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施工規範
(1) 金屬導管切割後,斷口須銼光平整。導管之防鏽保護層因斷口及絞紋損 壞之處,應佈滿防鏽塗料以保護之。
(2) 金屬管及其配件應緊密啣接,使成一良好導體,並行接地。如啣接部份 電阻過高,應使用大於二‧○公厘線徑之銅線跨接。
(3) 埋入地下之金屬管,除外塗柏油,另外柏油膠布纏繞。
(4) 敷設管路時,如遇有雨水塵埃侵入之虞時,管口須加適當之防水裝置。
(5) 預埋管路末端暫以管帽密封之。
(6) 非經業主同意,導線不可連接方式延長。
(7) 拉線配線困難時,應自行設置拉線或配線箱。
(8) 導線置於金屬管內時,應先清掃及乾燥管之內部,不可使用油膏等物損 及導線。
(9) 埋設之電纜電線於兩末端亦分別以號碼圈識別,以利日後維 護。
(10) 工程所用之材料規範須符合圖樣、標單及本說明書之規定,經監工人員 核准後,始能運入工地按裝。如有窳料偽品舊貨,一經查出應拆除更換重裝,損失概由承包商負擔。
(11) 所有各種設備之電源線,承包人員須負責施工至馬達或主機之出線口止 ,並連接至設備上,且預留配合各種設備連鎖控制線路所需接點至接線 端子板,並標上線路記號。
(12) 凡通過地下層外牆之高壓進線管、電源管均須做防水套,內填麻線,內 外兩側並須填絕緣填塞物以防漏水。除另有規定外,通過牆面、地板或樑等處之電管亦皆應加套管,套管兩側加填絕緣填塞物。
(13) 凡線槽及導管須穿牆。鑿孔通過後須再以防火材料將孔填實。不可有空 隙讓空氣流通。
(14) 敷設明管時,務使導管置放與牆面、結構體、以及任何垂直面與平頂所 相接之直線平行。導管應於每隔最少1.5公尺處加以支撐。且導管與牆 面須以 2x2mm 之正方鋁條做支撐,且在任何轉彎處之前後加裝支撐。
(15) 導管與出線匣、連接匣及配電箱等之接合,應使用標準之盒接配件進行
固定之,管子護圈能與匣或箱之內壁面緊接固定時,得用一個或二個制止螺絲圈及管子護圈固定之。所有導管之出線口均應裝置管子護圈。
(16) 導管變更方向時管徑在0.5英寸以上者應使用月灣或適當之配件。如在
工地彎曲導管時,應使用標準之彎管器。
(17) 於工地切斷導管絞製螺紋時,應使用標準螺絲鐫模,斷口須銼光平整。
導管之防鏽保護層因斷口及絞紋損壞之處,均須滿佈防鏽塗料保護之。
(18) 凡導管與機件如馬達熱水爐等之接續均需裝置金屬防水軟管,其管徑應
與所接導管大小相同。
(19) 導線銜接於開關上時,應將線頭壓接於適當之銅接頭中,壓接時應使二
者間保持充分接觸面使無脫落之弊,且在壓接頭部份須以端子保護色套覆蓋予以絕緣且分出R.S.T相。
(20) 導線需以顏色區分相別,如遇截面積較大之導線,不易購得其他顏色導
線時,一律以黑色施工,但出線端一律以紅、白、黑三種端子套管之,以資識別R.S.T相以藍、綠端子套管之以資識別中性與接地。
(21) 接地線一律由配電盤接地母線接出,規定以綠色導線佈設,以資識別。
(22) 出線端導線之連接以油壓或同等功效手壓作業為之,不可用鐵鎚之接。
(23) 3KV以上之CABLE 使用之接線端子需使用無縫銅管所製造之產品。
(24) 非生產設備之電源及開關設置於牆面,若非特別註明位置則以下列表列
裝置
(25) 變電設備製造圖審查
承包人應於簽訂契約後,在指定期間內,提供各項變電設備製造圖,送交業主核查並取得相關單位審查核可,此項圖樣應包括各項製品之廠牌名稱、尺寸及型號,在未經審查批准之前,承包人對於任何設備之製作與採購,如不為業主接受時,承包人應自行負責。
