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试图通过对柏拉图的社会和谐的探索,能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在柏拉图那里,和谐指职业秩序上的井然有序,不同的人受相同的教育,对社会有正确的爱,国家整体上的幸福,有节制,由优秀的哲学家做国王掌控国家,追求正义并去实现“至善”目标。
关键词:柏拉图;城邦;社会;和谐;正义
中图分类号:B502.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2-0040-04
人们对“柏拉图式的恋爱”并不陌生,但对他的社会和谐知之甚少。柏拉图的正义,和谐的城邦,哲学家执政,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和谐的社会图景,从而勾画出他的社会政治思想,反映了他的理想主义色彩。
一、社会和谐的基本内涵
在柏拉图看来,和谐是一种职业秩序上的井然有序,不同的人受相同的教育,正确的爱,国家整体上的幸福,有节制,是“至善”的创造物,且追求正义。
(一)和谐是一种职业秩序上的井然有序
在柏拉图的思想里,每个人应只从事一种职业,各司其责:“鞋匠总是鞋匠,并不在做鞋匠以外,还做舵工;农夫总是农夫,并不在做农夫以外,还做法官;兵士总是兵士,并不在做兵士以外的,还做商人,如此类推……”①只有每个人都安于自己的职业,不断地精益求精,城邦才能和谐安定。
(二)和谐意味着社会充满正义
在柏拉图看来,正义就是构成社会的各阶层“各安其分,各行其是”。只有一个充满正义的社会,才有可能是一个和谐的社会,缺乏正义,社会永远也不可能和谐。
(三)和谐意指不同的人受过相同的教育
“真正受过音乐的教育的人,对于同道,气味相投,一见如故;但对于混身不和谐的人,他避之唯恐不远。”②受过相同教育的人,他们往往有相同的观点,在讨论和解决问题时,气氛常常融洽得多,因观点不同而争得面红耳赤的现象很少出现。这种教育是指同一等级的教育,科目相同;不同等级,教育科目不能相同。
(四)和谐还指正确的爱
“正确的爱难道不是对美的有秩序的事物的一种有节制的和谐的爱吗?”③乱爱不是正确的爱,它是在放纵自己的情感,是淫荡,坏的品行。快乐要有度,有节制,不能任性。正确的爱要有节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依法行事。柏拉图主张制定这方面的法律:“一个爱者可以亲吻、昵近、抚摸被爱者,象父亲对儿子一样;如要求被爱者做什么也一定出于正意。”④正确的爱就是要受到音乐教育,要有真正的音乐文艺教养,以达到对美的爱,对美的追求。
(五)和谐还意指国家整体上的幸福
这样才能真正导致国家的和谐稳定,绝对不是仅注意少数人的幸福。柏拉图认为:“我们的首要任务乃是铸造出一个幸福国家的模型来,但不是支离破碎地铸造一个为了少数人幸福的国家,而是铸造一个整体的幸福国家。”⑤在这里,柏拉图的和谐观实质上是指一个国家的整体上的和谐稳定。为了达到整体的安稳,护卫者不能有私有财产,按照定量配给,不多不少。个人的利益要服从国家的利益。个人的幸福是由国家的幸福来决定的。每个人都要尽力尽责,干好自己的工作,把个人的幸福原则“放在国家里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⑥“这样一来,整个国家将得到非常和谐的发展,各个阶级将得到自然赋予他们的那一份幸福”。⑦
(六)和谐也有节制的意味
节制就是让优秀的哲学家去控制国家,统治国家。柏拉图在引出自己的观点之后,说:“我们刚才揣测节制象是一种和谐,并不很错吧?”⑧继而,柏拉图解释了他这样说的原因:“节制贯穿全体公民,把最强的、最弱的和中间的……都结合起来,造成和谐,就象贯穿整个音阶,把各种强弱的音符结合起来,产生一支和谐的交响乐一样。因此,我们可以正确地肯定说,节制就是天性优秀和天性低劣的部分在谁当统治,谁应当被统治――不管是在国家还是在个人身上――这个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这种一致性和协调。”⑨简而言之,就是说本性上更好的东西如果能控制本性上更坏的东西,就能达到整体的和谐。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和谐也有节制的意味。
(七)和谐就是“至善”的创造物
至善存在于精神世界中,和谐存在于现实世界中。至善是和谐的源泉,是和谐的缔造者。至善创造了万物,甚至创造了神,和谐更不例外了。在《蒂迈欧篇》这本书中,柏拉图借一个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哲学家蒂迈欧阐述自己的观点:当创造万物的至善所在看到自己的成果时,看到创造出的主宰者――神的影像时,他感到万分的喜悦……他努力使他们更相似于原本。
二、社会和谐的基本特征
在柏拉图看来,一个和谐的社会,必须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一)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必要条件
