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状语补语的模糊性

论英语状语补语的模糊性

廉洁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英语系

July  2009

摘要:运用模糊理论的基本观点和语法分析方法探讨英语状语与补语的模糊界限问题,可以看出,英语状语和补语本身是两个外延相互交叉的模糊语法范畴,他们之间的模糊性通常发生在具有典型状语表现形式的强制性状语与不具备典型补语表现形式的补语之间。 一, 问题的提出

英语状语与补语之间存在着界限补分明的现象,似乎已是不争的事实。有些英语语法书和英语语法专家对此都予以过相应的关注和论述。例如,章振邦等人在介绍英语的SVC(主语+动词+补语) 句型时,把句子“The  alarm  clock  was  on  the  table”中的介词词组”on the  table”划入主语补语范畴,但在注释中指出,“当代有些语法著作把这类句子划入SVA(主语+动词+状语) 句型,认为on  the  table 是地点状语”。Quirk  等人在描述英语句法成分时,把句子“I  have  been  in  the  garden.”中的介词词组”in the  garden”划为状语, 同时也补充说,”有些语法学家把这类成分归为补语“。而且,他们还进一步指出,有些状语“看起来像”(resemble )补语,二者之间的区别“不明确”(not clear ‐cut) 。

关于语言(指自然语言,下同‐‐‐‐笔者注) 的模糊性,很早就有人注意到了。国内外近现在学者对此予以关注和论述的更是不乏其人。然而,“模糊”(fuzziness)用作科学意义上的术语,并促使了模糊理论的创立和模糊数学、模糊逻辑学、模糊语言学、等新型学科的诞生,则似乎主要应归功于著名的控制论专家、美国加州大学的扎德教授(L.A.Zadeh)。扎德认为,现实物质世界中的不少客体往往没有精确划定的界限,不能构成经典数学意义上的“类”和“集合”,他把这种无法精确划定范围的类别称为“模糊集”(fuzzy  set ),指出:“模糊集是由其成员隶属度构成一个连续体的所有成员组成的一个类别”,“其界限不是泾渭分明的确定好了”,“其成员向非成员的过渡是逐渐的,而不是突然的”。显而易见,扎德提出的“模糊”概念与人们平常使用“模糊”概念是不同的。它指的是事物范畴界限补分明这样一种不确定性。换言之,类属界限不明确的事物都是模糊的。扎德的模糊学说打破了传统的二值逻辑“非此即彼”的排中律,为进一步认识和解决自然界及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模糊性问题,包括语言的模糊性问题,提供了具有重要意义的理论研究框架。

随着模糊理论的创立和模糊语言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对语言模糊性德认识越来越深刻,模糊性已经与社会性、符号性、系统性等一起被看做是语言的本质特征。然而,在模糊语言研究中,人们更关注或研究更多的似乎通常都是模糊词语,这也许与词语在交际中的重要性和人们对它的关注程度密切相关。但语言包含语音、词汇和语法三大要素,其模糊性不仅涉及词语,也涉及语音和语法。用英国哲学家罗素的话说就是,“整个语言或多或少是模糊的”(All language  is  more  less  vague) 。 从这一意义上说,模糊语言研究不仅应该关注词语,也应该关注语音和语法。

正是出于上述原因或初衷,本文拟在语法分析的基础上,运用模糊理论的基本观点,对英语补语和状语这两种句子成分的模糊现象做一些初步的探讨,拟回答这样两个问题:(1)英语状语与补语的模糊性究竟表现在哪些方面?(2)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他们的模糊性?

二、关于英语状语和补语之间的模糊性范围分析

我们讨论这个问题时,实际上有一种基本预设,即英语状语与补语之间的模糊性并不是全方位的,或者说,并非所有的英语状语与所有的英语补语之间都存在界限模糊不清的问题。例

如,恐怕不会有任何英语语法著作或专家把“I  am  a  student”和”She is  happy”等句子中”a  student “或”happy”这样的补语划入状语范畴,也不会有任何英语语法著作或专家把”He  walked  slowly “和”They  arrived  in  the  afternoon “等句子中的”slowly “和”in  the  afternoon “这样的状语划入补语范畴。换言之,英语状语与补语的模糊性只存在于部分状语与部分补语之间。而弄清楚这个”部分“的问题是探讨英语状语与补语模糊性的中心问题之一。     由于英语状语和补语属于句法成分,而句法成分总是由表现形式实现的,因此,要分辨究竟是哪些状语和哪些补语存在模糊性,必须对英语状语和补语的句法结构特征和表现形式进行对比分析,

