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 编号:JLPG—001
1.前言
根据广州日立公司提交的上东1区电梯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竣工报告,本监理处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质量控制资料进行了全面核查,认为基本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工程竣工预验收,施工单位对预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整改,复验后认为基本符合要求,现对本工程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估。
本监理处进行的验收检查和复核工作不能完全保证所有质量问题均已经发现并处理完毕,承包人完成的工程质量还必须经过缺陷责任期的使用考核。本评估报告的结论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履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根据监理工程师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和总体要求,本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力求客观、公正、真实,能够反映本工程的主要质量状况,工程的安全性能、合用功能及观感质量等工程质量综合评估意见四个方面。
2.工程概况
2.1工程建设参与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武汉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武汉中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
2.2工程所在地理位置:
本工程施工场地位于关山一路与大学园路交汇处。
2.3工程特点及设计主要要求
本工程属住宅楼,为框架结构九层和多层,根据建筑功能要求,建
筑九层楼各单元内设无机房电梯共8台。
2.4电梯型号:UAX-800-CO60 9/9
3、质量评估依据
1、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GB5101310-2002
2、 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
3、 本工程所涉及的地方和行业规范、标准、规程、法规及图集;
4、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4.质量受控状态
4.1施工单位于开工前即已经建立本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即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质检员——班组兼职质检员四级质量管理网络,并有明确的责任制度。整个工程基本能够按照事先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动作,且动作基本正常,施工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且基本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4.2施工单位基本能够按图及《电梯产品/安装合同》组织施工,施工工序基本符合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能够接受和配合监理工作,对实际存在的施工质量问题能够及时整改,整改结果基本能够达到规范和合同要求。
4.3监理质量控制情况
4.3.1实施监理工作前,认真制定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监理单位和承包商都要根据本工程特点,找出质量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设置预控点和停止点,并对这些重点和难点中容易引起质量事故的因素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预控措施。同时,监理单位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认真审核,重点审查主要技术措施、施工方法和施工工序安排、批准后实施。
4.3.2对承包商资质认真核实,审查工人的上岗证件,督促承包商对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审查承包人投入本项目的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和完好率,其机型与参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不得投入使用。
4.3.3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落实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并使监理自身的质量控制体系与之相衔接,共同促进质量水平的提高。本监理处按照组团为单位专派一名有实践经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督促质量,通过现场检查并记录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尽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即主动监理,防患于未然。无论什么时候,一旦发现工程质量已受到危害时,监理工程师立即迅速通知承包单位,然后采用劝告、提示的方法引导承包单位进行纠正。当确有根据证明质量已经低于规范要求而承包人未听劝告继续施工时,则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进行检查。总监不定期地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包括现场巡视、记录、听取汇报、部位抽查等方式。总监要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认真执行质量安全巡视检查制度,至少每周进行一次大型巡查活动,要求专业工程师每天至少有8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现场巡查,发现和纠正承包单位的错误做法。
4.3.4认真审核施工图纸,组织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把施工图中存在一些错、漏、碰、缺等错误找出来,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地发现图纸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减少失误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4.3.5所有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材料均按照规定的方法
和频率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监理见证的检验一律不作为判断合格与否的依据;合格材料在场内应分类堆放,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为确保检验(检查)的准确性,本监理处专门就各种类型的原材料取样、检测情况建立台帐,详细记录,避免未经批准的不合格材料或设
备错误用于本工程。
4.3.6每道工序都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如施工中严
格控制施工验收程序,要求施工单位按工序自行检查、填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表和隐蔽工程记录表和检查表,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为保证施工质量,实行工程样板验收制度,即主要工序一律先作出样板,根据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审核施工结果,并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所有问题及时解决并以监理、甲方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全面施工。监理工程师一定要要求承包商在工序施工活动中执行自检、专检、交叉检的三检制度。坚持监理工程师对工序的见证、确认制度,一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确认,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将拒绝计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并保留追究质量责任的权利。工程监理主要抓住“检查”这个重点,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尽可能的加密检查点,加强检查的深度,尽可能做到“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以便在现场尽早发现已经出现的技术或质量缺陷,并责令承包人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4.3.7认真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工作并及时进行工程质量总结。对已完分部分项工程,总监及监理工程师要及时组织承包商进行检查评定,并对缺陷进行处理。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分析会议,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分清原因和责任,接受教训,并认真审核承包商报送的缺陷处理方案,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处理。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商不得自行处理任何质量缺陷。
4.3.8认真作好施工监理记录以及工程技术文件的整理,监理工程师坚持作好监理日志,及质量方面的技术资料,按有关要求分类归档。同时,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商作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为编制完整合格的竣工
资料做好准备。
5.质量评估: 根据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对本工程的竣工质量自评报告,并结合本监理处日常工序的巡视检查,本监理处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技术资料复核合格的基础上,通过对观感质量、主要部位的功能和性能检查,认为万科城花上东一区电梯工程总体质量结果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本监理处认为万科城花上东一区电梯工程已经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施工质量基本满足设计、合同和规范要求,同意予以验收。
综合上述因素并根据武汉市现行的工程质量评定办法,本监理处认为本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估为“验收通过”。
武汉中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第五监理处
项目总监:汪德兰
2006年 11月20日
