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岚河特大桥下部结构劳务工费称包合同 发包方:中铁二十局集团宜巴高速公路土建第十七合同段项目部经理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北京东方鹤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建筑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益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双方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基础上就桥梁工程涉及承台、桥台、墩柱、系梁、盖梁、垫石等内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
1.1本合同书及附件;
1.2甲乙与本合同业主合同中约定的施工技术规范;
1.3施工图纸
1.4甲方下发的管理文件和规范等;
1.5其他业务往来文件、批复、通知、请示、申请、回复以及单据、料单、凭证等;
第2条 工程承包内容
2.1承包内容:桥梁工程设计的承台、桥台、系梁、墩柱、盖梁及台帽等下部结构工程。
2.2承包方式:工费单价承包。
2.3承包范围:高岚河特大桥下部结构工程施工(除桩基外)
2.4工程数量:工程数量以乙方完成被甲方签认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
第3条 工期
3.1总工期:开工日期2009年10月1日,完工日期2011年4月30号。总工期1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工期相应顺延。
3.2总工期及进度安排必须服从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情况作出的调整。
3.3工期延误:由于甲方物质、机械设备供应或业主设计变更、施工图纸供应、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顺工期。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乙方连续10天以内的误工、停机等损失由乙方负责;连续超过10-20天,甲方给予乙方顺延工期,并从第11天起给予乙方每人每天15元生活补助(以甲方实际统计的让人数为准);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窝工、停机和其他损失,甲方根据业主政策给予适当补偿。
由于乙方施工组织不力、管理不善造成的停机、窝工且工期延长者,甲方不顺延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对延工期按3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第4条 合同价款
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312省附近交通安全防护措施及爆破器才管理的安全措施。
6.4乙方应为施工现场人员配备安全保护用品(安全帽、手套、软底鞋、工作服、安全绳等工具),指导现场人员正确操作,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因乙方管理不善、安全防护及安全教育不到位而引发施工人员伤亡,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高岚河特大桥下部结构劳务工费称包合同
6.5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执行甲方指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管理方案和环保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的环保教育。若乙方人员人为破坏和污染环境及生态系统,甲方给予处罚1000~2000元每次。
6.6若乙方未履行上述条款或按规范操作,发生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受损等安全事故,以及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补偿、罚款、索赔、诉讼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为甲方带来严重社会声誉损失的,甲方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无条件自动退场。
第7条 材料和机械设备供应
7.1甲供材料:乙方承担的工程所涉及的砼、片石砼、钢筋、预埋件、周转性材料由甲统一采购供应,并运至指定地点,甲方供应的材料装卸由乙方人公配合。
7.2甲方提供的周转性材料(模板、钢管支架、螺全、拉杆、扣件、钢模卡等)乙方派专人收集、保管。在施工中,若发现周转性材料周转率大于8%的损坏有乙方负责。
7.3甲供材料数量控制:甲方工程部和保障不根据施工图、技术交底等技术资料计算处材料消耗量限额供应。若材料用量设计数量,超用材料按超用数量和甲方采购单价从乙方工费中扣除。施工产生的废料由乙方收集归堆,最后甲乙双方按4:6分成,以鼓励乙方人员收 零散废料。
7. 甲供材料之外的其余小型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但要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并有义务提供证明及检验资料。
7.5甲供机械设备
7.5.1乙方使用甲供设备前需提前申请,以便于甲方统一安排部署。
7.5.2甲方提供的桥梁机械设备应满足施工需要。
第8条 变更设计
8.1对于甲方提出的变更设计,乙方必须按照变更设计组织施工。
8.2乙方提出工程变更时,由乙方报告甲方,待业主批复后乙方方可执行。
8.4乙方擅自进行的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一方自行承担。若引起施工安全和造成质量问题,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严重者交 地方安检和司法部门出理。
第9条 计量支付
调整乙方施工的工程范围和工程量。
