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勤综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使公司的内勤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
第三条 行政人事部是公司内勤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外接待、办公用品管理、办公设备(设施)维护维修、车位管理、证照管理、用水用电统计及相关费用收缴、保洁、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四条 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和布置的任务,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开展对外接待工作。接待类型主要包括上级领导视察、来访人员的参观交流活动等,具体参见《接待管理制度》。
第五条 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买、验收、保管、发放、盘点等工作,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管理,具体参见《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办公设施维护维护事务,如房屋漏水、通讯线路故障、电线改造等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处理。
第七条 公司的水、电日常管理及抄表等事务由物管公司具体负责,行政人事部对其进行监督和协调。
第八条 公司的水、电设备安装、维修需经行政人事部审批后,统一安排实施。任何部门(人)不得私自安装、改造、维修用电设施,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第九条 行政人事部行政管理专责具体负责缴纳公司电话费用。
第十条 公司的保洁具体事务由物管公司负责,行政人事部对其进行监督和协调。 第十一条 公司的公务车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并监督物管公司的实施工作,协调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 公司的安全保卫具体事务由物管公司负责,行政人事部对其进行监督和协调。
第十三条 行政人事部行政管理专责统一管理公司各种证照,并组织证照的申办、年检、变更等工作。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审议通过后施行。
内勤综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使公司的内勤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
第三条 行政人事部是公司内勤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外接待、办公用品管理、办公设备(设施)维护维修、车位管理、证照管理、用水用电统计及相关费用收缴、保洁、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四条 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和布置的任务,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开展对外接待工作。接待类型主要包括上级领导视察、来访人员的参观交流活动等,具体参见《接待管理制度》。
第五条 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买、验收、保管、发放、盘点等工作,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管理,具体参见《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办公设施维护维护事务,如房屋漏水、通讯线路故障、电线改造等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处理。
第七条 公司的水、电日常管理及抄表等事务由物管公司具体负责,行政人事部对其进行监督和协调。
第八条 公司的水、电设备安装、维修需经行政人事部审批后,统一安排实施。任何部门(人)不得私自安装、改造、维修用电设施,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第九条 行政人事部行政管理专责具体负责缴纳公司电话费用。
第十条 公司的保洁具体事务由物管公司负责,行政人事部对其进行监督和协调。 第十一条 公司的公务车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并监督物管公司的实施工作,协调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 公司的安全保卫具体事务由物管公司负责,行政人事部对其进行监督和协调。
第十三条 行政人事部行政管理专责统一管理公司各种证照,并组织证照的申办、年检、变更等工作。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审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