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刑事行政处罚

刑事行政处罚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增加,首次将醉酒驾车这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具体规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的界定标准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于80(含)毫克。

这也意味着,今后凡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着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其性质也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衍变为刑事犯罪行为。而公务员醉驾几乎等同于砸掉自己的“铁饭碗”。《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事行政处罚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增加,首次将醉酒驾车这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具体规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的界定标准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于80(含)毫克。

这也意味着,今后凡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着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其性质也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衍变为刑事犯罪行为。而公务员醉驾几乎等同于砸掉自己的“铁饭碗”。《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相关文章

  • 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 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前言 徇私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修改后97刑法中,在渎职犯罪中的新增条目,从立法本意上分析,此罪名旨在打击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窝藏.包庇部门执法中涉及的刑事犯罪行为,解决当前行政执法人员以罚代刑的违法行为.从新刑法运 ...查看


  • 论偷逃税行为的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追究之区分与衔接 中国财税法治网
  • 内容提要:涉及犯罪的税收违法行为,既是税务行政处罚的对象,也是刑法修正后逃税罪的制裁对象:税务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追究在实体规定与程序操作上既有区分,又相互衔接.本文以偷.逃税行为系不纯正的行政违法行为这一理论为基础,从行为主客观两个方面对偷 ...查看


  • 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司法适用
  •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关本罪的司法适用,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重点研究: 一."行政执法人员"的含义与范围 简单地说,行政执法 ...查看


  • 论[食品安全法]与刑事法律的衔接适用
  • [摘 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性质不同,需要运用不同的法律进行调整.<食品安全法>在行政责任一章中往往在最后模糊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而没有具体的条文说明.这就为<食品安全法>的使用带来了不确定性.而有关食品安全犯罪的最 ...查看


  • 区别情形处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竞合适用
  • 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逐步深入开展的背景下,行政机关在查办破坏环境类犯罪案件中,往往以行为人已经受到刑事处罚为借口怠于对违法行为人追究行政责任,致使国家和公共利益受损害状态持续存在.正确理解和掌握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竞合以及处罚适用原则 ...查看


  • 1逃税罪的处罚阻却事由---张明楷
  • 法学论坛 逃税罪的处罚阻却事由 张明楷 <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对刑法第201条作了重大修改.修改后的刑法第201条第1款规定了逃税罪的罪状与法定刑,第4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 ...查看


  • 法学专业(专科)学生毕业论文选题参考题目(新
  • 定远电大法学专科论文选题 字数:正文5000字以上,整段300字以上雷同视同抄袭 (一)法理论文题目 1.论法的本质 2.论权利和义务是法的核心内容 3.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経济 4.论法和道德的关系 5.论法和经济的关系 6.论法和政 ...查看


  • 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区别
  • 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区别 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都属于诉讼过程中可以采用的一种强制措施,被拘留人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看管和羁押,并且两者适用的目的均为保证诉讼活动能够顺利进行.但是,两者有以下区别: (1)拘留的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对触 ...查看


  • 论检察机关宪法地位的重新定性
  • 论检察机关宪法地位的重新定性 「内容提要」法律监督只不过是检察权与审判权及行政权三者之间所共同具有的一般共性而已,而检察权.审判权.行政权三者的本质属性则因其基本权能的不同而互有区别.检察权最基本的权能是刑事公诉权,因此,将检察机关定性为国 ...查看


  •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竞合与衔接研究
  • 行政法研究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竞合与衔接研究 □ 王 楚 肇庆 (肇庆市委党校,广东 526020) 摘要:行政处罚与刑罚竞合是实践中一个相当普遍的问题,其产生的根源在于我国对犯罪行为既定性又定量, 具体而言则有立法.司法和处罚方式等多方面的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