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明确技术文件的编制、签署、更改、保存等相关的内容,确保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及实施有效的管理。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技术文件的管理。3、职责3.1生产技术科负责技术文件(工艺、检验规范)的编制、更改,负责人负责审核。3.2质管科负责对技术文件的适宜性进行审批。3.3办公室负责技术文件的归档管理、发放等管理工作。4、工作程序4.1生产技术科针对产品的要求,通过策划,确定应有的技术文件(包括配方、工艺、检验规范等)。4.2根据技术文件的要求相应落实到有关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作为开发产品的依据,这些资料应由质管科负责人对其适宜性进行评审。4.3通过评审,由开发人员对产品进行开发,编制相应的技术文件,这些文件在适当的阶段,由生产技术科负责人对其符合性进行评审,必需时由质量负责人召集有关部门一同进行评审。评审符合要求后,交厂长负责审核、厂长批准后进行小样试验。4.4通过批准,由化验室负责小样试样,对小样进行产品特性的总体验证。4.5在验证中如发现不符原开发要求,应由原开发人员负责对设计开发文件作更改,更改后仍应进行审批。4.6通过验证,产品符合要求,可采用产品鉴定或顾客确认的方法对产品进行鉴定。4.7通过鉴定,由开发人员对技术进行一次完整性的检查,正式定稿,定稿的文件由质量负责人进行审核、厂长批准后,作为批量投产的依据。4.8审批后的正稿,由质管科移交到厂档案室进行归档,根据需要,档案室负责对文件进行复制,发放到需使用的部门,进行使用。4.9在使用中发现文件中有差错或需进行更改,由使用部门提出报生产技术科,负责人签注意见后,由原开发人员进行更改,当指定其它人员更改,应取得相应的背景资料。4.10更改后,应通过4.4、4.5、4.7、4.8程序后,由档案室负责原稿进行修改,对发下文件同时进行修改,具体按《文件控制程序》实施。4.11任何人员、任何部门均不得擅自更改文件,对制订审批后的文件应严格执行。4.12本制度由生产技术科结合平时工艺执行情况一同监督实施情况。4.13当发现擅自更改或不执行情况,质管科将开出《纠正措施处理单》限期进行整改,严重的应按违反厂纪厂规进行处理,对造成损失将追究经济责任,对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方面处理。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各种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一、技术文件是公司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必须加强管理,切实做好各种技术文件的登记、保管、复制、收发、注销、归档和保密工作。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准确清晰、统一等。二、技术文件的制订,按各有关管理细则及有关技术标准及资料执行。并严格执行逐级会审,会签制度。三、技术文件的修改必须按级、按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分管范围执行。四、技术文件修改前,负责修改部门要提出修改理由及具体内容,交有关领导审批。五、修改后的技术文件必须重新履行会审、会签及批准手续,填发更改通知书。六、公司的技术文件均由技术资料室管理,技术部门负责领导。七、各有关单位应有兼职的技术资料管理员,负责此项工作。八、技术文件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复制,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制时,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一定的手续后方可复印。九、公司的技术文件均由技术资料室管理,技术部门负责领导。十、各有关单位应有兼职的技术资料管理员,负责此项工作。十一、技术文件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复制,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制时,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手续后方可复印。
1、目的明确技术文件的编制、签署、更改、保存等相关的内容,确保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及实施有效的管理。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技术文件的管理。3、职责3.1生产技术科负责技术文件(工艺、检验规范)的编制、更改,负责人负责审核。3.2质管科负责对技术文件的适宜性进行审批。3.3办公室负责技术文件的归档管理、发放等管理工作。4、工作程序4.1生产技术科针对产品的要求,通过策划,确定应有的技术文件(包括配方、工艺、检验规范等)。4.2根据技术文件的要求相应落实到有关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作为开发产品的依据,这些资料应由质管科负责人对其适宜性进行评审。4.3通过评审,由开发人员对产品进行开发,编制相应的技术文件,这些文件在适当的阶段,由生产技术科负责人对其符合性进行评审,必需时由质量负责人召集有关部门一同进行评审。评审符合要求后,交厂长负责审核、厂长批准后进行小样试验。4.4通过批准,由化验室负责小样试样,对小样进行产品特性的总体验证。4.5在验证中如发现不符原开发要求,应由原开发人员负责对设计开发文件作更改,更改后仍应进行审批。4.6通过验证,产品符合要求,可采用产品鉴定或顾客确认的方法对产品进行鉴定。4.7通过鉴定,由开发人员对技术进行一次完整性的检查,正式定稿,定稿的文件由质量负责人进行审核、厂长批准后,作为批量投产的依据。4.8审批后的正稿,由质管科移交到厂档案室进行归档,根据需要,档案室负责对文件进行复制,发放到需使用的部门,进行使用。4.9在使用中发现文件中有差错或需进行更改,由使用部门提出报生产技术科,负责人签注意见后,由原开发人员进行更改,当指定其它人员更改,应取得相应的背景资料。4.10更改后,应通过4.4、4.5、4.7、4.8程序后,由档案室负责原稿进行修改,对发下文件同时进行修改,具体按《文件控制程序》实施。4.11任何人员、任何部门均不得擅自更改文件,对制订审批后的文件应严格执行。4.12本制度由生产技术科结合平时工艺执行情况一同监督实施情况。4.13当发现擅自更改或不执行情况,质管科将开出《纠正措施处理单》限期进行整改,严重的应按违反厂纪厂规进行处理,对造成损失将追究经济责任,对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方面处理。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各种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一、技术文件是公司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必须加强管理,切实做好各种技术文件的登记、保管、复制、收发、注销、归档和保密工作。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准确清晰、统一等。二、技术文件的制订,按各有关管理细则及有关技术标准及资料执行。并严格执行逐级会审,会签制度。三、技术文件的修改必须按级、按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分管范围执行。四、技术文件修改前,负责修改部门要提出修改理由及具体内容,交有关领导审批。五、修改后的技术文件必须重新履行会审、会签及批准手续,填发更改通知书。六、公司的技术文件均由技术资料室管理,技术部门负责领导。七、各有关单位应有兼职的技术资料管理员,负责此项工作。八、技术文件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复制,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制时,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一定的手续后方可复印。九、公司的技术文件均由技术资料室管理,技术部门负责领导。十、各有关单位应有兼职的技术资料管理员,负责此项工作。十一、技术文件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复制,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制时,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手续后方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