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落实党的群众观念
余友斌
2005年第10期 ——公仆论坛
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共产党人如何对待群众,是个立场问题和党性问题。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并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形成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积累了群众工作的丰富经验。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肩负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同时面临各种挑战和考验。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就必须在实际工作中,树立和落实党的群众观念。
第一,要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这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法宝。做好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继承这一好的传统。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继承党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改进作风;做到严格要求,廉洁自律,坚决地与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腾出更多的时间,拿出更多的精力,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真正做到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
第二,要强化服务群众的理念。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切实解决好“能不能服务好群众、怎样服务好群众”的问题。要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革除“官本位”的传统束缚和“官即是管”的思维定势,把执政理念真正转变到为人民群众服好务上来;要树立权力意味着责任的观念,为政一方就要替一方民生负责,违法行使权力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要树立依法执政的观念,把执政过程纳入法治化的轨道,规范
权力的行使和运用,同时,要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
第三,要正确认识工作上的政绩。政绩是党的干部履行职责所取得的成绩,是领导干部德才素质在实践中的综合体现。符合实际的“政绩”,能造福人民,成就党的事业;脱离实际的所谓“政绩”,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党员干部做出的实绩,要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要用群众的观点看待政绩,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要用发展的观点看待政绩,把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容;要用实践的观点看待政绩,把重实干、求实效作为实现政绩的重要途径;要用全面的观点看待政绩,把党和人民的要求作为评价政绩的重要尺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第四,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对人民群众应有深厚的感情。要摆正“主仆”之间的关系,切忌高高在上,切忌自恃强势。要关心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做群众的贴心人;要拓宽民主渠道,坚持走群众路线,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履行行政职责,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好、做实。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把群众团结起来,我们的各项工作才能顺利地开展起来。■
(作者系中共红安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树立和落实党的群众观念
余友斌
2005年第10期 ——公仆论坛
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共产党人如何对待群众,是个立场问题和党性问题。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并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形成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积累了群众工作的丰富经验。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肩负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同时面临各种挑战和考验。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就必须在实际工作中,树立和落实党的群众观念。
第一,要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这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法宝。做好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继承这一好的传统。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继承党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改进作风;做到严格要求,廉洁自律,坚决地与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腾出更多的时间,拿出更多的精力,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真正做到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
第二,要强化服务群众的理念。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切实解决好“能不能服务好群众、怎样服务好群众”的问题。要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革除“官本位”的传统束缚和“官即是管”的思维定势,把执政理念真正转变到为人民群众服好务上来;要树立权力意味着责任的观念,为政一方就要替一方民生负责,违法行使权力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要树立依法执政的观念,把执政过程纳入法治化的轨道,规范
权力的行使和运用,同时,要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
第三,要正确认识工作上的政绩。政绩是党的干部履行职责所取得的成绩,是领导干部德才素质在实践中的综合体现。符合实际的“政绩”,能造福人民,成就党的事业;脱离实际的所谓“政绩”,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党员干部做出的实绩,要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要用群众的观点看待政绩,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要用发展的观点看待政绩,把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容;要用实践的观点看待政绩,把重实干、求实效作为实现政绩的重要途径;要用全面的观点看待政绩,把党和人民的要求作为评价政绩的重要尺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第四,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对人民群众应有深厚的感情。要摆正“主仆”之间的关系,切忌高高在上,切忌自恃强势。要关心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做群众的贴心人;要拓宽民主渠道,坚持走群众路线,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履行行政职责,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好、做实。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把群众团结起来,我们的各项工作才能顺利地开展起来。■
(作者系中共红安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