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广场舞协会管理办法 一、协会简介
本会是由丰泽区第二届广场舞大赛全体参赛队员以及区内广场舞健身爱好者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在广场舞健身活动中起引导、带头作用,以提高全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开展各项活动。
二、业务范围
本会主要任务:开展符合本会宗旨的广场舞健身活动,以街道为单位,开设广场舞健身活动据点,以典型带动后进,实现各街道广场舞健身活动建设的普及性、专业化、规范化,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化,定期开展活动,进行优秀人员的选拔、表彰,进行广场舞健身建设优秀人员的团队培养。
本会业余范围:开展健身活动,组织赛事,培养专业人员,安排专业人员技术输入,培养优秀管理团队,进行优秀个人、优秀团体的评定。
三、会员要求
本会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凡承认和拥护本会管理办法、广场舞健身爱好者可申请为本会会员。
(一)申请加入本会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承认本会的管理办法。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会员入会须本人自愿申请,所在社区推荐,由本会发给会员证(会员证由本会统一印制)。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由秘书处讨论通过。
(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
3、有优先获得本会服务的权利;
4、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6、请求本会协助其开展有关活动(限团体会员)。
(四)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时限和标准交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
6、积极开展社会体育活动,协助本会开展有关活动(限团体会员)。
7、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1年内不履行义务,可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如对理事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申诉。
丰泽区广场舞协会管理办法 一、协会简介
本会是由丰泽区第二届广场舞大赛全体参赛队员以及区内广场舞健身爱好者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在广场舞健身活动中起引导、带头作用,以提高全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开展各项活动。
二、业务范围
本会主要任务:开展符合本会宗旨的广场舞健身活动,以街道为单位,开设广场舞健身活动据点,以典型带动后进,实现各街道广场舞健身活动建设的普及性、专业化、规范化,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化,定期开展活动,进行优秀人员的选拔、表彰,进行广场舞健身建设优秀人员的团队培养。
本会业余范围:开展健身活动,组织赛事,培养专业人员,安排专业人员技术输入,培养优秀管理团队,进行优秀个人、优秀团体的评定。
三、会员要求
本会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凡承认和拥护本会管理办法、广场舞健身爱好者可申请为本会会员。
(一)申请加入本会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承认本会的管理办法。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会员入会须本人自愿申请,所在社区推荐,由本会发给会员证(会员证由本会统一印制)。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由秘书处讨论通过。
(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
3、有优先获得本会服务的权利;
4、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6、请求本会协助其开展有关活动(限团体会员)。
(四)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时限和标准交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
6、积极开展社会体育活动,协助本会开展有关活动(限团体会员)。
7、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1年内不履行义务,可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如对理事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