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 二、目的
为了加强防台防汛工作,防止险情扩大,使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积极应对台风、洪水发生时可能带来的威胁和巨大损失,建立台风、汛期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防台防汛抢险、救援应急处理机制,有效保障台风、汛期内本项目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上海市防台防汛有关要求,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上海市防汛、防台条例》 四、工程概况
虹梅南路-金海路通道(虹梅南路段)新建工程北起中环线立交北侧,沿虹梅南路向南至闵行区永德路北侧高架接地,与虹梅南路-金海路通道工程(越江段)相接,全长约10.89千米。主线高架为快速路,设计车速60~80km/h。本标段为第7标段,起点里程为K9+117.3,终点里程为K10+490,总长约1.37km,项目位于闵行区吴泾镇。工程内容包括:高架1.37公里,地面、排水1.36公里;洪春泾桥改造长度36m,塘泗泾桥改造长度38m。
4.1 闵行地区的主要气候特征:
从地理位置看,闵行区位于上海中心城区西南部,地处黄浦江中游,地势低平,黄浦江穿行而过,历来是太湖洪水下泄的主要通道、江浙两省涝水东排的走廊、上游洪水与下游江潮汇聚顶托的敏感区域。特定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决定了我区经常会受到台风、暴雨、高潮、洪水、龙卷风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尤其以风暴潮侵害最为严重。年平均降水量1144.9毫米,年平均降水日132.1天,日最大降水量224.8毫米。
历史资料显示:对本区有影响的台风平均每年有2次左右,最多年达4次,台风带来大风、暴雨等灾害。由于环流气候及上海城市小气候的改变,汛期暴雨表现为短历时、强降雨、局部性。突发灾害性天气、异常天气出现频率增加。太湖流域大范围出现全流域的强降雨次数增多,洪水下泄压力明显,如果其时台风和天文大潮汛来临,风、暴、潮“三碰头”的多发性和引发风、暴、潮、洪“四碰头”的可能性增加。 4.2 四色预警信号启动标准和条件
根据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一般灾情。较大灾情、重大灾情和特大灾情,参照市气象局关于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的标准和条件,设定了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和四级响应;明确四种灾害预警信号启动的责任人、应急抢险措施、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提高应急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
(-)IV级蓝色预警信号启动标准和响应行动标准 IV级蓝色预警信号启动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IV级蓝色预警信号,
(1)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热带气旋在24小时内影响本市,平均风力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
(2)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本区50mm
/12h以上或15-20mm/h,本区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风力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伴有雷击)。
(3)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预报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达到4.55-4.90米警戒线,或南浦站潮位达到4.5-4.85米警戒线。 (4)可能造成的一般灾害的其他汛情。 (二)III级黄色预警信号启动标准和相应行动标准
III级黄色预警信号启动标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III级黄色预警信号:
(1)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热带气旋在24小时内影响本市,平均风力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
(2)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本区50 mm/6h以上或 20-30 mm/h,本区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风力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已达该标准,且持续)。
(3)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预报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达到4.91—5.09米警戒线,或南浦站潮位达到4.86—5.04米警戒线。 (4)防汛墙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5)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其他汛情。 (三)II级橙色预警信号启动标准和相应行动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II级橙色预警信号,II级橙色预警信号启动标准:
