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村8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建设方案
为保障xxxxxx村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顺利推进,本着让项目参与户受益的原则,经xxxxxx村8组集中居住区参与户136户投票表决,同意以下集中居住区农房建设、红线内基础设施、房屋外风貌工程及两房建设等相关建设方案,全体项目参与户必须共同遵照执行。
一、集中居住区农房建设
(一)资金来源及金额
项目参与户以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面积为依据,按照建房补贴发放方案结算建房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解决。xxxxxx8组集中居住区参与户为136户,按每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面积测算,应发建房补贴919.6万元。
(二)建房模式及施工单位确定方式
xxxxxx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集中居住区经参与农户表决同意委托成都大陆设计有限公司统一规划设计,由农户自建或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房屋建设。经xxxxxx村8组项目参与户自主选择,该集中居住区有成都迪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温江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崇州市广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光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都江堰市实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5个施工队实施房屋建设。村委会按照工程标价2%向施工方收取农民工工资和施工安全保证金。
(三)建设要求
1、图纸要求
统规自建房屋设计图纸由成都大陆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规划设计。设计文件应符合《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成都市村镇居民自建房工程技术及施工质量控制要点》,达到修建性详细深度,并签字盖章确认。
2、报建管理
按照《都江堰市建设局关于做好灾后农村住房重建项目报建管理的通知》(都建设发【2008】112号)文件要求,xxxxxx村8组集中居住区房屋报建属于统规自建限额以下房屋报建,由柳街镇镇人民政府负责,要严格按上级要求做好报建手续及“双责任书”签订。
3、备案管理
凡进入xxxxxx村8组集中居住区承揽村镇房屋建设的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备案登记管理,压证施工,并由承建方每月提供农民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及农民工工资每月支付凭证报镇政府劳保所备案。村两委按照工程标价2%收取民工工资及施工安全保证金,收取的保证金由村两委代管,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无拖欠情况,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如果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由承建方委托村两委对收取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4、建筑成本控制
按照规划和建筑风格的不同,参照相关建筑工程造价,经集中居住区参与农户共同议定通过,本集中居住区建房最高价格不得高
于780元/平方米,最低价格不得低于760元/平方米。
5、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经xxxxxx村8组集中居住区全体项目参与户136户讨论决定,成立由建筑专业人员马建任组长,项目参与户刘群华、程小华为成员的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监督小组。同时委托四川华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xxxxxx8组集中居住区建设质量安全进行两级监管,开展建设工程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督促整改。
二、红线内基础设施建设
(一)建设内容
给排水、道路建设、雨污水、化粪池、强弱电管线等工程(不包含户表、天然气等费用)。
(二)资金来源及金额
经测算,xxxxxx村8组红线内基础设施建设预算价格为9612561元元,经市发改局审定按照实际费用按评审价下浮4%执行。资金来源为农户自筹。
(三)施工单位确定方式
经xxxxxx村8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参与户136户公开投票进行比选表决(其中:117户同意,5户弃权,14户反对),同意由都江堰市实强建设有限公司负责8组集中居住区红线内基础设施修建。
三、房屋建筑立面装饰
(一)建设内容
农房外风貌、回廊、局部升高90公分、欧式屋面。
(二)资金来源及金额
经测算,外风貌建设预算价格为5966337.95元,经市发改局审定按照实际费用按评审价下浮4%执行。资金来源为农户自筹。
(三)施工单位确定方式
经xxxxxx村8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参与户136户公开投票进行比选表决(其中:121户同意,8户弃权,7户反对),同意由都江堰市三羊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来实施xxxxxx村8组集中居住区房屋外立面装饰工程。
四、两房建设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养殖房及工具房。养殖房按照3平方米/人建设,工具房按照2平方米/人建设。两房所有权属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归投入资金参与两房建设的农户。
(二)资金来源及金额
养殖用房农户自筹一半资金,挂钩项目补助一半资金,工具房由挂钩资金补助。按照实际报名参加修建两房人数,经预算两房建设资金为95.64万元。
(三)施工单位确定方式
经xxxxxx村8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参与户136户公开投票进行比选表决,同意由都江堰市实强建设有限公司负责8组集中居住区两房修建。详细方案见xxxxxx村8组集中居住区两房建设方案。
