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州市安监局严格执法程序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
为促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工作,莱州市安监局从六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建设。
一是执法范围明确化。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明确界定了执法监察范围和重点单位部位,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安全检查。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以及重点工商贸企业,市镇两级执法队伍坚持每月执法检查一次;对烟花爆竹常年经营业户,销售旺季坚持每半月一次,其他时间每季度一次,填写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充分发挥协管员队伍以及村居(社区)安全员队伍的作用,每季度检查一次,填写市安监局统一制作的《安全生产检查表》。此外,镇街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企业坚持每月带队督导检查一次,并填写全市统一印发的《领导干部督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通过采取这一措施,较好地提高了安全检查的覆盖率和复查率。
二是日常检查规范化。2008年,市镇两级执法监察人员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培训、统一考试,全部换发了新式的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了100%。为规范执法证件管理,该局专门建立了《行政执法资格证》管理台帐,对每名执法人员的证件号码及相关情况进行了登记,并在网站上公布。在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中,该局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切实做到了两人以上执法并出示执法证件。对凡是被检查的单位,一律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凡是需要限期整改的,一律下达整改指令书,切实做到对发现的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当场进行处理,并对责任单位的整改情况跟踪督导,按时复查。同时,做到执法检查有记录、有内容、有签字,在执法文书使用上做到正确,在执法文书填写上做到全面、准确、规范、整洁。 三是行政许可制度化。认真履行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及所需的全部资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在局机关门前和局网站公开,并对外设立服务电话。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查、审核和备案事项,做到严格审查条件,规范审查程序,限时办结行政许可事项,并建立健全了相关资料档案。
四是执法监察程序化。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察作业指导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责任,注重执法程序,确保每一起事故和隐患的查处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规范。同时,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对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举报查处等档案和卷宗及时归档,并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文书样式,统一填写格式,统一归档程序,统一规范方式,较好地促进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是组织检查经常化。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治理排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充分运用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
手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并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以来,市镇两级执法监察队伍共对19769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10.8342次监督监察,查出事故隐患8694条,重大事故隐患174条;执法过程中共下达各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文书21591份,实现了“零投拆”。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及时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六是事故查处严厉化。为强化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有效遏制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该局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管理为重点,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事故接报记录台帐等方面,加大了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去年以来,查处信访举报18 起(矿山10起、危化7起、工商贸1起)。在事故查处中,依法成立调查组,按照 “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扎实做好事故查处工作,并严格按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各种资料档案。同时,为教育引导各类企业汲取事故教训,定期在全市组织开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对不落实安全整改措施、事故隐患严重的企业,做到该处罚就处罚,该通报就通报,决不手软,较好地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
山东省莱州市安监局严格执法程序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
为促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工作,莱州市安监局从六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建设。
一是执法范围明确化。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明确界定了执法监察范围和重点单位部位,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安全检查。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以及重点工商贸企业,市镇两级执法队伍坚持每月执法检查一次;对烟花爆竹常年经营业户,销售旺季坚持每半月一次,其他时间每季度一次,填写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充分发挥协管员队伍以及村居(社区)安全员队伍的作用,每季度检查一次,填写市安监局统一制作的《安全生产检查表》。此外,镇街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企业坚持每月带队督导检查一次,并填写全市统一印发的《领导干部督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通过采取这一措施,较好地提高了安全检查的覆盖率和复查率。
二是日常检查规范化。2008年,市镇两级执法监察人员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培训、统一考试,全部换发了新式的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了100%。为规范执法证件管理,该局专门建立了《行政执法资格证》管理台帐,对每名执法人员的证件号码及相关情况进行了登记,并在网站上公布。在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中,该局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切实做到了两人以上执法并出示执法证件。对凡是被检查的单位,一律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凡是需要限期整改的,一律下达整改指令书,切实做到对发现的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当场进行处理,并对责任单位的整改情况跟踪督导,按时复查。同时,做到执法检查有记录、有内容、有签字,在执法文书使用上做到正确,在执法文书填写上做到全面、准确、规范、整洁。 三是行政许可制度化。认真履行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及所需的全部资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在局机关门前和局网站公开,并对外设立服务电话。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查、审核和备案事项,做到严格审查条件,规范审查程序,限时办结行政许可事项,并建立健全了相关资料档案。
四是执法监察程序化。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察作业指导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责任,注重执法程序,确保每一起事故和隐患的查处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规范。同时,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对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举报查处等档案和卷宗及时归档,并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文书样式,统一填写格式,统一归档程序,统一规范方式,较好地促进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是组织检查经常化。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治理排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充分运用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
手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并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以来,市镇两级执法监察队伍共对19769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10.8342次监督监察,查出事故隐患8694条,重大事故隐患174条;执法过程中共下达各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文书21591份,实现了“零投拆”。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及时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六是事故查处严厉化。为强化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有效遏制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该局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管理为重点,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事故接报记录台帐等方面,加大了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去年以来,查处信访举报18 起(矿山10起、危化7起、工商贸1起)。在事故查处中,依法成立调查组,按照 “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扎实做好事故查处工作,并严格按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各种资料档案。同时,为教育引导各类企业汲取事故教训,定期在全市组织开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对不落实安全整改措施、事故隐患严重的企业,做到该处罚就处罚,该通报就通报,决不手软,较好地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