(1)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热带气旋在24小时内影响本市,市区风力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本区50mm/3h或30 mm/h以上或已达该标准且降雨可能持续,本区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风力10级或阵风11级以上或已达该标准且可能持续,
还可出现冰雹)。
(3)上海市防汛信息中,b预报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达到5.10-5.28米警戒线,或南浦站潮位达到5.05—5.23米警戒线。 (4)防汛墙发生险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 (5)可能造成重大灾害的其他汛情。 (四)I级红色预警信号启动标准和相应行动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I级红色预警信号. I级红色预警信号启动标准
(1)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本市6小时内或已受热带气旋影响,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100mm/3h或60mm/h以上,或已达标准且降雨持续。本区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风力12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已受影响阵风 11-12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还可能出现冰雹、龙卷风)。
(3)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预报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超过5.29米以上警戒线,或南浦站潮位达到5.23米以上警戒线。 (4)防汛墙重要地段发生决口,形成特大险情。 (5)可能造成特大灾害的其他汛情。 4.3 施工周期:自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 4.4、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4.4.l防汛防台组织机构网络图
防汛防台小组机构网络图
4.4.2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通讯电话(附后)
(一)、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 长:丁向兵 副组长:徐建林、刘栋梁
成 员:陈建锋、唐龙军、陈恩锋、梁国才、李永钦、毛延波 杨波、
王 兴、谢海江、郭春永、袁晓玲、舒小亮、王 勇、席勇、范东东、林 云、王 运、郭 毅
(二)、具体分工如下:
l、丁向兵的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
2、徐建林、刘栋梁的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布置现场抢险,保持与当地防台、防汛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
3、杨波、王兴任务是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保持与当地及上级部门的沟通。
4、毛延波、郭春永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按职能归口负责保持
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5、李永钦、谢海江负责后勤物资保障及伤员处置工作。 6、其他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和需要随时听候指挥小组的安排。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队组成 抢险救援一队(桥梁队)队长:吴兆林 抢险救援二队(桩基队)队长:吴建刚 抢险救援三队(路基队)队长:孔月明 4.5、施工现场防汛防台 4.5.1 钻孔桩施施工现场
4.5.1.1 当收悉到气象预报有暴雨大风天气时,钻孔桩施工,若钻孔超过桩长1/2的桩孔应采用尽快成孔措施及浇灌混凝土。没有达到1/2桩长的桩孔,采取重浓度泥浆护壁,提出钻杆、封堵桩孔井口,避免雨水灌人。 4.5.1.2 钻孔桩现场拉闸断电,电闸箱采用垫高用防水布苫盖绑扎牢固,防止倾倒及被雨水浸泡。
4.5.1.3 钻孔桩机架底盘须加固索率,加固操作棚(或拆除),用电设备用防水布苫盖绑扎牢固。 4.5.2 盖梁、箱梁施工现场
4.5.2.1盖梁施工现场,盖梁高处作业点的材料须落至到地面,包括设有直立的模板垫高苫盖绳索绑车,防止被大风吹掉。脚手架的密目网应及时拆除减少大风的阻力,脚手板绑扎牢固。现场切断电源,电闸箱垫高苫盖绑扎牢固,防止倾倒及雨水浸泡。 4.5.3 承台基坑
4.5.3.1 基坑施工做好雨水排涝工作。加固基坑档立槽钢,在距离基坑10米以外打入槽钢与基坑档立槽钢连锁加固,防止出现塌塌。
4.5.3.2基坑排涝投入大功率抽水泵(应满足排雨量的抽水泵),采用专用供电线路及电闸箱,专人值班专人负责。 4.5.4 施工现场机械
施工现场大型机械,履带吊车、挖掘机等机械,停放到地势较高的位置,转向部位锁牢,扒杆放平封固。
4.5.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保证生活区用电,保证承台基坑抽水用电,设置发电机组流动车,保证应急临时用电。
4.6 人员撤离与陆域防台防汛
4.6.1 项目职工宿舍属彩钢板结构及集装箱,抗风能力8-10级以上,屋顶进行加固处理。当台风正面袭击预报风力可达到10级以上时,陆域人员撤离后方,采取到当地学校或临时租用村民民房避台的方法,并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作为备用撤离地点(提前做好联系沟通工作)以备应急使用。
4.6.2 陆域生活区、办公区及小临建筑物的屋顶进行加固,采用钢结构框架连接屋顶缆风绳与地锚加固的方法。
4.6.3 防汛防台期内保证电力系统畅通,保证电力设施完好处于良好运转状态。