1. 状语和补语的句法特征分析

根据有关专家的描述,主语、动词、宾语、补语和状语是英语句子最基本的5中成分,但他们在 中的地位和作用却不能等量齐观。如果从它们在句子中的不可或缺性、所处位置的相对固定性以及对其他句子成分形式的相对制约性等方面来看,动词是“最中心的“的句子成分,状语是最”最边缘的“,其他三种成分则分别介于动词和状语这两级之间。就补语和状语而言,补语通常是强制性德,不可缺少,且位置相对固定,不可轻易变动;而状语通常是选择性德,可以省略而不影响句子结构的完整性或改变句子的基本意义,位置也比较灵活,可以根据需要而移动。在这一意义上说,英语状语与补语之间几乎没有什么模糊性。然而,正如Quirk 等人指出的,在有些英语句子中,由于动词的制约。状语却像补语(和其他成分)一样必不可少的,且其位置也是相对固定。因此,英语除了SV 、SVC 、SVO 、SVOO 、SVOC 等5种基本句型之外,还存在着SVA(主动状) 和SVOA (主动宾状)这样两种基本句型,而其中的状语成分是不可缺少的,位置也相对稳定,以致看上去像是SVC 和SVOC 句型中的补语。Quirk 等人把用于这两类句型中的状语称为”强制性“(obligatory adverbial) 。而英语状语与补语的模糊性似乎往往就发生在这类状语与补语之间。

例如,在Quirk 等人的《英语语法大全》(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中,下列句子中的斜体部分被视为强制性状语:

(1) The  next  meeting  will  be  on  the  5th  Friday .(SVA)

(2) The  road  is  under  construction .(SVA)

(3) They  appear  out  of  breath .(SVA)

(4) The  kept  him  in  bed .(SVOA)

(5) You  must  put  all  the  toys  upstairs .(SVOA)

而有些英语语法专家则倾向于把类似的句子视为SVC 或SVOC 句型。把Quirk 等人称作强制性状语的成分视为主语补语或宾语补语,例如,在章振邦等人(1999)编写的英语语法书中,下列句子分别被看做SVC 或SVOC 句型,其中的斜体部分则被看做是补语:

(6) My  luggage  is  in  the  car.(SVC)

(7) The  building  is  under  construction.(SVC)

(8) His  hat  looks  badly  out  of  shape.(SVO)

(9) I  found  everything  in  good  condition.(SVOC)

(10) They  put  the  old  furniture  downstairs.(SVOC)

2 状语和补语的表现形式分析

明确了与补语存在的模糊性的状语通常是强制性状语,有助于把与补语没有模糊性的那些状语区分开来。但这还不够,因为并非所有的补语都与强制性状语之间存在模糊性。例如,如前所述,恐怕不会有任何英语语法书或英语语法专家把”I am  a  student  ”和”She is  happy”中的“a  student  “或”happy”这样的补语划入强制性状语范畴。而为了分辨出究竟是哪些补语与强极性状语之间存在模糊性,有必要对补语和强制性状语的表现形式作一个对比分析。

在英语句子中,同一种句子成分可以由不同的形式来表现。补语和状语也不例外。值得注意的是,描述状语的表现形式时,英语语法书大都把副词词组和介词词组等列在前面,把状语分句、形容词词组和名词词组等列在后面;描述补语的表现形式时,则把名词词组、形容词词组和名词性分句列在前面,把副词词组和介词词组等列在后面。这样做恰好表明,就英语状语的表现形式而言,副词词组和介词词组属于典型的表现形式,其他的形式则不如它们典型或者不典型;而就英语补语而言,名词词组和形容词词组是典型形式,其他的形式则同样不这么典型或属于不典型的形式(参见本文例3)。

对上述例如和英语语法书列举的其他相关例句稍加分析可以看出,英语状语和补语的模糊性似乎通常发生在介词词组和副词词组充当的强制性状语与介词词组和副词充当的补语之间,即通常发生在具有典型状语表现形式的强制性状语与不具备典型补语表现形式的补语之间。

