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安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秩序管理部保安部的日常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落实责任,根据公司保安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行为准则
2.1 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坚守岗位
2.2 积极主动,坚持原则,主持正义
2.3 文明值勤,礼貌待人,注重形象
2,4 遵纪守法,尊老爱幼,乐于助人
2.5 遇人遇事,冷静处理,以理服人
2.6 加强学习,团结互助,互帮互爱
三、行为规范
3.1 值班期间严禁喝酒,吸烟、吃零食;禁止嬉笑、打闹、会客、看书报、听广播、摆弄手机、做与工作、值勤无关的事情。
3.2 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得丢失、损坏、私自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3.3 禁止利用工作之便对客户、访客、外来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收受贿赂,谋取私人利益。
3.4 禁止在所辖物业范围内打麻将、娱乐或进行相关赌博或变相赌博。
3.5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员工行为规范》、《保安员仪容仪表规定》,精神饱满、文明值勤。
3.5.1 禁止留长发、蓄胡须、留大鬓角、长指甲。头发标准为前不遮眉、侧不及耳、后不触领,帽檐下头发不得超过1。5厘米,违者扣除5分/次。
3.5.2 值勤期间不准将手插在口袋中,值勤中不准吸烟、吃零食、勾肩搭背、无急事不准边走边打电话,违者扣5分/次。
3.5.3 值班期间不准吹口哨、听收(录)机、mp3系列、摆弄手机、看书报、乱在值勤记录本上写、画违者扣10分/次。
3.5.4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值班口岸应保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违者扣除5分/次。
3.5.5 按规定统一着装,佩带工作胸牌,服装整齐、干净(凡佩带不齐者,不得上岗)举止文明、大方、得体、精神饱满。
3.5.6 值勤期间不得佩带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违者扣除5分/次/
3.5.7 值勤期间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穿拖鞋或赤脚,违者扣除5分/次/
3.6 严格遵守《公司员工礼仪规范》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将文明、有礼貌,相互尊重。
3.6.1 首次与同事见面时候说:“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
3.6.2 分手辞别时说:“再见,明天见,再会,呆会见”。
3.6.3 求助别人时要说:“请,请问,请教,请帮忙”等请求用语。
3.6.4 得到感谢时要说:“别客气,不用谢,不用客气,应该的等客套用语。
3.6.5 打扰别人时要说:“对不起,请原谅,打扰一下,等烦扰用语。
3.6.6 接受致歉时要说:“不要紧,没关系,不会的,等客套用语。
3.6.7 接待来客时要说:“请进,请坐,请喝水(茶)等友好用语。
3.6.8 送别客人时要说:“再见,慢走,欢迎再来 等送别用语。
3.6.9 无助于人时要说:“抱歉,实在对不起,请原谅等歉意用语。
3.6.10称呼别人时要说:“同志、先生、女士、师傅、大姐、朋友等礼貌称谓用语。
3.6.11提醒别人时要说:“请您小心,请您注意,请您别着急 等等友善用语。
3.6.12提醒让路时要说:“请借光,请让一下,请您让一让等请求用语。
3.6.13提请等候时要说:“请稍侯,稍等,我马上就来。等应答用语。
3.7严格遵守《保安岗位交接班制度》
3.7.1 上下班人员均实行列队管理,按时交接,交接值班长在站队时,必须了解公共秩序治安员交接情况,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向上级领导汇报,违者每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50分罚款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做开除处理。
3.7.2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未准时在规定地点进行交接班的每次扣除5分。
