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人口„2010‟9号
关于印发《省人口计生委机关和直属单位
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0年省人口计生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1.省人口计生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评估办法
2.省人口计生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分解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1
附件1:
省人口计生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目标
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
为了调动全委干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想事、干事、成事、共事的良好氛围,准确评估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履行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根据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绩效考核评估暨奖励办法、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双百分”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
一、 考核评估范围、内容
(一)范围
委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
(二)内容
考核评估内容为年度目标责任制分解各项工作。每项工作考核评估包括工作计划、工作过程记录、完成时限、工作结果等。
二、考核评估方式
(一)领导评估
2
领导评估由委领导对分管处室(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赋分,提出评价意见。
领导评估赋分表
(二)基层评估
以发放评价意见表的方式,对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工作任务完成及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评价意见表发放范围为9个市、州人口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以及部分县(市、区)人口计生局,不少于30个单位。
基层评价赋分表
(三)考核评估委员会评估
由考核评估委员会组织专门人员,按照目标责任制任务 3
分解对处室及直属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评估、赋分。采取听、查、看、访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评估程序
自我评价、经常性考核与年终综合评估相结合。
一是自我评价。各处室及直属单位每季度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自我评价,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每季度末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总结报考核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二是经常性考核。考核评估委员会组织专门人员按照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完成时限(最后时限),随时考核抽查,未按时完成的,按原计划完成相应比例予以扣分。各项扣分累加计入年终得分。
三是年终综合评估。年终考核评估委员会对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别将领导评估、基层评估、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支部自身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估得分累加,再根据评分标准中加减分标准进行相应加分或减分,即为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年终考核评估总分。
四是结果反馈。年终考核评估结束后,考核评估委员会及时向处室及直属单位反馈工作目标年终评估结果,指出不足,提出工作建议。
四、评估结果运用
4
依据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对被评估的处室及单位实行奖优罚劣、行政问责。
(一)作为先进评比的依据。年终考核评估评为优秀等次的处室及单位,确定为先进处室(单位)给予表彰。处室、单位及支部考评结果同时与个人年度考核优秀和优秀党员评比挂钩,年终考核评估结果较差的处室及单位、以及取消年终考评资格的处室及单位内部人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二)作为机关目标责任制奖金兑现的依据。机关处室考评结果与目标责任制奖金兑现挂钩,年终根据核定的总奖金数和总分数确定分值,按实际分数计发奖金。
(三)作为处室经费使用以及直属单位奖励领导班子的依据。根据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处室增加1万元办公经费。对评为优秀等级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奖励1万元。
(四)作为行政问责的依据。年终考核评估非不可抗力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处室及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同时对处室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于出现《吉林省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规定的问责行为的,要按照规定给予行政问责;对于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
五、评分标准
(一)设定分值
工作任务目标和支部自身建设各设固定分值100分,并按照承担的工作项目进行分值二次分解。
(二)领导评估分
领导评估分别占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评估百分及支部自身建设目标考核评估百分中的20%。
(三)基层评估分
基层评估分别占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评估百分及支部自身建设目标考核评估百分中的20%。
(四)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估分
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估分占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评估百分中的60%。
(五)支部自身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评估分
支部自身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评估分占支部自身建设考核评估百分中的60%。
(六)加分减分
──加分
对工作有亮点、有创新、超额完成指标任务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在年终评估所得总分中加分。
亮点工作加分:
1. 单项工作被评为全委亮点工作的,每项加5分。 6
创新工作加分:
2.单项工作被国家、省、相关部门评为先进、受到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和1.5分。
3.单项工作在国家级会议上介绍经验,经验得到推广运用的加5分;书面交流的加3分;在文件、通报、领导批示和讲话中涉及表扬的加1.5分。
4.单项工作在省级会议上介绍经验,其经验得到推广运用的加3分;书面交流的加1.5分;在文件、通报、领导批示和讲话中涉及表扬的加1分。
5.单项工作在省级部门会议上介绍经验,其经验得到推广运用的加2分;书面交流的加1分;在文件、通报、领导批示和讲话中涉及表扬的加0.5分。
超额完成工作加分:
6.在完成省人口计生委2010年目标责任制任务分解之外,出台规范性文件或完成其他重要工作,成效显著、对基层工作有指导意义,受到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充分肯定的,考核评估委员会根据超额完成工作的难度、质量和任务量大小等实际情况进行认定,每项分别给予处室及单位加0.5分、0.3分和0.1分。
其他方面加分:
7.工作建议和调研报告被国家、省、相关部门采纳、肯定的,分别加1.5分、1分和0.5分。
7
8.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人口计生工作方面的理论文章、学术文章、调研报告、经验材料、新闻报道等(千字以上),每项分别加0.2分、0.1分。