三、关于英语状语和补语之间模糊性的原因分析

上节的分析显示,并非所有的英语状语与所有的英语补语之间都存在着模糊性,相互之间界限不明确的只是介词词组和副词词组充当的强制性状语与介词词组和副词词组充当的补语。这一结果有助于从语言本身分辨英语状语和补语的模糊性范围或模糊性表现形式。问题是,为什么模糊性存在于介词词组和副词词组充当的强制性状语与介词词组和副词词组充当的补语之间而不是存在于其他的状语与补语之间?换言之,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他们之间的模糊性?要弄清楚这个问题,恐怕仅凭语法分析很难找到答案,而模糊理论为分析这一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导。因此,本节拟英语模糊理论对这一问题做一点初步探讨。

1   英语状语和补语本身是两个模糊集

根据扎德的模糊理论,现实物质世界中的不少客体往往没有精确划定的界限,不能构成经典数学意义上的“类“或”集合“,这种无法精确划定范围的类别属于”模糊集“。而在模糊集内,具体成员的隶属度(membership)是不同的,有的高,有的低,有的则介于高与低之间,从而构成一个有高到低的隶属度连续体(continum)。特别值得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类属边界不分明的事物并不是完全模糊的事物,模糊的只是边界(borderline case) ,而中心是明确的。如果用模糊理论的观点来分析英语状语和补语就会发现,这两个语法范畴实际上就是两个这样的模糊集,或者说,是两个这样的模糊概念。

首先看一下英语状语。如上所述,从句法结构看,英语状语在句子中通常位置不确定,且可以省略而不影响句子结构的完整性或不改变句子的基本含义;从变现形式看,它通常由副词词组、介词词组、状语分句、形容词词组、名词词组等来实现。从这两点来说,位置灵活、可有可无、由副词词组、介词词组、状语分句、形容词词组、名词词组等来实现是你关于状语的主要特征。因而在英语状语中,完全拥有这些特征的成员其状语隶属度最高,部分拥有这些特征的成员其状语隶属度则可能不怎么高甚至很低,这要视他们拥有这些特征的多少而定。而稍加分析就会发现,强制性状语所拥有的状语特征恐怕是所有状语成员中最少的,因而在状语中的成员隶属度可能是最低的,以致可以说是英语状语中最边缘的成员。 试分析表1.  状语类型 位置灵活 可有可无 Adp 形式

强制性

非强制性 X  V  X  V  V  V  P .P 形式V  V  状语分句?  V  AP 形式 ?  V  NP 形式?  V  注:AdP 代表副词词组;P .P 代表介词词组;AP 代表形容词词组;NP 代表名词词组;“V ”表示肯定;“X ”表示否定;“?”表示很难完全肯定或否定。下同。

表1显示,在列举的7项状语特征中,强制性状语与其他状语完全吻合的只有2项。因此可以说,强制性状语的状语隶属度显然是很低的。当然,也许还可以列举出其他的一些状

语特征,但由于状语的情况在英语句子成分中也许是最复杂的,许多特征界定实际上也是模糊的,而且采用非此即彼的方式用V 和X 来确定句子成分的特征似乎也有“一刀切”之嫌,而且即使是同样的V 或X ,其表示的肯定程度或否定程度也可能有区别。因此,最好采取模糊的处理办法。这本身就是由事物的模糊性决定了的。值得指出的是,正是因为强制性状语的状语隶属度很低,以致在具体的辨认过程中,常常无法确定是否应该视为状语,甚至连语法专家也意见分歧,足以说明英语状语本身就是一个模糊集。

现在分析一下英语补语的情况。上文已经指出,英语补语在句子中不可或缺、位置固定,可以由名词词组、形容词词组、名词性分句、介词词组和副词词组等形式充当。然而,事情也许并没有这样简单。从它的表现形式看,介词词组和形容词词组的补语隶属度似乎最高,介词词组和副词词组的补语隶属度最低,而名词性分句介于其间。这样一来,像“The  road  is  under  construction ”句中的介词词组究竟应该视为补语还是状语就成了一个问题。类似的情况说明,英语补语也是一个模糊集,其外延的界限不明确。

