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认购协议书
编号:XXXXXX
出售方(甲方):XXXXXXXXXX
通讯地址: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认购方(乙方): 国籍: 身份证号: 移动电话: 认购方(乙方): 国籍: 身份证号: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户籍地址:
乙方已充分了解在XXXXXXX认购単位的相关情況,并己经认真阅读并同意《认购须知》等资料。在此基础上,甲乙双方经自由平等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认购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九江市XXXXXXXXXXXXX(推广名:XXXXXXX) 栋 単元 号房,该物业为住宅用途,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最终以产权登记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二、成交总房款:
乙方于签署本认购书同时向甲方交付认购定金¥: 元
该物业原价:人民币 元。乙方享受优惠折打:
成交总房款:人民币(大写) _ 佰_ 拾_ 万_ 仟_ 佰_ 拾_ 元整(¥_ 元整)该物业按套出售并计价,总房款以本认购书第二条为准。
三、付款方式: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口一次性付款
首期房款:成交总款的_ %,即¥ 元,须于年日前付清(已含定金);余下成交总房款的即¥ 元,须于月。
(2)口银行按掲付款/公积金/组合按掲付款
首期房款:成交总款的_ %,即¥ 元,须于月(已含定金);余款¥_ 万元办理银行按掲贷款;乙方须在签署此认购书之日起_ 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向贷款银行提交相关资料办理贷款手续。乙方申请银行按掲的年限,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如银行批准的按揭金额低于认购方的申请金额或按揭申请因乙方自身原因不为银行接受,则差额部份乙方须于按出售方通知七天内付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予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房款,并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售,无须知会乙方,本认购协议书自行解除 (终止)。
四、乙方签署本认购书之后不得更换单位,不得转名(直系亲属除外);加减名需书面向发展商申请,征得发展商同意后方可实行。
五、双方责任
1)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认购书的约定,如乙方未能在本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支付房款或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则视为乙方违约,本认购协议书自行解除(终止),定金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售,无须知会乙方。
2) 甲乙双方联络方式以认购书所载明的电话、传真、通讯地址为准,双方保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甲方按上述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等联络不到乙方,则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3)乙方在签署本认购协议书前,已经认真阅读并同意《商品房买实合同》的相关条款。
六、乙方购买该物业需缴纳的专项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及其它一切依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和税费,均由乙方支付。
七、认购书在实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本认购书一式肆份,出售方、认购方、财务、销售各执壹份,经出售方盖章、出售方经办人签字、乙方签字齐备后生效。
2、本认购书作为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甲乙双方凭此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效力自行终止。 八、备注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年
置业顾问: 审核人:
XXXXXX认购协议书
编号:XXXXXX
出售方(甲方):XXXXXXXXXX
通讯地址: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认购方(乙方): 国籍: 身份证号: 移动电话: 认购方(乙方): 国籍: 身份证号: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户籍地址:
乙方已充分了解在XXXXXXX认购単位的相关情況,并己经认真阅读并同意《认购须知》等资料。在此基础上,甲乙双方经自由平等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认购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九江市XXXXXXXXXXXXX(推广名:XXXXXXX) 栋 単元 号房,该物业为住宅用途,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最终以产权登记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二、成交总房款:
乙方于签署本认购书同时向甲方交付认购定金¥: 元
该物业原价:人民币 元。乙方享受优惠折打:
成交总房款:人民币(大写) _ 佰_ 拾_ 万_ 仟_ 佰_ 拾_ 元整(¥_ 元整)该物业按套出售并计价,总房款以本认购书第二条为准。
三、付款方式: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口一次性付款
首期房款:成交总款的_ %,即¥ 元,须于年日前付清(已含定金);余下成交总房款的即¥ 元,须于月。
(2)口银行按掲付款/公积金/组合按掲付款
首期房款:成交总款的_ %,即¥ 元,须于月(已含定金);余款¥_ 万元办理银行按掲贷款;乙方须在签署此认购书之日起_ 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向贷款银行提交相关资料办理贷款手续。乙方申请银行按掲的年限,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如银行批准的按揭金额低于认购方的申请金额或按揭申请因乙方自身原因不为银行接受,则差额部份乙方须于按出售方通知七天内付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予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房款,并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售,无须知会乙方,本认购协议书自行解除 (终止)。
四、乙方签署本认购书之后不得更换单位,不得转名(直系亲属除外);加减名需书面向发展商申请,征得发展商同意后方可实行。
五、双方责任
1)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认购书的约定,如乙方未能在本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支付房款或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则视为乙方违约,本认购协议书自行解除(终止),定金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售,无须知会乙方。
2) 甲乙双方联络方式以认购书所载明的电话、传真、通讯地址为准,双方保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甲方按上述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等联络不到乙方,则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3)乙方在签署本认购协议书前,已经认真阅读并同意《商品房买实合同》的相关条款。
六、乙方购买该物业需缴纳的专项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及其它一切依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和税费,均由乙方支付。
七、认购书在实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本认购书一式肆份,出售方、认购方、财务、销售各执壹份,经出售方盖章、出售方经办人签字、乙方签字齐备后生效。
2、本认购书作为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甲乙双方凭此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效力自行终止。 八、备注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年
置业顾问: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