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流程
上网申请。申请人登录广州金盾网(http://www.gzjd.gov.cn)网上申请系统,根据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及申请办证类别;预约前往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材料的时间。
前台面见、验核材料。申请人按照网上申请时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验核申请材料并缴费。
领取证件。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或到递交申请材料的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 受理部门、地点、时间
受理部门。就业人员按缴纳养老保险所属区、县级市到属地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可选择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各院校所属的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
受理时间。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各区、县级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时间,请拨打其咨询电话了解。在广州再次申办港澳个人游签注的,可通过广州金盾网、电话或到市、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24小时自助受理点申请。
链接:办护照细则及咨询电话
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获悉,从9月1日起,在广州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的广州居住证;在读大学生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登录广州金盾网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
一、适用对象适用以下两类人员:1.在本市连续一年以上缴纳养老保险的并持有广州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2.在本市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
二、办证种类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三、所需材料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2.非本市户籍的就业人员提交有效的广州居住证复印件,交验原件。3.非本市户籍的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以及学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4.其余所需材料参照本市居民的标准执行。
四、办证流程1.上网申请。申请人登陆广州金盾网(http://www.gzjd.gov.cn)网上申请系统,根据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及申请办证类别;预约前往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材料的时间。2.前台面见、验核材料。申请人按照网上申请时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验核申请材料并缴费。3.领取证件。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或到递交申请材料的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已在我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过港澳个人游签注的,再次申办同类签注可通过办证易等电子化便捷方式申请,无需到出入境办证大厅前台申请。
五、办证时限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30日内签发 (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六、受理部门、地点、时间1.受理部门。就业人员按缴纳养老保险所属区、县级市到属地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可选择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各院校所属的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2.受理时间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各区、县级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时间,请拨打其咨询电话了解。在广州再次申办港澳个人游签注的,可通过广州金盾网、电话或到市、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24小时自助受理点申请。
七、办证收费收费标准与本市居民相同。
八、办证情况查询方式1.网上查询。广州金盾网,网址:http://www.gzjd.gov.cn ;24小时语音咨询电话:96897(请使用除中国移动外的电话拨打)2.自助办证、邮政速递进度查询:11185;3.接待大厅前台办证邮寄进度查询:020—81911089。4.监督投诉电话:020-83115725
九、权利与义务1.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处理。3.同一公民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公安机关温馨提醒:符合办证条件的公民请根据出行计划,合理安排办证时间。
广州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待室一览表
单位名称 广州市公安局
解放南路155号
出入境管理处 越秀分局出入境
海珠中路72号
(固话拨打) 83115711
83115711
地 址
咨询电话 96897
83115725 投诉电话
办证大厅(越秀点) 越秀分局出入境
东华东路367号
办证大厅(东山点) 83117068
83117068
海珠分局出入境
办证大厅 荔湾分局出入境 办证大厅(荔湾点)荔湾分局出入境
办证大厅(芳村点)天河分局出入境
办证大厅 白云分局出入境
办证大厅 黄埔分局出入境
办证大厅 萝岗分局出入境
办证大厅 南沙分局出入境
办证大厅
番禺分局出入境
赤岗北路39号
光复中路245号
长寿东路300号
鹤洞路42号
瘦狗岭路611-613号
白云大道北331号
港湾路83号二楼
香雪三路3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凯通楼2楼A
区
南沙凤凰大道1号E栋
南沙政务中心
市桥街富华东路155
号
84221648
83117477
83127088
83115102
83112646
83112672 83117649
83112263
39053223 84822990 84221618
83127186
83115102
83112646
82286206
82112277
39053223
84810290
办证大厅 花都分局出入境
新华街建设北路185
办证大厅 号
增城市局出入境
荔城街继枚路1号
办证大厅(荔城点) 增城市局出入境 增城市新塘镇府前路
办证大厅(新塘点) 40号
从化市局出入境
街口镇河滨北路128
办证大厅
号
广州港公安局办证大厅 黄埔港前路581号
86972261 82629963
82779662 87972923 -71503 82275240
86972221
82629871
82779662
87972923 -71503 82275240
办证流程
上网申请。申请人登录广州金盾网(http://www.gzjd.gov.cn)网上申请系统,根据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及申请办证类别;预约前往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材料的时间。
前台面见、验核材料。申请人按照网上申请时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验核申请材料并缴费。
领取证件。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或到递交申请材料的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 受理部门、地点、时间
受理部门。就业人员按缴纳养老保险所属区、县级市到属地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可选择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各院校所属的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
受理时间。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各区、县级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时间,请拨打其咨询电话了解。在广州再次申办港澳个人游签注的,可通过广州金盾网、电话或到市、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24小时自助受理点申请。
链接:办护照细则及咨询电话
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获悉,从9月1日起,在广州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的广州居住证;在读大学生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登录广州金盾网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
一、适用对象适用以下两类人员:1.在本市连续一年以上缴纳养老保险的并持有广州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2.在本市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
二、办证种类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三、所需材料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2.非本市户籍的就业人员提交有效的广州居住证复印件,交验原件。3.非本市户籍的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以及学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4.其余所需材料参照本市居民的标准执行。
四、办证流程1.上网申请。申请人登陆广州金盾网(http://www.gzjd.gov.cn)网上申请系统,根据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及申请办证类别;预约前往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材料的时间。2.前台面见、验核材料。申请人按照网上申请时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验核申请材料并缴费。3.领取证件。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或到递交申请材料的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已在我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过港澳个人游签注的,再次申办同类签注可通过办证易等电子化便捷方式申请,无需到出入境办证大厅前台申请。
五、办证时限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30日内签发 (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六、受理部门、地点、时间1.受理部门。就业人员按缴纳养老保险所属区、县级市到属地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可选择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各院校所属的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2.受理时间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各区、县级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时间,请拨打其咨询电话了解。在广州再次申办港澳个人游签注的,可通过广州金盾网、电话或到市、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24小时自助受理点申请。
七、办证收费收费标准与本市居民相同。
八、办证情况查询方式1.网上查询。广州金盾网,网址:http://www.gzjd.gov.cn ;24小时语音咨询电话:96897(请使用除中国移动外的电话拨打)2.自助办证、邮政速递进度查询:11185;3.接待大厅前台办证邮寄进度查询:020—81911089。4.监督投诉电话:020-83115725
九、权利与义务1.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处理。3.同一公民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公安机关温馨提醒:符合办证条件的公民请根据出行计划,合理安排办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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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广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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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管理处 越秀分局出入境
海珠中路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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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东路367号
办证大厅(东山点) 8311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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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大厅 荔湾分局出入境 办证大厅(荔湾点)荔湾分局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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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大厅 南沙分局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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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洞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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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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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17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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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15102
83112646
83112672 83117649
83112263
39053223 84822990 84221618
83127186
83115102
83112646
82286206
82112277
39053223
84810290
办证大厅 花都分局出入境
新华街建设北路185
办证大厅 号
增城市局出入境
荔城街继枚路1号
办证大厅(荔城点) 增城市局出入境 增城市新塘镇府前路
办证大厅(新塘点) 40号
从化市局出入境
街口镇河滨北路128
办证大厅
号
广州港公安局办证大厅 黄埔港前路581号
86972261 82629963
82779662 87972923 -71503 82275240
86972221
82629871
82779662
87972923 -71503 82275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