4.7 施工现场防雷击
4.7.1 上海市闵行地区在台汛期,雷雨天气较多。因此做好施工现场高大机械设备的防雷击的准备工作,调度指挥系统每日收视天气预报及短期预报并及时通报。 4.7.2 大型机械
4.7.2.1 当收悉到气象预报有雷雨天气时,大型吊装机械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做好准备工作。当雷雨将要来临时,大型吊装机械停放在地势较高位置,锁好转向制动系统,将吊杆落放到水平位置,操作人员撤离现场。 4.7.2.2 钻孔桩、搅拌桩机等高大移动式施工设备,做好顶部防雷装置与接地装置的连接,准备接地连接体与导线,接地体不得采用螺纹钢。当遇有雷雨天气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将接地体打入地下,连接导线,接地体和连接导线及防雷接地电阻,必须符合国家防雷规范标准,作业人员撤离施工现场。
4.7.2.3 小临设施安装防雷装置,接地体材料不得采用螺纹钢,接地连接和接地连接必须符合国家防雷规范要求。 4.8、气象信息来源及传递
4.8.1 由调度指挥中心指定专人收集气象信息,及时准确掌握气象情况,特殊天气及时向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用高频值班无线电话(手机)通知到施工现场,引起足够注意,随时了解掌握气象动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4.8.3 通讯联系
4.8.3.1 日常工作通讯联系,必须顺畅,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安全生产。各施工现场除使用手机、高频电话79频道外,必须配两台以上手持对讲机,做为近距离联系,各施工现场要24小时开机值班待命(含移动电话)。 4.8.3.2 防汛防台调度指挥中心,不少于2人值班,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保持24小时移动电话开机状态。 4.9 防汛避台决策
4.9.1 遵循“预防为主、立足早防早避”的原则,做到“宁可防而不来,不可来而不防”,做到组织健全、权责明确、决策果断、措施有力、资源保障、实施顺畅,提倡科学决策。
4.9.1.1 调度指挥中心收到台风消息预报后须及时向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向施工现场通报。
4.9.1.2 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召开防台防汛会议;部署防台防汛预警方案,各施工现场应按照预警方案实施。
4.9.1.3 施工现场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工作,加固机械设备、材料等,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现场准备情况及人员准备撤离情况。
4.9.1.4 防台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落实防汛防台准备情况和陆域防台加固情况及抢险队、医疗队组织情况。 4.10 检查制度
4.10.1 项目都安全检查由生产副经理亲自带队,组织机务、安全、消防、调度等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综合大检查。
4.10.2 项目部安全检查每周一次,对重点部位实行抽查。
4.10.3 检查内容:防汛防台预警方案、通讯设备、抢险物资、抢险机具(工具)、消防设施、值班制度(表)上墙、气象预报收集、预警预案演习记录等。
4.10.4 检查中发现隐患,按照“三定”要求及时整改。
4.10.5 以各施工现场为单位(道路施工、桥梁施工等),每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做好检查记录。 4.11 值班制度
4.11.1 调度指挥中心保持 24小时双人值班,不缺岗、不空岗,值班人员不擅离值班岗位,保证通讯畅通。
4.11.2 调度指挥中心保持与施工现场联系,了解掌握防汛防台情况, 做好记录。
4.11.3 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收集气象信息,做好记录。
4.11.4 各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报告。 4.12 汇报制度
项目经理在接到现场事故发生的准确消息后向上级单位领导汇报的同时要在15分钟内向建设工程受监部门电讯报告事故简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世博期间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办法》中发生四级事故、三级及以上事故处置报告流程进行上报),30分钟内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快报》,完成书面报送。 4.13 恢复生产与总结
4.13.1 防汛台风警报解除后,积极组织检查现场情况,采取措施尽快投入生产。同时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各施工现 场负责人召开防汛防台工作总结会议,听取防汛防台工作的意见, 总结经验与教训;进行评估以便指导今后防汛防台工作。
4.13.2 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织对施工生活、办公区进行检查,对台风造成
的损害进行评估,尽快恢复生产。
4.13.3 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将防台防汛总结情况按照《世博期间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办法》向上级公司及上海市各职能部门上报。
附件1:事故应急小组成员联系方式 附件2:防台防汛应急物资清单
附件1:
事故应急小组成员联系表
11
附件2:
防台防汛物资清单
12
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 二、目的