1.和谐与国家正义
柏拉图写《理想国》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理想的国家,这个国家就是一个正义和谐的国家或城邦,在他看来,正义是理想国家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所以,柏拉图对理想国家的构想就是从探讨“什么是正义”开始的。为了探讨真正意义上的正义,柏拉图描述了一个理想的城邦,这个城邦不大也不小,居住在同一城邦的人们按自己的天赋才能进行社会分工,干一种最适合于自己的工作,这种工作必须专业化,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不能兼职,你就在你的工作上尽力干,不要干这又干那,你不是上帝,全知全能,你是人。柏拉图认为,人的天赋才能各有各的不同,每一个只有从事一种自己的工作,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得最好,城邦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他在《理想国》的第三卷中就有说明:“因为我们的人既非兼才,亦非多才,每个人只能做一件事情。”⑩所以说,是天赋才能决定社会分工。在天赋才能的基础上,柏拉图把城邦中的人们分成三个等级:
第一等级,统治者。经过两次筛选,剩下的人要学习五年的哲学,然后从事15年的实践工作,直到50岁,他们才最后完成了承担“哲学王”任务的一切准备。他们构成这个国家即城邦的最高等级即哲学家,只有哲学家才能当统治者。 第二等级,护卫者。这些人是城邦中的中等人,他们天赋才能居中等,他们在二十岁以后要接受算术、几何学、天文学等的特殊教育,但是掌握这些知识的的目的不是为了实践需要,而是陶冶他们的心灵。他们是在生产者中挑选出来的,由他们构成这个国家即城邦的中间等级――武士。这些人擅长作战技能,负责整个城邦的安全,并辅助统治者。
第三等级,生产者。这些人是城邦中的下等人,他们天赋才能最低,20岁之前只能受到音乐和体育的教育。在柏拉图看来,音乐能培养高尚和谐的灵魂,体育能锻炼健康匀称的身体。他们是由工人、农民、商人等构成的,组成这个国家即城邦的最低等级,擅长生产技能,是物质财富的生产者,负责整个社会的生活资料生产,维系着整个城邦的正常运转。
这个等级制度构成理想国的社会结构,也是城邦的基本政治制度。城邦的三个等级要在社会分工的基础上,各尽其才,各得其所。怎样实现整个国家的和谐呢?“当生意人、辅助者、和护国者这三种人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而不相互干扰时,便有了正义,从而也就使国家成为正义的国家了。”11 在这里可以看出,正义就是做你自己的事情,不要干涉别人的事情。正义就是和谐的基础和条件,是和谐的本质内涵和内在要求。正义强调的是严格的社会等级关系以及社会分工。一个社会的“正义”,就在于等级统属关系的确立,就在于社会成员的恪尽职守。一个理想的国家就建立在这样有序的等级基础之上。当社会各等级的成员都能够做到等级分明,职责清晰,分工有序,这个城邦就能够处在一种和谐的关系之中。这个国家的和谐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反之,就没有了国家的和谐。他在《理想国》的第四卷中说:“现有的这三种人相互干涉相互代替对于国家是有最大害处的。因此可以正确地把这称为最坏的事情。”12 这里的“三种人”就是指城邦中的三个等级。由此可见,柏拉图的社会和谐思想在本质上追求的是国家正义,各等级间的正义,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互不代替。所以国家正义就是社会和谐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
2.和谐与个人正义
什么是个人正义呢?柏拉图是从个人灵魂的角度加以论证的,他把人的灵魂分成三个部分:理性、激情和欲望。他在《理想国》中说:“正义的人不许可自己灵魂里的各个部分相互干涉,起别的部分的作用。他应当安排好真正自己的事情,首先达到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当他将自己心灵的这三个部分合在一起加以协调,仿佛将高音、低音、中音以及其间的各音阶合在一起加以协调那样,使所有这些部分由各自分立而变成一个有节制的和和谐的整体时,于是,如果有必要做什么事的话――无论是在挣钱、照料身体方面,还是在某种政治事务或私人事务方面――他就会做起来;并且在做所有这些事情过程中,他都相信并称呼凡保持和符合这种和谐状态的行为是正义的好的行为,指导这种和谐状态的知识是智慧,而把只起破坏这种状态作用的行为称作不正义的行为,把指导不和谐状态的意见称作愚昧无知。”13 由此可见,个人正义就是个人灵魂的和谐。当人的灵魂的三个部分互不代替,互不干涉,各起各的作用时,就实现了个人正义。
