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佛山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博物馆新馆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佛山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佛山新城

2.3工程概况

佛山市文化中心是市重点建设项目之一,位于佛山新城核心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0.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6.5万平方米,分公共建筑和商业建筑两大部分。公共建筑部分总建筑面积约31.95平方米,包括坊塔、科技馆与青少宫、艺术村、图书馆、档案中心、博物馆、艺术馆等七大单体建筑。博物馆是文化中心项目的一部分。根据铁道部规划,广佛环线和广佛江珠线下穿博物馆地块,轨道侵入博物馆净用地红线23.4米,轨道侵入博物馆建筑北侧建筑红线17.4米。根据振动研究成果,轨道壁与博物馆地下结构边界净距不小于35m,距离轨道壁净距50m以内区域不宜布置展厅和文物库房,距离轨道壁净距5m-35m区间可以设置车库、设备房、庭院,但应单独设置,不与主体结构相连。

一、博物馆建筑及周边环境工程

佛山市博物馆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建成后将是佛山市规模最大的大型综合性博物馆,将拥有约5000平方米常设展厅和约2000平方米的佛山民俗馆、书画馆、陶瓷馆等佛山文化特色展厅。(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二、其他配套工程

博物馆减震降噪工程,需要与轨道振动咨询单位密切配合,使博物馆项目满足使用要求;博物馆北面与图书馆二层连接的跨新吉路地上连廊,博物馆南面与艺术馆连接的二层连廊,博物馆和图书馆地下负一层连廊(即CD 地块间地下连廊), 20KV的高压配电系统(含外线)和低压配电系统,新吉路(现名新荣路)道路工程

本工程为限额设计,设计范围内工程建安费控制在2.82亿元以内,该工程建安费包括该项目建筑、结构、幕墙(含天面顶和悬挑部分底部用幕墙覆盖)、供水、供电、排水、通讯、智能化、防雷、白蚁防治、强电、装修(含电梯装修)、消防、环保节能、照明、通风与空调、园林绿化、市政、人防、安防、电梯、管线综合等工程;博物馆北面与图书馆二层连接的跨新吉路地上连廊,博物馆南面与艺术馆连接的二层连廊,博物馆和图书馆地下负一层连廊(即CD 地块间地下连廊),博物馆减震降噪工程,20KV的高压配电系统(含外线)和低压配电系统。

2.4计划总工期:18个月(含方案设计1个月,初步设计1个月,施工图设计2个月,14个月施工周期,不含设计施工的交插时间)

2.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整个设计应满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现行的国家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二星)(如果不能通过绿色建筑二星设计评价标识罚款100万元)。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或以上并达到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及运行使用阶段的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二星)(如果不能获得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罚款300万元,如果不能通过国家绿色建筑二星评价标识罚款100万元)。

2.6招标范围:

(1)设计:佛山市博物馆项目设计内容包括标段内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幕墙(含天面顶和悬挑部分底部用幕墙覆盖)、供水、供电、排水、通讯、智能化、防雷、白蚁防治、强电、装修

(含电梯装修)、消防、环保节能、照明、通风与空调、园林绿化、市政、人防、安防、电梯、管线综合等工程;博物馆北面与图书馆二层连接的跨新吉路地上连廊,博物馆南面与艺术馆连接的二层连廊,博物馆和图书馆地下负一层连廊(即CD 地块间地下连廊),博物馆减震降噪工程,20KV的高压配电系统(含外线)和低压配电系统等工程的综合设计,以及投资估算编制、概算编制、预算编制、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及甲方的要求确定服务时间)。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博物馆减震降噪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置结构耗能构件和装置、钢弹簧浮置板、隔振腔、隔振沟和隔振桩、建筑结构基础隔振、展柜和柔性展台构造等措施为博物馆减振降噪等设计内容。

注:设计范围不以建筑红线为界(含红线以外),管线设计(含给排水、通讯和高压线等)范围应到达到现状接入点,绿化设计应包括人行道,设计到机动车道边。

(2)施工:佛山市博物馆建设工程施工及配套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包括标段内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幕墙(含天面顶和悬挑部分底部用幕墙覆盖)、供水、供电、排水、通讯、智能化、防雷、白蚁防治、强电、装修(含电梯装修)、消防、环保节能、照明、通风与空调、园林绿化、市政、人防、安防、电梯、管线综合等工程;博物馆北面与图书馆二层连接的跨新吉路地上连廊,博物馆南面与艺术馆连接的二层连廊;博物馆和图书馆地下负一层连廊(即CD 地块间地下连廊);博物馆减震降噪工程;20KV的高压配电系统(含外线)和低压配电系统工程;新吉路(现名新荣路)道路工程等的全专业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本工程的工作和费用还包括:相关报建报审工作(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节能、建筑、人防、消防周边环境给排水、供水、供电、高低压、防雷、供水、供电等)和相应费用;所有本项目开展的评审费用,专家差旅费用以及会务工作和费用;设计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第三方基坑监测、第三方沉降观测、第三方高支模监测和施工图审图工作和费用(对应的第三方单位须由业主和监理单位共同确定);为保证本项目竣工验收所必需的各种常规、非常规检测和实验,以及模型试验等的工作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桩基、幕墙、钢结构、节能、新型材料、减振降噪、防雷风险评估);以及在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基础上为满足设计要求而进行的勘察工作和费用(含必要的超前钻);白蚁防治工作和费用;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费用;本条款相关费用视为已全部包含在本工程实体项目综合单价报价中,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相关费用在实体清单综合单价中,招标人不另行单列结算。

