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2685:488).食品标签包括了食品包装上的( )。
①文字、图形、符号 ②图形、符号 ③一切说明物 ④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4
(2686:489).食品标签中的配料包括( )。
①原料 ②原料、辅料 ③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 ④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 ;3
(2687:490).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符合( )的规定。
①国家法律、法规 ②相应产品标准 ③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④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产品标准
;4
(2688:491).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但可以同时使用( )。
①拼音 ②少数民族文字 ③外文 ④拼音、少数民族文字、外文
;4
(2689:492).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所谓真实属性是指( )。
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 ②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③当“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④为避免消费者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或制作方法,可以在食品名称前或食品名称后附加相应的词或短语。 ⑤1、2、3、4、5
;5
(2690:493).食品的配料清单中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 )顺序一一排列 ①递增 ②递减 ③任意
;2
(2691:494).当某种复合配料( ),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但在最终产品中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一一标示。
①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②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 ③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者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 ④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
;4
(2692:495).容器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在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时,用( )表示。
①质量 ②质量分数 ③质量或者质量分数 ④质量和质量分数
;3
(2693:496).食品的制造者如是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或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可以标示( )。
①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②分公司(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 ③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和分公司(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 ④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或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和分公司(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
;4
(2694:497).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应( )
①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注册商标。 ②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但不得大于相应的文字。 ③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汉字有对应关系。 ④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123
(2695:498).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必须( )。
①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②通俗易懂、准确、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黄色、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科学营养常识的内容。 ③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④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1234
(2696:499).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①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可小于1.8mm。 ②如果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或容器上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以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 ③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 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可与包装物(容器)分离。
;23
(2697:500).当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也应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依据这一规定,判断以下哪些名称必须使用同一字号。( ) ①“橙汁饮料”中的“橙汁”、“饮料”。 ②“巧克力夹心饼干”中的“巧克力”、“夹心饼干”。 ③“冰激凌蛋糕”中的“冰激凌”、“蛋糕”。 ④“奥利奥夹心饼干”中的“奥利奥”、“夹心饼干”。
;123
(2698:501).根据食品名称标示的要求,判断以下表述完全正确的是( )。
①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②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 ③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④可以仅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
;123
(2699:502).可食用的包装物也应在配料清单中标示原始配料。以下符合要求的是( ) ①冰棍的棒子。 ②装食品用的塑料袋。 ③可食用的胶囊。 ④包裹糖果的糯米纸。 ;34
(2700:503).当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时,可用“原料”或“原料与辅料”代替“配料”、“配料表”。以下哪种产品符合上述要求。( )
①酒。 ②酱油。 ③辣椒粉。 ④食醋。
;124
(2701:504).法定计量单位是( )。
①L(升)。 ②mL(毫升)。 ③g(克)。 ④kg(千克)。
;1234
(2702:505).以下标示包装物(容器)中食品净含量的方式正确的是( )
①液态食品,用体积: L(l)(升) 、mL(ml)(毫升); ②固态食品,用质量: g(克),kg(千克); ③半固态食品,用质量或体积。 ④粘性食品,用质量或体积。
;1234
(2703:506).以下符合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规定的是( )
①净含量50g,最小字高2mm。 ②净含量200g,最小字高3mm。 ③净含量1kg,最小字高4mm。 ④净含量5kg,最小字高6mm。
;1234
(2704:507).以下标示保质期的方式正确的是( )
①“最好在„„之前食用”。 ②“„„之前食用最佳”。 ③“此日期前食用最佳„„”。 ④“保质期(至)„„”。 ⑤E.“保质期××个月[××日(天),×年]”。
;12345
(2705:508).下列哪些预包装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 )
①乙醇含量10%或10%以上的饮料酒。 ②食醋。 ③食用盐 ④固态食糖类。 ⑤E.月饼。 ;1234
(2706:509).当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积小于10cm2 时,可以只标示以下哪些信息( ) ①产品名称。 ②净含量。 ③制造者(或经销商)的名称。 ④制造者(或经销商)的地址。 ;1234
(2707:510).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哪几部分组成( )
①净含量。 ②数字。 ③法定计量单位。 ④产品名称。
;123
(2708:511).以动、植物食物为原料,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作,用以模仿其他生物的个体、器官、组织等特征的食品,应当在名称前冠以( )字样,并标注该食品真实属性的分类(类属)名称。 ① “人造”。 ②“仿”。 ③“强化”。 ④“素”。
;124
(2709:512).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哪些内容:( )
①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 ②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 ③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 ④使用国旗、国徽或者人民币等进行标注的。 ;1234
(2710:513).食品在其名称或者说明中标注( )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有关规定,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
①“人造”。 ②“营养”。 ③“强化”。 ④“素”。
;23
(2711:514).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 )及一切说明物。
①文字 ②符号 ③ 商品量 ④ 图形
;124
(2712:515).预包装食品是指,经预先定量( ),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①包装 ②装入(灌入)容器中 ③贮存在仓库中 ④ 生产
;12
(2713:516).配料是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不包括( )。
①食品添加剂 ②加工助剂 ③加工辅助物 ④生产设备
;234
(2714:517).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 )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①外国 ②直接的 ③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 ④虚假
;34
(2715:518).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不得单独使用( )
①拼音 ② 规范的汉字 ③少数民族文字 ④图形 ⑤E:外文
;1345
(2716:519).各种配料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排列顺序不对的是( )
①递减 ②递增 ③随意 ④前后
;234
(2717:520).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不包括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企业执行的
( )的代号和顺序号
①国家标准 ②行业标准 ③地方标准 ④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⑤E:未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1234
(2283:521).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
;1
(2718:522).预包装食品是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的食品。[ ]
;0
(2719:523).食品标签包括了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
;1
(2720:524).食品标签中的配料是指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任何物质。[ ]
;0
(2721:525).生产日期或制造日期是指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
;0
(2722:526).包装日期或灌装日期是指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 ]
;0
(2723:527).食品的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 ;1
(2724:528).在食品的保质期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
;1
(2725:529).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不可以食用。[ ]
;0
(2726:530).保存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预计的终止食用日期。[ ] ;1
(2727:531).超过保存期的预包装食品不可以食用。[ ]
;1
(2728:532).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
;1
(2729:533).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
;1
(2730:534).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
;1
(2731:535).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可以与包装物(容器)分离。[ ]
;0
(2732:536).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包括注册商标,应使用规范的汉字。[ ]
;0
(2733:537).如果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或容器上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以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 ]
;1
(2734:538).食品的配料清单中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
;1
(2735:539).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应在配料清单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再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 ;1
(2736:540).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不需
要标示包括在最终产品中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内的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 ;0