城邦是由个人构成的,城邦正义显然也是由个人正义构成的,当然不是个人的简单相加组成的,是在国家和谐的前提下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构成的,所以城邦的和谐大致是由个人和谐构成的。与灵魂的三个部分相对应的,是前面所说的三个等级,其中,哲学家、士兵、生产者分别是理性、激情、欲望的代表。正义的人必须让理性统治激情,由激情抑制欲望。最理想的城邦就是哲学家领导士兵,统治生产者。士兵和生产者要服从哲学家的统治,为哲学家服务。只有这样,城邦即国家才能安定和谐,长治久安。既然城邦正义是由个人正义的相互作用构成的,那么城邦和谐就是由个人和谐相互作用构成的。城邦和谐意味着社会的和谐,城邦和谐与个人和谐分不开,所以,个人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二)城邦有适度的规模和贫富,能力决定职业
柏拉图根据统治者与实际权力的承担者之间的关系把城邦分为:君主制的城邦、民主制的城邦、寡头制的城邦、僭主制的城邦和贵族制的城邦。这些城邦都不是他要建立的城邦,他要建立的城邦是哲学家执政的城邦,他把这种城邦的建立过程由低级到高级分为三个阶段:健康式城邦、美的城邦和哲学家统治的城邦。在柏拉图看来,第三阶段的城邦是最为和谐的,不过第一阶段也有和谐的方面:“健康的城邦是个快乐的城邦――没有贫困、没有压迫或政府、没有战争及人吃人的现象。城邦的快乐在于每个成员都是快乐的,因为每个成员的劳动与其报酬之间有着完美和谐的一致;任何人都不侵犯他人。它之所以不需要政府是因为每个人都由自己来选择最适合他的技艺;自然的天赋与爱好之间不存在不和谐”。14 有益于个人的东西(他选择其天性最适合的技艺)与有益于城邦的东西之间也是和谐一致的,虽然这种城邦有它完美的一方面,但它也有不完美的一面,和谐容易丧失。
在柏拉图看来,和谐的城邦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和谐的城邦的规模要适度
和谐的城邦的规模要有一个不能超过的最佳限度――“国家大到还能统一”。15 在这里,城邦和国家是同一个意思。如果一个城邦为了拥有大量的疆土,就去不断地战争,一旦拥有了,却又没有能力让城邦和谐发展,结果又分裂,这样的战争又有什么意义呢?所以国家的疆土大小由国家是否统一和谐决定。人口要与社会资源相适应,要便于管理,特别需要注意不能让人口超过社会资源,否则就会出现贫富两极分化,社会就不能实现自由平等,会出现动乱不稳。因为像游牧民族这种“生活是分散独立的个人需要宽广的活动空间。如果活动空间不足,势必会产生摩擦和冲突,导致社会动乱,但作为一个社会,空间又不能太大,人口更不能过多。希腊各城邦为了控制人口,实行持续的移民政策,移民地又发展成新的城邦,以致城邦数以百计。他们宁愿在各自孤立的小城邦中生活,而不努力建立一个统一的强大的国家,只在波斯反复入侵的情况下才迫不得已实行联合。这就是每个人要当自由人的考虑”。16 2.和谐的城邦的贫富要适度
和谐的城邦的贫富以不太贫和不太富为好。因为太富了“则奢侈、懒散和要求变革”。17 太穷了“则粗野、低劣,也要求变革”。18 不太贫和不太富的国家,要有策略地统治国家。要把别的国家看成是“相互敌对的两部分,一为穷人的,一为富人的,而且这两个部分各自内部还分成许多个更小的对立部分”。19 要利用别国的贫富差别,挑起他们的内部矛盾,并“把一些个的财富、权力或人口许给另一些个部分,那你就会有许多的盟友和不多的敌人”。20 比如,如果发生战争,就联合两个富有的敌对国家中的一个,去打另外一个,可以这样做:“我们派遣一名使节到两国之一去,把真实情况告诉他们:金银这东西我们是没有也不容许有的,但他们可以有,所以他们还是来帮助我们作战,虐掠另一敌国的好。听到这些话,有谁愿去和瘦而有力的狗打,而不愿意和狗在一边去攻打那肥而弱的羊呢?”21 这个不太贫和不太富国家要以不太多的剩余财富为准,要善于利用敌人的矛盾笼络人心,以本国的和谐为主题,以本国的和谐为目的。
3.能力决定职业
在一个和谐的城邦里,要做到能力决定职业。不要因为你是统治者的后代,你就有继承统治权;你变低劣时,就要把你“降入其他阶级”;22 如果农民工人这些低等阶级的后代有统治才能,就要把他们“提升为护卫者”。23
(三)哲学家执政
当时的哲学家与城邦之间矛盾重重,柏拉图认为唯有双方都彻底改变才能实现二者之间本应具有的和谐。“这种改变恰恰在于:城邦不再不愿由哲学家来统治,而哲学家不再不愿统治城邦。哲学与政权之间的这种和谐一致是难以做到的,是非常不可能的,但却并非不可能。”24 要实现二者的改变,要进行正确的劝说,必要时通过法律加以规定。
1.哲学家执政是哲学王思想的具体体现
在柏拉图设计的理想国中,哲学家居于最高等级,是整个城邦的统治者,是城邦的关键人物。这应该说是柏拉图理想国的最具有特色的内容之一,哲学王思想是柏拉图的核心思想。这一思想是柏拉图的独家创作。
