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公共艺术成为了一个日益时髦的话题。在这一领域中,批评家们可以更为容易地动用其他人文学科的资源来讨论公共艺术。比如说,公共艺术与民主问题,现代艺术的开放性,艺术家的主观与外部客观条件的关系,公共艺术的功能性,文化传承与公共艺术等等。但是我们发现这些外部的理论观看却让艺术家自身迷失在那些概念语词的海洋里不能远航,而这些理论对具体的公共艺术实践产生的影响可以说是微乎其微。那么我们如何才能更为接近公共艺术的本质? 如何才能让一些艺术家不再往这些水泥与钢筋混凝土构筑的城市脸上添伤疤? 笔者无意谴责这是批评家的过错,而是想对公共艺术的观念本身做一些简单的再思考。
一、公共性还是艺术性?
公共艺术为何? 与其他艺术形式进行对比之后,我们大概可以这样说,公共艺术和其他样式的艺术不太具有可比性。其艺术语言也极其丰富,包括雕塑、壁画、装置、景观、小品、城市家具等,就近几年的发展来看,其造型包括水景造型、灯光造型、动态的装置和造型、烟雾造型、多媒体、水泊和山体边坡的保护和装饰等。如果单从表现方式及材料的角度很难体现出公共艺术的特殊性。总的说来,它是现代艺术的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以往的现代艺术流派①差不多,是观念先行的,也就是说先有了这个“公共性”的概念,而后到了中国,它与城市雕塑和景观设计相结合才形成了中国的公共艺术。这基本上是中国的经济建设与民主观上升趋势在艺术领域内的反映。
前面已经谈到,公共艺术不同于传统的艺术形式(国画、油画、版画、雕塑) 那样通过表现形式和材料的运用作为自我确立的标志。大致上,可以这么说,公共艺术是现代发达社会的观念产物,它是随着现代城市的建设以及民众聚居所形成的公共空间的出现而出现的。因此,公共艺术的任务就是在公共空间中通过对现代城市环境的艺术再创造而形成集体的审美对象。
这样的概念表述很容易引起一些误解,公共艺术的核心内容和前提就是公共性。②那么这里就会出现一个古已有之的对立,即艺术家进行艺术创作时的个人自由及趣味与大众普遍审美的矛盾。由于对自身主体身份意识的误认(艺术家是公共知识分子的一部分) 导致了批评家们对公共艺术任务的错误认识。这种观念认为公共艺术所追求的不是艺术效果而是社会效果;它主要解决的不是美化环境,而是社会问题;公共艺术强调的不是个人风格,而是最大限度地与社会公众平等地沟通交流。显然,在艺术家和人民大众这两个阵营之间,这样的观点是倒向公众这一边的。笔者是这样看待这个问题的:首先,艺术自由与公众审美实际上是很复杂的问题,不是简单的抗争与压制关系,有时候它也表现为艺术家接受社会意识形态的要求创造出个人风格的优秀艺术作品。如果说艺术只是作为达到目的的导向工具,那么艺术就消失了它独立存在的价值。其次,忽视了公众审美的趣味变化问题。如果我们一味按照大众趣味(权且当作有与此名词相对应的共性存在) 创作反映社会问题并且参与集体思考,但是长期以往这样的艺术作品有无永恒的价值? 换句话说,艺术家创作的初衷到底是公共艺术的艺术价值与“美化”的功能,还是一时的社会效应?