11.6负责协调与业主、监理、设计及当地政府、群众的关系,有权要求乙方调整或裁减不服管理、素质低下、工种不熟练的施工人员,引起事态较大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挡甲方概不负责。
11.8负责对生产、生活设施供电线路、企业文化进行统一规划、建设;负责主便道的修建和维护;负责砼拌和站、火工品仓库的建设及管理;负责临时租地协调;负责钢筋加工厂的修建与维护;负责乙方安全网、防护栏、宣传牌等。
11.9甲方负责为乙方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伤残医疗费用大于3000员/每
高岚河特大桥下部结构劳务工费称包合同 次, 由甲方负责。
11.10在拨付计价款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完成对外欠材料款、租用设备费用兑现支付,必要时甲方进行代扣、代发和监控兑现。
第12条 乙方职责和及义务
1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办法,乙方对本合同劳务工程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环水保、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向甲方负责。在合同签订后按甲方书面通知要求及乙方承诺组织满足施工需求的、具有现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和自有设备、机具、周转性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以满足施工需要。 12.2乙方负责上场施工人员住房问题,并应加强上场人员的管理,上场人员有效证件,及时报甲方登记、存档。乙方上场的施工人员要有从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12.2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指挥、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统一调度,服从业主与甲方工地的工程技术员检查管理,每次给予1000-2000元的处罚,对于恶语中伤业主、监理以及打骂甲方管理人员,每次给予2000-3000员处罚。
12.5乙方聘用的农民合同工工资必须由甲方组织监管发放。乙方每月据实上报甲方办公室施工人员名单并按甲方要求每月如实上报所欠当地的材料款、设备租凭款、民工工资。上报的资料必须由本合同乙方签订人签字,由甲方核实后代付或代缴。代发、代付和代缴费用在乙方当期计量款中扣除。其他乙方未报甲方的与当地发生的债务,由乙方自行偿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乙方应按时缴纳其它有关的地方行行政规定费用。 12.6乙方因妥善保管、按操作规程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材料、机具。 15.4本合同-----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附件 工程量清单
甲 方:中铁二十局集团湖北宜巴 乙 方: 高速公路土建第十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高岚河特大桥下部结构劳务工费称包合同 发包方:中铁二十局集团宜巴高速公路土建第十七合同段项目部经理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北京东方鹤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建筑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益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双方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基础上就桥梁工程涉及承台、桥台、墩柱、系梁、盖梁、垫石等内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
1.1本合同书及附件;
1.2甲乙与本合同业主合同中约定的施工技术规范;
1.3施工图纸
1.4甲方下发的管理文件和规范等;
1.5其他业务往来文件、批复、通知、请示、申请、回复以及单据、料单、凭证等;
第2条 工程承包内容
2.1承包内容:桥梁工程设计的承台、桥台、系梁、墩柱、盖梁及台帽等下部结构工程。
2.2承包方式:工费单价承包。
2.3承包范围:高岚河特大桥下部结构工程施工(除桩基外)
2.4工程数量:工程数量以乙方完成被甲方签认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
第3条 工期
3.1总工期:开工日期2009年10月1日,完工日期2011年4月30号。总工期1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工期相应顺延。
3.2总工期及进度安排必须服从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情况作出的调整。
3.3工期延误:由于甲方物质、机械设备供应或业主设计变更、施工图纸供应、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顺工期。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乙方连续10天以内的误工、停机等损失由乙方负责;连续超过10-20天,甲方给予乙方顺延工期,并从第11天起给予乙方每人每天15元生活补助(以甲方实际统计的让人数为准);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窝工、停机和其他损失,甲方根据业主政策给予适当补偿。
由于乙方施工组织不力、管理不善造成的停机、窝工且工期延长者,甲方不顺延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对延工期按3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第4条 合同价款
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312省附近交通安全防护措施及爆破器才管理的安全措施。