哲学家执政就是指统治者既有政治权力,又有哲学理念论,二者结合于一身的哲学王思想。正如柏拉图所说:“除非哲学家变成了我们国家中的国王,或者我们叫做国王或统治者的那些人能够用严肃认真的态度去研究哲学,使得哲学和政治这两件事情能够结合起来,而把那些现在只搞政治而不研究哲学或者只研究哲学而不搞政治的人排斥出去,否则我们的国家就永远不会得到安宁,全人类也不会免于灾难。除非这件事情能够实现,否则我们提出来的这个国家理论就永远不能够在可能范围内付诸实行,得以看见天日。我踌躇了很久而不敢说出来的,就是这件事情,因为我知道如果我说出来,人们会说我又是在发怪论了。因为人们不容易看出,除掉这样做之外,没有别的办法可以使国家或者个人得到幸福。”25 所以,要实现城邦的稳定和谐,首要的前提就是哲学家执政。
2.哲学家执政的原因
为什么让哲学家执政而不让政治家执政呢?柏拉图认为,只有哲学家才有统治国家的素质,当时的政治家,只是政客而已。他们争权夺利、自私自利、唯我独尊,不具备最高的知识,不能洞悉万物的本原,不能把握绝对的至善,不能熟悉理念世界的知识,他们不能当国王。哲学家可以当国王是因为他们热爱真理,能认识到真正的理念,掌握真正的知识,是最接近神的境界的人,能够分享神的智慧,知晓宇宙自然的奥秘,能够掌握治理国家的知识,具有治理国家的美德。柏拉图强调指出,美德本身是不能凭借感官感觉到的。“人类理智须按照所谓‘理念’去运用,从杂多的感觉―知觉出发,凭借推理,把它们统摄成一种理性的概念。这种推理作用是一种回忆,……”26 一些政治家是凭借感官感觉到的品德,不具有真正的美德,而哲学家则是凭借灵魂、理智把握这种绝对的美德。他在《法律篇》中指出,绝大多数人己丧失生前拥有的绝对美德的记忆;只有哲学家,他是有较好的记忆的,当处于迷狂状态,沉思尘世美德的原型即美德的理念时,才能观照正义、节制、智慧等美德本身。所以,他认为,造成社会分裂和混乱的原因是因为统治者的品德败坏,而统治者的品德败坏也是政治败坏的根源,然而哲学家则是品德最高尚的人。
三、启示
总之,柏拉图所说的和谐是国家内部各等级,即统治者、护卫者和生产者各行其是、各安其分的和谐,从此可以看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是要看国家的结构是否合理,国家职能是否越位错位。在柏拉图看来,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证,没有社会正义,就不会有和谐社会。正义不仅是柏拉图所追求的理想,而且是现代社会正常运行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原则和重要保障。
我们只有了解了柏拉图的社会和谐的基本内涵与特征后,才能取长补短,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注 释: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11 12 13 15 17 18 19 20 21 22 23 柏拉图.理想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102,109,110,102,133,134,134,152,152,101,156, 156,172,137,135,137,127,136,102,138,473.
14 列奥・施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政治哲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16 陆苏拉德.柏拉图密码[M].北京:云南出版集团公司,云南人民出版社,2008.61.
24 列奥・施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政治哲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54.
25 柏拉图.理想国[M].重庆:西苑出版社,2003.473.
26 柏拉图.裴得罗篇[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249.
参考文献:
〔1〕柏拉图.理想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2〕柏拉图.理想国[M].重庆:西苑出版社,2003.
〔3〕柏拉图.裴得罗篇[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4〕罗素.西方哲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5〕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6〕列奥・施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政治哲学史[M].商务印书馆,1980.
〔7〕陆苏拉德.柏拉图密码[M].云南出版集团公司,云南人民出版社,2008.
〔8〕范明生.柏拉图哲学述评[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9〕蒋汉通.传统和谐思想及其当代价值解读[J].四川大学学报,2009(1).
