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公共事业管理(高水平运动队)专业
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公用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性企业、社会性工作领域等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1.德育方面。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科学的思想方法和有较高的思想修养和人文素质。
2.智育方面。系统掌握现代公共事业管理科学的基本原理和基础,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具有运用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研究、解决实际管理问题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译等实际应用能力;熟悉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掌握调研报告、公共事业管理等公文写作方法,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信息处理、组织协调、人际沟通等实际工作能力。
3.其他方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基本的体育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坚强的意志、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乐观情绪。
三、核心课程
1.学位课程:本专业的学位课程为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管理心理学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所有学位课程达到75分是获取学士学位的必备条件之一。
2.主要课程: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管理学原理、管理心理学、管理信息系统、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经济学、应用统计、公共关系、公共财务、管理文秘与公文写作、管理定量分析。
四、学制与毕业要求
1.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毕业最低学分:164学分。
五、授予学位及要求
符合宁波大学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六、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要求
1.各类课程结构的设置说明
本专业课程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大类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专业方向模块和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构成。本专业设公用事业管理、公共服务管理、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等3个专业方向模块。任意选修课程(8学分)指在本表内任意选修6学分,其他任意选修2学分。创新创业学分(4学分)以相应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衡量,相关学分计算依照《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方案》。
2.学分分配汇总表
七、公共事业管理(高水平)专业课程设置总表
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高水平)课程设置总表(续表一)
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高水平)课程设置总表(续表二)
注:1.带“★”号课程为学位课程,共4门。 2.带“◆”号课程为双语教学课程,共3门。
3.必选课指必须选读但不要求一定取得学分的选修课程。
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置一览
宁波大学公共事业管理(高水平运动队)专业
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公用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性企业、社会性工作领域等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1.德育方面。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科学的思想方法和有较高的思想修养和人文素质。
2.智育方面。系统掌握现代公共事业管理科学的基本原理和基础,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具有运用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研究、解决实际管理问题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译等实际应用能力;熟悉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掌握调研报告、公共事业管理等公文写作方法,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信息处理、组织协调、人际沟通等实际工作能力。
3.其他方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基本的体育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坚强的意志、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乐观情绪。
三、核心课程
1.学位课程:本专业的学位课程为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管理心理学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所有学位课程达到75分是获取学士学位的必备条件之一。
2.主要课程: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管理学原理、管理心理学、管理信息系统、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经济学、应用统计、公共关系、公共财务、管理文秘与公文写作、管理定量分析。
四、学制与毕业要求
1.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毕业最低学分:164学分。
五、授予学位及要求
符合宁波大学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六、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要求
1.各类课程结构的设置说明
本专业课程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大类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专业方向模块和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构成。本专业设公用事业管理、公共服务管理、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等3个专业方向模块。任意选修课程(8学分)指在本表内任意选修6学分,其他任意选修2学分。创新创业学分(4学分)以相应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衡量,相关学分计算依照《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方案》。
2.学分分配汇总表
七、公共事业管理(高水平)专业课程设置总表
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高水平)课程设置总表(续表一)
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高水平)课程设置总表(续表二)
注:1.带“★”号课程为学位课程,共4门。 2.带“◆”号课程为双语教学课程,共3门。
3.必选课指必须选读但不要求一定取得学分的选修课程。
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置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