(26) 電纜線槽安裝使用鋁制梯型線槽,底部加蜂槽底板,厚度不得低於
2mm ,安裝時支撐架間的距離不得大於1.5M,且在非直線處,如上升、下降 、三通前均須加裝支撐架,且線槽與線槽間須以線槽連接片使用馬車螺 絲連結,避免線槽內產生凸起物,損及電纜。
(27) 線槽支撐架,若為倒吊型須以2mm厚度以上之鍍鋅角鐵,背對背焊
接,以增強其強度,焊接處均須做防銹處理。
(28) 線槽除外,任何導管,均須以白色油漆塗裝以防止其生銹。
(29) 導線出線槽,若須用2”以下管件做導管 ,均須在線槽上穿孔以盒接將
導 管與線槽緊密結合,若導管為2”以上,則須以軟管導之在線槽下方出 線。
(30) 電纜佈設,若距離太遠可使用輔助器具,如滑石粉、拉線膏、緊線器等
輔助之。
(31) 電纜佈設完畢後,須使用cable tie間隔1.5M固定於線槽上,用在電纜
兩 端做 上記號,電纜裁剪後,兩端須做防水處理以防水氣進入,接上端 子前,每條電纜均須做絕緣測試並做記錄測試無誤且得現場監工認可後,才可接上設備。
(32) 導管穿過天花板須以護套,套上導管並以矽膠將開孔處密封。
(33) 所有電纜、電線佈設完畢後需永久標示導線之來龍去脈,且在設備及開
關上標 明來處及去處,以利日後查線。
(34) 所有導管均須以標準之接頭配件連接,如與箱體連接需用盒接頭….等。
(35) 電纜連接處理,剝皮不可太長,絕緣皮與端子間不可大於2mm且不可
有菱角。
(36) 線槽進入開關箱,當拉線完畢後須以防火泥密封。
(37) 高壓電纜處理頭處理方式須按照其處理程序及方法安裝,不可跳出程序
自行為之。
電力施工規範
(1) 金屬導管切割後,斷口須銼光平整。導管之防鏽保護層因斷口及絞紋損 壞之處,應佈滿防鏽塗料以保護之。
(2) 金屬管及其配件應緊密啣接,使成一良好導體,並行接地。如啣接部份 電阻過高,應使用大於二‧○公厘線徑之銅線跨接。
(3) 埋入地下之金屬管,除外塗柏油,另外柏油膠布纏繞。
(4) 敷設管路時,如遇有雨水塵埃侵入之虞時,管口須加適當之防水裝置。
(5) 預埋管路末端暫以管帽密封之。
(6) 非經業主同意,導線不可連接方式延長。
(7) 拉線配線困難時,應自行設置拉線或配線箱。
(8) 導線置於金屬管內時,應先清掃及乾燥管之內部,不可使用油膏等物損 及導線。
(9) 埋設之電纜電線於兩末端亦分別以號碼圈識別,以利日後維 護。
(10) 工程所用之材料規範須符合圖樣、標單及本說明書之規定,經監工人員 核准後,始能運入工地按裝。如有窳料偽品舊貨,一經查出應拆除更換重裝,損失概由承包商負擔。
(11) 所有各種設備之電源線,承包人員須負責施工至馬達或主機之出線口止 ,並連接至設備上,且預留配合各種設備連鎖控制線路所需接點至接線 端子板,並標上線路記號。
(12) 凡通過地下層外牆之高壓進線管、電源管均須做防水套,內填麻線,內 外兩側並須填絕緣填塞物以防漏水。除另有規定外,通過牆面、地板或樑等處之電管亦皆應加套管,套管兩側加填絕緣填塞物。
(13) 凡線槽及導管須穿牆。鑿孔通過後須再以防火材料將孔填實。不可有空 隙讓空氣流通。
(14) 敷設明管時,務使導管置放與牆面、結構體、以及任何垂直面與平頂所 相接之直線平行。導管應於每隔最少1.5公尺處加以支撐。且導管與牆 面須以 2x2mm 之正方鋁條做支撐,且在任何轉彎處之前後加裝支撐。