电梯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 编号:JLPG—001
1.前言
根据广州日立公司提交的上东1区电梯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竣工报告,本监理处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质量控制资料进行了全面核查,认为基本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工程竣工预验收,施工单位对预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整改,复验后认为基本符合要求,现对本工程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估。
本监理处进行的验收检查和复核工作不能完全保证所有质量问题均已经发现并处理完毕,承包人完成的工程质量还必须经过缺陷责任期的使用考核。本评估报告的结论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履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根据监理工程师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和总体要求,本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力求客观、公正、真实,能够反映本工程的主要质量状况,工程的安全性能、合用功能及观感质量等工程质量综合评估意见四个方面。
2.工程概况
2.1工程建设参与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武汉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武汉中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
2.2工程所在地理位置:
本工程施工场地位于关山一路与大学园路交汇处。
2.3工程特点及设计主要要求
本工程属住宅楼,为框架结构九层和多层,根据建筑功能要求,建
筑九层楼各单元内设无机房电梯共8台。
2.4电梯型号:UAX-800-CO60 9/9
3、质量评估依据
1、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GB5101310-2002
2、 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
3、 本工程所涉及的地方和行业规范、标准、规程、法规及图集;
4、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4.质量受控状态
4.1施工单位于开工前即已经建立本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即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质检员——班组兼职质检员四级质量管理网络,并有明确的责任制度。整个工程基本能够按照事先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动作,且动作基本正常,施工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且基本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4.2施工单位基本能够按图及《电梯产品/安装合同》组织施工,施工工序基本符合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能够接受和配合监理工作,对实际存在的施工质量问题能够及时整改,整改结果基本能够达到规范和合同要求。
4.3监理质量控制情况
4.3.1实施监理工作前,认真制定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监理单位和承包商都要根据本工程特点,找出质量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设置预控点和停止点,并对这些重点和难点中容易引起质量事故的因素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预控措施。同时,监理单位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认真审核,重点审查主要技术措施、施工方法和施工工序安排、批准后实施。
4.3.2对承包商资质认真核实,审查工人的上岗证件,督促承包商对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审查承包人投入本项目的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和完好率,其机型与参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不得投入使用。
4.3.3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落实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并使监理自身的质量控制体系与之相衔接,共同促进质量水平的提高。本监理处按照组团为单位专派一名有实践经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督促质量,通过现场检查并记录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尽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即主动监理,防患于未然。无论什么时候,一旦发现工程质量已受到危害时,监理工程师立即迅速通知承包单位,然后采用劝告、提示的方法引导承包单位进行纠正。当确有根据证明质量已经低于规范要求而承包人未听劝告继续施工时,则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进行检查。总监不定期地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包括现场巡视、记录、听取汇报、部位抽查等方式。总监要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认真执行质量安全巡视检查制度,至少每周进行一次大型巡查活动,要求专业工程师每天至少有8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现场巡查,发现和纠正承包单位的错误做法。
4.3.4认真审核施工图纸,组织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把施工图中存在一些错、漏、碰、缺等错误找出来,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地发现图纸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减少失误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4.3.5所有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材料均按照规定的方法
和频率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监理见证的检验一律不作为判断合格与否的依据;合格材料在场内应分类堆放,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为确保检验(检查)的准确性,本监理处专门就各种类型的原材料取样、检测情况建立台帐,详细记录,避免未经批准的不合格材料或设
备错误用于本工程。
4.3.6每道工序都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如施工中严
格控制施工验收程序,要求施工单位按工序自行检查、填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表和隐蔽工程记录表和检查表,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为保证施工质量,实行工程样板验收制度,即主要工序一律先作出样板,根据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审核施工结果,并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所有问题及时解决并以监理、甲方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全面施工。监理工程师一定要要求承包商在工序施工活动中执行自检、专检、交叉检的三检制度。坚持监理工程师对工序的见证、确认制度,一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确认,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将拒绝计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并保留追究质量责任的权利。工程监理主要抓住“检查”这个重点,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尽可能的加密检查点,加强检查的深度,尽可能做到“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以便在现场尽早发现已经出现的技术或质量缺陷,并责令承包人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4.3.7认真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工作并及时进行工程质量总结。对已完分部分项工程,总监及监理工程师要及时组织承包商进行检查评定,并对缺陷进行处理。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分析会议,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分清原因和责任,接受教训,并认真审核承包商报送的缺陷处理方案,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处理。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商不得自行处理任何质量缺陷。
4.3.8认真作好施工监理记录以及工程技术文件的整理,监理工程师坚持作好监理日志,及质量方面的技术资料,按有关要求分类归档。同时,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商作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为编制完整合格的竣工
资料做好准备。
5.质量评估: 根据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对本工程的竣工质量自评报告,并结合本监理处日常工序的巡视检查,本监理处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技术资料复核合格的基础上,通过对观感质量、主要部位的功能和性能检查,认为万科城花上东一区电梯工程总体质量结果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本监理处认为万科城花上东一区电梯工程已经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施工质量基本满足设计、合同和规范要求,同意予以验收。
综合上述因素并根据武汉市现行的工程质量评定办法,本监理处认为本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估为“验收通过”。
武汉中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第五监理处
项目总监:汪德兰
2006年 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