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艺、制造加工及出厂检验过程的描述
为使该项目所需的设备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及合同图纸技术要求,我公司现决定在采购及生产制造过程中对产品进行如下监控: 一、技术工艺
我们对所有技术工艺文件均使用CAD 设计,对各类设计及设计更改进行认真的识别、评审、验证、标识,并经授权人员批准,严格文件发放、回收手续,确保现场使用相关文件的有效版本。及时邀请买方举行设备联络会议,共同解决有关问题,确保产品的各项设计技术要求达到贵方要求。 二、原材料
为有效地保证产品的原材料及元器件的质量,所有元器件均按技术条件的要求,实行定厂采购,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产品经权威部门检测合格的分承包商, 原材料及元器件进厂均必须实行严格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及元器件一律不得入库。产品交货时本公司将向买方提供其配套部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有关安装使用等技术文件资料。 三、产品生产制造
生产过程中,我们将对产品实行生产工人自检、专职检验员巡检,凡不合格的零件、半成品,及时隔离、标识、记录、评价、处理,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油漆、电镀等关键工序设立记录审查点、见证点和停工待验点,由质检部对金属零件防腐处理及电镀、漆层进行抽查检测,形成记录,确保镀锌油漆和防锈质量达标。柜体金属外壳和零部件表面采用四和一磷化液处理,确保磷化后的工件外观色泽一致,无锈迹,表面涂层根据合同要求采用喷塑工艺。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为采用最适宜的原材料、先进工艺制成、未经使用过的全新产品,保证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性能与 投标文件所述一致。 四、试验、检验与交付 1、基本要求
(1) 设备根据国标或IEC 标准的规定、方法,通过型式试验,投标时已提供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2) 设备根据国标或IEC 标准的规定、方法,通过出厂试验,在出厂试验前,向
贵方提供出厂试验规格书(包括项目、标准、方法、允许误差等) ,经贵方检查、批准后实施。
(3) 所有设备整机及其主要部件型式试验、出厂试验或抽样试验的试验内容,按合同“技术规格书”和贵方批准的试验规格书进行,我公司不以任何借口减少试验项目和内容。但试验项目不限于以下要求。
(4) 现场试验由施工单位进行,对于新设备或新工艺、材料,国标或相IEC 标准中未规定的试验内容,我公司有义务提供相应的试验标准及试验方法。 (5) 如果某项试验的条件、内容、程序、测量、记录和报告格式等任意一项不符合合同“技术规格书”或试验规格书的要求,贵方有权拒绝接受试验报告,并要求重做该项试验。
(6) 贵方有权派人员到我公司的工厂、试验场地及试验室对设备整机及其主要部件的制造、组装、试验和调试等生产过程进行抽查。 2、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包括以下内容: 1) 温升极限的试验 2) 介电性能试验 3) 短路耐受强度试验 4) 保护电路有效性试验 5) 绝缘特性试验 6) 机械操作试验 7) 防护等级试验 8) 额定短时载流能力试验 9) 额定短路分合闸容量试验 10) 过负荷特性试验 11) 跳闸特性试验
12)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检验
对于成熟的系列生产的产品和标准产品,提供该产品有效的或近五年内国家权威部门的检验报告。 3、出厂试验
出厂试验包括以下内容:
●
成套设备检查 主回路电阻测量 介电强度试验 联锁及保护试验
保护措施和保护电路的电连续性检查
● ●
● ●
4、工厂验收
进行出厂试验时,贵方可派人员抽台参加。
我公司提供同类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和逐台的出厂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不论贵方是否派人参加,我公司均对其试验的真实性和数据结论负全责。
5、重要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
我公司在投标时已指明其投标设备中主要元件的外协厂家和主要外购件的制造单位。贵方有权利对其外协厂家和外构件制造单位进行调查和在制造过程中对合同部件进行检查和测试。如发现外协厂家和外构件制造单位提供的部件不能满足本合同设备的技术要求,贵方有权提出质疑和更换。 6、现场开箱检查及验收
现场开箱后对设备的数量、外观、随箱技术文件及附件进行检查。 产品随箱技术文件包括:装箱清单、铭牌标志图、外形尺寸图、产品合格证明书(包括例行试验数据)、产品安装及使用说明书和产品成套及备件一览表。