级别确定说明:
国家级:党中央、国务院、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办局。省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省纪委(含省直各部门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和召开的会议)。部门级:国家人口计生委各司局和直属单位、省直各部门、省人口计生委。
单项工作及同类工作年度内被同一部门多次表扬及获奖的,按1次计分。
── 减分
1.季度考核抽查中未按规定的时限及质量标准完成任务的,每出现1项扣减3分;年终考核不能按规定时限及质量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每出现1项扣减5分(出现政策调整及特殊客观原因原有工作目标不能实现的除外)。
2.对年度包干经费超支的机关处室,每超支10%扣2分。
3.直属单位要通过积极创收、开源节流等方式,补足职工津贴补贴中的财政资金缺口,对年度内不能补足资金缺口造成欠支的,每欠支5%,扣2分。
4.凡发生违反政策和在廉政建设中出现重大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其所在处室及单位取消评比资格。 8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工作的领导,使考评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委党组领导下的省人口计生委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委员会,成员及分工如下:
(一)省人口计生委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委员会 主 任:高申余 温治宇
成 员:付友和、冉桂杰、毕桂荣、王忠华
(二)工作分工
工作任务目标责任制经常性工作由人事处负责考评;支部自身建设由机关党委、监察室负责考评。
9
附件2:
2010年省人口计生委目标责任制分解 单位:办公室
10
单位:法规处
11
单位:发展规划与信息处
12
单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
13
单位:宣传教育处
14
单位:科学技术服务处
15
单位:财务处
16
单位:奖励扶助管理处
17
2010年省人口计生委目标责任制分解
18
单位:机关党委
19
单位: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20
2010年省人口计生委目标责任制分解
21
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22
单位:人口生命科学技术研究院
23
2010年省人口计生委目标责任制分解
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24
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
25
单位:人口计划考核站
26
2010年省人口计生委目标责任制分解
27
2010年省人口计生委目标责任制分解
单位:物业管理中心
主题词:计划生育 通知
吉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2010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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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人口„2010‟9号
关于印发《省人口计生委机关和直属单位
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0年省人口计生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1.省人口计生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评估办法
2.省人口计生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分解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1
附件1:
省人口计生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目标
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
为了调动全委干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想事、干事、成事、共事的良好氛围,准确评估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履行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根据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绩效考核评估暨奖励办法、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双百分”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
一、 考核评估范围、内容
(一)范围
委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
(二)内容
考核评估内容为年度目标责任制分解各项工作。每项工作考核评估包括工作计划、工作过程记录、完成时限、工作结果等。
二、考核评估方式
(一)领导评估
2
领导评估由委领导对分管处室(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赋分,提出评价意见。
领导评估赋分表
(二)基层评估
以发放评价意见表的方式,对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工作任务完成及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评价意见表发放范围为9个市、州人口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以及部分县(市、区)人口计生局,不少于30个单位。
基层评价赋分表
(三)考核评估委员会评估
由考核评估委员会组织专门人员,按照目标责任制任务 3
分解对处室及直属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评估、赋分。采取听、查、看、访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评估程序
自我评价、经常性考核与年终综合评估相结合。
一是自我评价。各处室及直属单位每季度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自我评价,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每季度末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总结报考核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二是经常性考核。考核评估委员会组织专门人员按照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完成时限(最后时限),随时考核抽查,未按时完成的,按原计划完成相应比例予以扣分。各项扣分累加计入年终得分。
三是年终综合评估。年终考核评估委员会对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别将领导评估、基层评估、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支部自身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估得分累加,再根据评分标准中加减分标准进行相应加分或减分,即为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年终考核评估总分。
四是结果反馈。年终考核评估结束后,考核评估委员会及时向处室及直属单位反馈工作目标年终评估结果,指出不足,提出工作建议。
四、评估结果运用
4
依据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对被评估的处室及单位实行奖优罚劣、行政问责。
(一)作为先进评比的依据。年终考核评估评为优秀等次的处室及单位,确定为先进处室(单位)给予表彰。处室、单位及支部考评结果同时与个人年度考核优秀和优秀党员评比挂钩,年终考核评估结果较差的处室及单位、以及取消年终考评资格的处室及单位内部人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二)作为机关目标责任制奖金兑现的依据。机关处室考评结果与目标责任制奖金兑现挂钩,年终根据核定的总奖金数和总分数确定分值,按实际分数计发奖金。
(三)作为处室经费使用以及直属单位奖励领导班子的依据。根据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处室增加1万元办公经费。对评为优秀等级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奖励1万元。