(15) 導管與出線匣、連接匣及配電箱等之接合,應使用標準之盒接配件進行
固定之,管子護圈能與匣或箱之內壁面緊接固定時,得用一個或二個制止螺絲圈及管子護圈固定之。所有導管之出線口均應裝置管子護圈。
(16) 導管變更方向時管徑在0.5英寸以上者應使用月灣或適當之配件。如在
工地彎曲導管時,應使用標準之彎管器。
(17) 於工地切斷導管絞製螺紋時,應使用標準螺絲鐫模,斷口須銼光平整。
導管之防鏽保護層因斷口及絞紋損壞之處,均須滿佈防鏽塗料保護之。
(18) 凡導管與機件如馬達熱水爐等之接續均需裝置金屬防水軟管,其管徑應
與所接導管大小相同。
(19) 導線銜接於開關上時,應將線頭壓接於適當之銅接頭中,壓接時應使二
者間保持充分接觸面使無脫落之弊,且在壓接頭部份須以端子保護色套覆蓋予以絕緣且分出R.S.T相。
(20) 導線需以顏色區分相別,如遇截面積較大之導線,不易購得其他顏色導
線時,一律以黑色施工,但出線端一律以紅、白、黑三種端子套管之,以資識別R.S.T相以藍、綠端子套管之以資識別中性與接地。
(21) 接地線一律由配電盤接地母線接出,規定以綠色導線佈設,以資識別。
(22) 出線端導線之連接以油壓或同等功效手壓作業為之,不可用鐵鎚之接。
(23) 3KV以上之CABLE 使用之接線端子需使用無縫銅管所製造之產品。
(24) 非生產設備之電源及開關設置於牆面,若非特別註明位置則以下列表列
裝置
(25) 變電設備製造圖審查
承包人應於簽訂契約後,在指定期間內,提供各項變電設備製造圖,送交業主核查並取得相關單位審查核可,此項圖樣應包括各項製品之廠牌名稱、尺寸及型號,在未經審查批准之前,承包人對於任何設備之製作與採購,如不為業主接受時,承包人應自行負責。
(26) 電纜線槽安裝使用鋁制梯型線槽,底部加蜂槽底板,厚度不得低於
2mm ,安裝時支撐架間的距離不得大於1.5M,且在非直線處,如上升、下降 、三通前均須加裝支撐架,且線槽與線槽間須以線槽連接片使用馬車螺 絲連結,避免線槽內產生凸起物,損及電纜。
(27) 線槽支撐架,若為倒吊型須以2mm厚度以上之鍍鋅角鐵,背對背焊
接,以增強其強度,焊接處均須做防銹處理。
(28) 線槽除外,任何導管,均須以白色油漆塗裝以防止其生銹。
(29) 導線出線槽,若須用2”以下管件做導管 ,均須在線槽上穿孔以盒接將
導 管與線槽緊密結合,若導管為2”以上,則須以軟管導之在線槽下方出 線。
(30) 電纜佈設,若距離太遠可使用輔助器具,如滑石粉、拉線膏、緊線器等
輔助之。
(31) 電纜佈設完畢後,須使用cable tie間隔1.5M固定於線槽上,用在電纜
兩 端做 上記號,電纜裁剪後,兩端須做防水處理以防水氣進入,接上端 子前,每條電纜均須做絕緣測試並做記錄測試無誤且得現場監工認可後,才可接上設備。
(32) 導管穿過天花板須以護套,套上導管並以矽膠將開孔處密封。
(33) 所有電纜、電線佈設完畢後需永久標示導線之來龍去脈,且在設備及開
關上標 明來處及去處,以利日後查線。
(34) 所有導管均須以標準之接頭配件連接,如與箱體連接需用盒接頭….等。
(35) 電纜連接處理,剝皮不可太長,絕緣皮與端子間不可大於2mm且不可
有菱角。
(36) 線槽進入開關箱,當拉線完畢後須以防火泥密封。
(37) 高壓電纜處理頭處理方式須按照其處理程序及方法安裝,不可跳出程序
自行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