分析结果表明,英语补语和状语之所以会存在模糊性,首先在于它们本身就是模糊的集合,外延的界限无法确定。

2   英语状语和补语的边缘成分相互交叉

根据模糊理论,如果两个模糊集的边缘成分出现相互交叉或相互重叠的情况,那么,这两个集合之间势必难以划定明确的界限。换言之,即使有两个集合是模糊的,但如果它们之间不存在相互交叉的边缘成分,这两个模糊集也不可能出现彼此界限不分明的现象。例如,在现实物质世界中,动物和蔬菜是两个外延不分明的模糊集,但无论它们的外延如何模糊,似乎彼此都不会模糊到对方那儿去,因为它们的边缘成分之间并不存在相互交叉的特征。      因此,导致英语状语与补语存在模糊性的重要原因并不只是因为它们都是模糊的集合,还因为它们的边缘成分具有亦此亦彼特征。说白了就是,它们的边缘成分相互交叉,以致在英语状语和补语中存在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设想一下,为什么英语状语与谓语动词或英语补语与谓语动词之间没有模糊不清的现象?其重要 之一也许就在于英语状语与谓语动词或英语补语与谓语动词之间没有相互交叉的边缘成分。试分析表2.   表2 英语补语和状语的特征对比

补语

状语 句法结构 V  V/X V  V/X    常用表现形式 NP  V  ?  AP  V  ?  AdP  ?  V  P .P  ?  V  相对固定 不可或缺

注:“常用”是针对某一形式用作补语或状语的频率相对而言的,本身就具有模糊性,很难用精确的数字来表示,“V/X”表示亦此亦彼;“?”表示不能完全肯定或否定。

稍加对比不难看出,英语状语和补语这两个语法范畴却是存在相互交叉的边缘成分。首先,就句子结构的不可或缺性和位置的相对固定性而言,由于状语包含了强制性状语和非强制性状语这样连个次范围,而强制性状语与补语一样具有不可或缺性和位置的相对稳定性。其次,就英语状语和补语常用的表现形式而言,补语更常用名词词组和形容词词组,状语更常用副词词组和介词词组。但是,这并不等于说,补语不用副词词组或介词词组,状语不用名词词组或形容词词组。关于这两个方面,上文实际上已经作了更具体的分析。因此可以说,无论是在句子结构上还是在表现形式上,英语状语和补语都存在相互交叉的现象,从而无法精确划定两者之间的界限。

四、结语

本文分析了英语状语与补语之间的模糊范围和导致这两类模糊的主要原因。但必须指出的是,语言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事物,它的模糊性问题牵涉道许多方面,有语言的因素,

也有人类认知的因素,有的问题一时无法认识清楚或全部认识清楚,有的问题则可能永远无法认识清楚。因此,仅仅凭一篇小文章就试图把英语状语与补语的模糊性问题全部分析和阐释清楚是不可能的。事实上,虽然句法结构和表现形式是分析句子成分的两个重要标准,但语义特征也很重要,而本文并未涉及,其原因主要是一涉及到意义的问题情况会更复杂,故笔者有意回避了。再者,即使是讨论英语状语和补语的句法结构特征,笔者也没有讨论与之相关的动词问题,而动词对句子成分具有很强的制约性。总之,本文的探讨只是一次尝试,不求全面,目的在求教与大方。

还必须指出的是,正如Quirk 等人所言:“语法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不确定的系统。例如范畴和结构通常没有整齐划一的边界”(Grammar  is  to  some  extent  an  indeterminate  system,  Categories  and  structures,  for  example,  often  do  not  have  neat  boundaries ),而他们对模糊语法现象奉行的原则是既承认这些模糊现象,又设法运用“梯度”(Gradience )研究的方式加以探讨。尽管Quirk 等人没有直接使用模糊理论的“模糊”术语,但他们的观点实际上正是扎德所持的模糊观,对于语言研究是值得提倡的。

人类往往注重精确思维,而实际上有许多事情是无法用精确概念来表达的。本文的探讨再次证明了这一点。它的探讨结果带来的重要启示也许并不在于如何分辨英语状语和补语之间的模糊性,更重要的是不要总是用精确思维的观点来看待语言和语言现象,这对于进一步明确语言的本质特征是有利的,对于语言教学、翻译等无疑也是有利的。