为了加强防台防汛工作,防止险情扩大,使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积极应对台风、洪水发生时可能带来的威胁和巨大损失,建立台风、汛期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防台防汛抢险、救援应急处理机制,有效保障台风、汛期内本项目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上海市防台防汛有关要求,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上海市防汛、防台条例》 四、工程概况
虹梅南路-金海路通道(虹梅南路段)新建工程北起中环线立交北侧,沿虹梅南路向南至闵行区永德路北侧高架接地,与虹梅南路-金海路通道工程(越江段)相接,全长约10.89千米。主线高架为快速路,设计车速60~80km/h。本标段为第7标段,起点里程为K9+117.3,终点里程为K10+490,总长约1.37km,项目位于闵行区吴泾镇。工程内容包括:高架1.37公里,地面、排水1.36公里;洪春泾桥改造长度36m,塘泗泾桥改造长度38m。
4.1 闵行地区的主要气候特征:
从地理位置看,闵行区位于上海中心城区西南部,地处黄浦江中游,地势低平,黄浦江穿行而过,历来是太湖洪水下泄的主要通道、江浙两省涝水东排的走廊、上游洪水与下游江潮汇聚顶托的敏感区域。特定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决定了我区经常会受到台风、暴雨、高潮、洪水、龙卷风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尤其以风暴潮侵害最为严重。年平均降水量1144.9毫米,年平均降水日132.1天,日最大降水量224.8毫米。
历史资料显示:对本区有影响的台风平均每年有2次左右,最多年达4次,台风带来大风、暴雨等灾害。由于环流气候及上海城市小气候的改变,汛期暴雨表现为短历时、强降雨、局部性。突发灾害性天气、异常天气出现频率增加。太湖流域大范围出现全流域的强降雨次数增多,洪水下泄压力明显,如果其时台风和天文大潮汛来临,风、暴、潮“三碰头”的多发性和引发风、暴、潮、洪“四碰头”的可能性增加。 4.2 四色预警信号启动标准和条件
根据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一般灾情。较大灾情、重大灾情和特大灾情,参照市气象局关于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的标准和条件,设定了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和四级响应;明确四种灾害预警信号启动的责任人、应急抢险措施、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提高应急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
(-)IV级蓝色预警信号启动标准和响应行动标准 IV级蓝色预警信号启动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IV级蓝色预警信号,
(1)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热带气旋在24小时内影响本市,平均风力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
(2)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本区50mm
/12h以上或15-20mm/h,本区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风力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伴有雷击)。
(3)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预报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达到4.55-4.90米警戒线,或南浦站潮位达到4.5-4.85米警戒线。 (4)可能造成的一般灾害的其他汛情。 (二)III级黄色预警信号启动标准和相应行动标准
III级黄色预警信号启动标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III级黄色预警信号:
(1)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热带气旋在24小时内影响本市,平均风力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
(2)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本区50 mm/6h以上或 20-30 mm/h,本区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风力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已达该标准,且持续)。
(3)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预报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达到4.91—5.09米警戒线,或南浦站潮位达到4.86—5.04米警戒线。 (4)防汛墙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5)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其他汛情。 (三)II级橙色预警信号启动标准和相应行动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II级橙色预警信号,II级橙色预警信号启动标准:
(1)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热带气旋在24小时内影响本市,市区风力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本区50mm/3h或30 mm/h以上或已达该标准且降雨可能持续,本区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风力10级或阵风11级以上或已达该标准且可能持续,