3.7.3接班值班长在站队时,要向各保安员讲明注意事项,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3.7.4接班按到工作岗位进行交接,交班人必须想接班人详细讲明待办事项及注意事项,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班值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作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事项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3.7.5交班人员在下班前必须填写好值班记录,应作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3.7.6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器械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班长处,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分清责任以免相互推委,混淆事件。
3.7.7交接时要作好记录并签名。各班次之间必须相互协调做好交接班工作,无交接或交接不清无记录者每次扣10分。
3.7.8接班人在交接后立即检查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及重点区域,接班后超过区域正常巡逻时间15分钟内所发生的问题由上一班负责,15分钟后由接班人负责,发生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按日长考核标准进行处分。
3.7.9当班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人员,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完成。
3.8 着装管理
3.8.1服装物品包括:夏季服装、冬季服装、棉大衣、雨衣、等。
3.8.2服装物品领用需办理登记入帐手续,缴纳相应押金,由队长安排、实行专人管理。
3.8.3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仪容整洁、严肃。
3.8.4按季节着装,并按规定佩带服装饰物。如果穿制式服装必须打领带。
3.8.5着装期间扣好领扣、衣扣,不得披衣、倘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冬夏装混穿。同时应注意服装物品的清洗、保管、防止破损,保持其完好、整洁。
3.8.6在值勤任务时因特殊原因或参加抢险救灾过程中损坏多丢失服装物品,由本人在2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情况,经核实证明后,报公司行政审核,总经理审批予以补发,逾期办理无效。
3.8.7保安服装不准转借给非保安人员穿戴,保安员离职后,服装一律清洗干净后全部交回公司,若有破损,按破损程度相应扣除折旧费,由保安部提出处理意见,行政审核,财务部从其工资中扣除。服装未竟清洗的,应扣除干洗费25元/套。
3.8.8服装丢失或损坏严重的,根据公司服装折旧年限,扣除折旧费,否则按原价赔偿。
3.8.9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每次处以扣除10—50分。
3.9 保安员巡逻签到规定
3.9.1治安巡逻执行电子巡更打点签到制度
3.9.2签到箱(电子巡更点)设置安装,公共区域原则上每5000平方设置电子巡更点一个,独立的大厦(高层)每5层楼设置一个巡更点。
3.9.3巡更棒的保管使用 为确保电子巡更系统准确有效使用,电子巡更棒应由专人保管使用,随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在交接班时应做好检查工作,禁止不当使用。
3.9.4 电子巡更(签到)在各责任区域内的保安员在巡逻过程中,重点区域每一小时进行一次巡更打点,一般区域二小时一次巡更打点,独立大厦的保安员每1个半小时巡更打点一次,责任区域内的巡更点每点都应打到,不允许同时漏打或重复打点。每点打更时间不应超过15分钟。
3.10.保安工作的检查
3.10.1保安队长在每个巡逻班次时间内检查不少于2次,每责任区抽查不少2次,班长全面检查不少于4次,保安主管、保安队长夜间查岗必须进行抽查。
3.10.2巡逻人、检查人、值勤人员均要求在工作记录本上签名并注明时间,各检查人员发现不合格项者可直接记录在工作记录本上,保安队长作为其行为的考核依据。
3.10.3凡被检查不合格者扣罚3分,依次类推三次一上每次扣10分,严重者劝其离职。
3.10.4保安队长负责每周对电子巡更系统的数据进行采集汇总,交由公司行政保管,作为月底考核的依据。
4、治安装备、设施的管理
4.1 对讲机的使用与管理规定
4.1.1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使用原则,每个岗位配发对讲机一部。责任到人,损坏者按价赔偿。
4.1.2认真做好对讲机的交接班工作,以防出现问题时相互推卸责任。交接时,接班人应当场检查,发现损坏或功能失灵,立即报告班长或队长,班长或队长应做好及时记录。
4.1.3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对讲机频率,严禁乱按或乱调其他频率,保持正常接收工作状态,随时保持对讲机电量充足,违者每次扣除5分。
4.1.4对讲机佩带者,应始终保持开机状态,监控中心(或领导、同事)用对讲机呼叫对方时,对方3次无应答,且无明确理由者,扣除10分。造成后果者,视情节程度接受处罚。
4.1.5 监空中心值班人员负责电池的充电工作,按工作时间8小时更换电池一次,确保保安队员对讲机正常轮换使用。
