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篇一:
为切实提升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5〕1798号) 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迈向质量时代 建设质量强国
二、主要内容
(一) 营造气氛,开展工程质量系列宣传
“质量月”期间,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建设五方参建主体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系列宣传:一是充分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工具,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涉及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政策文件,在全市形成较好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宣贯活动,督促和指导全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有关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意识,使广大干部职工能够了解该条例的内容和要求,有效做好该《条例》的深化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有关建设各方分管质量的负责
人、行业专家开展专题座谈、业务咨询、继续教育等各项相关活动。三是要发动工程建设各方企业组织开展以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专题讲座、操作技能培训等丰富多彩、形式生动的学习、宣传活动,把质量月宣传活动引向深入。四是工地现场要张贴(悬挂) 宣传标语,设置工程质量宣传橱窗,大力营造“质量月”的宣传氛围。五是组织参加省厅将组织开展面向全省的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知识竞赛,通过知识竞赛提高全社会工程质量意识。
(二) 组织观摩,充分发挥样板示范作用
“质量月”期间,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选择若干项质量水平较高的工程项目,组织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进行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活动。通过组织观摩,交流各地骨干企业好的做法和经验,继续大力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引导工程项目建立样板层、样板间、样板工艺,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样板示范带动作用,从而有效推动全市各地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加强学习交流,不断推升全市各地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三)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
“质量月”期间,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建设五方参建主体要根据省厅今年印发的《2015年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稳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与
样板观摩活动相结合,将工程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和成效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了解掌握今年以来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情况,认真剖析问题、难点,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制定有力措施,重点治理新建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中涉及渗漏、裂缝、给排水、电气、节能等方面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确保全市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也要结合实际,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工作要求,认真查找质量常见问题未能彻底解决的主要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跟踪负责,全面推进工程项目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四) 加强检查,督促各方主体落实质量责任
“质量月”期间,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建设五方参建主体要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组织开展好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一是检查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情况、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二是检查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执行情况; 三是检查本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建筑材料试验室等,坚决打击检测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检查建筑材料质量,特别是加强商品混凝土(含建筑用砂) 、预制构件、钢筋的质量监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落实不到位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应及时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要及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从严处罚。
(五) 注重创新,推广先进技术工艺
“质量月”期间,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继续推广先进技术工艺:一是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由大型骨干施工企业质量负责人参加的工程质量论坛; 二是组织参加省厅和省建筑业协会等组织召开的相关专题研讨会; 三是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推广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等的展示会、交流会等; 四是积极组织施工企业申报国家、省工程质量工法及推广应用先进管理方法。
三、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局将成立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局质安科和相关科室、市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科。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谋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取得成效。
(二) 认真总结,及时通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开展“质量月”活动认真进行总结,于10月8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局质安科,以便汇总上报省厅。
2016年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经我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以“强化安全
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活动为主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活动主题,结合我市当前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保障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等预防工作,切实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法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发展主体宣讲活动,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文明素质。通过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通过弘扬安全文化,夯实安全基础,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增强建筑施工人员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活动安排
2016年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篇一:
为切实提升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5〕1798号) 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迈向质量时代 建设质量强国
二、主要内容
(一) 营造气氛,开展工程质量系列宣传
“质量月”期间,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建设五方参建主体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系列宣传:一是充分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工具,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涉及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政策文件,在全市形成较好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宣贯活动,督促和指导全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有关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意识,使广大干部职工能够了解该条例的内容和要求,有效做好该《条例》的深化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有关建设各方分管质量的负责
人、行业专家开展专题座谈、业务咨询、继续教育等各项相关活动。三是要发动工程建设各方企业组织开展以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专题讲座、操作技能培训等丰富多彩、形式生动的学习、宣传活动,把质量月宣传活动引向深入。四是工地现场要张贴(悬挂) 宣传标语,设置工程质量宣传橱窗,大力营造“质量月”的宣传氛围。五是组织参加省厅将组织开展面向全省的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知识竞赛,通过知识竞赛提高全社会工程质量意识。
(二) 组织观摩,充分发挥样板示范作用
“质量月”期间,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选择若干项质量水平较高的工程项目,组织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进行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活动。通过组织观摩,交流各地骨干企业好的做法和经验,继续大力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引导工程项目建立样板层、样板间、样板工艺,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样板示范带动作用,从而有效推动全市各地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加强学习交流,不断推升全市各地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三)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
“质量月”期间,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建设五方参建主体要根据省厅今年印发的《2015年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稳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与
样板观摩活动相结合,将工程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和成效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了解掌握今年以来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情况,认真剖析问题、难点,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制定有力措施,重点治理新建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中涉及渗漏、裂缝、给排水、电气、节能等方面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确保全市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也要结合实际,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工作要求,认真查找质量常见问题未能彻底解决的主要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跟踪负责,全面推进工程项目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四) 加强检查,督促各方主体落实质量责任
“质量月”期间,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建设五方参建主体要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组织开展好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一是检查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情况、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二是检查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执行情况; 三是检查本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建筑材料试验室等,坚决打击检测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检查建筑材料质量,特别是加强商品混凝土(含建筑用砂) 、预制构件、钢筋的质量监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落实不到位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应及时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要及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从严处罚。
(五) 注重创新,推广先进技术工艺
“质量月”期间,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继续推广先进技术工艺:一是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由大型骨干施工企业质量负责人参加的工程质量论坛; 二是组织参加省厅和省建筑业协会等组织召开的相关专题研讨会; 三是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推广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等的展示会、交流会等; 四是积极组织施工企业申报国家、省工程质量工法及推广应用先进管理方法。
三、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局将成立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局质安科和相关科室、市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科。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谋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取得成效。
(二) 认真总结,及时通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开展“质量月”活动认真进行总结,于10月8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局质安科,以便汇总上报省厅。
2016年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经我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以“强化安全
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活动为主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活动主题,结合我市当前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保障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等预防工作,切实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法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发展主体宣讲活动,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文明素质。通过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通过弘扬安全文化,夯实安全基础,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增强建筑施工人员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活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