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须知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证公司生产工作顺利流畅的运行、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免受损害,现根据大连市企业安全会议指导精神以及公司生产过程中实际情况的综合考量,制定出如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规程:
危险源一:叉车
叉车属于特种设备范畴之一。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施设备。近年来企业安全事故由于特种设备的操作不当致使不良结果的案例比比皆是。对此不论是操作者或是叉车作业范围的员工都应对此持较强安全意识。
1. 驾驶员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方可起步。
2.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3. 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4. 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又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5. 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发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
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此为重点)
6. 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的视线。
7. 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
危险源二:吊车
同叉车一样,吊车属于特种设备范畴之一,为厂内安全生产的危险源之一。
1. 起吊前应检查起吊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2. 当行车吊装至限位时速度要缓慢,严禁用倒车制动,严禁用限位代替停车。
3.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才能升
高吊运。
4. 吊车吊运时坚持不经过人头,不经过设备,不经过车辆。
5. 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
6. 在操作行车按钮时严禁戴手套。
安全责任人 王亮 2016.11.01
大连方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厂内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须知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证公司生产工作顺利流畅的运行、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免受损害,现根据大连市企业安全会议指导精神以及公司生产过程中实际情况的综合考量,制定出如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规程:
危险源一:叉车
叉车属于特种设备范畴之一。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施设备。近年来企业安全事故由于特种设备的操作不当致使不良结果的案例比比皆是。对此不论是操作者或是叉车作业范围的员工都应对此持较强安全意识。
1. 驾驶员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方可起步。
2.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3. 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4. 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又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5. 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发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
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此为重点)
6. 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的视线。
7. 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
危险源二:吊车
同叉车一样,吊车属于特种设备范畴之一,为厂内安全生产的危险源之一。
1. 起吊前应检查起吊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2. 当行车吊装至限位时速度要缓慢,严禁用倒车制动,严禁用限位代替停车。
3.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才能升
高吊运。
4. 吊车吊运时坚持不经过人头,不经过设备,不经过车辆。
5. 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
6. 在操作行车按钮时严禁戴手套。
安全责任人 王亮 2016.11.01
大连方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