论英语状语补语的模糊性

廉洁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英语系

July  2009

摘要:运用模糊理论的基本观点和语法分析方法探讨英语状语与补语的模糊界限问题,可以看出,英语状语和补语本身是两个外延相互交叉的模糊语法范畴,他们之间的模糊性通常发生在具有典型状语表现形式的强制性状语与不具备典型补语表现形式的补语之间。 一, 问题的提出

英语状语与补语之间存在着界限补分明的现象,似乎已是不争的事实。有些英语语法书和英语语法专家对此都予以过相应的关注和论述。例如,章振邦等人在介绍英语的SVC(主语+动词+补语) 句型时,把句子“The  alarm  clock  was  on  the  table”中的介词词组”on the  table”划入主语补语范畴,但在注释中指出,“当代有些语法著作把这类句子划入SVA(主语+动词+状语) 句型,认为on  the  table 是地点状语”。Quirk  等人在描述英语句法成分时,把句子“I  have  been  in  the  garden.”中的介词词组”in the  garden”划为状语, 同时也补充说,”有些语法学家把这类成分归为补语“。而且,他们还进一步指出,有些状语“看起来像”(resemble )补语,二者之间的区别“不明确”(not clear ‐cut) 。

关于语言(指自然语言,下同‐‐‐‐笔者注) 的模糊性,很早就有人注意到了。国内外近现在学者对此予以关注和论述的更是不乏其人。然而,“模糊”(fuzziness)用作科学意义上的术语,并促使了模糊理论的创立和模糊数学、模糊逻辑学、模糊语言学、等新型学科的诞生,则似乎主要应归功于著名的控制论专家、美国加州大学的扎德教授(L.A.Zadeh)。扎德认为,现实物质世界中的不少客体往往没有精确划定的界限,不能构成经典数学意义上的“类”和“集合”,他把这种无法精确划定范围的类别称为“模糊集”(fuzzy  set ),指出:“模糊集是由其成员隶属度构成一个连续体的所有成员组成的一个类别”,“其界限不是泾渭分明的确定好了”,“其成员向非成员的过渡是逐渐的,而不是突然的”。显而易见,扎德提出的“模糊”概念与人们平常使用“模糊”概念是不同的。它指的是事物范畴界限补分明这样一种不确定性。换言之,类属界限不明确的事物都是模糊的。扎德的模糊学说打破了传统的二值逻辑“非此即彼”的排中律,为进一步认识和解决自然界及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模糊性问题,包括语言的模糊性问题,提供了具有重要意义的理论研究框架。

随着模糊理论的创立和模糊语言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对语言模糊性德认识越来越深刻,模糊性已经与社会性、符号性、系统性等一起被看做是语言的本质特征。然而,在模糊语言研究中,人们更关注或研究更多的似乎通常都是模糊词语,这也许与词语在交际中的重要性和人们对它的关注程度密切相关。但语言包含语音、词汇和语法三大要素,其模糊性不仅涉及词语,也涉及语音和语法。用英国哲学家罗素的话说就是,“整个语言或多或少是模糊的”(All language  is  more  less  vague) 。 从这一意义上说,模糊语言研究不仅应该关注词语,也应该关注语音和语法。

正是出于上述原因或初衷,本文拟在语法分析的基础上,运用模糊理论的基本观点,对英语补语和状语这两种句子成分的模糊现象做一些初步的探讨,拟回答这样两个问题:(1)英语状语与补语的模糊性究竟表现在哪些方面?(2)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他们的模糊性?

二、关于英语状语和补语之间的模糊性范围分析

我们讨论这个问题时,实际上有一种基本预设,即英语状语与补语之间的模糊性并不是全方位的,或者说,并非所有的英语状语与所有的英语补语之间都存在界限模糊不清的问题。例

如,恐怕不会有任何英语语法著作或专家把“I  am  a  student”和”She is  happy”等句子中”a  student “或”happy”这样的补语划入状语范畴,也不会有任何英语语法著作或专家把”He  walked  slowly “和”They  arrived  in  the  afternoon “等句子中的”slowly “和”in  the  afternoon “这样的状语划入补语范畴。换言之,英语状语与补语的模糊性只存在于部分状语与部分补语之间。而弄清楚这个”部分“的问题是探讨英语状语与补语模糊性的中心问题之一。     由于英语状语和补语属于句法成分,而句法成分总是由表现形式实现的,因此,要分辨究竟是哪些状语和哪些补语存在模糊性,必须对英语状语和补语的句法结构特征和表现形式进行对比分析,

