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报要求
一、扶持内容
重点对经认定的山东省服务外包产业核心园区公共平台建设、服务外包重点人才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开展人才培训及国际认证等进行扶持。旨在培育建设一批聚集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外包产业核心园区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构建模式新颖、层次分明、支撑能力强的人才培训体系(不包括青岛市,下同)。
(一)支持有条件的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创建服务外包产业核心园区,积极承接软件研发、现代物流、文化创意、工程设计等高端服务外包产业,并在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公共培训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
(二)支持专业培训机构提升培训规模和档次,对经认定的重点培训机构开展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给予扶持。主要包括:面向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的新入职大学(含大专,下同)毕业生培训、人才定制培训和实训、跨国公司服务外包业务从业资质培训、服务外包国际认证知识培训,服务外包相关法律、行业标准及相关知识产权培训等;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开展校企合作、课程开发、专业设置、引进国际知名培
训机构或先进课件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支持重点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加快发展,提高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能力。对企业开展新入职员工培训、选拔优秀员工到国外企业实训以及引进国际中高端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
(四)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9001)、业务持续性管理标准(BS25999)等相关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给予支持。
(五)支持引进世界外包100强和国内外包50强企业落户山东。
(六)对经认定的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开展的国际市场开拓、技术创新等项目给予支持。
二、扶持条件
(一)申请扶持的服务外包核心园区,是指在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示范园区)和经省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中建设的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区。服务外包核心园区应具备较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和
公共培训平台建设。其所在的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年度综合考核列前10位以内,园区内从事离岸按外包业务的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年度离岸外包执行额500万美元以上。
(二)申请扶持的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是指具备良好的培训资源和实训基地,并经省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从事服务外包人才项目培训的大专院校及社会专业培训机构,年培训人数不低于300人,其中70%以上被服务外包企业合同录用。
(三)申请扶持的服务外包企业,是指在山东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为主,根据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的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的服务供应商。服务外包企业中,大学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应占企业员工总数70%以上,年度离岸外包执行额不低于50万美元且占全部外包额的50%以上,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四)申请扶持的文化出口企业,是指经省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文化出口重点企业。
上述企业和培训机构须在商务部服务外包管理系统(www.fwwb.gov.cn)上注册登记,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且近三年来无不良信誉记录,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扶持标准
(一)对服务外包核心园区有关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公共培训平台的设备购置及运营和公益性基础设施
建设等,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建设支出的50%。其中,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园区)最高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省级服务外包核心园区最高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本年度开展服务外包从业技能培训,且被我省境内服务外包企业录用,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对开展校企合作、课程开发、设立服务外包专业或方向以及引进国际知名培训机构或国际先进课件的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经评估合格的,原则上按20万元给予补助。每单位年最高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三)对年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出口额超过300万美元的企业,以每增加50万美元资助10万元为基数标准,原则上按20-100万元给予分档奖励。年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出口额不足300万美元,但增幅超过50%且排名全省前10位的企业,原则上按10-20万元给予分档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服务外包企业开展人才培训。
(四)对服务外包企业本年度取得相关国际认证的认证费及相关咨询费,根据实际支出情况给予定额补助。其中,取得CMMI4级认证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定额补助,取得CMMI5级认证的企业,给予25万元的定额补助。当年取得多项国际认证和认证升级的服务外包企业,可提出最多不超过
三项申请。对已经列入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贴范围的认证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五)对本年度引进的世界外包100强和国内外包50强的服务外包企业,并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章程)约定登记注册,且当年从业人员达到100人以上的,原则上按20万元给予奖励。
(六)服务外包企业引进中高级技术、管理等领军型人才,经评估合格的,原则上每人给予10-20万元的定额补助。
(七)对企业选派中高层技术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到国外企业实训,提高其项目开发、管理能力的,按在外实训期限和内容,每人给予2-3万元的定额补助。
单个企业按上述(三)到(七)项所获得的年度扶持资金总计原则上不超过100万。
(八)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开展的国际市场开拓、技术创新等项目给予支持。对国际市场开拓活动给予3-5万元定额补助,对技术创新项目给予10-20万元定额补助。对已经列入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贴范围的国际市场开拓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四、申报材料
(一)服务外包核心园区
1、山东省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请书(见附件6-1);
2、园区内从事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名单及营业执照等;
3、有关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和人才培训公共服务项目计划书、项目预算和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投入情况、贷款合同、借据等);
4、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以上均可提供复印件)
(二)重点专业培训机构
1、山东省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请书(见附件6-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从业资质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年度审计报告;
