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书
协议人(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的签订基于以下事实:
1 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
2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
3 甲方在 拥有完全产权的房产一处,房产证号码为: ;土地使用证号码为: ;
4 甲方同意将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亦同意受让该处房地产。 基于以上事实,双方就房地产买卖事宜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及院落位置、面积
1.1 甲方将坐落于 房屋及院落卖给乙方,土地使用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使用;
1.2 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性质为私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性质为 土地;
1.3 该处房屋包括:
第二条 价款及付款方式
2.1 房屋及院落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
2.2 付款方式如下:
2.2.1 本协议签订乙方支付 元;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房产手续过户、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后支付剩余的 元;
2.2.2 甲方在收到每笔款项之后应当为乙方出具收据或者书面收条。
第三条 房屋院落交付时间
本协议房屋、院落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在此期限届满之日甲方应将所有家具搬迁完毕,并将适合居住或者符合协议约定条件的房产、院落交付乙方。
第四条 手续办理及费用承担
4.1 本协议签订且乙方支付2.2条约定的第一笔款项后,甲方即有必须义务积极协助乙方办理
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在本协议约定的房产院落过户完毕后,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入住的其他手续(例如闭路电视、水电等);
4.2 在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甲方必须的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4.2.1 提供身份证明;
4.2.2 提供房屋管理机关、土地管理机关所需要的申请书等书面文件;
4.2.3 如上述机关需要当地居委会的相关证明,则甲方有义务提供;
4.2.4 其他需要甲方出面办理的相关手续、材料;
4.2.5 甲方应保证出具上述材料或者需甲方出面办理的,无论何时,甲方应积极协助。
4.3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而产生的税费、评估费用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而产生的土地出让金、评估等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权利和义务
5.1.1 有按照协议约定获得价款的权利;
5.1.2 在乙方违约时有获得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权利;
5.1.3 有保证本协议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真实的义务及保证本协议所涉房产院落不存在担保、抵押等他项权利以及债务或其他纠纷存在的义务;
5.1.4 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院落以及保证所交付房屋不存在质量隐患且适合居住的义务;
5.1.5 有按照协议第四条约定提供协助的义务。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 有按照协议约定获得房地产的权利;
5.2.2 在甲方违约时有获得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权利;
5.2.3 有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价款的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甲方不按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房产,每迟延一天,应按照房产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20日,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6.2 如甲方不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提供协助义务,则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价款;
6.3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5.1.3条约定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价款;
6.4 如甲方有其他违反协议约定且同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6.5 如乙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价款,每迟延一天,应按照房产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2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6.6 如乙方有其他违反协议约定且同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6.7 本条款第6.2、6.3、6.4、6.6条的违约金为房产总价款的 %。
第七条 纠纷解决方式
如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 市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协议自双方或者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生效;
8.2 本协议共计三页,一式四份,同时可以签订办理手续所需数量的副本;
8.3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协议书
协议人(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的签订基于以下事实:
1 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
2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
3 甲方在 拥有完全产权的房产一处,房产证号码为: ;土地使用证号码为: ;
4 甲方同意将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亦同意受让该处房地产。 基于以上事实,双方就房地产买卖事宜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及院落位置、面积
1.1 甲方将坐落于 房屋及院落卖给乙方,土地使用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使用;
1.2 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性质为私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性质为 土地;
1.3 该处房屋包括:
第二条 价款及付款方式
2.1 房屋及院落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
2.2 付款方式如下:
2.2.1 本协议签订乙方支付 元;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房产手续过户、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后支付剩余的 元;
2.2.2 甲方在收到每笔款项之后应当为乙方出具收据或者书面收条。
第三条 房屋院落交付时间
本协议房屋、院落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在此期限届满之日甲方应将所有家具搬迁完毕,并将适合居住或者符合协议约定条件的房产、院落交付乙方。
第四条 手续办理及费用承担
4.1 本协议签订且乙方支付2.2条约定的第一笔款项后,甲方即有必须义务积极协助乙方办理
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在本协议约定的房产院落过户完毕后,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入住的其他手续(例如闭路电视、水电等);
4.2 在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甲方必须的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4.2.1 提供身份证明;
4.2.2 提供房屋管理机关、土地管理机关所需要的申请书等书面文件;
4.2.3 如上述机关需要当地居委会的相关证明,则甲方有义务提供;
4.2.4 其他需要甲方出面办理的相关手续、材料;
4.2.5 甲方应保证出具上述材料或者需甲方出面办理的,无论何时,甲方应积极协助。
4.3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而产生的税费、评估费用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而产生的土地出让金、评估等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权利和义务
5.1.1 有按照协议约定获得价款的权利;
5.1.2 在乙方违约时有获得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权利;
5.1.3 有保证本协议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真实的义务及保证本协议所涉房产院落不存在担保、抵押等他项权利以及债务或其他纠纷存在的义务;
5.1.4 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院落以及保证所交付房屋不存在质量隐患且适合居住的义务;
5.1.5 有按照协议第四条约定提供协助的义务。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 有按照协议约定获得房地产的权利;
5.2.2 在甲方违约时有获得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权利;
5.2.3 有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价款的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甲方不按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房产,每迟延一天,应按照房产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20日,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6.2 如甲方不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提供协助义务,则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价款;
6.3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5.1.3条约定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价款;
6.4 如甲方有其他违反协议约定且同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6.5 如乙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价款,每迟延一天,应按照房产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2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6.6 如乙方有其他违反协议约定且同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6.7 本条款第6.2、6.3、6.4、6.6条的违约金为房产总价款的 %。
第七条 纠纷解决方式
如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 市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协议自双方或者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生效;
8.2 本协议共计三页,一式四份,同时可以签订办理手续所需数量的副本;
8.3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