1. 状语和补语的句法特征分析

根据有关专家的描述,主语、动词、宾语、补语和状语是英语句子最基本的5中成分,但他们在 中的地位和作用却不能等量齐观。如果从它们在句子中的不可或缺性、所处位置的相对固定性以及对其他句子成分形式的相对制约性等方面来看,动词是“最中心的“的句子成分,状语是最”最边缘的“,其他三种成分则分别介于动词和状语这两级之间。就补语和状语而言,补语通常是强制性德,不可缺少,且位置相对固定,不可轻易变动;而状语通常是选择性德,可以省略而不影响句子结构的完整性或改变句子的基本意义,位置也比较灵活,可以根据需要而移动。在这一意义上说,英语状语与补语之间几乎没有什么模糊性。然而,正如Quirk 等人指出的,在有些英语句子中,由于动词的制约。状语却像补语(和其他成分)一样必不可少的,且其位置也是相对固定。因此,英语除了SV 、SVC 、SVO 、SVOO 、SVOC 等5种基本句型之外,还存在着SVA(主动状) 和SVOA (主动宾状)这样两种基本句型,而其中的状语成分是不可缺少的,位置也相对稳定,以致看上去像是SVC 和SVOC 句型中的补语。Quirk 等人把用于这两类句型中的状语称为”强制性“(obligatory adverbial) 。而英语状语与补语的模糊性似乎往往就发生在这类状语与补语之间。

例如,在Quirk 等人的《英语语法大全》(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中,下列句子中的斜体部分被视为强制性状语:

(1) The  next  meeting  will  be  on  the  5th  Friday .(SVA)

(2) The  road  is  under  construction .(SVA)

(3) They  appear  out  of  breath .(SVA)

(4) The  kept  him  in  bed .(SVOA)

(5) You  must  put  all  the  toys  upstairs .(SVOA)

而有些英语语法专家则倾向于把类似的句子视为SVC 或SVOC 句型。把Quirk 等人称作强制性状语的成分视为主语补语或宾语补语,例如,在章振邦等人(1999)编写的英语语法书中,下列句子分别被看做SVC 或SVOC 句型,其中的斜体部分则被看做是补语:

(6) My  luggage  is  in  the  car.(SVC)

(7) The  building  is  under  construction.(SVC)

(8) His  hat  looks  badly  out  of  shape.(SVO)

(9) I  found  everything  in  good  condition.(SVOC)

(10) They  put  the  old  furniture  downstairs.(SVOC)

2 状语和补语的表现形式分析

明确了与补语存在的模糊性的状语通常是强制性状语,有助于把与补语没有模糊性的那些状语区分开来。但这还不够,因为并非所有的补语都与强制性状语之间存在模糊性。例如,如前所述,恐怕不会有任何英语语法书或英语语法专家把”I am  a  student  ”和”She is  happy”中的“a  student  “或”happy”这样的补语划入强制性状语范畴。而为了分辨出究竟是哪些补语与强极性状语之间存在模糊性,有必要对补语和强制性状语的表现形式作一个对比分析。

在英语句子中,同一种句子成分可以由不同的形式来表现。补语和状语也不例外。值得注意的是,描述状语的表现形式时,英语语法书大都把副词词组和介词词组等列在前面,把状语分句、形容词词组和名词词组等列在后面;描述补语的表现形式时,则把名词词组、形容词词组和名词性分句列在前面,把副词词组和介词词组等列在后面。这样做恰好表明,就英语状语的表现形式而言,副词词组和介词词组属于典型的表现形式,其他的形式则不如它们典型或者不典型;而就英语补语而言,名词词组和形容词词组是典型形式,其他的形式则同样不这么典型或属于不典型的形式(参见本文例3)。

对上述例如和英语语法书列举的其他相关例句稍加分析可以看出,英语状语和补语的模糊性似乎通常发生在介词词组和副词词组充当的强制性状语与介词词组和副词充当的补语之间,即通常发生在具有典型状语表现形式的强制性状语与不具备典型补语表现形式的补语之间。