开箱检查由贵方、施工监理、我公司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并由施工单位记录,最后各方在开箱报告上签字确认。
开箱检查时如果我公司人员不能按时到场,施工监理和贵方可单独进行检查。
货物清点的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
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品种与附件“技术规格书”和附件“供货范围”不符,或合同设备材料和包装外观损坏,我公司更换或补齐。
设备开箱检验后,如检查发现设备、备品备件和装箱资料都符合合同要求,施工监理向我公司签发开箱检验合格证书。 7、现场试验
1) 现场试验由施工单位执行。我公司在贵方的组织下,按照贵方的总工期、
试验计划和现场试验规格书的要求提供技术支持。
2) 试验验收报告由施工监理、贵方有关人员、我公司督导人员和施工单位签字。
3) 我公司有责任协助施工单位解决试验中发生的技术问题。 4) 现场试验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试验内容: (1)按照合同供货范围的设备数量,进行检查; (2)设备外观; (3)附件。 7.1初步验收
1)初步验收的标准
满足国家规定的单个设备试运行(或现场)检验项目,试验参数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试验报告完整、并经施工监理签字后归档,由贵方施工监理向我公司提供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2)安装后试验项目
安装后现场试验由施工单位执行。我公司按照贵方的总工期、试验计划和现场试验规格书的要求提供技术支持。
我公司有责任协助施工单位解决试验中发生的技术问题。 我公司对现场试验的项目和内容可提出建议,由贵方确认。 3)试验允许误差
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 7.2最终验收
设备在经过质保期(2年)的运行后,经贵方确认,贵方、设计、施工监理、我公司四方签字,贵方向我公司发放最终验收证书,设备正式移交。
生产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制造加工及出厂检验过程的描述
为使该项目所需的设备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及合同图纸技术要求,我公司现决定在采购及生产制造过程中对产品进行如下监控: 一、技术工艺
我们对所有技术工艺文件均使用CAD 设计,对各类设计及设计更改进行认真的识别、评审、验证、标识,并经授权人员批准,严格文件发放、回收手续,确保现场使用相关文件的有效版本。及时邀请买方举行设备联络会议,共同解决有关问题,确保产品的各项设计技术要求达到贵方要求。 二、原材料
为有效地保证产品的原材料及元器件的质量,所有元器件均按技术条件的要求,实行定厂采购,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产品经权威部门检测合格的分承包商, 原材料及元器件进厂均必须实行严格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及元器件一律不得入库。产品交货时本公司将向买方提供其配套部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有关安装使用等技术文件资料。 三、产品生产制造
生产过程中,我们将对产品实行生产工人自检、专职检验员巡检,凡不合格的零件、半成品,及时隔离、标识、记录、评价、处理,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油漆、电镀等关键工序设立记录审查点、见证点和停工待验点,由质检部对金属零件防腐处理及电镀、漆层进行抽查检测,形成记录,确保镀锌油漆和防锈质量达标。柜体金属外壳和零部件表面采用四和一磷化液处理,确保磷化后的工件外观色泽一致,无锈迹,表面涂层根据合同要求采用喷塑工艺。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为采用最适宜的原材料、先进工艺制成、未经使用过的全新产品,保证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性能与 投标文件所述一致。 四、试验、检验与交付 1、基本要求
(1) 设备根据国标或IEC 标准的规定、方法,通过型式试验,投标时已提供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2) 设备根据国标或IEC 标准的规定、方法,通过出厂试验,在出厂试验前,向
贵方提供出厂试验规格书(包括项目、标准、方法、允许误差等) ,经贵方检查、批准后实施。
(3) 所有设备整机及其主要部件型式试验、出厂试验或抽样试验的试验内容,按合同“技术规格书”和贵方批准的试验规格书进行,我公司不以任何借口减少试验项目和内容。但试验项目不限于以下要求。