还可出现冰雹)。
(3)上海市防汛信息中,b预报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达到5.10-5.28米警戒线,或南浦站潮位达到5.05—5.23米警戒线。 (4)防汛墙发生险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 (5)可能造成重大灾害的其他汛情。 (四)I级红色预警信号启动标准和相应行动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I级红色预警信号. I级红色预警信号启动标准
(1)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本市6小时内或已受热带气旋影响,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100mm/3h或60mm/h以上,或已达标准且降雨持续。本区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风力12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已受影响阵风 11-12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还可能出现冰雹、龙卷风)。
(3)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预报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超过5.29米以上警戒线,或南浦站潮位达到5.23米以上警戒线。 (4)防汛墙重要地段发生决口,形成特大险情。 (5)可能造成特大灾害的其他汛情。 4.3 施工周期:自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 4.4、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4.4.l防汛防台组织机构网络图
防汛防台小组机构网络图
4.4.2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通讯电话(附后)
(一)、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 长:丁向兵 副组长:徐建林、刘栋梁
成 员:陈建锋、唐龙军、陈恩锋、梁国才、李永钦、毛延波 杨波、
王 兴、谢海江、郭春永、袁晓玲、舒小亮、王 勇、席勇、范东东、林 云、王 运、郭 毅
(二)、具体分工如下:
l、丁向兵的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
2、徐建林、刘栋梁的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布置现场抢险,保持与当地防台、防汛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
3、杨波、王兴任务是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保持与当地及上级部门的沟通。
4、毛延波、郭春永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按职能归口负责保持
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5、李永钦、谢海江负责后勤物资保障及伤员处置工作。 6、其他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和需要随时听候指挥小组的安排。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队组成 抢险救援一队(桥梁队)队长:吴兆林 抢险救援二队(桩基队)队长:吴建刚 抢险救援三队(路基队)队长:孔月明 4.5、施工现场防汛防台 4.5.1 钻孔桩施施工现场
4.5.1.1 当收悉到气象预报有暴雨大风天气时,钻孔桩施工,若钻孔超过桩长1/2的桩孔应采用尽快成孔措施及浇灌混凝土。没有达到1/2桩长的桩孔,采取重浓度泥浆护壁,提出钻杆、封堵桩孔井口,避免雨水灌人。 4.5.1.2 钻孔桩现场拉闸断电,电闸箱采用垫高用防水布苫盖绑扎牢固,防止倾倒及被雨水浸泡。
4.5.1.3 钻孔桩机架底盘须加固索率,加固操作棚(或拆除),用电设备用防水布苫盖绑扎牢固。 4.5.2 盖梁、箱梁施工现场
4.5.2.1盖梁施工现场,盖梁高处作业点的材料须落至到地面,包括设有直立的模板垫高苫盖绳索绑车,防止被大风吹掉。脚手架的密目网应及时拆除减少大风的阻力,脚手板绑扎牢固。现场切断电源,电闸箱垫高苫盖绑扎牢固,防止倾倒及雨水浸泡。 4.5.3 承台基坑
4.5.3.1 基坑施工做好雨水排涝工作。加固基坑档立槽钢,在距离基坑10米以外打入槽钢与基坑档立槽钢连锁加固,防止出现塌塌。
4.5.3.2基坑排涝投入大功率抽水泵(应满足排雨量的抽水泵),采用专用供电线路及电闸箱,专人值班专人负责。 4.5.4 施工现场机械
施工现场大型机械,履带吊车、挖掘机等机械,停放到地势较高的位置,转向部位锁牢,扒杆放平封固。
4.5.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保证生活区用电,保证承台基坑抽水用电,设置发电机组流动车,保证应急临时用电。
4.6 人员撤离与陆域防台防汛
4.6.1 项目职工宿舍属彩钢板结构及集装箱,抗风能力8-10级以上,屋顶进行加固处理。当台风正面袭击预报风力可达到10级以上时,陆域人员撤离后方,采取到当地学校或临时租用村民民房避台的方法,并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作为备用撤离地点(提前做好联系沟通工作)以备应急使用。
4.6.2 陆域生活区、办公区及小临建筑物的屋顶进行加固,采用钢结构框架连接屋顶缆风绳与地锚加固的方法。
4.6.3 防汛防台期内保证电力系统畅通,保证电力设施完好处于良好运转状态。
4.7 施工现场防雷击
4.7.1 上海市闵行地区在台汛期,雷雨天气较多。因此做好施工现场高大机械设备的防雷击的准备工作,调度指挥系统每日收视天气预报及短期预报并及时通报。 4.7.2 大型机械