摘 要:试图通过对柏拉图的社会和谐的探索,能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在柏拉图那里,和谐指职业秩序上的井然有序,不同的人受相同的教育,对社会有正确的爱,国家整体上的幸福,有节制,由优秀的哲学家做国王掌控国家,追求正义并去实现“至善”目标。
关键词:柏拉图;城邦;社会;和谐;正义
中图分类号:B502.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2-0040-04
人们对“柏拉图式的恋爱”并不陌生,但对他的社会和谐知之甚少。柏拉图的正义,和谐的城邦,哲学家执政,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和谐的社会图景,从而勾画出他的社会政治思想,反映了他的理想主义色彩。
一、社会和谐的基本内涵
在柏拉图看来,和谐是一种职业秩序上的井然有序,不同的人受相同的教育,正确的爱,国家整体上的幸福,有节制,是“至善”的创造物,且追求正义。
(一)和谐是一种职业秩序上的井然有序
在柏拉图的思想里,每个人应只从事一种职业,各司其责:“鞋匠总是鞋匠,并不在做鞋匠以外,还做舵工;农夫总是农夫,并不在做农夫以外,还做法官;兵士总是兵士,并不在做兵士以外的,还做商人,如此类推……”①只有每个人都安于自己的职业,不断地精益求精,城邦才能和谐安定。
(二)和谐意味着社会充满正义
在柏拉图看来,正义就是构成社会的各阶层“各安其分,各行其是”。只有一个充满正义的社会,才有可能是一个和谐的社会,缺乏正义,社会永远也不可能和谐。
(三)和谐意指不同的人受过相同的教育
“真正受过音乐的教育的人,对于同道,气味相投,一见如故;但对于混身不和谐的人,他避之唯恐不远。”②受过相同教育的人,他们往往有相同的观点,在讨论和解决问题时,气氛常常融洽得多,因观点不同而争得面红耳赤的现象很少出现。这种教育是指同一等级的教育,科目相同;不同等级,教育科目不能相同。
(四)和谐还指正确的爱
“正确的爱难道不是对美的有秩序的事物的一种有节制的和谐的爱吗?”③乱爱不是正确的爱,它是在放纵自己的情感,是淫荡,坏的品行。快乐要有度,有节制,不能任性。正确的爱要有节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依法行事。柏拉图主张制定这方面的法律:“一个爱者可以亲吻、昵近、抚摸被爱者,象父亲对儿子一样;如要求被爱者做什么也一定出于正意。”④正确的爱就是要受到音乐教育,要有真正的音乐文艺教养,以达到对美的爱,对美的追求。
(五)和谐还意指国家整体上的幸福
这样才能真正导致国家的和谐稳定,绝对不是仅注意少数人的幸福。柏拉图认为:“我们的首要任务乃是铸造出一个幸福国家的模型来,但不是支离破碎地铸造一个为了少数人幸福的国家,而是铸造一个整体的幸福国家。”⑤在这里,柏拉图的和谐观实质上是指一个国家的整体上的和谐稳定。为了达到整体的安稳,护卫者不能有私有财产,按照定量配给,不多不少。个人的利益要服从国家的利益。个人的幸福是由国家的幸福来决定的。每个人都要尽力尽责,干好自己的工作,把个人的幸福原则“放在国家里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⑥“这样一来,整个国家将得到非常和谐的发展,各个阶级将得到自然赋予他们的那一份幸福”。⑦
(六)和谐也有节制的意味
节制就是让优秀的哲学家去控制国家,统治国家。柏拉图在引出自己的观点之后,说:“我们刚才揣测节制象是一种和谐,并不很错吧?”⑧继而,柏拉图解释了他这样说的原因:“节制贯穿全体公民,把最强的、最弱的和中间的……都结合起来,造成和谐,就象贯穿整个音阶,把各种强弱的音符结合起来,产生一支和谐的交响乐一样。因此,我们可以正确地肯定说,节制就是天性优秀和天性低劣的部分在谁当统治,谁应当被统治――不管是在国家还是在个人身上――这个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这种一致性和协调。”⑨简而言之,就是说本性上更好的东西如果能控制本性上更坏的东西,就能达到整体的和谐。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和谐也有节制的意味。
(七)和谐就是“至善”的创造物
至善存在于精神世界中,和谐存在于现实世界中。至善是和谐的源泉,是和谐的缔造者。至善创造了万物,甚至创造了神,和谐更不例外了。在《蒂迈欧篇》这本书中,柏拉图借一个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哲学家蒂迈欧阐述自己的观点:当创造万物的至善所在看到自己的成果时,看到创造出的主宰者――神的影像时,他感到万分的喜悦……他努力使他们更相似于原本。
二、社会和谐的基本特征
在柏拉图看来,一个和谐的社会,必须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一)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必要条件
1.和谐与国家正义