(2737:541).在食品制造或加工过程中,加入的水应在配料清单中标示。[ ]
;1
(2738:542).可食用的包装物不用在配料清单中标示原始配料。[ ]
;0
(2739:543).制造、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加工助剂,不需要在配料清单中标示。[ ]
;1
(2740:544).如果在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了某种或数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应标示所强调配料的添加量。[ ]
;1
(2741:545).如果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某种或数种配料的含量较低时,可以不标示所强调配料在成品中的含量。[ ]
;0
(2742:546).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排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 ]
;1
(2743:547).容器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示净含量外,还应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 ]
;1
(2744:548).同一预包装内如果含有互相独立的几件相同的预包装食品时,在标示净含量的同时还应标示食品的数量或件数。[ ]
;1
(2745:549).食品标签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 ;1
(2746:550).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或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可以标示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只标示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 ]
;1
(2747:551).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的国名或地区区名(指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
;1
(2748:552).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标示可以另外加贴、补印。[ ] ;0
(2749:553).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应按年、月、日的顺序标示日期。[ ] ;1
(2750:554).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应在食品名称附近标明“辐照食品”。 [ ] ;1
(2751:555).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配料,可以不在配料清单中标明。[ ] ;0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2685:488).食品标签包括了食品包装上的( )。
①文字、图形、符号 ②图形、符号 ③一切说明物 ④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4
(2686:489).食品标签中的配料包括( )。
①原料 ②原料、辅料 ③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 ④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 ;3
(2687:490).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符合( )的规定。
①国家法律、法规 ②相应产品标准 ③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④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产品标准
;4
(2688:491).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但可以同时使用( )。
①拼音 ②少数民族文字 ③外文 ④拼音、少数民族文字、外文
;4
(2689:492).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所谓真实属性是指( )。
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 ②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③当“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④为避免消费者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或制作方法,可以在食品名称前或食品名称后附加相应的词或短语。 ⑤1、2、3、4、5
;5
(2690:493).食品的配料清单中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 )顺序一一排列 ①递增 ②递减 ③任意
;2
(2691:494).当某种复合配料( ),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但在最终产品中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一一标示。
①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②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 ③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者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 ④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
;4
(2692:495).容器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在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时,用( )表示。
①质量 ②质量分数 ③质量或者质量分数 ④质量和质量分数
;3
(2693:496).食品的制造者如是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或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可以标示( )。
①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②分公司(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 ③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和分公司(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 ④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或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和分公司(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
;4
(2694:497).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应( )
①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注册商标。 ②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但不得大于相应的文字。 ③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汉字有对应关系。 ④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123
(2695:498).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必须( )。
①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②通俗易懂、准确、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黄色、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科学营养常识的内容。 ③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④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1234
(2696:499).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①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可小于1.8mm。 ②如果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或容器上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以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 ③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 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可与包装物(容器)分离。
;23
(2697:500).当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也应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依据这一规定,判断以下哪些名称必须使用同一字号。( ) ①“橙汁饮料”中的“橙汁”、“饮料”。 ②“巧克力夹心饼干”中的“巧克力”、“夹心饼干”。 ③“冰激凌蛋糕”中的“冰激凌”、“蛋糕”。 ④“奥利奥夹心饼干”中的“奥利奥”、“夹心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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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8:501).根据食品名称标示的要求,判断以下表述完全正确的是( )。
①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②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 ③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④可以仅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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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9:502).可食用的包装物也应在配料清单中标示原始配料。以下符合要求的是( ) ①冰棍的棒子。 ②装食品用的塑料袋。 ③可食用的胶囊。 ④包裹糖果的糯米纸。 ;34
(2700:503).当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时,可用“原料”或“原料与辅料”代替“配料”、“配料表”。以下哪种产品符合上述要求。( )
①酒。 ②酱油。 ③辣椒粉。 ④食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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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1:504).法定计量单位是( )。
①L(升)。 ②mL(毫升)。 ③g(克)。 ④kg(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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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2:505).以下标示包装物(容器)中食品净含量的方式正确的是( )
①液态食品,用体积: L(l)(升) 、mL(ml)(毫升); ②固态食品,用质量: g(克),kg(千克); ③半固态食品,用质量或体积。 ④粘性食品,用质量或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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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506).以下符合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规定的是( )
①净含量50g,最小字高2mm。 ②净含量200g,最小字高3mm。 ③净含量1kg,最小字高4mm。 ④净含量5kg,最小字高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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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4:507).以下标示保质期的方式正确的是( )
①“最好在„„之前食用”。 ②“„„之前食用最佳”。 ③“此日期前食用最佳„„”。 ④“保质期(至)„„”。 ⑤E.“保质期××个月[××日(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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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5:508).下列哪些预包装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 )
①乙醇含量10%或10%以上的饮料酒。 ②食醋。 ③食用盐 ④固态食糖类。 ⑤E.月饼。 ;1234
(2706:509).当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积小于10cm2 时,可以只标示以下哪些信息( ) ①产品名称。 ②净含量。 ③制造者(或经销商)的名称。 ④制造者(或经销商)的地址。 ;1234
(2707:510).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哪几部分组成( )
①净含量。 ②数字。 ③法定计量单位。 ④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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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8:511).以动、植物食物为原料,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作,用以模仿其他生物的个体、器官、组织等特征的食品,应当在名称前冠以( )字样,并标注该食品真实属性的分类(类属)名称。 ① “人造”。 ②“仿”。 ③“强化”。 ④“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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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9:512).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哪些内容:( )
①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 ②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 ③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 ④使用国旗、国徽或者人民币等进行标注的。 ;1234
(2710:513).食品在其名称或者说明中标注( )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有关规定,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