4.7.2.1 当收悉到气象预报有雷雨天气时,大型吊装机械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做好准备工作。当雷雨将要来临时,大型吊装机械停放在地势较高位置,锁好转向制动系统,将吊杆落放到水平位置,操作人员撤离现场。 4.7.2.2 钻孔桩、搅拌桩机等高大移动式施工设备,做好顶部防雷装置与接地装置的连接,准备接地连接体与导线,接地体不得采用螺纹钢。当遇有雷雨天气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将接地体打入地下,连接导线,接地体和连接导线及防雷接地电阻,必须符合国家防雷规范标准,作业人员撤离施工现场。
4.7.2.3 小临设施安装防雷装置,接地体材料不得采用螺纹钢,接地连接和接地连接必须符合国家防雷规范要求。 4.8、气象信息来源及传递
4.8.1 由调度指挥中心指定专人收集气象信息,及时准确掌握气象情况,特殊天气及时向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用高频值班无线电话(手机)通知到施工现场,引起足够注意,随时了解掌握气象动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4.8.3 通讯联系
4.8.3.1 日常工作通讯联系,必须顺畅,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安全生产。各施工现场除使用手机、高频电话79频道外,必须配两台以上手持对讲机,做为近距离联系,各施工现场要24小时开机值班待命(含移动电话)。 4.8.3.2 防汛防台调度指挥中心,不少于2人值班,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保持24小时移动电话开机状态。 4.9 防汛避台决策
4.9.1 遵循“预防为主、立足早防早避”的原则,做到“宁可防而不来,不可来而不防”,做到组织健全、权责明确、决策果断、措施有力、资源保障、实施顺畅,提倡科学决策。
4.9.1.1 调度指挥中心收到台风消息预报后须及时向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向施工现场通报。
4.9.1.2 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召开防台防汛会议;部署防台防汛预警方案,各施工现场应按照预警方案实施。
4.9.1.3 施工现场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工作,加固机械设备、材料等,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现场准备情况及人员准备撤离情况。
4.9.1.4 防台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落实防汛防台准备情况和陆域防台加固情况及抢险队、医疗队组织情况。 4.10 检查制度
4.10.1 项目都安全检查由生产副经理亲自带队,组织机务、安全、消防、调度等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综合大检查。
4.10.2 项目部安全检查每周一次,对重点部位实行抽查。
4.10.3 检查内容:防汛防台预警方案、通讯设备、抢险物资、抢险机具(工具)、消防设施、值班制度(表)上墙、气象预报收集、预警预案演习记录等。
4.10.4 检查中发现隐患,按照“三定”要求及时整改。
4.10.5 以各施工现场为单位(道路施工、桥梁施工等),每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做好检查记录。 4.11 值班制度
4.11.1 调度指挥中心保持 24小时双人值班,不缺岗、不空岗,值班人员不擅离值班岗位,保证通讯畅通。
4.11.2 调度指挥中心保持与施工现场联系,了解掌握防汛防台情况, 做好记录。
4.11.3 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收集气象信息,做好记录。
4.11.4 各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报告。 4.12 汇报制度
项目经理在接到现场事故发生的准确消息后向上级单位领导汇报的同时要在15分钟内向建设工程受监部门电讯报告事故简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世博期间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办法》中发生四级事故、三级及以上事故处置报告流程进行上报),30分钟内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快报》,完成书面报送。 4.13 恢复生产与总结
4.13.1 防汛台风警报解除后,积极组织检查现场情况,采取措施尽快投入生产。同时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各施工现 场负责人召开防汛防台工作总结会议,听取防汛防台工作的意见, 总结经验与教训;进行评估以便指导今后防汛防台工作。
4.13.2 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织对施工生活、办公区进行检查,对台风造成
的损害进行评估,尽快恢复生产。
4.13.3 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将防台防汛总结情况按照《世博期间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办法》向上级公司及上海市各职能部门上报。
附件1:事故应急小组成员联系方式 附件2:防台防汛应急物资清单
附件1:
事故应急小组成员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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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防台防汛物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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