柏拉图写《理想国》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理想的国家,这个国家就是一个正义和谐的国家或城邦,在他看来,正义是理想国家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所以,柏拉图对理想国家的构想就是从探讨“什么是正义”开始的。为了探讨真正意义上的正义,柏拉图描述了一个理想的城邦,这个城邦不大也不小,居住在同一城邦的人们按自己的天赋才能进行社会分工,干一种最适合于自己的工作,这种工作必须专业化,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不能兼职,你就在你的工作上尽力干,不要干这又干那,你不是上帝,全知全能,你是人。柏拉图认为,人的天赋才能各有各的不同,每一个只有从事一种自己的工作,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得最好,城邦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他在《理想国》的第三卷中就有说明:“因为我们的人既非兼才,亦非多才,每个人只能做一件事情。”⑩所以说,是天赋才能决定社会分工。在天赋才能的基础上,柏拉图把城邦中的人们分成三个等级:
第一等级,统治者。经过两次筛选,剩下的人要学习五年的哲学,然后从事15年的实践工作,直到50岁,他们才最后完成了承担“哲学王”任务的一切准备。他们构成这个国家即城邦的最高等级即哲学家,只有哲学家才能当统治者。 第二等级,护卫者。这些人是城邦中的中等人,他们天赋才能居中等,他们在二十岁以后要接受算术、几何学、天文学等的特殊教育,但是掌握这些知识的的目的不是为了实践需要,而是陶冶他们的心灵。他们是在生产者中挑选出来的,由他们构成这个国家即城邦的中间等级――武士。这些人擅长作战技能,负责整个城邦的安全,并辅助统治者。
第三等级,生产者。这些人是城邦中的下等人,他们天赋才能最低,20岁之前只能受到音乐和体育的教育。在柏拉图看来,音乐能培养高尚和谐的灵魂,体育能锻炼健康匀称的身体。他们是由工人、农民、商人等构成的,组成这个国家即城邦的最低等级,擅长生产技能,是物质财富的生产者,负责整个社会的生活资料生产,维系着整个城邦的正常运转。
这个等级制度构成理想国的社会结构,也是城邦的基本政治制度。城邦的三个等级要在社会分工的基础上,各尽其才,各得其所。怎样实现整个国家的和谐呢?“当生意人、辅助者、和护国者这三种人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而不相互干扰时,便有了正义,从而也就使国家成为正义的国家了。”11 在这里可以看出,正义就是做你自己的事情,不要干涉别人的事情。正义就是和谐的基础和条件,是和谐的本质内涵和内在要求。正义强调的是严格的社会等级关系以及社会分工。一个社会的“正义”,就在于等级统属关系的确立,就在于社会成员的恪尽职守。一个理想的国家就建立在这样有序的等级基础之上。当社会各等级的成员都能够做到等级分明,职责清晰,分工有序,这个城邦就能够处在一种和谐的关系之中。这个国家的和谐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反之,就没有了国家的和谐。他在《理想国》的第四卷中说:“现有的这三种人相互干涉相互代替对于国家是有最大害处的。因此可以正确地把这称为最坏的事情。”12 这里的“三种人”就是指城邦中的三个等级。由此可见,柏拉图的社会和谐思想在本质上追求的是国家正义,各等级间的正义,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互不代替。所以国家正义就是社会和谐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
2.和谐与个人正义
什么是个人正义呢?柏拉图是从个人灵魂的角度加以论证的,他把人的灵魂分成三个部分:理性、激情和欲望。他在《理想国》中说:“正义的人不许可自己灵魂里的各个部分相互干涉,起别的部分的作用。他应当安排好真正自己的事情,首先达到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当他将自己心灵的这三个部分合在一起加以协调,仿佛将高音、低音、中音以及其间的各音阶合在一起加以协调那样,使所有这些部分由各自分立而变成一个有节制的和和谐的整体时,于是,如果有必要做什么事的话――无论是在挣钱、照料身体方面,还是在某种政治事务或私人事务方面――他就会做起来;并且在做所有这些事情过程中,他都相信并称呼凡保持和符合这种和谐状态的行为是正义的好的行为,指导这种和谐状态的知识是智慧,而把只起破坏这种状态作用的行为称作不正义的行为,把指导不和谐状态的意见称作愚昧无知。”13 由此可见,个人正义就是个人灵魂的和谐。当人的灵魂的三个部分互不代替,互不干涉,各起各的作用时,就实现了个人正义。