6.4乙方应为施工现场人员配备安全保护用品(安全帽、手套、软底鞋、工作服、安全绳等工具),指导现场人员正确操作,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因乙方管理不善、安全防护及安全教育不到位而引发施工人员伤亡,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高岚河特大桥下部结构劳务工费称包合同
6.5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执行甲方指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管理方案和环保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的环保教育。若乙方人员人为破坏和污染环境及生态系统,甲方给予处罚1000~2000元每次。
6.6若乙方未履行上述条款或按规范操作,发生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受损等安全事故,以及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补偿、罚款、索赔、诉讼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为甲方带来严重社会声誉损失的,甲方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无条件自动退场。
第7条 材料和机械设备供应
7.1甲供材料:乙方承担的工程所涉及的砼、片石砼、钢筋、预埋件、周转性材料由甲统一采购供应,并运至指定地点,甲方供应的材料装卸由乙方人公配合。
7.2甲方提供的周转性材料(模板、钢管支架、螺全、拉杆、扣件、钢模卡等)乙方派专人收集、保管。在施工中,若发现周转性材料周转率大于8%的损坏有乙方负责。
7.3甲供材料数量控制:甲方工程部和保障不根据施工图、技术交底等技术资料计算处材料消耗量限额供应。若材料用量设计数量,超用材料按超用数量和甲方采购单价从乙方工费中扣除。施工产生的废料由乙方收集归堆,最后甲乙双方按4:6分成,以鼓励乙方人员收 零散废料。
7. 甲供材料之外的其余小型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但要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并有义务提供证明及检验资料。
7.5甲供机械设备
7.5.1乙方使用甲供设备前需提前申请,以便于甲方统一安排部署。
7.5.2甲方提供的桥梁机械设备应满足施工需要。
第8条 变更设计
8.1对于甲方提出的变更设计,乙方必须按照变更设计组织施工。
8.2乙方提出工程变更时,由乙方报告甲方,待业主批复后乙方方可执行。
8.4乙方擅自进行的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一方自行承担。若引起施工安全和造成质量问题,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严重者交 地方安检和司法部门出理。
第9条 计量支付
调整乙方施工的工程范围和工程量。
11.6负责协调与业主、监理、设计及当地政府、群众的关系,有权要求乙方调整或裁减不服管理、素质低下、工种不熟练的施工人员,引起事态较大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挡甲方概不负责。
11.8负责对生产、生活设施供电线路、企业文化进行统一规划、建设;负责主便道的修建和维护;负责砼拌和站、火工品仓库的建设及管理;负责临时租地协调;负责钢筋加工厂的修建与维护;负责乙方安全网、防护栏、宣传牌等。
11.9甲方负责为乙方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伤残医疗费用大于3000员/每
高岚河特大桥下部结构劳务工费称包合同 次, 由甲方负责。
11.10在拨付计价款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完成对外欠材料款、租用设备费用兑现支付,必要时甲方进行代扣、代发和监控兑现。
第12条 乙方职责和及义务
1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办法,乙方对本合同劳务工程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环水保、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向甲方负责。在合同签订后按甲方书面通知要求及乙方承诺组织满足施工需求的、具有现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和自有设备、机具、周转性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以满足施工需要。 12.2乙方负责上场施工人员住房问题,并应加强上场人员的管理,上场人员有效证件,及时报甲方登记、存档。乙方上场的施工人员要有从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12.2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指挥、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统一调度,服从业主与甲方工地的工程技术员检查管理,每次给予1000-2000元的处罚,对于恶语中伤业主、监理以及打骂甲方管理人员,每次给予2000-3000员处罚。
12.5乙方聘用的农民合同工工资必须由甲方组织监管发放。乙方每月据实上报甲方办公室施工人员名单并按甲方要求每月如实上报所欠当地的材料款、设备租凭款、民工工资。上报的资料必须由本合同乙方签订人签字,由甲方核实后代付或代缴。代发、代付和代缴费用在乙方当期计量款中扣除。其他乙方未报甲方的与当地发生的债务,由乙方自行偿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乙方应按时缴纳其它有关的地方行行政规定费用。 12.6乙方因妥善保管、按操作规程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材料、机具。 15.4本合同-----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附件 工程量清单
甲 方:中铁二十局集团湖北宜巴 乙 方: 高速公路土建第十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