本条款与本招标文件其他条款有矛盾的以本条为准。

本工程博物馆基础、主体土建(不含精装修、幕墙和机电安装工程,具体以发改立项限定文件为准)建安费限额10913.1万;减振降噪建安费3590万必须专项专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以下资质二选一):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②施工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5780万元或以上;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须已备案;其他人员可在中标后办理备案,并作为本项目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并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打印件(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10年-201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企业三年净利润均为盈利。须提供近三个年度(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最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在近三年内(201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工程建安费不少于2.31亿元 或 单项合同设计费不少于613万元或单项工程面积在336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须清晰明确地反应出建安费(或 设计费或面积),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为其业绩不符合要求。];

(2)施工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在近三年内(201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以工程的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工程造价不少于2.31亿元或单项工程面积在336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交)工验收记录资料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须清晰明确地反映出工程造价金额或面积,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为其业绩不符合要求。

说明:①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信、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铁路旅客站、空港航站楼、城市轨道客运站、停车库等)。

②上述要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必须由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方为有效。

3.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资格审查时若发现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如为联合体则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或结构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资格审查时若发现其未在诚信管理系统中选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如为联合体则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人员)。

(3)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资格审查时若发现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如为联合体则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注: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即除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外)可在中标后办理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并作为本项目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工程的施工单位。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工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诚信保证金220万元,合计人民币300万元。如发现有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招标人立即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如情况属实的,将坚决查处,并扣罚诚信保证金。

(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核对。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280199。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

报名时间: 2014 年 5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起至 2014 年 6 月 9 日 11 时3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本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日后第2个工作日的17时。

5.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审)委员会将对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被审查资料进行核验、核实。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无法提供原件的,评标(审)委员会应当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说明

9.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区工 联系方式:0757-2983818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陈工 联系方式:0757-83103832 0757-83103711(传真)

佛山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博物馆新馆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佛山市博物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佛山新城

2.3工程概况

佛山市文化中心是市重点建设项目之一,位于佛山新城核心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0.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6.5万平方米,分公共建筑和商业建筑两大部分。公共建筑部分总建筑面积约31.95平方米,包括坊塔、科技馆与青少宫、艺术村、图书馆、档案中心、博物馆、艺术馆等七大单体建筑。博物馆是文化中心项目的一部分。根据铁道部规划,广佛环线和广佛江珠线下穿博物馆地块,轨道侵入博物馆净用地红线23.4米,轨道侵入博物馆建筑北侧建筑红线17.4米。根据振动研究成果,轨道壁与博物馆地下结构边界净距不小于35m,距离轨道壁净距50m以内区域不宜布置展厅和文物库房,距离轨道壁净距5m-35m区间可以设置车库、设备房、庭院,但应单独设置,不与主体结构相连。

一、博物馆建筑及周边环境工程

佛山市博物馆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建成后将是佛山市规模最大的大型综合性博物馆,将拥有约5000平方米常设展厅和约2000平方米的佛山民俗馆、书画馆、陶瓷馆等佛山文化特色展厅。(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二、其他配套工程

博物馆减震降噪工程,需要与轨道振动咨询单位密切配合,使博物馆项目满足使用要求;博物馆北面与图书馆二层连接的跨新吉路地上连廊,博物馆南面与艺术馆连接的二层连廊,博物馆和图书馆地下负一层连廊(即CD 地块间地下连廊), 20KV的高压配电系统(含外线)和低压配电系统,新吉路(现名新荣路)道路工程

本工程为限额设计,设计范围内工程建安费控制在2.82亿元以内,该工程建安费包括该项目建筑、结构、幕墙(含天面顶和悬挑部分底部用幕墙覆盖)、供水、供电、排水、通讯、智能化、防雷、白蚁防治、强电、装修(含电梯装修)、消防、环保节能、照明、通风与空调、园林绿化、市政、人防、安防、电梯、管线综合等工程;博物馆北面与图书馆二层连接的跨新吉路地上连廊,博物馆南面与艺术馆连接的二层连廊,博物馆和图书馆地下负一层连廊(即CD 地块间地下连廊),博物馆减震降噪工程,20KV的高压配电系统(含外线)和低压配电系统。

2.4计划总工期:18个月(含方案设计1个月,初步设计1个月,施工图设计2个月,14个月施工周期,不含设计施工的交插时间)