①“人造”。 ②“营养”。 ③“强化”。 ④“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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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1:514).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 )及一切说明物。
①文字 ②符号 ③ 商品量 ④ 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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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2:515).预包装食品是指,经预先定量( ),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①包装 ②装入(灌入)容器中 ③贮存在仓库中 ④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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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3:516).配料是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不包括( )。
①食品添加剂 ②加工助剂 ③加工辅助物 ④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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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4:517).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 )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①外国 ②直接的 ③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 ④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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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5:518).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不得单独使用( )
①拼音 ② 规范的汉字 ③少数民族文字 ④图形 ⑤E: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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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6:519).各种配料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排列顺序不对的是( )
①递减 ②递增 ③随意 ④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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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7:520).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不包括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企业执行的
( )的代号和顺序号
①国家标准 ②行业标准 ③地方标准 ④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⑤E:未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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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3:521).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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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8:522).预包装食品是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的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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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9:523).食品标签包括了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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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0:524).食品标签中的配料是指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任何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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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1:525).生产日期或制造日期是指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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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2:526).包装日期或灌装日期是指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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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3:527).食品的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 ;1
(2724:528).在食品的保质期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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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5:529).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不可以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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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6:530).保存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预计的终止食用日期。[ ] ;1
(2727:531).超过保存期的预包装食品不可以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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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8:532).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
;1
(2729:533).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
;1
(2730:534).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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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1:535).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可以与包装物(容器)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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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2:536).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包括注册商标,应使用规范的汉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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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3:537).如果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或容器上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以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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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4:538).食品的配料清单中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
;1
(2735:539).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应在配料清单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再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 ;1
(2736:540).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不需
要标示包括在最终产品中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内的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 ;0
(2737:541).在食品制造或加工过程中,加入的水应在配料清单中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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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8:542).可食用的包装物不用在配料清单中标示原始配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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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9:543).制造、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加工助剂,不需要在配料清单中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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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544).如果在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了某种或数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应标示所强调配料的添加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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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1:545).如果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某种或数种配料的含量较低时,可以不标示所强调配料在成品中的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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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2:546).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排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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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3:547).容器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示净含量外,还应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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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4:548).同一预包装内如果含有互相独立的几件相同的预包装食品时,在标示净含量的同时还应标示食品的数量或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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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5:549).食品标签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 ;1
(2746:550).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或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可以标示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只标示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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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7:551).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的国名或地区区名(指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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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8:552).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标示可以另外加贴、补印。[ ] ;0
(2749:553).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应按年、月、日的顺序标示日期。[ ] ;1
(2750:554).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应在食品名称附近标明“辐照食品”。 [ ] ;1
(2751:555).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配料,可以不在配料清单中标明。[ ] ;0