xxxxxx村8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建设方案
为保障xxxxxx村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顺利推进,本着让项目参与户受益的原则,经xxxxxx村8组集中居住区参与户136户投票表决,同意以下集中居住区农房建设、红线内基础设施、房屋外风貌工程及两房建设等相关建设方案,全体项目参与户必须共同遵照执行。
一、集中居住区农房建设
(一)资金来源及金额
项目参与户以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面积为依据,按照建房补贴发放方案结算建房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解决。xxxxxx8组集中居住区参与户为136户,按每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面积测算,应发建房补贴919.6万元。
(二)建房模式及施工单位确定方式
xxxxxx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集中居住区经参与农户表决同意委托成都大陆设计有限公司统一规划设计,由农户自建或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房屋建设。经xxxxxx村8组项目参与户自主选择,该集中居住区有成都迪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温江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崇州市广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光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都江堰市实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5个施工队实施房屋建设。村委会按照工程标价2%向施工方收取农民工工资和施工安全保证金。
(三)建设要求
1、图纸要求
统规自建房屋设计图纸由成都大陆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规划设计。设计文件应符合《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成都市村镇居民自建房工程技术及施工质量控制要点》,达到修建性详细深度,并签字盖章确认。
2、报建管理
按照《都江堰市建设局关于做好灾后农村住房重建项目报建管理的通知》(都建设发【2008】112号)文件要求,xxxxxx村8组集中居住区房屋报建属于统规自建限额以下房屋报建,由柳街镇镇人民政府负责,要严格按上级要求做好报建手续及“双责任书”签订。
3、备案管理
凡进入xxxxxx村8组集中居住区承揽村镇房屋建设的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备案登记管理,压证施工,并由承建方每月提供农民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及农民工工资每月支付凭证报镇政府劳保所备案。村两委按照工程标价2%收取民工工资及施工安全保证金,收取的保证金由村两委代管,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无拖欠情况,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如果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由承建方委托村两委对收取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4、建筑成本控制
按照规划和建筑风格的不同,参照相关建筑工程造价,经集中居住区参与农户共同议定通过,本集中居住区建房最高价格不得高
于780元/平方米,最低价格不得低于760元/平方米。
5、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经xxxxxx村8组集中居住区全体项目参与户136户讨论决定,成立由建筑专业人员马建任组长,项目参与户刘群华、程小华为成员的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监督小组。同时委托四川华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xxxxxx8组集中居住区建设质量安全进行两级监管,开展建设工程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督促整改。
二、红线内基础设施建设
(一)建设内容
给排水、道路建设、雨污水、化粪池、强弱电管线等工程(不包含户表、天然气等费用)。
(二)资金来源及金额
经测算,xxxxxx村8组红线内基础设施建设预算价格为9612561元元,经市发改局审定按照实际费用按评审价下浮4%执行。资金来源为农户自筹。
(三)施工单位确定方式
经xxxxxx村8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参与户136户公开投票进行比选表决(其中:117户同意,5户弃权,14户反对),同意由都江堰市实强建设有限公司负责8组集中居住区红线内基础设施修建。
三、房屋建筑立面装饰
(一)建设内容
农房外风貌、回廊、局部升高90公分、欧式屋面。
(二)资金来源及金额
经测算,外风貌建设预算价格为5966337.95元,经市发改局审定按照实际费用按评审价下浮4%执行。资金来源为农户自筹。
(三)施工单位确定方式
经xxxxxx村8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参与户136户公开投票进行比选表决(其中:121户同意,8户弃权,7户反对),同意由都江堰市三羊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来实施xxxxxx村8组集中居住区房屋外立面装饰工程。
四、两房建设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养殖房及工具房。养殖房按照3平方米/人建设,工具房按照2平方米/人建设。两房所有权属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归投入资金参与两房建设的农户。
(二)资金来源及金额
养殖用房农户自筹一半资金,挂钩项目补助一半资金,工具房由挂钩资金补助。按照实际报名参加修建两房人数,经预算两房建设资金为95.64万元。
(三)施工单位确定方式
经xxxxxx村8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参与户136户公开投票进行比选表决,同意由都江堰市实强建设有限公司负责8组集中居住区两房修建。详细方案见xxxxxx村8组集中居住区两房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