一、保安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秩序管理部保安部的日常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落实责任,根据公司保安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行为准则
2.1 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坚守岗位
2.2 积极主动,坚持原则,主持正义
2.3 文明值勤,礼貌待人,注重形象
2,4 遵纪守法,尊老爱幼,乐于助人
2.5 遇人遇事,冷静处理,以理服人
2.6 加强学习,团结互助,互帮互爱
三、行为规范
3.1 值班期间严禁喝酒,吸烟、吃零食;禁止嬉笑、打闹、会客、看书报、听广播、摆弄手机、做与工作、值勤无关的事情。
3.2 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得丢失、损坏、私自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3.3 禁止利用工作之便对客户、访客、外来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收受贿赂,谋取私人利益。
3.4 禁止在所辖物业范围内打麻将、娱乐或进行相关赌博或变相赌博。
3.5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员工行为规范》、《保安员仪容仪表规定》,精神饱满、文明值勤。
3.5.1 禁止留长发、蓄胡须、留大鬓角、长指甲。头发标准为前不遮眉、侧不及耳、后不触领,帽檐下头发不得超过1。5厘米,违者扣除5分/次。
3.5.2 值勤期间不准将手插在口袋中,值勤中不准吸烟、吃零食、勾肩搭背、无急事不准边走边打电话,违者扣5分/次。
3.5.3 值班期间不准吹口哨、听收(录)机、mp3系列、摆弄手机、看书报、乱在值勤记录本上写、画违者扣10分/次。
3.5.4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值班口岸应保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违者扣除5分/次。
3.5.5 按规定统一着装,佩带工作胸牌,服装整齐、干净(凡佩带不齐者,不得上岗)举止文明、大方、得体、精神饱满。
3.5.6 值勤期间不得佩带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违者扣除5分/次/
3.5.7 值勤期间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穿拖鞋或赤脚,违者扣除5分/次/
3.6 严格遵守《公司员工礼仪规范》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将文明、有礼貌,相互尊重。
3.6.1 首次与同事见面时候说:“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
3.6.2 分手辞别时说:“再见,明天见,再会,呆会见”。
3.6.3 求助别人时要说:“请,请问,请教,请帮忙”等请求用语。
3.6.4 得到感谢时要说:“别客气,不用谢,不用客气,应该的等客套用语。
3.6.5 打扰别人时要说:“对不起,请原谅,打扰一下,等烦扰用语。
3.6.6 接受致歉时要说:“不要紧,没关系,不会的,等客套用语。
3.6.7 接待来客时要说:“请进,请坐,请喝水(茶)等友好用语。
3.6.8 送别客人时要说:“再见,慢走,欢迎再来 等送别用语。
3.6.9 无助于人时要说:“抱歉,实在对不起,请原谅等歉意用语。
3.6.10称呼别人时要说:“同志、先生、女士、师傅、大姐、朋友等礼貌称谓用语。
3.6.11提醒别人时要说:“请您小心,请您注意,请您别着急 等等友善用语。
3.6.12提醒让路时要说:“请借光,请让一下,请您让一让等请求用语。
3.6.13提请等候时要说:“请稍侯,稍等,我马上就来。等应答用语。
3.7严格遵守《保安岗位交接班制度》
3.7.1 上下班人员均实行列队管理,按时交接,交接值班长在站队时,必须了解公共秩序治安员交接情况,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向上级领导汇报,违者每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50分罚款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做开除处理。
3.7.2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未准时在规定地点进行交接班的每次扣除5分。