(4) 现场试验由施工单位进行,对于新设备或新工艺、材料,国标或相IEC 标准中未规定的试验内容,我公司有义务提供相应的试验标准及试验方法。 (5) 如果某项试验的条件、内容、程序、测量、记录和报告格式等任意一项不符合合同“技术规格书”或试验规格书的要求,贵方有权拒绝接受试验报告,并要求重做该项试验。
(6) 贵方有权派人员到我公司的工厂、试验场地及试验室对设备整机及其主要部件的制造、组装、试验和调试等生产过程进行抽查。 2、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包括以下内容: 1) 温升极限的试验 2) 介电性能试验 3) 短路耐受强度试验 4) 保护电路有效性试验 5) 绝缘特性试验 6) 机械操作试验 7) 防护等级试验 8) 额定短时载流能力试验 9) 额定短路分合闸容量试验 10) 过负荷特性试验 11) 跳闸特性试验
12)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检验
对于成熟的系列生产的产品和标准产品,提供该产品有效的或近五年内国家权威部门的检验报告。 3、出厂试验
出厂试验包括以下内容:
●
成套设备检查 主回路电阻测量 介电强度试验 联锁及保护试验
保护措施和保护电路的电连续性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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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厂验收
进行出厂试验时,贵方可派人员抽台参加。
我公司提供同类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和逐台的出厂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不论贵方是否派人参加,我公司均对其试验的真实性和数据结论负全责。
5、重要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
我公司在投标时已指明其投标设备中主要元件的外协厂家和主要外购件的制造单位。贵方有权利对其外协厂家和外构件制造单位进行调查和在制造过程中对合同部件进行检查和测试。如发现外协厂家和外构件制造单位提供的部件不能满足本合同设备的技术要求,贵方有权提出质疑和更换。 6、现场开箱检查及验收
现场开箱后对设备的数量、外观、随箱技术文件及附件进行检查。 产品随箱技术文件包括:装箱清单、铭牌标志图、外形尺寸图、产品合格证明书(包括例行试验数据)、产品安装及使用说明书和产品成套及备件一览表。
开箱检查由贵方、施工监理、我公司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并由施工单位记录,最后各方在开箱报告上签字确认。
开箱检查时如果我公司人员不能按时到场,施工监理和贵方可单独进行检查。
货物清点的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
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品种与附件“技术规格书”和附件“供货范围”不符,或合同设备材料和包装外观损坏,我公司更换或补齐。
设备开箱检验后,如检查发现设备、备品备件和装箱资料都符合合同要求,施工监理向我公司签发开箱检验合格证书。 7、现场试验
1) 现场试验由施工单位执行。我公司在贵方的组织下,按照贵方的总工期、
试验计划和现场试验规格书的要求提供技术支持。
2) 试验验收报告由施工监理、贵方有关人员、我公司督导人员和施工单位签字。
3) 我公司有责任协助施工单位解决试验中发生的技术问题。 4) 现场试验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试验内容: (1)按照合同供货范围的设备数量,进行检查; (2)设备外观; (3)附件。 7.1初步验收
1)初步验收的标准
满足国家规定的单个设备试运行(或现场)检验项目,试验参数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试验报告完整、并经施工监理签字后归档,由贵方施工监理向我公司提供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2)安装后试验项目
安装后现场试验由施工单位执行。我公司按照贵方的总工期、试验计划和现场试验规格书的要求提供技术支持。
我公司有责任协助施工单位解决试验中发生的技术问题。 我公司对现场试验的项目和内容可提出建议,由贵方确认。 3)试验允许误差
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 7.2最终验收
设备在经过质保期(2年)的运行后,经贵方确认,贵方、设计、施工监理、我公司四方签字,贵方向我公司发放最终验收证书,设备正式移交。
生产工艺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