4、学员名册、学员毕业证书及本机构培训合格证书、学费发票,受训人员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等;
5、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以上均可提供复印件)
(三)服务外包企业
1、山东省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请书(见附件6-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年度审计报告;
4、与境外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海关出口报关单(或外管结汇水单)、会计报表等;
5、申请新设重点服务外包企业奖励的,还需要提供世界外包100强和国内外包50强企业的证明材料和已录用员工名册,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6、引进中高端领军型人才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2);
7、外派员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3);
8、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以上均可提供复印件)
(四)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
1、企业国际认证扶持资金申请书(见附件6-4);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年度审计报告;
4、与咨询、认证机构签订的咨询、认证合同或协议(如外文合同或协议应附中文译本);
5、认证机构的资质资格证书;
6、国际认证证书复印件;
7、实际发生的认证费(含咨询阶段的费用)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以外币为计算单位发生的费用支出,按费用支出凭证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
8、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以上均可提供复印件)
(五)文化出口重点企业
1、山东省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请书(见附件6-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年度审计报告;
4、国际市场开拓活动开展情况,相关费用支出合同、支付凭证(发票)、出访护照、邀请函、批件等资料。
5、技术创新项目开展情况和相关费用支出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
6、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以上均可提供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用A4纸按顺序于左侧装订成册,页前附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6-1、山东省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请书
、引进中高端领军型人才情况登记表
、外派员工情况登记表
、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扶持资金申请书
、山东省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请汇总表 6-26-36-46-5
附件6-1:
山东省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请书
(一式两份)
申请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电话: 传真: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备注:申请报告请说明申请理由、申请金额等。1、服务外包核心园区重点介绍产业优势、基础设施优势、产业目标、服务外包企业数量、服务外包业务额、空间布局和规划面积、扶持政策等;2、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重点介绍院校或专业培训机构的办学或培训资质、培训规模、教学计划、发展规划、教学设施、师资队伍、课程设置、培训经验、历年培训情况等;3、服务外包企业重点介绍外包业务类型、人员规模和主要客户情况。4、文化出口重点企业介绍出口业务情况、国际市场开拓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执行情况等。可另加附页。
附件6-2:
引进中高端领军型人才情况登记表 申请单位:
附件6-3:
外派员工情况登记表
附件6:
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报要求
一、扶持内容
重点对经认定的山东省服务外包产业核心园区公共平台建设、服务外包重点人才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开展人才培训及国际认证等进行扶持。旨在培育建设一批聚集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外包产业核心园区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构建模式新颖、层次分明、支撑能力强的人才培训体系(不包括青岛市,下同)。
(一)支持有条件的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创建服务外包产业核心园区,积极承接软件研发、现代物流、文化创意、工程设计等高端服务外包产业,并在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公共培训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
(二)支持专业培训机构提升培训规模和档次,对经认定的重点培训机构开展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给予扶持。主要包括:面向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的新入职大学(含大专,下同)毕业生培训、人才定制培训和实训、跨国公司服务外包业务从业资质培训、服务外包国际认证知识培训,服务外包相关法律、行业标准及相关知识产权培训等;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开展校企合作、课程开发、专业设置、引进国际知名培
训机构或先进课件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支持重点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加快发展,提高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能力。对企业开展新入职员工培训、选拔优秀员工到国外企业实训以及引进国际中高端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
(四)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9001)、业务持续性管理标准(BS25999)等相关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给予支持。
(五)支持引进世界外包100强和国内外包50强企业落户山东。
(六)对经认定的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开展的国际市场开拓、技术创新等项目给予支持。
二、扶持条件
(一)申请扶持的服务外包核心园区,是指在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示范园区)和经省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中建设的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区。服务外包核心园区应具备较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和
公共培训平台建设。其所在的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年度综合考核列前10位以内,园区内从事离岸按外包业务的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年度离岸外包执行额500万美元以上。
(二)申请扶持的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是指具备良好的培训资源和实训基地,并经省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从事服务外包人才项目培训的大专院校及社会专业培训机构,年培训人数不低于300人,其中70%以上被服务外包企业合同录用。
(三)申请扶持的服务外包企业,是指在山东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为主,根据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的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的服务供应商。服务外包企业中,大学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应占企业员工总数70%以上,年度离岸外包执行额不低于50万美元且占全部外包额的50%以上,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四)申请扶持的文化出口企业,是指经省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文化出口重点企业。