二、泛化的公共艺术
过分强调了公共艺术的思想文化属性的意义还会带来公共艺术内涵的泛化。
公共艺术的语言可以说是多个领域思想与技术的结合,当人们试图去界定这种艺术的具体样式时会感到异常的困难。于是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它是代表艺术发展的一种文化现象,是艺术家面对艺术时的思想态度。这种有点“后现代理论”意味的解释还认为,公共艺术是
现代艺术在设计领域内综合地从整体上将艺术与社会联系的广泛艺术行为,因此它几乎涵盖了人类的一切生活状态。再反观这种说法的时候,我们会觉得公共艺术是人类历史上艺术发展所采取的终极形式。逻辑上讲,当一切都能被说成是公共艺术内容的时候,一切又都不是公共艺术。换句话讲,当我们把公共艺术的内涵扩大的时候,实际上是消解了公共艺术概念本身。在西方,公共艺术产生于大地艺术从郊外环境向城市的过渡,实际上,是自然和谐观念的反映和表现。它是西方对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诸多弊病的反思结果。
那么什么才是公共艺术呢? 笔者也只能说就近几年国内公共艺术的发展来看,差不多是城市雕塑和景观造型及与之相关部分的结合体。所以在国内也有专家学者称公共艺术为“环境艺术设计”或者“公共环境设计”。但是概念总是在被使用的时候模糊了它的边界,并且随着语境的转换而生发出别样的意义,公共艺术一词也是这样。这样的话,多解决几个公共艺术在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远比纠缠不清的概念思考要重要多了。
科技的发展为公共艺术的发展提供了多种多样的手段与媒介。表面上看起来这是艺术进步的现象,但是其背后隐藏着无限的危险。科学的抽象理性之美往往给原本就是灰色调的城市增加冷滞的感觉。公共艺术在传统文化的显示与传承时应起到主导性的作用。
三、功能、艺术并重
带有文化权力控制论色彩的观念强调艺术是社会的反映。但是服务于社会的艺术观也会导致不如人意的后果,强调公共艺术多方面受制于公共社会的艺术趣味自然会使其“艺术性”大打折扣。实际上,怎样从艺术的角度让公共空间成为联结艺术家与社会的场所才是公共艺术的首要问题。诸如,让灯光既美观又能照亮道路的每个角落、社区的小路既方便行走又悦目、交叉路口的雕塑既符合整个城市的精神面貌又具有艺术特色等等。公共艺术的创作既要期待着“美”的原则,又要考虑到人们生活的环境是否舒适。总之,公共艺术的功能性与艺术性二者不可偏废。
上述讨论实际上涉及到了公共艺术创作的核心与标准问题,主要是其公共意义。但是在此我们要提倡的还是那些老话,人性的标准才是衡量一件艺术品的标准,起于人又回到人,起于艺术又回到艺术。
公共艺术的观念实际上总是如同语言幽灵般变动不居,在批评家们的使用当中其文化涵义总是随着语境的变化而变化,但是当下有关公共艺术的讨论显然过多通过对公共性概念的讨论来界定公共艺术的文化内涵,而忽视了其作为艺术的本质,从而对公共艺术实践的现实意义影响不大。
①说艺术流派是指公共艺术作为一种观念层面上能够独立产生的现象。
②a .有些观点认为公共艺术不是现代人的发明,许多著名的世界古迹都是在大众共有的空间内创造的杰作,也是公共艺术品。这种说法忽视了公共艺术的现代艺术特质;b .并非在公共空间中的所有艺术都可以划入公共艺术的范畴。
③参见陈平《李格尔与艺术科学》第15页,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
当下,公共艺术成为了一个日益时髦的话题。在这一领域中,批评家们可以更为容易地动用其他人文学科的资源来讨论公共艺术。比如说,公共艺术与民主问题,现代艺术的开放性,艺术家的主观与外部客观条件的关系,公共艺术的功能性,文化传承与公共艺术等等。但是我们发现这些外部的理论观看却让艺术家自身迷失在那些概念语词的海洋里不能远航,而这些理论对具体的公共艺术实践产生的影响可以说是微乎其微。那么我们如何才能更为接近公共艺术的本质? 如何才能让一些艺术家不再往这些水泥与钢筋混凝土构筑的城市脸上添伤疤? 笔者无意谴责这是批评家的过错,而是想对公共艺术的观念本身做一些简单的再思考。
一、公共性还是艺术性?
公共艺术为何? 与其他艺术形式进行对比之后,我们大概可以这样说,公共艺术和其他样式的艺术不太具有可比性。其艺术语言也极其丰富,包括雕塑、壁画、装置、景观、小品、城市家具等,就近几年的发展来看,其造型包括水景造型、灯光造型、动态的装置和造型、烟雾造型、多媒体、水泊和山体边坡的保护和装饰等。如果单从表现方式及材料的角度很难体现出公共艺术的特殊性。总的说来,它是现代艺术的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以往的现代艺术流派①差不多,是观念先行的,也就是说先有了这个“公共性”的概念,而后到了中国,它与城市雕塑和景观设计相结合才形成了中国的公共艺术。这基本上是中国的经济建设与民主观上升趋势在艺术领域内的反映。
前面已经谈到,公共艺术不同于传统的艺术形式(国画、油画、版画、雕塑) 那样通过表现形式和材料的运用作为自我确立的标志。大致上,可以这么说,公共艺术是现代发达社会的观念产物,它是随着现代城市的建设以及民众聚居所形成的公共空间的出现而出现的。因此,公共艺术的任务就是在公共空间中通过对现代城市环境的艺术再创造而形成集体的审美对象。
这样的概念表述很容易引起一些误解,公共艺术的核心内容和前提就是公共性。②那么这里就会出现一个古已有之的对立,即艺术家进行艺术创作时的个人自由及趣味与大众普遍审美的矛盾。由于对自身主体身份意识的误认(艺术家是公共知识分子的一部分) 导致了批评家们对公共艺术任务的错误认识。这种观念认为公共艺术所追求的不是艺术效果而是社会效果;它主要解决的不是美化环境,而是社会问题;公共艺术强调的不是个人风格,而是最大限度地与社会公众平等地沟通交流。显然,在艺术家和人民大众这两个阵营之间,这样的观点是倒向公众这一边的。笔者是这样看待这个问题的:首先,艺术自由与公众审美实际上是很复杂的问题,不是简单的抗争与压制关系,有时候它也表现为艺术家接受社会意识形态的要求创造出个人风格的优秀艺术作品。如果说艺术只是作为达到目的的导向工具,那么艺术就消失了它独立存在的价值。其次,忽视了公众审美的趣味变化问题。如果我们一味按照大众趣味(权且当作有与此名词相对应的共性存在) 创作反映社会问题并且参与集体思考,但是长期以往这样的艺术作品有无永恒的价值? 换句话说,艺术家创作的初衷到底是公共艺术的艺术价值与“美化”的功能,还是一时的社会效应?