城邦是由个人构成的,城邦正义显然也是由个人正义构成的,当然不是个人的简单相加组成的,是在国家和谐的前提下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构成的,所以城邦的和谐大致是由个人和谐构成的。与灵魂的三个部分相对应的,是前面所说的三个等级,其中,哲学家、士兵、生产者分别是理性、激情、欲望的代表。正义的人必须让理性统治激情,由激情抑制欲望。最理想的城邦就是哲学家领导士兵,统治生产者。士兵和生产者要服从哲学家的统治,为哲学家服务。只有这样,城邦即国家才能安定和谐,长治久安。既然城邦正义是由个人正义的相互作用构成的,那么城邦和谐就是由个人和谐相互作用构成的。城邦和谐意味着社会的和谐,城邦和谐与个人和谐分不开,所以,个人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二)城邦有适度的规模和贫富,能力决定职业
柏拉图根据统治者与实际权力的承担者之间的关系把城邦分为:君主制的城邦、民主制的城邦、寡头制的城邦、僭主制的城邦和贵族制的城邦。这些城邦都不是他要建立的城邦,他要建立的城邦是哲学家执政的城邦,他把这种城邦的建立过程由低级到高级分为三个阶段:健康式城邦、美的城邦和哲学家统治的城邦。在柏拉图看来,第三阶段的城邦是最为和谐的,不过第一阶段也有和谐的方面:“健康的城邦是个快乐的城邦――没有贫困、没有压迫或政府、没有战争及人吃人的现象。城邦的快乐在于每个成员都是快乐的,因为每个成员的劳动与其报酬之间有着完美和谐的一致;任何人都不侵犯他人。它之所以不需要政府是因为每个人都由自己来选择最适合他的技艺;自然的天赋与爱好之间不存在不和谐”。14 有益于个人的东西(他选择其天性最适合的技艺)与有益于城邦的东西之间也是和谐一致的,虽然这种城邦有它完美的一方面,但它也有不完美的一面,和谐容易丧失。
在柏拉图看来,和谐的城邦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和谐的城邦的规模要适度
和谐的城邦的规模要有一个不能超过的最佳限度――“国家大到还能统一”。15 在这里,城邦和国家是同一个意思。如果一个城邦为了拥有大量的疆土,就去不断地战争,一旦拥有了,却又没有能力让城邦和谐发展,结果又分裂,这样的战争又有什么意义呢?所以国家的疆土大小由国家是否统一和谐决定。人口要与社会资源相适应,要便于管理,特别需要注意不能让人口超过社会资源,否则就会出现贫富两极分化,社会就不能实现自由平等,会出现动乱不稳。因为像游牧民族这种“生活是分散独立的个人需要宽广的活动空间。如果活动空间不足,势必会产生摩擦和冲突,导致社会动乱,但作为一个社会,空间又不能太大,人口更不能过多。希腊各城邦为了控制人口,实行持续的移民政策,移民地又发展成新的城邦,以致城邦数以百计。他们宁愿在各自孤立的小城邦中生活,而不努力建立一个统一的强大的国家,只在波斯反复入侵的情况下才迫不得已实行联合。这就是每个人要当自由人的考虑”。16 2.和谐的城邦的贫富要适度
和谐的城邦的贫富以不太贫和不太富为好。因为太富了“则奢侈、懒散和要求变革”。17 太穷了“则粗野、低劣,也要求变革”。18 不太贫和不太富的国家,要有策略地统治国家。要把别的国家看成是“相互敌对的两部分,一为穷人的,一为富人的,而且这两个部分各自内部还分成许多个更小的对立部分”。19 要利用别国的贫富差别,挑起他们的内部矛盾,并“把一些个的财富、权力或人口许给另一些个部分,那你就会有许多的盟友和不多的敌人”。20 比如,如果发生战争,就联合两个富有的敌对国家中的一个,去打另外一个,可以这样做:“我们派遣一名使节到两国之一去,把真实情况告诉他们:金银这东西我们是没有也不容许有的,但他们可以有,所以他们还是来帮助我们作战,虐掠另一敌国的好。听到这些话,有谁愿去和瘦而有力的狗打,而不愿意和狗在一边去攻打那肥而弱的羊呢?”21 这个不太贫和不太富国家要以不太多的剩余财富为准,要善于利用敌人的矛盾笼络人心,以本国的和谐为主题,以本国的和谐为目的。
3.能力决定职业
在一个和谐的城邦里,要做到能力决定职业。不要因为你是统治者的后代,你就有继承统治权;你变低劣时,就要把你“降入其他阶级”;22 如果农民工人这些低等阶级的后代有统治才能,就要把他们“提升为护卫者”。23
(三)哲学家执政
当时的哲学家与城邦之间矛盾重重,柏拉图认为唯有双方都彻底改变才能实现二者之间本应具有的和谐。“这种改变恰恰在于:城邦不再不愿由哲学家来统治,而哲学家不再不愿统治城邦。哲学与政权之间的这种和谐一致是难以做到的,是非常不可能的,但却并非不可能。”24 要实现二者的改变,要进行正确的劝说,必要时通过法律加以规定。
1.哲学家执政是哲学王思想的具体体现
在柏拉图设计的理想国中,哲学家居于最高等级,是整个城邦的统治者,是城邦的关键人物。这应该说是柏拉图理想国的最具有特色的内容之一,哲学王思想是柏拉图的核心思想。这一思想是柏拉图的独家创作。
哲学家执政就是指统治者既有政治权力,又有哲学理念论,二者结合于一身的哲学王思想。正如柏拉图所说:“除非哲学家变成了我们国家中的国王,或者我们叫做国王或统治者的那些人能够用严肃认真的态度去研究哲学,使得哲学和政治这两件事情能够结合起来,而把那些现在只搞政治而不研究哲学或者只研究哲学而不搞政治的人排斥出去,否则我们的国家就永远不会得到安宁,全人类也不会免于灾难。除非这件事情能够实现,否则我们提出来的这个国家理论就永远不能够在可能范围内付诸实行,得以看见天日。我踌躇了很久而不敢说出来的,就是这件事情,因为我知道如果我说出来,人们会说我又是在发怪论了。因为人们不容易看出,除掉这样做之外,没有别的办法可以使国家或者个人得到幸福。”25 所以,要实现城邦的稳定和谐,首要的前提就是哲学家执政。