三、关于英语状语和补语之间模糊性的原因分析

上节的分析显示,并非所有的英语状语与所有的英语补语之间都存在着模糊性,相互之间界限不明确的只是介词词组和副词词组充当的强制性状语与介词词组和副词词组充当的补语。这一结果有助于从语言本身分辨英语状语和补语的模糊性范围或模糊性表现形式。问题是,为什么模糊性存在于介词词组和副词词组充当的强制性状语与介词词组和副词词组充当的补语之间而不是存在于其他的状语与补语之间?换言之,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他们之间的模糊性?要弄清楚这个问题,恐怕仅凭语法分析很难找到答案,而模糊理论为分析这一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导。因此,本节拟英语模糊理论对这一问题做一点初步探讨。

1   英语状语和补语本身是两个模糊集

根据扎德的模糊理论,现实物质世界中的不少客体往往没有精确划定的界限,不能构成经典数学意义上的“类“或”集合“,这种无法精确划定范围的类别属于”模糊集“。而在模糊集内,具体成员的隶属度(membership)是不同的,有的高,有的低,有的则介于高与低之间,从而构成一个有高到低的隶属度连续体(continum)。特别值得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类属边界不分明的事物并不是完全模糊的事物,模糊的只是边界(borderline case) ,而中心是明确的。如果用模糊理论的观点来分析英语状语和补语就会发现,这两个语法范畴实际上就是两个这样的模糊集,或者说,是两个这样的模糊概念。

首先看一下英语状语。如上所述,从句法结构看,英语状语在句子中通常位置不确定,且可以省略而不影响句子结构的完整性或不改变句子的基本含义;从变现形式看,它通常由副词词组、介词词组、状语分句、形容词词组、名词词组等来实现。从这两点来说,位置灵活、可有可无、由副词词组、介词词组、状语分句、形容词词组、名词词组等来实现是你关于状语的主要特征。因而在英语状语中,完全拥有这些特征的成员其状语隶属度最高,部分拥有这些特征的成员其状语隶属度则可能不怎么高甚至很低,这要视他们拥有这些特征的多少而定。而稍加分析就会发现,强制性状语所拥有的状语特征恐怕是所有状语成员中最少的,因而在状语中的成员隶属度可能是最低的,以致可以说是英语状语中最边缘的成员。 试分析表1.  状语类型 位置灵活 可有可无 Adp 形式

强制性

非强制性 X  V  X  V  V  V  P .P 形式V  V  状语分句?  V  AP 形式 ?  V  NP 形式?  V  注:AdP 代表副词词组;P .P 代表介词词组;AP 代表形容词词组;NP 代表名词词组;“V ”表示肯定;“X ”表示否定;“?”表示很难完全肯定或否定。下同。

表1显示,在列举的7项状语特征中,强制性状语与其他状语完全吻合的只有2项。因此可以说,强制性状语的状语隶属度显然是很低的。当然,也许还可以列举出其他的一些状

语特征,但由于状语的情况在英语句子成分中也许是最复杂的,许多特征界定实际上也是模糊的,而且采用非此即彼的方式用V 和X 来确定句子成分的特征似乎也有“一刀切”之嫌,而且即使是同样的V 或X ,其表示的肯定程度或否定程度也可能有区别。因此,最好采取模糊的处理办法。这本身就是由事物的模糊性决定了的。值得指出的是,正是因为强制性状语的状语隶属度很低,以致在具体的辨认过程中,常常无法确定是否应该视为状语,甚至连语法专家也意见分歧,足以说明英语状语本身就是一个模糊集。

现在分析一下英语补语的情况。上文已经指出,英语补语在句子中不可或缺、位置固定,可以由名词词组、形容词词组、名词性分句、介词词组和副词词组等形式充当。然而,事情也许并没有这样简单。从它的表现形式看,介词词组和形容词词组的补语隶属度似乎最高,介词词组和副词词组的补语隶属度最低,而名词性分句介于其间。这样一来,像“The  road  is  under  construction ”句中的介词词组究竟应该视为补语还是状语就成了一个问题。类似的情况说明,英语补语也是一个模糊集,其外延的界限不明确。