2.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整个设计应满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现行的国家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二星)(如果不能通过绿色建筑二星设计评价标识罚款100万元)。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或以上并达到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及运行使用阶段的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二星)(如果不能获得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罚款300万元,如果不能通过国家绿色建筑二星评价标识罚款100万元)。

2.6招标范围:

(1)设计:佛山市博物馆项目设计内容包括标段内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幕墙(含天面顶和悬挑部分底部用幕墙覆盖)、供水、供电、排水、通讯、智能化、防雷、白蚁防治、强电、装修

(含电梯装修)、消防、环保节能、照明、通风与空调、园林绿化、市政、人防、安防、电梯、管线综合等工程;博物馆北面与图书馆二层连接的跨新吉路地上连廊,博物馆南面与艺术馆连接的二层连廊,博物馆和图书馆地下负一层连廊(即CD 地块间地下连廊),博物馆减震降噪工程,20KV的高压配电系统(含外线)和低压配电系统等工程的综合设计,以及投资估算编制、概算编制、预算编制、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及甲方的要求确定服务时间)。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博物馆减震降噪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置结构耗能构件和装置、钢弹簧浮置板、隔振腔、隔振沟和隔振桩、建筑结构基础隔振、展柜和柔性展台构造等措施为博物馆减振降噪等设计内容。

注:设计范围不以建筑红线为界(含红线以外),管线设计(含给排水、通讯和高压线等)范围应到达到现状接入点,绿化设计应包括人行道,设计到机动车道边。

(2)施工:佛山市博物馆建设工程施工及配套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包括标段内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幕墙(含天面顶和悬挑部分底部用幕墙覆盖)、供水、供电、排水、通讯、智能化、防雷、白蚁防治、强电、装修(含电梯装修)、消防、环保节能、照明、通风与空调、园林绿化、市政、人防、安防、电梯、管线综合等工程;博物馆北面与图书馆二层连接的跨新吉路地上连廊,博物馆南面与艺术馆连接的二层连廊;博物馆和图书馆地下负一层连廊(即CD 地块间地下连廊);博物馆减震降噪工程;20KV的高压配电系统(含外线)和低压配电系统工程;新吉路(现名新荣路)道路工程等的全专业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本工程的工作和费用还包括:相关报建报审工作(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节能、建筑、人防、消防周边环境给排水、供水、供电、高低压、防雷、供水、供电等)和相应费用;所有本项目开展的评审费用,专家差旅费用以及会务工作和费用;设计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第三方基坑监测、第三方沉降观测、第三方高支模监测和施工图审图工作和费用(对应的第三方单位须由业主和监理单位共同确定);为保证本项目竣工验收所必需的各种常规、非常规检测和实验,以及模型试验等的工作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桩基、幕墙、钢结构、节能、新型材料、减振降噪、防雷风险评估);以及在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基础上为满足设计要求而进行的勘察工作和费用(含必要的超前钻);白蚁防治工作和费用;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费用;本条款相关费用视为已全部包含在本工程实体项目综合单价报价中,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相关费用在实体清单综合单价中,招标人不另行单列结算。

本条款与本招标文件其他条款有矛盾的以本条为准。

本工程博物馆基础、主体土建(不含精装修、幕墙和机电安装工程,具体以发改立项限定文件为准)建安费限额10913.1万;减振降噪建安费3590万必须专项专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以下资质二选一):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②施工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5780万元或以上;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须已备案;其他人员可在中标后办理备案,并作为本项目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并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打印件(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10年-201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企业三年净利润均为盈利。须提供近三个年度(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最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在近三年内(201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工程建安费不少于2.31亿元 或 单项合同设计费不少于613万元或单项工程面积在336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须清晰明确地反应出建安费(或 设计费或面积),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为其业绩不符合要求。];

(2)施工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在近三年内(201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以工程的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工程造价不少于2.31亿元或单项工程面积在336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交)工验收记录资料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须清晰明确地反映出工程造价金额或面积,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为其业绩不符合要求。

说明:①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信、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铁路旅客站、空港航站楼、城市轨道客运站、停车库等)。

②上述要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必须由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方为有效。

3.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资格审查时若发现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如为联合体则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或结构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资格审查时若发现其未在诚信管理系统中选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如为联合体则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人员)。

(3)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资格审查时若发现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如为联合体则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注: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即除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外)可在中标后办理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并作为本项目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工程的施工单位。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工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诚信保证金220万元,合计人民币300万元。如发现有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招标人立即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如情况属实的,将坚决查处,并扣罚诚信保证金。

(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核对。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280199。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

报名时间: 2014 年 5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起至 2014 年 6 月 9 日 11 时3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本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日后第2个工作日的17时。

5.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审)委员会将对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被审查资料进行核验、核实。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无法提供原件的,评标(审)委员会应当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说明

9.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区工 联系方式:0757-2983818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陈工 联系方式:0757-83103832 0757-8310371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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