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甲方 需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平等、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以下产品采购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金额及数量
1、合同供货清单:(注:空格不够用可以另接明细表,但需加盖供需双方公章后生效 )
2、最终结算:按合同范围内实际供应量结算。
3、供方提供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或供货数量超过合同约定数量5%的,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购销合同并加盖双方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需方无须就超合同范围或超数量的产品向供方支付任何款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且和双方签字确认封样的产品一致。 三、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供方所供的商品价格均已包含该商品的运输费用和包装费用。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货方式:根据封样样品实物标准进行验收。 2、验货标准:根据合同约定标准或采用产品本身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先后采用部门标准、行业标准、同类产品的通用标准)。 1、交付验收:供方必须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 包括货物清单、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材料环保检验证明、质保书、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等应具备的所有资料。
2、易碎物品检验:验收前的损坏由供方承担,验收后的损坏由需方自行承担。
3、其他材料的质量问题一般在收到货物后二周内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通知供方解决。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约定供方需每月月底前定期向需方提供本合同供货清单,已收货款记录并加盖公章;需方如有异议,双方则尽快协商对帐,工程或供货结束后一周内双方必须进行对帐确认并开具所有发票,该确认单作为需方向供方付出余款的先决条件,凡未经双方最后对帐确认的商品需方不予认可。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于约定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供方: 需方:
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甲方 需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平等、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以下产品采购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金额及数量
1、合同供货清单:(注:空格不够用可以另接明细表,但需加盖供需双方公章后生效 )
2、最终结算:按合同范围内实际供应量结算。
3、供方提供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或供货数量超过合同约定数量5%的,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购销合同并加盖双方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需方无须就超合同范围或超数量的产品向供方支付任何款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且和双方签字确认封样的产品一致。 三、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供方所供的商品价格均已包含该商品的运输费用和包装费用。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货方式:根据封样样品实物标准进行验收。 2、验货标准:根据合同约定标准或采用产品本身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先后采用部门标准、行业标准、同类产品的通用标准)。 1、交付验收:供方必须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 包括货物清单、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材料环保检验证明、质保书、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等应具备的所有资料。
2、易碎物品检验:验收前的损坏由供方承担,验收后的损坏由需方自行承担。
3、其他材料的质量问题一般在收到货物后二周内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通知供方解决。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约定供方需每月月底前定期向需方提供本合同供货清单,已收货款记录并加盖公章;需方如有异议,双方则尽快协商对帐,工程或供货结束后一周内双方必须进行对帐确认并开具所有发票,该确认单作为需方向供方付出余款的先决条件,凡未经双方最后对帐确认的商品需方不予认可。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于约定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供方: 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