上述企业和培训机构须在商务部服务外包管理系统(www.fwwb.gov.cn)上注册登记,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且近三年来无不良信誉记录,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扶持标准
(一)对服务外包核心园区有关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公共培训平台的设备购置及运营和公益性基础设施
建设等,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建设支出的50%。其中,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园区)最高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省级服务外包核心园区最高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本年度开展服务外包从业技能培训,且被我省境内服务外包企业录用,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对开展校企合作、课程开发、设立服务外包专业或方向以及引进国际知名培训机构或国际先进课件的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经评估合格的,原则上按20万元给予补助。每单位年最高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三)对年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出口额超过300万美元的企业,以每增加50万美元资助10万元为基数标准,原则上按20-100万元给予分档奖励。年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出口额不足300万美元,但增幅超过50%且排名全省前10位的企业,原则上按10-20万元给予分档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服务外包企业开展人才培训。
(四)对服务外包企业本年度取得相关国际认证的认证费及相关咨询费,根据实际支出情况给予定额补助。其中,取得CMMI4级认证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定额补助,取得CMMI5级认证的企业,给予25万元的定额补助。当年取得多项国际认证和认证升级的服务外包企业,可提出最多不超过
三项申请。对已经列入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贴范围的认证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五)对本年度引进的世界外包100强和国内外包50强的服务外包企业,并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章程)约定登记注册,且当年从业人员达到100人以上的,原则上按20万元给予奖励。
(六)服务外包企业引进中高级技术、管理等领军型人才,经评估合格的,原则上每人给予10-20万元的定额补助。
(七)对企业选派中高层技术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到国外企业实训,提高其项目开发、管理能力的,按在外实训期限和内容,每人给予2-3万元的定额补助。
单个企业按上述(三)到(七)项所获得的年度扶持资金总计原则上不超过100万。
(八)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开展的国际市场开拓、技术创新等项目给予支持。对国际市场开拓活动给予3-5万元定额补助,对技术创新项目给予10-20万元定额补助。对已经列入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贴范围的国际市场开拓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四、申报材料
(一)服务外包核心园区
1、山东省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请书(见附件6-1);
2、园区内从事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名单及营业执照等;
3、有关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和人才培训公共服务项目计划书、项目预算和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投入情况、贷款合同、借据等);
4、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以上均可提供复印件)
(二)重点专业培训机构
1、山东省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请书(见附件6-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从业资质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年度审计报告;
4、学员名册、学员毕业证书及本机构培训合格证书、学费发票,受训人员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等;
5、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以上均可提供复印件)
(三)服务外包企业
1、山东省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请书(见附件6-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年度审计报告;
4、与境外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海关出口报关单(或外管结汇水单)、会计报表等;
5、申请新设重点服务外包企业奖励的,还需要提供世界外包100强和国内外包50强企业的证明材料和已录用员工名册,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6、引进中高端领军型人才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2);
7、外派员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3);
8、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以上均可提供复印件)
(四)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
1、企业国际认证扶持资金申请书(见附件6-4);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年度审计报告;
4、与咨询、认证机构签订的咨询、认证合同或协议(如外文合同或协议应附中文译本);
5、认证机构的资质资格证书;
6、国际认证证书复印件;
7、实际发生的认证费(含咨询阶段的费用)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以外币为计算单位发生的费用支出,按费用支出凭证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
8、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以上均可提供复印件)
(五)文化出口重点企业
1、山东省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请书(见附件6-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年度审计报告;
4、国际市场开拓活动开展情况,相关费用支出合同、支付凭证(发票)、出访护照、邀请函、批件等资料。
5、技术创新项目开展情况和相关费用支出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
6、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以上均可提供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用A4纸按顺序于左侧装订成册,页前附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6-1、山东省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请书
、引进中高端领军型人才情况登记表
、外派员工情况登记表
、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扶持资金申请书
、山东省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请汇总表 6-26-36-46-5
附件6-1:
山东省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请书
(一式两份)
申请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电话: 传真: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备注:申请报告请说明申请理由、申请金额等。1、服务外包核心园区重点介绍产业优势、基础设施优势、产业目标、服务外包企业数量、服务外包业务额、空间布局和规划面积、扶持政策等;2、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重点介绍院校或专业培训机构的办学或培训资质、培训规模、教学计划、发展规划、教学设施、师资队伍、课程设置、培训经验、历年培训情况等;3、服务外包企业重点介绍外包业务类型、人员规模和主要客户情况。4、文化出口重点企业介绍出口业务情况、国际市场开拓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执行情况等。可另加附页。
附件6-2:
引进中高端领军型人才情况登记表 申请单位:
附件6-3:
外派员工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