(四)作为行政问责的依据。年终考核评估非不可抗力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处室及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同时对处室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于出现《吉林省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规定的问责行为的,要按照规定给予行政问责;对于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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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分标准
(一)设定分值
工作任务目标和支部自身建设各设固定分值100分,并按照承担的工作项目进行分值二次分解。
(二)领导评估分
领导评估分别占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评估百分及支部自身建设目标考核评估百分中的20%。
(三)基层评估分
基层评估分别占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评估百分及支部自身建设目标考核评估百分中的20%。
(四)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估分
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估分占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评估百分中的60%。
(五)支部自身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评估分
支部自身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评估分占支部自身建设考核评估百分中的60%。
(六)加分减分
──加分
对工作有亮点、有创新、超额完成指标任务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在年终评估所得总分中加分。
亮点工作加分:
1. 单项工作被评为全委亮点工作的,每项加5分。 6
创新工作加分:
2.单项工作被国家、省、相关部门评为先进、受到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和1.5分。
3.单项工作在国家级会议上介绍经验,经验得到推广运用的加5分;书面交流的加3分;在文件、通报、领导批示和讲话中涉及表扬的加1.5分。
4.单项工作在省级会议上介绍经验,其经验得到推广运用的加3分;书面交流的加1.5分;在文件、通报、领导批示和讲话中涉及表扬的加1分。
5.单项工作在省级部门会议上介绍经验,其经验得到推广运用的加2分;书面交流的加1分;在文件、通报、领导批示和讲话中涉及表扬的加0.5分。
超额完成工作加分:
6.在完成省人口计生委2010年目标责任制任务分解之外,出台规范性文件或完成其他重要工作,成效显著、对基层工作有指导意义,受到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充分肯定的,考核评估委员会根据超额完成工作的难度、质量和任务量大小等实际情况进行认定,每项分别给予处室及单位加0.5分、0.3分和0.1分。
其他方面加分:
7.工作建议和调研报告被国家、省、相关部门采纳、肯定的,分别加1.5分、1分和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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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人口计生工作方面的理论文章、学术文章、调研报告、经验材料、新闻报道等(千字以上),每项分别加0.2分、0.1分。
级别确定说明:
国家级:党中央、国务院、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办局。省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省纪委(含省直各部门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和召开的会议)。部门级:国家人口计生委各司局和直属单位、省直各部门、省人口计生委。
单项工作及同类工作年度内被同一部门多次表扬及获奖的,按1次计分。
── 减分
1.季度考核抽查中未按规定的时限及质量标准完成任务的,每出现1项扣减3分;年终考核不能按规定时限及质量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每出现1项扣减5分(出现政策调整及特殊客观原因原有工作目标不能实现的除外)。
2.对年度包干经费超支的机关处室,每超支10%扣2分。
3.直属单位要通过积极创收、开源节流等方式,补足职工津贴补贴中的财政资金缺口,对年度内不能补足资金缺口造成欠支的,每欠支5%,扣2分。
4.凡发生违反政策和在廉政建设中出现重大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其所在处室及单位取消评比资格。 8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工作的领导,使考评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委党组领导下的省人口计生委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委员会,成员及分工如下:
(一)省人口计生委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委员会 主 任:高申余 温治宇
成 员:付友和、冉桂杰、毕桂荣、王忠华
(二)工作分工
工作任务目标责任制经常性工作由人事处负责考评;支部自身建设由机关党委、监察室负责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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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0年省人口计生委目标责任制分解 单位:办公室
10
单位:法规处
11
单位:发展规划与信息处
12
单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
13
单位:宣传教育处
14
单位:科学技术服务处
15
单位:财务处
16
单位:奖励扶助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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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省人口计生委目标责任制分解
18
单位:机关党委
19
单位: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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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省人口计生委目标责任制分解
21
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22
单位:人口生命科学技术研究院
23
2010年省人口计生委目标责任制分解
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24
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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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口计划考核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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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省人口计生委目标责任制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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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省人口计生委目标责任制分解
单位:物业管理中心
主题词:计划生育 通知
吉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2010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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