分析结果表明,英语补语和状语之所以会存在模糊性,首先在于它们本身就是模糊的集合,外延的界限无法确定。

2   英语状语和补语的边缘成分相互交叉

根据模糊理论,如果两个模糊集的边缘成分出现相互交叉或相互重叠的情况,那么,这两个集合之间势必难以划定明确的界限。换言之,即使有两个集合是模糊的,但如果它们之间不存在相互交叉的边缘成分,这两个模糊集也不可能出现彼此界限不分明的现象。例如,在现实物质世界中,动物和蔬菜是两个外延不分明的模糊集,但无论它们的外延如何模糊,似乎彼此都不会模糊到对方那儿去,因为它们的边缘成分之间并不存在相互交叉的特征。      因此,导致英语状语与补语存在模糊性的重要原因并不只是因为它们都是模糊的集合,还因为它们的边缘成分具有亦此亦彼特征。说白了就是,它们的边缘成分相互交叉,以致在英语状语和补语中存在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设想一下,为什么英语状语与谓语动词或英语补语与谓语动词之间没有模糊不清的现象?其重要 之一也许就在于英语状语与谓语动词或英语补语与谓语动词之间没有相互交叉的边缘成分。试分析表2.   表2 英语补语和状语的特征对比

补语

状语 句法结构 V  V/X V  V/X    常用表现形式 NP  V  ?  AP  V  ?  AdP  ?  V  P .P  ?  V  相对固定 不可或缺

注:“常用”是针对某一形式用作补语或状语的频率相对而言的,本身就具有模糊性,很难用精确的数字来表示,“V/X”表示亦此亦彼;“?”表示不能完全肯定或否定。

稍加对比不难看出,英语状语和补语这两个语法范畴却是存在相互交叉的边缘成分。首先,就句子结构的不可或缺性和位置的相对固定性而言,由于状语包含了强制性状语和非强制性状语这样连个次范围,而强制性状语与补语一样具有不可或缺性和位置的相对稳定性。其次,就英语状语和补语常用的表现形式而言,补语更常用名词词组和形容词词组,状语更常用副词词组和介词词组。但是,这并不等于说,补语不用副词词组或介词词组,状语不用名词词组或形容词词组。关于这两个方面,上文实际上已经作了更具体的分析。因此可以说,无论是在句子结构上还是在表现形式上,英语状语和补语都存在相互交叉的现象,从而无法精确划定两者之间的界限。

四、结语

本文分析了英语状语与补语之间的模糊范围和导致这两类模糊的主要原因。但必须指出的是,语言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事物,它的模糊性问题牵涉道许多方面,有语言的因素,

也有人类认知的因素,有的问题一时无法认识清楚或全部认识清楚,有的问题则可能永远无法认识清楚。因此,仅仅凭一篇小文章就试图把英语状语与补语的模糊性问题全部分析和阐释清楚是不可能的。事实上,虽然句法结构和表现形式是分析句子成分的两个重要标准,但语义特征也很重要,而本文并未涉及,其原因主要是一涉及到意义的问题情况会更复杂,故笔者有意回避了。再者,即使是讨论英语状语和补语的句法结构特征,笔者也没有讨论与之相关的动词问题,而动词对句子成分具有很强的制约性。总之,本文的探讨只是一次尝试,不求全面,目的在求教与大方。

还必须指出的是,正如Quirk 等人所言:“语法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不确定的系统。例如范畴和结构通常没有整齐划一的边界”(Grammar  is  to  some  extent  an  indeterminate  system,  Categories  and  structures,  for  example,  often  do  not  have  neat  boundaries ),而他们对模糊语法现象奉行的原则是既承认这些模糊现象,又设法运用“梯度”(Gradience )研究的方式加以探讨。尽管Quirk 等人没有直接使用模糊理论的“模糊”术语,但他们的观点实际上正是扎德所持的模糊观,对于语言研究是值得提倡的。

人类往往注重精确思维,而实际上有许多事情是无法用精确概念来表达的。本文的探讨再次证明了这一点。它的探讨结果带来的重要启示也许并不在于如何分辨英语状语和补语之间的模糊性,更重要的是不要总是用精确思维的观点来看待语言和语言现象,这对于进一步明确语言的本质特征是有利的,对于语言教学、翻译等无疑也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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