3.7.3接班值班长在站队时,要向各保安员讲明注意事项,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3.7.4接班按到工作岗位进行交接,交班人必须想接班人详细讲明待办事项及注意事项,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班值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作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事项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3.7.5交班人员在下班前必须填写好值班记录,应作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3.7.6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器械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班长处,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分清责任以免相互推委,混淆事件。
3.7.7交接时要作好记录并签名。各班次之间必须相互协调做好交接班工作,无交接或交接不清无记录者每次扣10分。
3.7.8接班人在交接后立即检查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及重点区域,接班后超过区域正常巡逻时间15分钟内所发生的问题由上一班负责,15分钟后由接班人负责,发生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按日长考核标准进行处分。
3.7.9当班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人员,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完成。
3.8 着装管理
3.8.1服装物品包括:夏季服装、冬季服装、棉大衣、雨衣、等。
3.8.2服装物品领用需办理登记入帐手续,缴纳相应押金,由队长安排、实行专人管理。
3.8.3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仪容整洁、严肃。
3.8.4按季节着装,并按规定佩带服装饰物。如果穿制式服装必须打领带。
3.8.5着装期间扣好领扣、衣扣,不得披衣、倘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冬夏装混穿。同时应注意服装物品的清洗、保管、防止破损,保持其完好、整洁。
3.8.6在值勤任务时因特殊原因或参加抢险救灾过程中损坏多丢失服装物品,由本人在2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情况,经核实证明后,报公司行政审核,总经理审批予以补发,逾期办理无效。
3.8.7保安服装不准转借给非保安人员穿戴,保安员离职后,服装一律清洗干净后全部交回公司,若有破损,按破损程度相应扣除折旧费,由保安部提出处理意见,行政审核,财务部从其工资中扣除。服装未竟清洗的,应扣除干洗费25元/套。
3.8.8服装丢失或损坏严重的,根据公司服装折旧年限,扣除折旧费,否则按原价赔偿。
3.8.9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每次处以扣除10—50分。
3.9 保安员巡逻签到规定
3.9.1治安巡逻执行电子巡更打点签到制度
3.9.2签到箱(电子巡更点)设置安装,公共区域原则上每5000平方设置电子巡更点一个,独立的大厦(高层)每5层楼设置一个巡更点。
3.9.3巡更棒的保管使用 为确保电子巡更系统准确有效使用,电子巡更棒应由专人保管使用,随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在交接班时应做好检查工作,禁止不当使用。
3.9.4 电子巡更(签到)在各责任区域内的保安员在巡逻过程中,重点区域每一小时进行一次巡更打点,一般区域二小时一次巡更打点,独立大厦的保安员每1个半小时巡更打点一次,责任区域内的巡更点每点都应打到,不允许同时漏打或重复打点。每点打更时间不应超过15分钟。
3.10.保安工作的检查
3.10.1保安队长在每个巡逻班次时间内检查不少于2次,每责任区抽查不少2次,班长全面检查不少于4次,保安主管、保安队长夜间查岗必须进行抽查。
3.10.2巡逻人、检查人、值勤人员均要求在工作记录本上签名并注明时间,各检查人员发现不合格项者可直接记录在工作记录本上,保安队长作为其行为的考核依据。
3.10.3凡被检查不合格者扣罚3分,依次类推三次一上每次扣10分,严重者劝其离职。
3.10.4保安队长负责每周对电子巡更系统的数据进行采集汇总,交由公司行政保管,作为月底考核的依据。
4、治安装备、设施的管理
4.1 对讲机的使用与管理规定
4.1.1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使用原则,每个岗位配发对讲机一部。责任到人,损坏者按价赔偿。
4.1.2认真做好对讲机的交接班工作,以防出现问题时相互推卸责任。交接时,接班人应当场检查,发现损坏或功能失灵,立即报告班长或队长,班长或队长应做好及时记录。
4.1.3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对讲机频率,严禁乱按或乱调其他频率,保持正常接收工作状态,随时保持对讲机电量充足,违者每次扣除5分。
4.1.4对讲机佩带者,应始终保持开机状态,监控中心(或领导、同事)用对讲机呼叫对方时,对方3次无应答,且无明确理由者,扣除10分。造成后果者,视情节程度接受处罚。
4.1.5 监空中心值班人员负责电池的充电工作,按工作时间8小时更换电池一次,确保保安队员对讲机正常轮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