二、泛化的公共艺术
过分强调了公共艺术的思想文化属性的意义还会带来公共艺术内涵的泛化。
公共艺术的语言可以说是多个领域思想与技术的结合,当人们试图去界定这种艺术的具体样式时会感到异常的困难。于是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它是代表艺术发展的一种文化现象,是艺术家面对艺术时的思想态度。这种有点“后现代理论”意味的解释还认为,公共艺术是
现代艺术在设计领域内综合地从整体上将艺术与社会联系的广泛艺术行为,因此它几乎涵盖了人类的一切生活状态。再反观这种说法的时候,我们会觉得公共艺术是人类历史上艺术发展所采取的终极形式。逻辑上讲,当一切都能被说成是公共艺术内容的时候,一切又都不是公共艺术。换句话讲,当我们把公共艺术的内涵扩大的时候,实际上是消解了公共艺术概念本身。在西方,公共艺术产生于大地艺术从郊外环境向城市的过渡,实际上,是自然和谐观念的反映和表现。它是西方对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诸多弊病的反思结果。
那么什么才是公共艺术呢? 笔者也只能说就近几年国内公共艺术的发展来看,差不多是城市雕塑和景观造型及与之相关部分的结合体。所以在国内也有专家学者称公共艺术为“环境艺术设计”或者“公共环境设计”。但是概念总是在被使用的时候模糊了它的边界,并且随着语境的转换而生发出别样的意义,公共艺术一词也是这样。这样的话,多解决几个公共艺术在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远比纠缠不清的概念思考要重要多了。
科技的发展为公共艺术的发展提供了多种多样的手段与媒介。表面上看起来这是艺术进步的现象,但是其背后隐藏着无限的危险。科学的抽象理性之美往往给原本就是灰色调的城市增加冷滞的感觉。公共艺术在传统文化的显示与传承时应起到主导性的作用。
三、功能、艺术并重
带有文化权力控制论色彩的观念强调艺术是社会的反映。但是服务于社会的艺术观也会导致不如人意的后果,强调公共艺术多方面受制于公共社会的艺术趣味自然会使其“艺术性”大打折扣。实际上,怎样从艺术的角度让公共空间成为联结艺术家与社会的场所才是公共艺术的首要问题。诸如,让灯光既美观又能照亮道路的每个角落、社区的小路既方便行走又悦目、交叉路口的雕塑既符合整个城市的精神面貌又具有艺术特色等等。公共艺术的创作既要期待着“美”的原则,又要考虑到人们生活的环境是否舒适。总之,公共艺术的功能性与艺术性二者不可偏废。
上述讨论实际上涉及到了公共艺术创作的核心与标准问题,主要是其公共意义。但是在此我们要提倡的还是那些老话,人性的标准才是衡量一件艺术品的标准,起于人又回到人,起于艺术又回到艺术。
公共艺术的观念实际上总是如同语言幽灵般变动不居,在批评家们的使用当中其文化涵义总是随着语境的变化而变化,但是当下有关公共艺术的讨论显然过多通过对公共性概念的讨论来界定公共艺术的文化内涵,而忽视了其作为艺术的本质,从而对公共艺术实践的现实意义影响不大。
①说艺术流派是指公共艺术作为一种观念层面上能够独立产生的现象。
②a .有些观点认为公共艺术不是现代人的发明,许多著名的世界古迹都是在大众共有的空间内创造的杰作,也是公共艺术品。这种说法忽视了公共艺术的现代艺术特质;b .并非在公共空间中的所有艺术都可以划入公共艺术的范畴。
③参见陈平《李格尔与艺术科学》第15页,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