县四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GP2)
基金管理人:上海骏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资金监管人:中国光大银行上海真新支行
资金用途: 基金资金投向江西达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能公司”)、 余干四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实业”),用于支付四安天城 项目的剩余土地款及工程款。
(两家公司共同开发 1,管理开发,2,管理销售)
投资形式: 合伙企业全额收购两个项目公司100%股权,实际控制投资项目,对项目 的经营、管理、财务、销售等进行全面管理,实现项目盈利,以获取投资收益。
募集规模:总规模5.8亿元人民币,
其中GP1、GP2出资1.8亿元人民币,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1)募集额为2亿元人民币,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2)募集额为2亿元人民币。
基金存续期和发行时间:劣后级合伙份额(LP1)存续期限2年,优先级合伙份额(LP2)存续期限1.5年。2014 年3月开始发行。
基金收益: 1)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1)的最高预期年化收益
2)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2)的最高预期年化收益
二、与目前中国投资市场上最安全、收益又好的信托进行比较
缺点之一:投资门槛太高,成为富人的专区
很多投资者一看资金门槛傻了眼,信托的投资门槛有大小额之分,大额为300万(含)以上,小额大部分为100万(含)至300万不等,但收益率也比大额略低一些,通常好点的会有8-9%左右。单一信托就更不用提了,资金门槛通常在5000万以上,普遍的最高收益封顶了也只有11%-11.5%。
缺点之二:要签署《风险认购书》
保本、保收益是很多投资者最基本的原因,而这却是《信托法》所不允许的、禁止的。虽然说,所谓的“刚性兑付”出现问题的可能性非常微小。但是,合同签署的时候却一定要签署《风险认购书》,要求投资者抄写一段话并签字:“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签署本认购风险声明书,表示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文件,并愿意承担相关风险。”但信托公司本身并不直接参与投资项目的监管,风险控制没有十足把握。
缺点之三:信托合同为附合合同。
信托合同都是国家大型央企当事人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则只是作出取与舍的决定,一般没有商议变更的余地。投资人依照该条款,或同意接受,或不同意,无权修改通用的某项条款,如果有必要修改或变更改信托的某项内容,也只准采用受托人事先准备和附加条款或附属信托合同,而不能依自己的意思商谈规定信托合同的内容。
缺点之四:投资者想要的产品经常没有
尽管信托是“受人之托 代人理财”,也就是信托的核心精神是受托人按照投资人的意愿管理信托财产。然而,现实很残酷,投资者的目的常常很难实现,投资人想要的产品,信托公司多数满足不了,主要因为信托公司多是大型央企,与投资者关系相当于“我卖什么,你买什么,没有其他余地!”,信托说到底的确类似于国债。
三、本产品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1)的预期年化收益: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 出资额 (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 期限(总收益) 自然人(税后) 20≤出资额<100 11%/年 + 额外3%/年 2年(28%) 自然人(税后) 100≤出资额<300 12%/年 + 额外3%/年 2年(30%) 自然人(税后) 300≤出资额<600 13%/年 + 额外4%/年 2年(34%) 自然人(税后) 出资额≥600 14%/年 + 额外5%/年 2年(38%) 机构(税前) 出资额≥1000 15%/年 + 额外5%/年 2年(40%)
四、本产品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2)的预期年化收益: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 出资额 (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 期限(总收益)
自然人(税后) 20≤出资额<50 10%/年 1.5年(15%)
自然人(税后) 50≤出资额<100 11%/年 1.5年(16.5%)
自然人(税后) 100≤出资额<300 12%/年 1.5年(18%)
自然人(税后) 300≤出资额<600 13%/年 1.5年(19.5%)
自然人(税后) 出资额≥600 14%/年 1.5年(21%)
机构(税前) 出资额≥1000 15%/年 1.5年(22.5%)
五、本产品风险措施
1、100%股权收购
上海骏福赣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全额收购2个项目公司(江西达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余干四方实业有限公司),占有2个项目公司100%股权。上海骏福赣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掌握了达能公司和四方实业包括土地在内的所有资产及在建项目,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销售等拥有了全部控制权。其中因对土地及在建项目有了实际的拥有权,比设定抵押等控制方式更为全面和完美,更好的保护了投资人的利益。
2、劣后资金保障
GP1和GP2作为普通受益人,出资1.8亿元,占合伙份额的31.03%,以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为LP1 劣后级受益人提供信用增级;GP1和GP2作为普通受益人与LP1 劣后级受益人合计出资3.8亿元,占合伙份额65.5%,均为LP2优先级受益人提供信用增级。 本金及收益分配顺序:①优先级受益人LP2;②劣后级受益人LP1;③普通受益人GP1和GP2
3、房产网签抵押
为增强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2)的投资保障,将评估价值为2.5亿元左右的约7000平方米商铺现房预售登记备案至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名下(俗称“网签抵押”),降低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投资风险。
4、银行监管
监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负责资金流向监管,确保基金资金只能单向流入基金公司100%控股的项目公司。
24小时财富咨询热线:181-2133-2962 合肥弘巽财富销售经理:陆学程 公司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IFC)14楼-弘巽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