2.哲学家执政的原因
为什么让哲学家执政而不让政治家执政呢?柏拉图认为,只有哲学家才有统治国家的素质,当时的政治家,只是政客而已。他们争权夺利、自私自利、唯我独尊,不具备最高的知识,不能洞悉万物的本原,不能把握绝对的至善,不能熟悉理念世界的知识,他们不能当国王。哲学家可以当国王是因为他们热爱真理,能认识到真正的理念,掌握真正的知识,是最接近神的境界的人,能够分享神的智慧,知晓宇宙自然的奥秘,能够掌握治理国家的知识,具有治理国家的美德。柏拉图强调指出,美德本身是不能凭借感官感觉到的。“人类理智须按照所谓‘理念’去运用,从杂多的感觉―知觉出发,凭借推理,把它们统摄成一种理性的概念。这种推理作用是一种回忆,……”26 一些政治家是凭借感官感觉到的品德,不具有真正的美德,而哲学家则是凭借灵魂、理智把握这种绝对的美德。他在《法律篇》中指出,绝大多数人己丧失生前拥有的绝对美德的记忆;只有哲学家,他是有较好的记忆的,当处于迷狂状态,沉思尘世美德的原型即美德的理念时,才能观照正义、节制、智慧等美德本身。所以,他认为,造成社会分裂和混乱的原因是因为统治者的品德败坏,而统治者的品德败坏也是政治败坏的根源,然而哲学家则是品德最高尚的人。
三、启示
总之,柏拉图所说的和谐是国家内部各等级,即统治者、护卫者和生产者各行其是、各安其分的和谐,从此可以看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是要看国家的结构是否合理,国家职能是否越位错位。在柏拉图看来,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证,没有社会正义,就不会有和谐社会。正义不仅是柏拉图所追求的理想,而且是现代社会正常运行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原则和重要保障。
我们只有了解了柏拉图的社会和谐的基本内涵与特征后,才能取长补短,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注 释: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11 12 13 15 17 18 19 20 21 22 23 柏拉图.理想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102,109,110,102,133,134,134,152,152,101,156, 156,172,137,135,137,127,136,102,138,473.
14 列奥・施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政治哲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16 陆苏拉德.柏拉图密码[M].北京:云南出版集团公司,云南人民出版社,2008.61.
24 列奥・施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政治哲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54.
25 柏拉图.理想国[M].重庆:西苑出版社,2003.473.
26 柏拉图.裴得罗篇[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249.
参考文献:
〔1〕柏拉图.理想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2〕柏拉图.理想国[M].重庆:西苑出版社,2003.
〔3〕柏拉图.裴得罗篇[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4〕罗素.西方哲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5〕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6〕列奥・施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政治哲学史[M].商务印书馆,1980.
〔7〕陆苏拉德.柏拉图密码[M].云南出版集团公司,云南人民出版社,2008.
〔8〕范明生.柏拉图哲学述评[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9〕蒋汉通.传统和谐思想及其当代价值解读[J].四川大学学报,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